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树脂单体调配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2月11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埃克森美孚惠州树脂单体调配项目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大亚湾石化区C3地块
2026年2月11日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6〕2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邮编:516081联系电话:0752-5579776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附件: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6〕2号电子批复(埃克森美孚惠州树脂单体调配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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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市环(大亚湾)建〔2026〕2号关于埃克森美孚惠州树脂单体调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由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编制的《埃克森美孚惠州树脂单体调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审批意见如下:一、埃克森美孚惠州树脂单体调配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区大亚湾石化区C3地块,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罐区、调配单元、分装储存等配套设施,预计年产热固性树脂单体混合物2.04万吨。项目生产工艺混合过程主要为物理搅拌,生产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二、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同意该报告表通过审查。三、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按清污分流原则设置排水系统。项目地面冲洗废水、-1-初期雨水依托美孚主项目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和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较严值后,进入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收集后近期通过槽罐车转运至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待管网具备接收条件后,纳入管网统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固体添加剂加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灌装站灌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执行(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原料储罐、中间调整罐、罐式集装箱及搅拌釜等有机废气收集后送至乙烯一期项目锅炉系统处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及烟气黑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一2011)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2-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三)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并做好与区域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四、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5.773吨/年,超出部分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即11.546吨/年,总量由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的减排量给出。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VOCs排放总量控制在781.95吨/年。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程序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3-六、建设单位在环保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等情形,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七、项目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八、本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1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公室2026年2月11日印发-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树脂单体调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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