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招标采购公告(2026)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关于受理《山东三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2月11日受理了山东三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83255490、83278182(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
电子信箱:jnzqhbjglk@jn.shandong.cn
邮编:2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附件
1
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
山东三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山东承宇生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山东三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版)项目名称:年产360万套汽车部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三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473144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3-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山东三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山东承宗生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代码2601-370193-89-03-30014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地理坐标(纬度36°4038.881,经度117°385.87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601-370193-89-03-300141总投资(万元)6000.00环保投资(万元)80.00环保投资占比(%)1.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²)5165.7专项评价设置无规划情况《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2023-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水经济技术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4]2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8月7日取得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4]27号),根据报告书内容,园区概况如下:(一)规划范围。根据《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2023-2035年)》,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规划面积为14.7737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核心区10.490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绣源西街、西至菜园村、南至中国重汽铸锻中心、北至三干渠;区块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3.790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王官庄以东、西至白云院村、南至经十东路、北至胶济铁路:区块三(新儒商融智产业园)0.492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惠沂线、西至西环路南至洛川路、北至王福村。(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三)产业定位。规划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构建以汽车制造产业为先导,特种锻件加工与集成制造、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为支柱的“1+2”产业结构体系。本项目位于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区块二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特种锻件加工与集成制造产业。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位于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范围内(具体见附图11-1)。本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属于制造业,不违背园区产业定位要求。1、用地规划符合性根据《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2023-2035年)用地规划图区块二)》,项目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见附图11-3)。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用地规划要求。2、空间管制要求符合性-2-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1电机制造★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4电池制造C3842镍氢电池制造×C3843铅蓄电池制造×C3844锌锰电池制造×其他●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6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7照明器具制造.38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全部★C40仪器仪表制造业全部.注:★一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进入行业:×一禁止进入行业。表中控制进入行业在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进入。除表中列出的具体行业外,其他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可视情况具体分析确定是否允许准入,优先进入行业还包括以下五个原则:1、能提升规划区域内产业结构:2、有助于形成区域性产业链:3、适于区域产业特点:4、改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5、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除表中列出的禁止进入行业外,其他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的行业一律禁止进入园区。结合现有工业基础,可优先引进有利于区域工业产业链延伸的项目,可引进污染较少的相关配套产业。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鼓励实施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减少废物的产生,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产业在不与园区规划开发条件相违背,符合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环保政策、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的情况下可适当考虑进入。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优先进入行业,符合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要求。4、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与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维度准入清单细化落实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符合2、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禁止建设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项生产,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1-370193-89-03-30014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3、工业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靠近规划居住区和周边近距离敏感点区域优先引入污染较小的项目:限制产能严重过剩,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位于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距离敏感区较远,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较少,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项目。符合4、调区区域内现有化工项目,后期根据化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合理安置或退出。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符合2、入区项目采取高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打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经计算,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3、建议区域总量管控指标为:SO27.29ta、NOx55.26t/a、颗粒物202.67ua、VOCs192.09ta。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为近期COD30.52t/a、氨氮1.53t本项目进行总量控制申请,颗粒物、VOCs排放量满足区域总量管控要求。符合-5-a,远期COD64.96t/a、氨氮3.25ta。4、区域新增污染源应执行总量替代和倍量替代政策,实现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0114ta,VOCs排放量为0.007ta,执行倍量替代政策。符合5、区内直排企业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出入河排污口批复要求,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COD≤30mg/L,氨氨≤1.5mg/L)。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符合2、开发区应落实园区应急预案并建议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区内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各企业纳入开发区风险管理体系,开发区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企业建成后应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符合3、要加大力度配套建设开发区内道路、管网、热电、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执行《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中明水经济开发区准入清单要求。符合2、入区企业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提高区内企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指标,满足济南市相关要求:禁止开发区燃用高污染燃料:新入驻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标煤≤0.5t万元企业能耗主要为电,能耗较小,可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符合3、区内企业禁止违规取用地下水本项目用水为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符合4、开发区实现集中供水和中水回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新鲜水取水量应控制在近期353.43万m/a以内、远期534.90万m/a以内,新入驻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4.25m/万元本项目用水为集中供水,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符合-6-5、开发区实现集中供热,禁止区内企业自建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不涉及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符合5、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坚决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切实推动调区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不使用煤等高耗能原料。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VOCs,排放量较少,企业已提报污染物总量控制申请文件。符合2(三)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有关要求,“十四五”时期拟建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项目位于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内,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已纳入沿黄重点地区符合审核标准的园区名单。故本项目位于合规工业园区。符合3(四)严格执行法定规划,加强调区区域空间管制,依法依规开发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对不符合上位规划用地性质的地块,后期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实施。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准入清单要求。符合4(五)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化工项目管理政策要求,严格调区区域内化工项目管控。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5(八)加快调区区域供热管网建设,规划期内位于供热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集中供热。本项目生产不供热。符合6(九)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引导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优化能源结构,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提升调区区域循环化水平,大力推进区域内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调区区域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无高耗能工艺。符合—7-7(十)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调区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大力推进PM25、PM0、O等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企业VOCs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本项目根据要求申请总量替代指标。符合8(十一)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积极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危废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均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符合9(十二)强化调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强化企业-调区区域-章丘区政府环境管理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调区区域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及监测能力建设。对调区区域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业运行后需按照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积极配合调区区域和章丘区政府环境管理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发展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8一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环评[2024141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141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全域三条控制线图》(见附图7),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西南侧3.9km的“济潍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理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章丘区环境功能区划的划分,该项目所在区域所处空气环境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适用区:地表水(杏林水库)环境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适用区。项目所在地地表水(2024年)、噪声环境(2024年)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大气环境(2024年)质量PM0、PM25、SO2、NO2、CO满足相应要求,O超标:臭氧超标主要由于工业生产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和氮氧化物光化学反应,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高温日照和静风等气象条件,尤其夏季利于臭氧的生成和积累,以及臭氧区域远距离传输。本项目废气在采取有效治理设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过程控制等措施,正常生产情况下,一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项目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其他符合性分析经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综上,项目排放污染物经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预计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的环境功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消耗水、电等资源,但消耗量较少,周边市政工程供应充足,对区域资源利用影响不大,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2024年5月)划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明水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11420002),济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见附图6。项目与济南市明水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见表2。表2项目与济南市明水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确定的准入门槛要求,禁止投资新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项目,从严审批炼油、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重污染企业。2、根据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条件,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区域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高排放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3、济南刁镇化工产业园是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电子化学品、高性能树脂、特种橡胶和弹性体、高性能纤维、生物化学、精细化工等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生产基地。4、济南刁镇化工产业园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不受3亿元投资额限制。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实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1、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炼油、有机化学原料制造。3、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符合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准入条件。符合-10-增。5、园区的准入清单按照规划环评的要求执行。污染物排放管控6、提高污水处理率,逐步加严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7、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6、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汇集后,排入周边水体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7、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符合环境风险防控8、园区内全部化工企业必须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9、完善棚盖等防雨措施,严禁原辅材料、固体废弃物等露天堆放。10、化工园区(集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隔离带,并适当设置绿化带,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凡未达到要求的,暂停审批化工项目。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要加大力度配套建设化工园区(集中区)内道路、管网、热电、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暂停审批该区域内除安全隐患治理、环境污染治理以外的化工项目。化工园区(集中区)要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11、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8、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9、本项目原辅材料、固体废弃物于车间内暂存。10、本项目不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11、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符合-11-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2、推进重点排放企业清洁生产改造,落实煤炭消费量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13、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12、本项目根据要求申请总量替代指标。13、企业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符合根据表2可知,本项目符合济南市章丘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项目凸焊机、二氧化碳焊机、弧焊机器人工作站等亦不涉及目录中限制或淘汰类设备,设备、工艺等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1-370193-89-03-300141,具体见附件8)。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章丘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见附图8),本项目为工业发展区(属于工业用地)。根据不动产权证(鲁2024)章丘区不动产权第0016082号,具体见附件7),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因此,项目符合章丘区相关规划要求。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文件的对比分析见下表。表3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政策要求说明符合性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经采取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符合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项目位于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属于工业园区。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投入使用前需及时申请排污登记。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5、与《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102号)、《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章政字[2025110号)的符合性分析-13—项目与《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章政字[2025]10号)文件的对比分析见下表。表4-1项目与《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的符合性分析表政策要求说明符合性二、产业结构绿色升级行动(一)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规划水土保持审查、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国家粗钢产量调控目标。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电炉钢占比达到7%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牵头)1、本项目为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2、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1-370193-89-03-30014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本项目位于明水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根据表2分析,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4、本项目碳排放源主要为净购入电力过程CO排放、焊接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通过采取使用节能设备、优化用能结构、加强检修等措施,可减少本项目碳排放,降低对区域碳排放贡献影响。符合碳排放相关要求。5、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项目原料运输采用公路运输,采用符合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及新能源汽车。6、本项目不涉及钢铁、焦化、烧结等内容。符合(二)优化调整重点行业结构。本项目为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三)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各市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本项目生产不供热。2、本项目不涉及有机溶剂回收处置、活性炭再生等内容。3、本项目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效率、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符合符合(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指导企业积极申报VOCs末端治理豁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本项目涉及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符合三、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一)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二)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三)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四)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本项目生产不供热,生活办公采取空调进行供热。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四、交通结构绿色转型行动(一)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二)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三)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四)加强油品监管。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项目原料运输采用公路运输,采用符合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及新能源汽车:厂内选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尽可能选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符合五、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一)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二)深化扬尘污染治理。(三)推进矿山治理。(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1、本项目施工期不进行土建,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无污染物产生。2、项目营运期不涉及扬尘,不涉及化肥农药使用、矿山、秸秆使用。符合六、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行动(一)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等行业以及储油库、港口码头为重点,开展VOCs液体储罐专项治理。做好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工业园区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信息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监管。(二)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三)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四)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到2025年,全省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1、本项目涉及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打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2、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3、本项目不涉及餐饮油烟、恶臭,不涉及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符合符合表4-2项目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章政字202511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政策要求说明符合性(一)优化结构布局。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各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规划水土保持审查、节能审查、产能置换、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因客观因素无法实现的,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本项目位于明水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根据表2分析,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为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1-370193-89-03-300141)。符合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加快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本项目不涉及煤炭、石油焦、焦炭、兰炭使用。符合大力提升清洁能源比重。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加快调整运输结构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提升运输车辆及各类装备绿色低碳水平。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5万辆,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100%、出租车辆新能源占比80%,城市建成区环卫、通勤、建筑垃圾运输、物流配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电动化率达到90%以上,全区新增和更新相应车项目原料运输采用公路运输,采用符合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及新能源汽车。符合一16-辆新能源车型比例不低于80%。在火电、有色、水泥等行业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组建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全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充换电站150座以上,充换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5000个,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加快推进铁路货场、港口等区域以及火电、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合理优化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1、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2、推进矿山治理。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监管。4、加强农业氨排放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二)强化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源污染治理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动火电行业深度治理,积极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工作,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更换适宜高效的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新、扩、改建项目原则上不采用臭氧等氧化法脱硝工艺。巩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成效,确保低氮燃烧系统稳定运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稳定在50毫克/立方米以内:推动燃气锅炉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应采用电动阀、气动阀或铅封等方式加强管理。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巩固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成果,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稳定在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以内。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对确需保留的应急类旁路,企业应向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铅封,采取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项目焊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打胶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废气在采取有效治理设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推进VOCs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高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的建设项目。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和产品,在汽车整车制造、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等技术成熟的工业涂本项目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符合-17-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进程。支持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技改工作,指导符合VOCs末端治理豁免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2025年年底前,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达到市下达我区任务要求。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实施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以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和港口码头等区域为重点,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开展有机液体储罐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储罐配件失效、罐型不符合要求、密封点泄漏等问题。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对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提升计划,统一治理标准和时限。推进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度及排放效率、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燃煤源污染治理强化燃煤设施整治,提升清洁水平。巩固清洁取暖成果,加强煤质监管。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移动源污染治理1、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配合上级部门对机动车、发动机新生产、销售及注册登记环节的环保达标情况进行核查,配合督促生产企业及时实施排放召回。持续推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报废更新,采取分阶段差异化资金补贴方式推进国一、国二标准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加强在用车达标监管,在主要物流通道、集中停放地、入章主要通道等区域及重点用车单位,开展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及停放地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对汽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实施实时闭环管理。2、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达标排放。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项目原料运输采用公路运输,采用符合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及新能源汽车:选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尽可能选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符合加大油品监管力度。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扬尘全面加强扬尘源精细化管控。针对道1、本项目不属于建筑符合-18-源污染治理路、水务、河道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减少扬尘污染。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八项扬尘防治措施”,对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监管平台。大力推进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建设,2025年,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市级下达的目标。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采取分级道路分类保洁作业方式,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冲刷率(结冰除外)均达到100%。强化工业扬尘治理。加强企业产尘工序监管,积极排查整治经营性堆场露天堆放问题,督促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工地,为非线性工程。2本项目施工期不进行土建,主要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扬尘。城乡面源污染治理1、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2、强化烟花爆竹禁放。本项目不涉及餐饮油烟、恶臭、烟花爆竹。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章政字[202511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6、与济南市章丘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济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2]31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济南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复函》(鲁环函2018]3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南市部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鲁政字[2019]2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济南市西麻湾水源地、坡草洼水源地、叶马槽水源地、羊里水源地等4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4]179号)等,章丘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包括2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和2处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为垛庄水库、东湖水库、贺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圣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章丘区地下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共有两个,分别为圣井水源地准保护区和贺套水源地准保护区。距离项目最近的水源保护区为贺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西北-19-侧,最近距离约为7.5km:距离项目最近的准保护区为贺套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位于项目南侧,最近距离约为880m。综上,建设项目不在章丘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区与章丘区贺套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图见附图5-1,项目区与章丘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相对位置图见附图5-2。7、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145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七)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根据《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两高”行业主要有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炼焦、煤制合成气生产等。本项目为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8、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41183号)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4]183号的对比分析见下表。表4-3项目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41183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政策要求说明符合性一、工业项目进区入园”过渡期"政策适用范围现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皆同扩区调区,以及新设立省级开发区,正式批复前省级园区主管部门己经就扩区调区事项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获得一致同意,正在履行国务院、省政府报批程序,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四至界限清楚,已获得规划环评、规划水资源论证等手续,经省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三高”项目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审核并子以公布,可以在四至界限范围内依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根据《关于公布沿黄重点地区可实施工业项目进区入园“过渡期政策园区名单(第二批)的函》,项目位于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区域区块二范围内,属于可实施“过渡期”政策园区名单内。符合20——法依规先行建设工业项目。二、工业项目准入条件工业项目须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定位和投资强度等要求,重大技术创新,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的可适当放宽标准。涉及“两高”“三高”项目须严格履行省级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减量(或等量)替代等要求,严格落实节能节水减排、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措施。本项目为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涉及“两高”、“三高”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项目。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1-370193-89-03-300141)。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4]183号的相关要求。9、项目碳排放情况分析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本项目碳排放源主要为净购入电力CO排放、焊接过程中CO排放,同时为进一步贯彻双碳相关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①选取绿色节能设备、工艺,提高设备综合效率:②选用低碳焊丝、焊条:合理设计供电电路,降低线损:③优化用能结构,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制度(如及时关停用电设施等),落实责任人,控制能源消耗;④加强设备、线路检修,减少故障设备、线路的节能浪费:⑤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员工节能意识。通过以上举措,可减少企业碳排放,降低对区域碳排放贡献影响。符合碳排放相关要求。10、与《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一泉群保护区划图》、《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一泉水生态功能分区分级图》(见附图9)可知,本项目位于一般富水区。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采用管网供水,在运营及建设过程中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沉淀池、污水管道等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废水下渗对泉水的影响,对泉水环境影响小。本项目建设符合《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5-2035)》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要求。11、与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21-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济南市章丘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济环章丘分字[2021133号)等文件的符合性对比分析见下表。表5-1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146号)符合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使用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是(二)加强过程控制。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均为密封桶装,打胶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是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均为密封桶装,直接取用,不涉及转移和输送。是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项目打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废气,开口面最远处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是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碘值W800mg/g)处理打是-22-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胶废气。(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打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碘值≥800mgg)处理,处理效率W80%。是(十九)表面涂装行业。鼓励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使用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是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废气宜采用下吸风方式进行有效收集。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均为密封桶装,打胶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是涂装、小件修补等工段宜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项目打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是表5-2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13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政策要求说明符合性管控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本项目涉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均为密封桶装,直接取用,不涉及转移和输送。符合加强生产环节管控: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打胶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且按照要求做到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符合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项目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并保存至少五年。-23-行业指导意见表面涂装行业。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涂料、稀释剂、清洗剂、漆渣等含VOCs物料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喷漆、流平和烘干)、回收等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配备VOCs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如不能密闭,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或其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使用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均为密封桶装,直接取用,不涉及转移和输送。项目打胶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物料定义,本项目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故本报告重点分析点焊密封胶、结构胶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表5-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基本要求VOCs物料应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中。本项目涉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密闭桶装装。符合II盛装VCOs物料的容器应存放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本项目涉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室内仓库密闭存储。符合1.2盛装VCO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项目涉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非取用状态时保持密闭符合2储罐特别控制要求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储存不涉及储罐。符合3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控制排放要求项目涉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直接取用,不涉及转移和输送环节。符合4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打胶废气由集气罩进行收集。符合5废气收集系统要求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集气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废气收集措施符合GBT16758的规定,风量满足要求。符合-24-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进行。项目各类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在负压下进行。符合6VOCs排放控制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由工程分析可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符合对于重点地区,收集废气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VOCs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W80%。符合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项目VOCs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7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控制要求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符合*:参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山东济南为重点区域,故按照特别控制要求分析。表5-4项目与《济南市章丘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济环章丘分字|202113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全力推进源头替代工作鼓励探讨新工艺、新技术,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等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本项目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符合2强化无组织排放过程控制加强含VOCs物料密闭管理、提升VOCs废气收集效率、从严管理旁路设置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密闭桶装,储存于密闭车间内,打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产污环节均能有效收集。不设置排放系统旁路。符合3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全力提升污染处理效率、实行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加大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VOCs废气处理使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80%符合4实现远程在线监控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范围的通知》,VOCs排放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范围: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中,排气筒VOCs排放速本企业不是重点排污单位。符合-25-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大于0.5kg/h或排气量大于10000m/h的固定排放源。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济南市章丘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济环章丘分字2021]33号)中的相关要求。-2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简介山东三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占地面积5165.7m,建筑面积5165.7m2。企业拟投资60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占地面积5165.7m,建筑面积5165.7m。项目购置点焊机器人、涂胶机器人、打胶专机、凸焊机、弧焊机器人工作站、二氧化碳焊机、冲床等设备12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2、项目组成及规模(1)厂区构筑物情况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等进行生产,建筑面积5165.7m。项目构筑物指标情况见表6。表6项目构筑物指标情况序号构筑物名称建筑面积/m²备注1生产车间5165.7租赁现有厂房2其中生产区22443原材料区6004半成品区6005成品区6006办公室3387检测室1658危险废物贮存库69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7.510卫生间116.511过道等488.712合计5165.7(2)工程组成及规模本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组成内容情况见下表。表7项目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序号工程组成主要内容内容建设备注1主体工程汽车零部件生产工序主要为冲压/辊压、电阻焊、弧焊、打胶、补焊、检验、包装,均位于生产车间。主要包括点焊机新建一27-器人、涂胶机器人、打胶专机、凸焊机、弧焊机器人工作站、二氧化碳焊机、冲床、辊压线、油压机、检具、三坐标测量机、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行车等设备。2储运工程原料暂存设原料区,用于钢材、二氧化碳气体、焊丝、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纸箱、工位器具、润滑油、液压油等原辅料暂存。新建半成品暂存设半成品区,用于半成品暂存。新建成品暂存设成品区,用于成品暂存。新建3辅助工程办公区设办公室,主要用于职工的日常办公生活:不设食宿。新建4公用工程给水系统项目用水量为865.7ma。其中25.7m/a为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冲厕,属重复用水):840m/a为自来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新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汇集后,排入周边水体环境: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冲厕。故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供电系统项目用电量约为144万kWha,由章丘区供电所供电。新建供热系统项目生产不供热,生活办公采取空调进行制冷供热。新建5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系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冲厕。故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废气治理系统(1)焊接烟尘弧焊机器人焊接在单独的密闭弧焊间内进行,弧焊间内设集气管道收集焊接烟尘:二氧化碳焊机焊接在车间内进行,设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焊接烟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焊接烟尘经车间无组织排放。(2)打胶废气打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打胶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新建固废收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下脚料、废焊丝、焊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过滤材料,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7.5m)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新建一28-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未分类收集)存放于加盖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新建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废活性炭、废内包装,设1个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6m²)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新建噪声治理系统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新建3、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施工期约2个月,预计2026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5月投产。4、主要产品方案及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本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见下表。表8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序号产品方案本项目年产量备注1汽车零部件360万套本项目汽车零部件用于GB/T15089规定的M1类汽车5、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项目购置点焊机器人、涂胶机器人、打胶专机、凸焊机、弧焊机器人工作站、二氧化碳焊机、冲床等设备122台(套)。项目主要设备见表9。表9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1点焊机器人/282涂胶机器人153打胶专机/64凸焊机/85弧焊机器人工作站1106二氧化碳焊机/57空压机118冷却塔119行车1110叉车1311冲床/1512辊压线12一29-13油压机1250T114油压机800T115油压机630T316检具12917三坐标测量机12.22.10118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WDW-100119纯水设备11合计122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表10项目能源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项目消耗量单位来源1电144万kwha由章丘区供电局供电2自来水840m/a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原辅料主要为钢材、焊丝、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1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最大暂存量规格来源1钢材t11000200散装外购2二氧化碳气体t50.01瓶装,15kg瓶外购3焊丝t201桶装,300kg/桶外购4点焊密封胶t0.501桶装,25kg/桶外购5结构胶t0.50.1桶装,25kg/桶外购6润滑油t0.0450.015桶装,15kg桶外购7液压油t0.10.025桶装,25kg/桶外购8纸箱个若干1散装外购9工位器具个若干1散装外购(1)二氧化碳:一种碳氧化合物,化学式为CO2,化学式量为44.0095,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或无色无臭而其水溶液略有酸味的气体。二氧化碳的沸点为-78.5(101.3kPa),熔点为-56.6℃,密度比空气密度大(标准条件下),可溶于水。(2)点焊密封胶:是在焊接前涂布在钣金件搭接处的一种密封胶,它要求被密封冲压件的附贴性要好。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的成分为丁基橡胶、石灰石、碳酸钙、炭黑、云母、—30-硅藻土,根据点焊密封胶检测报告,点焊密封胶的VOCs含量为48g/kg.(3)结构胶:结构胶是指强度高(压缩强度>65MPa,钢-钢正拉粘接强度>30MPa,抗剪强度>18MPa),能承受较大荷载,且耐老化、耐疲劳、耐腐蚀,在预期寿命内性能稳定,适用于承受强力的结构件粘接的胶粘剂。本项目结构胶的成分为2,2’-1-甲基亚乙基)双(4,1-亚苯甲基甲醛)]双环氧乙烷的聚合物、聚氨酯加合物、碳酸钙、氧化钙、石灰石、云母、硅藻土。根据结构胶检测报告,结构胶的VOCs含量为25g/kg。(4)润滑油:密度约为0.91×10(kgm),能对机械起到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密封防漏、防锈防蚀、减震缓冲等作用。润滑油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5)液压油:液压油是利用液体压力能的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中起着能量传递、抗磨、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根据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的要求,本项目点焊密封胶属于“交通运输”中“其他”,voC含量限值为50g/kg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的VOC含量限值为48g/kg:本项目结构胶属于“交通运输”中“聚氨酯类”,VOC含量限值为50g/kg,本项目结构胶的VOC含量限值为25g/kg。因此,本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相关要求。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员工60人,不设食宿。生产班制:本项目生产班制为昼间两班制,8小时/班,年工作260天。8、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本项目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韩家村普雪路2666号济东智造新城25号车间。项目东侧隔道路为山东佳脉气体工程有限公司,南侧隔道路为闲置厂房,西侧隔道路为园区办公楼,北侧隔道路为山东赛邦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四至关系图见附图2。(2)总平布置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5165.7m,建筑面积5165.7m,项目构筑物主要为一座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具体如下:生产车间设1个主出入口,位于车间西侧:生产车间东侧设1个出入口,生产车间北侧设2个装卸口,生产车间南侧设2个出入口。生产车间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办公室、检测室、成品区、半成品区、原材料区:生产车间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卫生间、办公室、生产区、卫生间。此外,项目设1个危险废物贮存库、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均位于生产车间东北侧。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4。9、水平衡根据分析,项目给排水情况分析如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①生活用水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员工60人,无住宿人员,工人生活用水定额取50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3m/d,合计780m/a(年工作260d)。其中25.7m/a来源于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冲厕):754.3m/a为自来水。②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来源于点焊过程冷却水经冷却塔闭式循环,水分蒸发损耗过程。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冷却塔的水箱容积为20m,冷却水蒸发损耗每半个月补充一次,一次补充2.5m。则补充水量为60m/a,该用水为纯水。纯水制备采用“PP棉+活性炭+反渗透”工艺,制备效率为70%。则冷却循环水补水的自来水用量为85.7m/a。综上,本项目用水量为865.7m/a。其中25.7m/a为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冲厕,属重复用水):840m/a为自来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2)排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经园区内雨水管汇集后,排入周边水体环境。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冲厕。故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d,即624m/a。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一一损耗6085.7纯水制备60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25.7自来水一840纯水制备浓水25.7损耗156754.3624624生活用水化粪池环卫清运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设一一1表种的三保标及一一得水建放标准》(GB8978-排入园区设施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理设施投入运营后图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a-3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具体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如下。钢材IS1废下脚料、N设备噪声-N设备噪声焊丝、二氧化碳一G1-1焊接烟尘、S2-1废焊丝、S3-1焊渣、N设备噪声点焊密封胶、结构胶—-G2打胶废气、N设备噪声焊丝、二氧化碳一G1-2焊接烟尘、S2-2废焊条、S3-2焊渣、N设备噪声-S11不合格品成品图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原辅料项目原辅料主要为钢材、焊丝、二氧化碳、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等,均为外购。(2)冲压/辊压根据产品需求,钢材经冲床、油压机、辊压线进行冲压、辊压。该过程产生S1废下脚料、设备噪声。(3)电阻焊冲压/辊压之后,钢材经点焊机器人、凸焊机进行焊接。点焊、凸焊均属于电阻焊。电阻焊原理:利用电流通过焊件及接触处产生的电阻热作为热源将焊件局部加热,同时加压完成焊接;该焊接方法加热时间短、不需要焊条,基本无烟尘产生。电阻焊过程需进行冷却,设1座冷却塔,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冲压/辊压电阻焊弧焊打胶补焊检验包装-34-设备运行过程产生N设备噪声。(4)弧焊工件经弧焊机器人工作站进行焊接。项目设1个单独的密闭弧焊间,弧焊机器人工作站于弧焊间内工作,该过程为机器人自动进行二氧化碳焊接,无需人工。该过程产生G1-1焊接烟尘、S2-1废焊丝、S3-1焊渣、N设备噪声。(5)打胶工件根据产品需求,使用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经涂胶机器人、打胶专机进行打胶。该过程为常温。该过程产生G2打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N设备噪声。(6)补焊部分工件需进行补焊,人工经二氧化碳焊机进行焊接。该过程产生G1-2焊接烟尘、S2-2废焊丝、S3-2焊渣、N设备噪声。(7)检验人工对工件进行外观检验,利用检具检验工件尺寸等参数,利用三坐标测量机检验产品件几何尺寸、形位公差,利用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检验金属板材屈服拉伸强度。该过程产生S11不合格品。(8)包装工件经纸箱、工位器具进行包装,即为成品。此外,冲床等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S4废润滑油、S5废含油抹布,润滑油储运过程产生S6润滑油废包装桶。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过程产生S7除尘器收尘,布袋定期更换S8废布袋。焊丝储运过程产生S9-1废包装材料。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储运过程产生S9-2废包装材料、S16废内包装。员工日常生活产生S10生活垃圾和W1生活污水。油压机等设备定期更换液压油产生S12废液压油,液压油储运过程产生S13液压油废包装桶。纯水制备过程产生W2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过程PP棉、活性炭、反渗透膜定期更换产生S14废过滤材料。打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过程活性炭定期更换产生S15废活性炭。2、污染因素分析: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W1生活污水、W2纯水制备浓水。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G焊接烟尘。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S1废下脚料、S2废焊丝、S3焊渣、S4废润滑油、S5废含油抹布、S6润滑油废包装桶、S7除尘器收尘、S8废布袋、S9废包装材料、S10生活垃圾、S11不合格品、S12废液压油、S13液压油废包装桶、S14废过滤材料、S15废活性炭、S16废内包装。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噪声N。本项目具体污染因素汇总见表12。表12本项目污染因素汇总一览表项目污染物名称编号产污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废水生活污水W1员工日常生活COD、氨氮等纯水制备浓水W2纯水制备过程溶解性总固体等废气焊接烟尘GI弧焊机器人焊接过程、二氧化碳焊机焊接过程颗粒物固废废下脚料SI冲压/辊压过程废钢材废焊丝S2弧焊机器人焊接过程、二氧化碳焊机焊接过程废焊丝焊渣S3弧焊机器人焊接过程、二氧化碳焊机焊接过程焊渣废润滑油S4冲床等设备维护过程润滑油废含油抹布S5冲床等设备维护过程含油废抹布润滑油废包装桶S6润滑油储运过程润滑油除尘器收尘S7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过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S8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过程布袋定期更换废布袋废包装材料S9焊丝储运过程,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储运过程产生外包装桶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S10员工日常生活过程生活垃圾不合格品S11检验过程废钢材废液压油S12油压机等设备定期更换液压油过程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桶S13液压油储运过程液压油废过滤材料S14纯水制备过程PP棉、活性炭、反渗透膜定期更换PP棉、活性炭、反渗透膜废活性炭S15打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过程活性炭定期更换活性炭、VOCs废内包装S16点焊密封胶、结构胶储运过程产生内包装废内包装噪声设备噪声N设备运行等效连续A声级Leq(A)一36-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空厂房进行建设,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3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功能概况根据章丘区环境功能区划分,该项目所在区域所处空气环境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适用区:地表水(杏林水库)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适用区。二、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可知,章丘区2024年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浓度情况统计见下表。表132024年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情况统计表(ug/m)项目PMoPM.s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mg/m)03.8浓度68338291.0199年均标准7035604011日均标准1/114.0160由上表可知,2024年章丘区环境空气中PM10、PM25、SO2、NO2、CO污染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3-8H污染指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03-8H,超标倍数为0.24倍:臭氧超标主要由于工业生产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光化学反应,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高温日照和静风等气象条件,尤其夏季利于臭氧的生成和积累,以及臭氧区域远距离传输。根据《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鲁环委办2021]30号),通过采取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压减煤炭消费量、优化货物运输方式、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推动移动源污染管控、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化系统、健全大气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大气环境监管等措施,达到“到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不超过0.8%”的目标。2、地表水环境-38-距离建设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杏林水库。根据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2024年5月章丘区水环境监测数据》中杏林水库,氨氮0.092mg/L,COD29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3、声环境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2024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可知,济南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要求。4、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生物种类较少,生物群落相对单一。据调查,项目区周围无重要生态环境区、生态脆弱带等。评价区内无重要生态环境区、文物保护单位及珍稀动植物。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且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过程控制等措施,正常生产情况下,一般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围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敏感点,项目周围的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见下表及附图3。表1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表类别环境敏感目标相对厂址方位相对企业厂界最近距离(m)人口数(人)保护级别环境空气(厂界外500m范围)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地下水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噪声(厂界外50m范围)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生态环境1-39-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气筒DA001(焊接烟尘)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3.5kg/h)。排气筒DA002(打胶废气)的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中“M类、N类汽车”排放浓度限值(30mg/m、3.0kg/h)。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厂区内NMHC(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3中“小汽车”总量排放限值(35gm)。表15-1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气筒编号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mg/m)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DA001(焊接烟尘)颗粒物103.5排气筒DA002(打胶废气)VOCs303.0表15-2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值(mgm)颗粒物1.0VOCs2.0表15-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mg/m)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40-表15-4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限值污染物项目限值(gm)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352、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3、废水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作为冲厕用水回用,冲厕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冲厕用水水质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6冲厕用水水质标准序号污染物限值(mgm)1溶解性总固体10002000,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4、固废项目营运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量为624m/a。废水污染物产生量:COD0.2496ta、NH-N0.0218t/a。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应行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114ta、VOCs0.007ta,不涉及SO、NOx、的排放。-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不涉及土建工程,仅需设备安装、调试,对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消失。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胶废气(1)焊接烟尘来源于弧焊机器人焊接过程、二氧化碳焊机焊接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焊接工作时间为4160h/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技术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9焊接中的实心焊丝二氧化碳保护焊颗粒物产生量为9.19千克/吨-原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焊丝用量为20ta,其中弧焊机器人焊接过程的焊丝用量为19t/a,二氧化碳焊机焊接过程的焊丝用量为1ta。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1838t/a,其中弧焊机器人焊接过程、二氧化碳焊机焊接过程的焊接烟尘产生量分别为0.1746ta、0.0092t/a。弧焊机器人焊接在单独的密闭弧焊间内进行,弧焊间内设集气管道收集焊接烟尘,收集效率95%;二氧化碳焊机焊接在车间内进行,设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收集效率90%。焊接烟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编号TA001、处理效率99%)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焊接烟尘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风量计算:①弧焊间内设集气管道收集焊接烟尘根据《工业通风》(孙一坚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本项目弧焊间集气管道的风量,参照下述计算公式计算: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L=L+v·F·βm/s式中:L1----污染气体发生量,m/s:本项目不发生污染气体,取0;V-----气流速度,m/s;项目取0.3m/s;F----工作孔或缝隙面积,m:本项目弧焊间设门,开启面积取3m;β-----安全系数,通常取1.1~1.2:本项目取1.2。计算得弧焊间集气管道风量为3888m/h。此外,考虑系统漏风量按系统风量的10%附加,则系统总风量为4276.8m/h,本报告取4500m/h。②本项目二氧化碳焊机等废气污染源共5台/套,为点源,拟在每个点污染源约0.3m处,设置200mm×200mm的矩形集气罩,根据《工业通风》(孙一坚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排风量按下式计算L=3600*v0*Fm/h公式1式中:V0----集气罩口平均风速,m/s:设计控制点污染源处v=0.3m/s,经计算、查阅“矩形吸气口速度分布计算图”得vo=4.3m/s:F-----罩口面积,m:项目取0.04m。计算得单个点污染源集气罩风量为619.2m/h。此外,考虑系统漏风量按系统风量的10%附加,则系统总风量为681.12m/h,本报告取700m/h,则5个集气罩总风量为3500m/h。综上,则排气筒DA001的引风量为8000m/h,年运行4160h,则废气量为3328万m/a。表17-1焊接烟尘收集、处理效率及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排气筒及风量工序产生量ta收集效率有组织无组织收集量Ua产生浓度mgm处理效率排放量va排放浓度排放速mgm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DA001、3328万m/a弧焊机器人焊接0.174695%0.16594.9899%0.00170.050.00040.00870.0021二氧化碳焊机焊接0.009290%0.00830.2599%0.00010.0030.000020.00090.0002合计0.183810.17425.2399%0.00180.0530.000420.00960.0023有组织达标分析由上表,本项目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18ta,-43-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053mgm、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042kg/h。排气筒DA001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2)打胶废气来源于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经涂胶机器人、打胶专机进行打胶过程,主要污染物为VOCs。打胶工序运行4160h/a。根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的检测报告,点焊密封胶的VOCs含量为48g/kg,结构胶的VOCs含量为25g/kg。项目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用量均为0.5ta,则VOCs产生量为0.0365ta。打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编号TA002、处理效率90%)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打胶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风量计算:本项目涂胶机器人、打胶专机等废气污染源共11台/套,为点源,拟在每个点污染源约0.3m处,设置200mm×200mm的矩形集气罩,设计控制点污染源处v=0.3m/s,根据前述公式1计算排放量。计算得单个点污染源集气罩风量为619.2m/h。11个集气罩总风量为6811.2m/h。此外,考虑系统漏风量按系统风量的10%附加,则系统总风量为7492.32m/h,本报告取8000m/h。综上,则排气筒DA002的引风量为8000m/h,年运行4160h,则废气量为3328万m/a。表17-2打胶废气(VOCs)收集、处理效率及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排气筒及风量工序产生量ta收集效率有组织无组织收集量ta产生浓度mgm处理效率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速Vamgm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DA002、3328万m/a打胶0.036590%0.03280.9990%0.00330.100.00080.00370.0009有组织达标分析由上表,本项目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情况为: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3ta,-44—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10mgm、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08kg/h。排气筒DA002的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中“M类、N类汽车”排放浓度限值(30mgm、3.0kg/h)。无组织达标分析:由上述可知,项目生产车间的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速率分别为0.0023kg/h、0.0009kg/h。经Aerscreen估算模式预测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为:颗粒物0.0014mg/m、VOCs0.00055mg/m。因此,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根据表17-2,本项目打胶工序VOCs排放量为0.0070t/a。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每套汽车零部件打胶涂装面积约为0.8cm,项目年产360万套汽车零部件,则项目打胶涂装面积约为288m2/a。则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为24.3g/m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3中“小汽车”总量排放限值(35g/m²)。此外,点焊密封胶、结构胶等为含VOCs物料,本项目要求企业积极落实其存储、使用、废气收集、排放控制等方面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保证实验室NMHC(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根据上述分析,各类废气产生排放情况汇总,见表18。表18本项目各类废气产生量、排放量汇总序号废气种类污染物产生量ta排放量ua排放去向1弧焊机器人焊接烟尘颗粒物0.17460.01040.0017排气筒DA0010.0087无组织排放2二氧化碳焊机焊接烟尘颗粒物0.00920.00100.0001排气筒DA0010.0009无组织排放3打胶废气voCs0.03650.00700.0033排气筒DA0020.0037无组织排放-45-4合计颗粒物0.18380.01140.0018有组织排放0.0096无组织排放voCs0.03650.00700.0033排气筒DA0020.0037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处理流程见图3。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TA001打胶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气筒编号高度m排气筒内径m温度℃类型地理坐标DA001150.520一般排放口117.636°36.678°DA002150.520一般排放口117.636°,36.678°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焊接烟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46-DA001排放。打胶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中“表25汽车制造业废气污染治理推荐可行技术清单”中“焊接”,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布袋除尘器属于可行技术中的“袋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原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在风机负压作用下进入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具有多孔性,存在吸引力,当废气与大表面积的多孔性活性炭相接触时,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固体表面,从而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的目的。本项目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为点焊密封胶、结构胶,为低VOCs含量胶粘剂。打胶废气产生量较小,且经计算,本项目排放的VOCs能够达标排放。综上,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法技术成熟,废气处理后能够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技术可行。非正常工况染物排放情况非正常工况一般指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选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完全失效,即按对废气的处理效率为零考虑,此时排放源强等于产生源强:项目主要污染源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表20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核算表事故类型排气筒年发生频率(次/年)单次持续时间(min)排放高度m废气量m/h污染物名称排放状况评价标准浓度(mg/m)速率(kg/h)浓度(mgm)速率(kg/h)布袋除尘器完全失效,处理效率为0DA001130158000颗粒物5.230.042103.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完全失效,处理效率为0DA002130158000voCs0.990.008303.0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DA001的颗粒物及DA002的VOCs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量增大,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增大。要求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缩短单次发生持续时间,同时尽一47—可能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①加强巡检,一旦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应及时停工检修,减少非正常工况持续时间:待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后,方可正常运营。②注意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保持设备净化能力,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③废气净化装置应先于产排污工序启动,并同步运行,工序停止运行后关闭;④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对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排放废气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2、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经园区内雨水管汇集后,排入周边水体环境。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冲厕。纯水制备浓水回用冲厕的可行性分析①水量:纯水制备浓水与自来水混合后用于冲厕,参照《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2018)中“办公楼等”冲厕用水百分率为生活用水量的60~66%,冲厕用水按生活用水量60%计。项目生活用水量为780m/a,则冲厕需用水量为468m/a,其中25.7m/a为纯水制备浓水,其余442.3m/a为自来水。故满足冲厕用水量要求。②水质:纯水制备浓水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性总固体等。水质类比《济南新宇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硬质合金棒材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10月),类比可行性:①利用反渗透工艺制备纯水,制备工艺类似,均产生浓水:②自来水均由章丘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故浓水、自来水水质可进行类比。因此,浓水中溶解性总固体浓度为1790mg/L,自来水中溶解性总固体浓度为621mg/L。本项目冲厕用水为:纯水制备浓水25.7m/a、自来水442.3m/a;则冲厕用水水质为:溶解性总固体浓度为685mgL,满足《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冲厕用水≤1000(2000,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COD无标准”:纯水制备浓水设专门容器收集,用于冲厕。综上,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冲厕,技术可行。综上可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来源于员工日常员工日常生活过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24m/a。生活污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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