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托盘建设 人防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招标采购公告(2026)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409-330784-04-01-707884
项目名称
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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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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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附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已办结
2026-02-09 16:09:24.0
金规核改第3307842026107号

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4-09-13 15:02:14.0
建字第3307842024GG0282454号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已办结
2024-11-27 16:40:03.0
易地核实〔2024〕第184号

永康市水务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
已办结
2024-10-15 13:58:03.0
永水务登字【2024】14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
已办结
2026-02-09 16:29:28.0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4-09-11 11:22:50.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5-01-07 10:17:56.0
******************

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4-09-13 14:55:44.0
建字第3307842024GG0281437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已办结
2026-02-09 16:33:32.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已办结
2026-02-09 16:12:5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2一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建设项目-2#厂房永康市高新区花城西路48号总建筑面积11936.34平方米,占地面积3307842024GG02824542583.90平方米。1、规划审批表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9月13日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核定表人防编号:易地核实〔2024〕第184号建设单位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联系人朱萍单位地址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城西路48号电话手机15857980268建设项目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普通地下室面积0㎡建设地点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城西路48号地面建筑面积31145.52㎡计划人防面积0㎡建筑总面积31145.52㎡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0㎡应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金额0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意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人防办〔2022〕27号等规定,本工业用地投资项目中,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属于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不需执行人防结建政策。本项目符合工业用地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备案要求,现准予备案。核定单位(盖章):2024年11月26日说明:需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加收滞纳金。0类别:登记编号:永水务登字〔2024〕144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附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现状地形图、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名称: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个人):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盖章)法定代表人:朱萍通讯地址: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城西路48号联系人: 邵永涛电话:13967466000提交日期:2024年10月15日0告知事项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变更后,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若超出水土保持登记表填报范围,应报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入园项目取土取石来源或弃土弃渣去向应符合区域水土保持总体方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要时提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应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建设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的表土应在施工前剥离。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按上述要求执行填报事项建设地点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城西路48号工程总投资(万元)3880其中土建投资(万元)3100占地总面积(m2)10345.26计划建设起止日期2024.11-2025.11总土石方量(m3)1800开挖(m3)900填筑(m3)900建设过程中土石方量取土取石量(m3)0取土取石来源利用其他项目的余方附协议弃土弃石量(m3)弃土弃渣去向综合利用的附利用协议采取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打√即可)工程措施①开挖、填筑边坡挡土墙防护或砌石防护坡;②表土剥离,妥善堆放并防护;③建设范围建立完善排水系统;√④弃渣场设置挡土墙、排水设施并进行土地整治;⑤取土场土地整治并复垦、设置排水系统;⑥水体周边护岸;⑦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⑧绿化区域土地平整。——20植物①边坡植被恢复;②裸露土地林草植被恢复;③渣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④取土场撒播草籽或种植林木恢复植被;⑤施工场地恢复林草植被。临时①建设范围周边设施工围墙;②施工过程开挖临时排水沟,设置沉沙池,水流经沉沙池后排入天然沟道或市政管网;√③建设区域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减少对周边道路影响;④临时堆料(土)边坡控制稳定并坡脚拦挡。√管理①多余土石方其他项目综合利用;②建设范围调整竖向设计,减少挖填土石方量;③土石方运输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理沿途撒落土石;④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⑤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施工场地占地;√⑥保留植被较好区域林草植被,减少扰动土地面积。其他需说明事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核定事项选址是否避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是否涉及占用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水土保持补偿费8276.80元。核定意见选址不涉及二区一站,涉及水域或水利设施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手续,报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监管。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同意备案接收日期2024年10月15日登记日期(盖章)2024年10月15日——30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①已完成“五通一平”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内的入园项目(统称入园项目);②占地总面积在5公顷以下并且开挖和填筑土石方总量在1万m3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2、本表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要求自行填报。3、凡此表表达不清的事项,可用附件表述。4、“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一栏,若无异议,填写“按上述要求执行”。5、类别和登记编号及核定事项的核定意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6、建设地点至少写明乡、村(入园项目写明地块)。7、占地总面积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8、本表一式4份,统一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2份留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2份反馈建设单位(或个人)作为实施依据。9、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填报本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登记意见栏中明示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个人)。——4无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4年09月11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409-330784-04-01-707884项目名称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详细地址城西新区花城西路48号国标行业金属制餐具和器皿制造(3382)所属行业轻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拟开工时间2024年11月拟建成时间2025年11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否总用地面积(亩)15.51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31145.52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1145.5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31145.5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该项目为拆建,总用地面积10345.26平方米,建筑占地662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45.52平方米,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购置冲床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利税420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朱萍项目联系人手机15857980268接收批文邮寄地址城西新区华城西路48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368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3880.00003100.0000180.0000150.0000150.0000100.00000.00002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3880.00000.00003880.0000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法人类型私营独资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2330784MA2FJRN67R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城西路48号成立日期2003年12月注册资金(万)45.000000币种人民币元公FFFFF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朱萍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5857980268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4年09月06日备案日期2024年09月11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2一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永康市西城群灿电器厂年产150万套不锈钢托盘建设项目-1#厂房永康市高新区花城西路48号总建筑面积19209,18平方米,占地面积3307842024GG02814374038.60平方米。1、规划审批表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09月13日0(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意见书无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的意见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结果为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具体到条、款、项);如:疏散楼梯未采用防烟楼梯间,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2条规定。二、......0......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工程,组织整改后向我局申请复查。未经复查合格,本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住建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章)2026-02-09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锈钢托盘建设 人防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