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桂产业种植以及深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6)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情况
公示机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6790892
序号
受理编号
审批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办理结果
备注
1
11100000000014672N3000116055000202601140304
桂平市宏扬年产100万双鞋底项目
2026-1-21
同意
贵环审〔2026〕26号
2
11100000000014672N3000116055000202601220200
桂平市农业科技园肉桂产业种植以及深加工项目(二期)
2026-1-22
同意
贵环审〔2026〕27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1贵环审〔2026〕26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宏扬年产100万双鞋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桂平市宏扬橡胶鞋底厂:《桂平市宏扬年产100万双鞋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1、该项目属于新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6-450113-04-01-366355),拟建地位于贵港市桂平市长安工业园区联润棉纺厂内第二车间,占地面积1962平方米,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4分41.219秒,23度19分49.103秒。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橡胶鞋底100万双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为密炼机、开炼机、过水机、硫化机组、修边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总投资为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20%。二、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配料、投料、密炼和开炼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风至脉冲布袋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调漆、描漆产生的废气收集至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报告表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须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要求。2.落实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生产情况下,原料桶开口保持密闭,减少原材料易挥发物质向环境中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生产车间NMH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输送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通过减振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裁切、修边产生的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按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分别收集、贮存,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包装空桶、有毒原料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间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国环绿能(北京)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2月9日印发1贵环审〔2026〕27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农业科技园肉桂产业种植以及深加工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西桂平悦达香料有限公司:《桂平市农业科技园肉桂产业种植以及深加工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01-450881-04-05-952805),二期项目拟建地位于贵港市桂平市罗秀镇新垌村。一期占地面积28149平方米,建筑面积14844平方米,年产200吨肉桂油和100吨中药饮片,于2022年取得环评批复(贵环审〔2022〕167号),项目已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公司发展需要进行项目二期扩建。二期项目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14分3.952秒,23度2分42.346秒,企业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用地面积26317.6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4873.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5t/h和5.0t/h锅炉各1台,肉桂油生产线1条、中药饮片生产线1条,以及宿舍楼、办公楼、门卫室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布袋除尘器等环保工程。二期项目年产200吨肉桂油和5000吨中药饮片,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8万元,占总投资的0.11%。扩建后总产能为年产400吨肉桂油和5100吨中药饮片。二、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由风机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2.5t/h和5.0t/h锅炉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污染物浓度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3、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排放标准后引至屋顶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蒸汽冷凝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清污车定期清运至罗秀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通过减振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锅炉炉渣及除尘渣外运给当地农民作肥料;蒸馏废渣晒干后部分回用为锅炉燃料,部分外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行。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间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广西欣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2月9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桂产业种植以及深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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