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房屋招标采购公告(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
起始价:280192.0
保证金:30000.0
加价幅度:2000.0
标的物所在地: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商务中心2栋1506号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变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变卖)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1日 10时至2026年4月30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sifa.jd.com/2401,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商务中心2栋1506号房屋,建筑面积:57.93平方米,房屋用途:办公,占用情况:无占用,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
特别说明:该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处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房屋权利现状竞得该房屋。
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变卖价:¥280,192元,增价幅度:¥2,000元,保证金: ¥30,000元(保证金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280,192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
2、联系方式:湖南长房拍资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3687319842(钟女士)。
3、本次变卖不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实地了解、查看。
五、本次变卖仅在京东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京东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京东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京东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变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等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须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由买受人凭相关凭证从本标的拍卖成交款中优先领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营业部
账 号:43050177363600001689-062930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变卖余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湖南长房拍资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3687319842(钟女士)
执行法官:0731-85480696(何法官)
监督电话:0731-85798282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京东网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处置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营业部
账 号:43050177363600001689-062930
有关变卖标的物(过户资料)办理、交付手续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拒绝接收变卖标的物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预缴款在本院设定的保证金数额内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等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须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由买受人凭相关凭证从本标的拍卖成交款中优先领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57982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湖南长房拍资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3687319842(钟女士)
执行法官:0731-85480696(何法官)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京东网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房地产估价报告.pdf
标的物介绍
标的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商务中心2栋1506号房屋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湘01执恢256号
标的所有人: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价:43.78万元
评估价值时点:2025年7月25日
标的情况:建筑物外墙面为玻璃幕墙,钢筋混凝土结构。总楼层18层,标的位于第15层。
周边状况:北临栖凤路,东临陡岭路,南临陡岭小区,西临旺府家园。附近有开福区浏阳河学校、清水塘北辰小学、幸福泉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乐尔乐特价批发超市(水木轩店)、河小马精品生活超市、梅尼连锁超市(君悦香邸店)等购物超市;中国银行(栖凤路支行)、长沙银行(栖凤支行)、招商银行(四方坪支行)等银行网点;广誉远陡岭中医门诊部、科大佳园综合门诊部、水木轩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卫生服务;七号菜馆(北辰店)、爱饭(伍家岭店)、玖鼎宴中餐厅等餐饮地点以及长沙汇聚酒店、乐富商务酒店、城市便捷酒店等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有19路、228路、237路、906路等多条公交线路。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