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种鸭养殖招标采购公告(2026)
滨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邹平和美种禽有限公司年存栏10万羽种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我局对邹平和美种禽有限公司年存栏10万羽种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滨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楼615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滨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楼615室)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43-315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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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66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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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日期
1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邹平和美种禽有限公司年存栏10万羽种鸭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滨环审〔2026〕17号
2026年2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羽种鸭养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