切割装备研发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
项目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全文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85503148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摩森纳验收报告.pdf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名称: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建设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1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11建设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马鞍山市正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建设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陈俊朋电话:18611166438传真:/邮编:243131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编制单位:马鞍山市正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张总电话:18155505766传真:/邮编:243131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4栋1表一建设项目名称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改划(√)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主要产品名称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铝制板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实际生产能力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5年3月开工建设时间2025年7月调试时间2025年11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8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马鞍山市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安徽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铭创通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铭创通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0024.3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45万元比例0.45%实际总投资9024.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0万元比例0.44%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8、生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9、安徽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3月;10、马鞍山市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关于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博环审〔2025〕7号,2025年3月24日。1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执行时段的复函》(环评函〔2022〕验收监测依据91号),2022年9月20日;12、《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皖环函〔2023〕997号),2023年10月7日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颗粒物废气及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执行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表1-1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最高允许许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来源kg/h《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非甲烷企业边153.0704.04812.6—2024)表1中相关总烃界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企业边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153.51201.0界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生产车6.0(小时平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非甲烷间以及均值);20.06部分:其他行业》(DB34////总烃喷漆房(任意一次4812.6—2024)中表4中厂外浓度值)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表1-2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昼间夜间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速率排放浓度mg/m3限值mg/m3(GB12348-2008)3类标准65dB(A)55dB(A)3、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由规范化污水接管口排入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博望河。表1-3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序号污染物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执行标准1pH值6~96~96~92COD5003603603BOD53001801804NH3-N—30305SS400200200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固体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5、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烟(粉尘)、VOCS,已申请总量分别为烟(粉尘)0.0344t/a、VOCS0.0085t/a。表二2.1前言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建设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20套、铝制板生产线10套的生产能力。由于打磨设备暂时未进行采购,故打磨工序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博高新技〔2023〕38号文件进行备案(项目编码2406-340506-04-01-383950)。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安徽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3月24日,马鞍山市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以博环审〔2025〕7号文同意项目建设。2024年08月16日,完成本公司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申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506MADERT958Y001X。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正式启动自主验收程序。受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安徽安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8日两天组织监测人员对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马鞍山市正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对监测、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整理的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包括:(1)废气监测;(2)噪声监测;(3)废水监测;(4)固废。本次验收的范围是: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铝制板生产线及配套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以及项目配套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目前已完成设备调试,环保设施配备齐全,生产规模满足验收条件,本次验收部分设备未上,故为阶段性验收。2.2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名称: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建设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生产规模: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投资:实际总投资9024.3万元;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劳动人员及生产天数: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项目不设食宿。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见表2-1)表2-1环评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名称项目环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建设规模与内容与环评是否一致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布置机加工中心、质检区、喷漆房、装配区、待喷漆件堆放及成品物料周转区等物料堆放区,建筑面积6350.4m2,年产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20套、铝制板生产线10套的生产能力1F,布置机加工中心、质检区、喷漆房、装配区、待喷漆件堆放及成品物料周转区等物料堆放区,建筑面积6350.4m2,年产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20套、铝制板生产线10套的生产能力实际与环评一致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租赁厂房东北侧,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接待等位于租赁厂房东北侧,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接待等实际与环评一致产品展示区位于办公室南侧,主要用于产品展示等位于办公室南侧,主要用于产品展示等实际与环评一致储运工程原料堆放区位于租赁厂房东南侧,主要用于堆放项目原料,建筑面积300m2位于租赁厂房东南侧,主要用于堆放项目原料,建筑面积300m2实际与环评一致成品堆放区位于租赁厂房东侧,主要堆放待发货的成品,建筑面积400m2位于租赁厂房东侧,主要堆放待发货的成品,建筑面积400m2实际与环评一致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水源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369.424t/a水源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369.424t/a实际与环评一致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实际与环评一致理供电系统项目用电接自市政电网,年用电量30万kwh项目用电接自市政电网,年用电量28万kwh减少打磨工序环保工程废水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博望河。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博望河。实际与环评一致废气处理切割粉尘:在切割机底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颗粒物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在切割机底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颗粒物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际与环评一致焊接烟尘: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际与环评一致打磨粉尘:在打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喷漆房废气:喷漆房密闭,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过滤棉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废气:喷漆房密闭,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际与环评一致,相对环评阶段,迷宫式过滤材料更为具体噪声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单独设备房、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风机设消声器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单独设备房、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风机设消声器等。实际与环评一致固废处理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有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有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50m2。实际与环评一致,实际面积增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漆桶、废润滑油桶以及废切削液桶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漆桶、废润滑油桶以及废切削液桶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实际与环评一致噪声隔声和距离衰减,各厂界达标隔声和距离衰减,各厂界达标实际与环处理评一致土壤及地下水防渗危废暂存间、漆料库、喷漆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厂房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危废暂存间、漆料库、喷漆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厂房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实际与环评一致环境风险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池,出入口设置防泄漏的裙脚;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防护物资;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池,出入口设置防泄漏的裙脚;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防护物资;实际与环评一致产品方案:表2-2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表2-3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环评设计数量(台/套)实际本次验收数量(台/套)1加工中心1375222龙门加工中心4025213折弯机6035114车床CW6163B445磨床M7130H20(打磨工序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6锯床GK42406030317喷漆房(10*4*4m)118激光切割机1193D激光切割机1110端铣机2211焊机380、2208812气割机2013打磨区域(6*3*4m)40(打磨工序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14行车8915叉车11本项目部分设备减少是由于自动化程度提高,可减少部分设备用量,行车仅用于设备及原辅料搬运,不增加产能不增加产污。2.3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序号名称环评设计年产量(台套/年)实际年产量(台套/年)1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20202铝制板生产线1010化粪池0.961.23140.0314生活用水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博望河表2-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环评用量本次验收期实际用量单位1钢板400390t/a2圆钢200196t/a3方管6059t/a4型钢5047t/a5数控系统等各类配件3030套/a6无铅焊条109.4t/a7工业氧气87.6t/a8活性炭1.01.0t/a9水性漆4.244.18t/a10水性切削液0.90.9t/a11润滑油0.50.47t/a表2-6项目用水指标一览表用水环节用水指标用水量产生系数污水量生活污水60L/人·d,20人1.2t/d0.80.96t/d切削液配置用水切削液与水比例为1:10(切削液0.9t/a)0.03m3/d/0调漆用水/0.0014m3/d/0本项目水量平衡,见图(2-1)。图2-1项目水平衡图(m3/d)2.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外购钢板、圆钢、方管、型钢等↓切割粗加工精加工焊接打磨+喷漆装配检验出库图2-2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G-废气N-噪声S-固废)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切割:根据图纸要求,利用气割机、锯床对原材料进行下料,加工成所需要的尺寸和形状,锯床工序添加配比好的切削液(切削液:自来水=1:10)来降温、抑尘,因此无粉尘产生。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切割粉尘G1和钢材边角料S1;设备都使用切削液降温、抑尘,将切削液与水按照1:10稀释后使用;此工序不产生粉尘,会产生钢材边角料S1、沾有切削液的金属屑S2、废切削液S3、危废包装物S4(切削液包装桶);(3)精加工:利用各类加工中心、端铣机对粗加工后的工件进行精加工,加工过程中需要用到切削液降温、抑尘,将切削液与水按照1∶10稀释后使用,此过程是精密加工,不产生粉尘和大块的钢材边角料,但是会产生沾有切削液的金属屑S5、废切削液S3、危废包装物S4(切削液包装桶)。(4)焊接:人工使用电焊机对将加工好的零部件进行焊接拼装,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G2和焊渣S5;(5)喷漆、晾干:根据产品需要,针对焊接好的半成品在喷漆房内利用喷枪进行喷漆作业。喷漆:项目喷漆流水线设计采用干式喷漆房。喷漆在完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喷枪用水清洗,清洗的料水作漆料使用,不外排。喷漆装置为全封闭,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安全性,送风系统采用无纺布迷宫式过滤材料进行高效精密过滤,确保操作室送风质量不含有其他杂质,从而不影响涂装表面质量,并通过高效离心风机从喷漆房侧底部进行排风,风速≥0.4m/s,保证漆雾不外溢,确保操作者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喷涂主要设备有空压机、喷枪等;喷枪供料方式为吸上式。喷漆工序操作过程中温度控制为常温,湿度≤75%,喷涂压力为0.3~0.5MPa,膜层总厚度控制100μm。本项目喷漆房内设计有排风系统,喷涂过程中固态份利用率为70%,其余的形成漆雾、掉落形成漆渣,被层流状态的空气压送到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过滤后再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晾干:喷漆完成的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通过喷漆房送排风系统,上送风、下抽风结构,使喷在工件表面水性漆中的有机挥发份挥发,形成漆膜,晾干时间约2h。该工序主要产生非甲烷总烃,通过顶部的废气排气管道将其引至室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检查补漆:主要检查漆面薄厚是否均匀,是否全部被漆膜覆盖,有无遗漏或瑕疵,检验合格的工件直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再返回相应喷漆房进行补漆处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非甲烷总烃,喷漆房漆雾先通过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处理,然后与喷漆、晾干有机废气一起全部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此工序会产生喷漆废气G4、漆渣S6、危废包装物S7(水性漆包装桶)。(7)总装:将制成的并且底漆晾干的产品框架与外购的数控系统、导轨、丝杆、机头、刀座等各部件进行组装,此过程产生一定量的一般包装物S8;(8)检验发货:喷漆完成后由专业验收人员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和客户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在确定产品质量完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后,由包装人员存入指定的产品存放区,等待发货。生产过程中设备维护保养会产生废机油、废油桶;设备使用时会产生噪声;喷漆废气处理装置会产生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2.5工程变动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中“七、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工程变化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重大变动核查情况详见下表。表2-7重大变动清单对照情况表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实际工程变化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工程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本次验收生产能力为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生产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的。不属于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生产能力未增大,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生产能力未增大,污染物未增加。不属于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与环评阶段相比,环评及批复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未重新选址,未发生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未增加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等均未发生变化。不属于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气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打磨废气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增加。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不涉及此情形。不属于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项目不涉及此情形。不属于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运营期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项目不涉及此情形。不属于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表三3.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3.1.1废水本项目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马鞍山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表3-1废水治理措施一览表废水类别,处理设施及去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污水管网3.1.2废气切割粉尘:在切割机底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颗粒物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尺寸:500mm*500mm),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直径250mm;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直径600mm。袋式除尘器焊接废气收集管道喷漆房二级活性炭及排气筒切割废气收集管道3.1.3噪声主要为项目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产生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垫。表3-2噪声治理设施一览表噪声源,处理设施/措施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垫3.1.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机械加工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以及一般废包装材料;危废: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漆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属于危废,利用过程豁免,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漆渣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理。危废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一般固废暂存库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暂存处危废库表四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1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声环境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项污染物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处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表4-1“三同时”制度及环保投资落实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环评投资估算(万元)实际环保设施及投资(万元)废气治理切割粉尘集气管道、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510焊接烟尘打磨粉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调漆、喷漆、晾干喷漆废气中漆雾先通过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处理,然后与调漆、喷漆、晾干有机废气一起全部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515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00噪声治理厂房隔声和减震安装22固废治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88各类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各类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地下水污染防治危废暂存间、漆料库、喷漆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厂房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33环境风险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导流沟,出入口设置防泄漏的裙脚;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防护物资;22合计投资(万元)4540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马鞍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代码2406-340506-04-01-383950)。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马鞍山市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马环函〔202033号)精神及你单位自愿申请,批准你公司《报告表》。二、该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我局不对你公司《报告表》具体内容做实质审查,不承担法律法规中关于环评审批行政部门审查环评的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你公司和安徽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三、我局将公开《报告表》和相关承诺书,请你公司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反,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等和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和承诺履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检查,及时、主动报告项目建设、运营生产、污染防治和其他环保相关信息。表4-2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检查序号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1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主要购买马鞍山博望区高新区科栖产业园标准化产业园区生产车间、办公区及进场道路等工程,建成后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投资90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锯床、车床、钻床、喷漆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的生产能力。项目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21、大气环境切割粉尘:在切割机底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颗粒物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在打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切割粉尘:在切割机底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颗粒物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验收监测2日内,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废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2业》(DB34/4812.6-2024)表1、表2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执行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2、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并达到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的排放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验收监测2日内,生活污水满足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单独设备房、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风机设消声器等,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验收监测2日内,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24、固体废弃物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备案管理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其它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属于危废,利用过程豁免,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漆渣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理。危废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3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等和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申报,正在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协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4.3环境管理检查4.3.1环境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企业目前正在按照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下设办公室完成各项企业环保管理任务。4.3.2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周边未新增敏感点。4.3.3固体废物处置情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属于危废,利用过程豁免,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漆渣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理。危废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表五5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5.1监测分析方法表5-1检测方法与检出限一览表项目类别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出限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0.07mg/m3低浓度颗粒物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1.0mg/m3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1263-2022168μg/m3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0.07mg/m3废水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0.5mg/L动植物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0.06mg/L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0.025mg/L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1989/噪声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2人员能力所有参加监测采样和分析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5.3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浓度和流量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附录C、《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执行,样品的采集、运输、储存、样品分析、数值计算均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手册》中的质量保证要求做。5.4噪声监测质量控制噪声测量仪器为Ⅱ型分析仪器。测量方法及环境气象条件的选择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仪器使用前、后均经A声级校准器检验,误差确保在±0.5分贝以内。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若大于0.5dB(A)测试数据无效。噪声仪器校验结果见表5-2。表5-2声级计校核表项目标定日期仪器型号校准前(dB)校准后(dB)示值误差(dB)标准值是否符合要求噪声Leq2025年12月27日-28日AWA5688型93.893.80±0.5dB是5.5固(液)体废物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本项目无固废项目的监测。5.6土壤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本项目无土壤项目的监测。表六6.1验收监测内容依据环评文本及批复,结合现场勘查结果,确定验收监测内容。本次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表6-1“三同时”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频次有组织废气切割、焊接废气低浓度颗粒物3次/天,2天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3次/天,2天无组织废气上风向设置1个监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3次/天,2天厂区内非甲烷总烃4次/天,2天废水污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悬浮物、PH、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4次/天,2天噪声厂界四周各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Leq(A)昼间1次/天,2天6.2验收监测气象参数表6-2验收监测期间气象参数采样日期检测时间风速(m/s)气温(℃)气压(kPa)风向天气2025-12-2714:21-18:061.67.5-12.7100.3东晴2025-12-2813:42-17:151.83.7-12.4100.3-100.4东晴表七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于2025年12月27~28日进行。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监测结果能正确反映企业正常生产时污染物实际排放状况,监测期间主体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表7-1企业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产品设计年产量12月27日产量12月28日产量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20条0.06条0.06条铝制板生产线10条0.03条0.03条备注:年工作时间300天。7.2验收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2。表7-2有组织检测结果排气筒信息焊接废气排气出口DA001烟道截面积0.1963m2。采样时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结果标干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2025-12-27焊接废气排气出口DA001低浓度颗粒物(mg/m3)第一次91742.62.4×10-2第二次91132.11.9×10-2第三次90932.82.5×10-22025-12-28焊接废气排气出口DA001低浓度颗粒物(mg/m3)第一次91313.33.0×10-2第二次91173.43.1×10-2第三次90902.42.2×10-2排气筒信息喷漆废气排气出口DA002烟道截面积0.2160m2。采样时间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结果标干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2025-12-27喷漆废气排气低浓度颗粒第一次91732.52.4×10-22025-12-27出口DA002物(mg/m3)第二次91142.21.9×10-2第三次90942.92.5×10-2非甲烷总烃(mg/m3)第一次91732.552.3×10-2第二次91142.922.7×10-2第三次90942.802.5×10-22025-12-28喷漆废气排气出口DA002低浓度颗粒物(mg/m3)第一次91323.43.0×10-2第二次91183.53.1×10-2第三次90912.52.2×10-2非甲烷总烃(mg/m3)第一次91322.282.1×10-2第二次91172.262.1×10-2第三次90902.352.1×10-2根据表7-2监测结果,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8日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标准。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表7-3无组织厂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检测项目检测点位检测结果上风向G1下风向G2下风向G3下风向G42025-12-27非甲烷总烃(mg/m3)第一次0.540.630.630.60第二次0.510.600.620.61第三次0.530.620.610.63第四次0.510.620.630.63均值0.520.620.620.62第五次0.540.610.640.64第六次0.540.610.620.66第七次0.530.590.620.65第八次0.530.640.620.63均值0.540.610.620.64第九次0.550.610.620.61第十次0.530.610.630.63第十一次0.530.650.610.61第十二次0.540.640.630.60均值0.540.630.620.612025-12-28非甲烷总烃(mg/m3)第一次0.620.690.690.70第二次0.580.670.700.69第三次0.630.690.700.72第四次0.630.700.700.68均值0.620.690.700.70第五次0.610.690.700.70第六次0.640.710.680.72第七次0.640.700.700.68第八次0.620.710.710.71均值0.630.700.700.70第九次0.610.730.700.71第十次0.640.720.730.70第十一次0.610.700.740.69第十二次0.620.700.700.70均值0.620.710.720.702025-12-27总悬浮颗粒物(μg/m3)第一次177227208212第二次173237222197第三次1761782011942025-12-28总悬浮颗粒物(μg/m3)第一次171213191190第二次178183198186第三次173186210200测点示意图采样时间检测项目检测点位检测结果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2025-12-27非甲烷总烃(mg/m3)车间外G50.680.690.720.740.680.700.700.710.720.700.730.740.690.740.710.76均值0.690.710.720.742025-12-28车间外G50.800.750.790.760.770.750.780.760.750.770.770.750.750.770.790.76均值0.770.760.780.76根据表7-3监测结果,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8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7.2.2废水监测结果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4。表7-4废水监测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项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7.27.4(温度7.17.3pH值(无量纲)(温度11.3℃)(温度9.9℃)(温度9.7℃)化学需氧量742025-12-2氨氮(mg/L)2.51727212425动植物油类NDNDNDND量(mg/L)23.818.627.623.3口7.27.37.17.4pH值(无量纲)(温度11.2℃)(温度11.4℃)(温度8.7℃)(温度6.9℃)化学需氧量887260682025-12-2氨氮(mg/L)2.541.662.401.96823242028动植物油类NDNDNDND五日生化需氧量(mg/L)28.425.419.823.1注:“ND”表示未检出,低于方法检出限。根据表7-4监测结果可知,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7.2.3噪声监测结果采样时间废水总排10.1℃)(mg/L)7664843.542.871.38悬浮物(mg/L)(mg/L)五日生化需氧(mg/L)悬浮物(mg/L)(mg/L)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表7-5噪声监测结果天气信息:2025-12-27:天气:晴;风向:南;风速:1.8m/s。2025-12-28:天气:晴;风向:南;风速:1.9m/s。检测时间检测点位昼间结果dB(A)2025-12-27厂界东N109:12-09:1754厂界南N209:19-09:2451厂界西N309:28-09:3353厂界北N409:35-09:40522025-12-28厂界东N109:09-09:1452厂界南N209:17-09:2254厂界西N309:24-09:2953厂界北N409:32-09:3754检测点位图:注:夜间不生产。项目8小时生产制度,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表7-5监测结果可知,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7.2.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烟(粉尘)0.0344t/a、VOCS0.0085t/a。验收监测期间,喷漆废气环保设施颗粒物出口平均排放速率0.025kg/h,非甲烷总烃出口平均排放速率0.023kg/h,项目喷漆年生产300h,则项目颗粒物排放量=平均排放速率×时间=0.075t/a,VOCS(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平均排放速率×时间=0.0069t/a;综上,颗粒物总量为0.075t/a,VOCS(非甲烷总烃计)总量为0.0069t/a,满足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表八8验收监测结论安徽安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8日对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监测期间对企业的生产负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满足环保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基本稳定。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监测得出结论如下:8.1废气监测结论验收监测2日内,喷漆、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有效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喷漆、晾干产生的VOCs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8.2废水监测结论验收监测2日内,监测结果均满足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8.3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2日内,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8.4固废监测结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属于危废,利用过程豁免,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漆渣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理。危废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8.5总量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总量为0.075t/a,VOCS(非甲烷总烃计)总量为0.0069t/a,满足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8.6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都达到了验收执行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建议及后续要求1、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2、完善相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台帐。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填表人:,项目经办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项目代码2406-340506-04-01-383950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34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经度:118度50分52.074秒纬度:31度34分43.441秒设计生产能力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实际生产能力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环评单位安徽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审批机关马鞍山市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文号博环审〔2025〕7号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工日期2025年7月竣工日期2025年11月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铭创通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铭创通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506MADERT958Y001X验收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安徽安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75%以上投资总概算(万元)10024.3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45所占比例(%)0..45实际总投资(万元)9024.3实际环保投资(万元)40所占比例(%)0.44废水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25噪声治理(万元)2固体废物治理(万元)8绿化及生态(万元)/其它(万元)5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Nm3/h)年平均工作日(h/a)2400运营单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0506MADERT958Y验收时间2025年12月27日、28日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化学需氧量—88360—————————氨氮—3.5430—————————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3.5120—0.0750.0344—0.0750.0344——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VOCs—2.92——0.00690.0085—0.00690.0085———————————————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附件:1、委托书2、项目地理位置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4、本项目环评批复5、企业生产日报表6、危废协议7、排污登记回执8、水性漆MSDS9、检测报告-34-附件1委托书委托书马鞍山市正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现已竣工,各项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已具备环保验收条件,为此,特委托安徽安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我公司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以便早日通过验收。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0日-35-附件2项目地理位置图例西办公室大件装配区卫生间产品型材原材料加工区区危化打磨区焊接件摆放激光下料/品仓锯切料摆放钢板原材料区区区库喷漆房焊接区激光下料区型材原材料区变电室附件4环评批复市市驱区减分文件博环审〔2025]7号关于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马鞍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代码:2406-340506-04-01-383950)。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马鞍山市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马环函[2020133号)精神及你单位自愿申请,批准你公司《报告表》。二、该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我局不对你公司《报告表》具体内容做实质审查,不承担法律法规中关于环评审批行政部门审查环评的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你公司和安徽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三、我局将公开《报告表》和相关承诺书,请你公司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反,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等和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和承诺履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检查,及时、主动报告项目建设、运营生产、污染防治和其他环保相关信息。2025年、月24日马鞍山市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3月24日印发附件5企业生产日报表产品设计年产量12月27日产量12月28日产量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20条0.06条0.06条铝制板生产线10条0.03条0.03条检测期间,该企业经营正常,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附件6危废协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合同编号:C2-07011-G-20286甲方(委托方):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税号:91340506MADERT958Y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博望支行账号:12720201040045182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松花江路与四联路交叉口西南向南50米电话:15955551403乙方(受托方):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税号:91341100MA2NFA9T5U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账号:12136001040016391地址: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盐化工业园涧河路西侧电话:18105508444鉴于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的工业危险废物(以下称“危险废物”或“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该废物不得污染环境,应进行无害化处置。为此,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1.本协议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的危险废物是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不明废物不属于本协议范畴。甲方在将废物运至乙方前,须以书面形式将待处置废物种类事先告知乙方,1并保证实际到场废物与本协议约定相符。否则,对于因废物所含危险物质超出乙方处置范围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出现废物所含成分超出乙方处置范围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处置。乙方在接受废物后,须将取样化验的分析数据和处理方案书面告知甲方。2.废物重量确认:本协议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的废物每年预计为【7】吨。重量之计算以乙方实际过磅之重量为准,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签收。第二条废物处置工艺乙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将甲方委托处置的废物在依法批准的危险废物焚烧场内进行安全处置,并保证处置过程中和处置后不产生环境再污染问题。第三条废物提取与运输1.本协议项下待处置废物由乙方负责运输。2.为保证废物在运输中不发生漏洒,甲方负责对废物进行合理、安全且可靠的包装,如因甲方提供包装物或容器质量问题等导致运输途中漏洒等,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方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废物到达日期、时间。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清点,并在废物及废物容器出厂单、进厂单上进行书面确认。第四条废物成分化验与核实1.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的废物有害成分标准为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随时到甲方现场自行抽检甲方委托处置之废物,若出现废物有害成分高于上述标准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相关情况,由甲方负责限期整改。如果甲方对乙方化验的结果有异议,则在甲、乙双方均在场之情形下,共同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对甲方待提取废物进行取样检测,并以该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委托处置的废物超出乙方经营范围,乙方有权不予处置或退回给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由甲方承担。2第五条定期核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的定期核查,核查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预警式或非预警式定期核查、不定期核查、跟车核查。第六条环境污染责任承担自废物离开甲方工厂,对其所可能引起的任何环境污染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运输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并保证不在今后的任何纠纷中牵连甲方。第七条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处置费及支付1.经双方协商确定,处置价格如下:序号危废名称危废代码形态处置方式预计产量(吨/年)包装规格处置费(元/吨)1废漆桶900-041-49固态焚烧1吨桶/吨袋/托盘见附件2废液压油900-217-08液态1吨桶/吨袋/托盘3废油桶900-249-08固态1吨桶/吨袋/托盘4废漆渣900-252-12固态1吨桶/吨袋/托盘5废乳化液900-006-09液态1吨桶/吨袋/托盘6废活性炭900-039-49固态1吨桶/吨袋/托盘7废过滤棉900-041-49固态1吨桶/吨袋/托盘合计7备注:(不满1吨按照1吨收取处置费用)2.本协议项下废物处置费=单位处置价格(元/吨)×重量(吨)。3本协议项下处置价格由双方负责保密,如甲方泄漏,则乙方有权拒绝处置废物,并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的违约金。4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开具专用发票,预收2000/元处置费,等实际发生清运,可以抵扣处置费。35、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且运输方将甲方所产生废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废物处置费按月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金额为当月废物处置费百分之百的专用发票,甲方在开票之日起30日内将该月所产生的全部废物处置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承兑汇票支付给乙方。第八条危险废物处理资格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且未获展延核准,或经有关机关吊销,则本协议自乙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自动终止。本协议因此终止的,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终止前乙方已处置废物对应的废物处置费。第九条保密义务双方对于一切与本协议和与之有关的任何内容应保密,且除经他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该资料泄漏给任何人,且除为履行本协议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该等资料。但法律规定或国家机构另有要求须披露者,不在此限。本项保密义务之约定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解除后之五年内,仍然有效。第十条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而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且通过双方努力仍无法履行时,本协议将自动解除,且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单方解除本协议时,应于收到乙方书面请求后三十天内,按乙方实际处置废物重量向乙方支付废物处置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处置废物对应的废物处置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甲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废物处置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废物,且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到期应付废物处置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逾期30天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处置废物对应的废物处置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3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4约方应在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0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暂时终止本协议的执行或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要求违约方对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不愿协商,则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当在本协议签字页签字。在本协议生效的同时,双方以往签订的相关废物处置协议(如有)自动终止。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协议履行期限本协议期限为2025年08月19日起至2026年08月18日止,履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重新签订新协议。第十五条附件及其它本协议附件为:《危险废物处置价格表》。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事项,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无面文甲方:安徽摩巍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20258序9日C00c7030乙方(章):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2025年8月19日5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6年1月18日,在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会议。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环保设施的运营情况介绍和检测单位对验收检测情况的汇报,根据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四联路西南角科技孵化园B区1-1号厂房建设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20套、铝制板生产线10套的生产能力。由于打磨设备暂时未进行采购,故打磨工序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投资总概算为10024.3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9024.3万元。可实现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的生产规模。(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安徽若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3月24日,马鞍山市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以博环审〔2025〕7号文同意项目建设。2024年08月16日,完成本公司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申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506MADERT958Y001X。(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9024.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44%。(四)验收范围验收的范围是:购置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折弯机、车床、锯床、喷漆房、激光切割机、3D激光切割机、端铣机、焊机、气割机、行车、叉车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验收实现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的生产规模。目前已完成设备调试,环保设施配备齐全,生产规模满足验收条件。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中“七、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工程变化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重大变动核查情况详见下表。重大变动清单对照情况表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实际工程变化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工程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本次验收生产能力为年产20套锯床及自动化生产线、10套铝制板生产线,生产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的。不属于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生产能力未增大,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生产能力未增大,污染物未增加。不属于10%及以上的。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与环评阶段相比,环评及批复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未重新选址,未发生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未增加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等均未发生变化。不属于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气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打磨废气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增加。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不涉及此情形。不属于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项目不涉及此情形。不属于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运营期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项目不涉及此情形。不属于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由规范化污水接管口排入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折弯机、车床、锯床、喷漆房、激光切割机、3D激光切割机、端铣机、焊机、气割机、行车、叉车、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噪声产生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安装、合理布设等措施。(三)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调漆、晾干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迷宫式过滤材料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然后与收集的调漆、晾干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四)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以及一般废包装材料;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漆渣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含切削液的废边角料属于危废,利用过程豁免,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迷宫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漆渣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理。危废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在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8日进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工况稳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2、验收监测2日内,废水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3、验收监测2日内,喷漆、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有效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喷漆、晾干产生的VOCs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4、验收监测2日内,噪声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废水总排口中各监测因子满足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属于达标排放;废气排口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浓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得到综合利用。六、验收结论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环保设施及其他措施基本按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实现达标排放,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七、建议1、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2、各类固废收集、存放及转移应制度化管理,及时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6年1月18日H程:州图Nm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切割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核查组人员名单地点:安徽摩森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验收组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号码建设单位(组长)郑德浴定徽摩森的餐能装备限司张19838607635组员市前5安的至达件及有路的高18133681110美3高2G568238515V0041372119145同创豪字徽库森纳铝能装各有限公1785600188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切割装备研发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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