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6)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
26
年2
月9
日我局拟
对
桦甸市佳程筑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
6
年2
月
9
日-202
6
年2
月10
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个工作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66号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32400
联系电话:0432-66272027(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桦甸市佳程筑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桦甸市桦郊乡新政村
桦甸市佳程筑路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台0.28MW导热油炉、1台轻质柴油燃烧器,替代原有1台0.4t/h燃煤导热油炉和1台燃煤机,现有设备已拆除。建设投资: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50%。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把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烧器燃料采用轻质柴油,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料采用柴油,导热油炉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柴油固定顶罐采用密闭卸油+呼吸阀控制,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限值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垫,将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布置,其中风机安装减振基础及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油泥装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管理,危废贮存间(10m2)、罐区(柴油罐、事故罐)等为重点防渗区,地面及围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层采用10cm厚的P6抗渗混凝土+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①柴油储罐区设置20cm围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备1台50吨事故应急储罐和应急泵。②柴油储罐区设置消防沙堆、灭火器。③危废贮存间内废导热油采用密闭桶装,并设置防渗漏托盘。及时修订现有应急预案,经评估后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演练。 (三)危废贮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L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日常管理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履行移出人义务。 (四)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