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13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4-8238920(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 编:558000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黔南环审〔2026〕39号独山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doc
2026年2月13日
黔南环审〔2026〕39号

生态环境局文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南环审〔2026〕39号黔南环审〔2026〕39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独山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含生态专项评价)》的批复独山县自然资源局:你单位报来的《独山县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含生态专项评价)》(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独山县影山镇、百泉镇、上司镇、下司镇、基长镇和麻尾镇。属于铁矿采选、土砂石开采的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于2023年1月20日完成建设,用地面积189494.2m2,项目共治理17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18.94942公顷,主要包括边坡整理、场地平整、挂网、修建排水沟、土地复垦、土地复绿和边坡复绿。经审查,《报告表》和技术评估意见(黔南环评估表〔2026〕19号)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申报的依据。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一)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二)环境敏感区保护。项目涉及的敏感区域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要求。(三)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落实好生态、大气、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质量管控和维护保养,防止超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及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四)排污许可管理。该项目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报告表》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须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备案。4、监督管理要求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和批复文件分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负责。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 送: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黔南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心,贵州奇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2月13日印发共印10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