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债权资产处置招标采购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对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对
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西省晋中市
债权本息:23474.94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债务人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公司债务本金余额合计6759.19万元,利息合计为16715.76万元(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最终以法院认定的为准),本息金额共计23474.94万元。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该户债权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
单位:万元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合计
担保方式
质押物
保证人
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6759.19
16715.76
质押+保证
债务人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焊管给中钢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自2013年10月22日已产生及2013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2日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7000万)
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3000万)、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2000万)、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2000万)、刘旭东及白洁(7000万)
注1:上述利息金额中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其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金额为3360.49万元。
注2:根据相关合同,本债权项下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均存在担保最高额限度,具体担保最高额限度见上述表格中括号内金额。
注3: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刘旭东及白洁在其相应限额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在其相应限额内对上述优先受偿权受偿后仍不能清偿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注4:保证人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二、债权具体情况
(一)债务人情况
企业名称
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700748578718N
法定代表人
刘旭东
成立日期
2003-05-12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营业期限
2003-05-12 至 2020-10-12
登记机关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
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销售,钢材、石油套管的制造、销售,管材的防腐保温及材料的加工处理;五金制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刘旭东
26700
89.00%
2
刘利子
3300
11.00%
(二)质押物情况
本债权项目的质押物为债务人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焊管给中钢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自2013年10月22日已产生及2013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2日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已办理质押登记。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4265663066823
法定代表人
耿利虎
成立日期
2010-11-30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营业期限
2014-10-09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西仵镇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玻璃仪器制造;玻璃仪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100.00%
备注
根据相关合同,保证人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额为3000万元(在本案执行程序中已扣划该保证人的金额亦纳入该限额),且其在该限额内对本债权项下优先受偿权受偿后仍不能清偿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保证人2: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226026430629
法定代表人
贾本锐
成立日期
2001-08-08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营业期限
2001-08-08 至2031-08-08
登记机关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吕梁市交城安定村
经营范围
*制造:机车车辆配件;铸造、锻造、及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机械加工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贾本锐
9500
95.00%
2
申威严
500
5.00%
备注
1.根据相关合同,保证人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额为2000万元;2.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保证人3: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702746021799C
法定代表人
李顺英
成立日期
2003-02-12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营业期限
2003-02-12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区6号路南1号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不锈钢系列制品;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铁合金、冶金炉料(除国家限制品);房屋及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邢光述
24000
80.00%
2
李顺英
6000
20.00%
备注
1.根据相关合同,保证人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额为2000万元;2.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保证人4:刘旭东及白洁,其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为7000万元。
(四)法律情况
1、一审情况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7日作出(2015)并民初字第7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归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2727371.35元(截止到2015年6月27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归还承兑汇票本金39921669.99元及罚息4970247.91元(截止到2015年6月27日,之后罚息按协议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对被告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焊管给中钢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自2013年10月22日已产生及2013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2日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被告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在2000万元限额内、晋中新大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在2000万元限额内、刘旭东、白洁在7000万元限额内对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在3000万元限额内,对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上述优先受偿权受偿后仍不能清偿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费42989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西国联管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2、二审情况
一审判决后,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不服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2018年1月18日作出(2017)晋民终6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执行情况
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五)资产亮点情况
1、该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可节省司法推进时间。
2、保证人山西青春玻璃有限公司尚处于经营状态,且我司已查封其名下位于长治市黎城县西仵工业园区内土地及不动产。
三、处置方式
执行和解或公开债权转让。
四、交易对象及条件
(一)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即: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
六、特别说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欢迎投资者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查阅资料及咨询相关问题。
七、联系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张经理
联系电话:0351-6817813、0351-6817889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0351-681781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6年2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资产处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