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采购公告(舟山中信普陀大酒店有限公司2026)
起拍价 :¥13500000
开拍时间 : 2026-02-13 10:00:00
标的类型 : 股权
详细地址 : 舟山中信普陀大酒店有限公司
所属机构 :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6)浙09执恢19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13500000
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舟山中信普陀大酒店有限公司45.87%股权(认缴出资额577.962万元)
拍卖依据
(2020)浙09民初143号民事调解书
标的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特别提醒:本股权原持有人为企业,竞买人具体资质要求可咨询监管部门,不符合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3日10时至2026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舟山中信普陀大酒店有限公司45.87%股权
评估价:18743143.32元,起拍价:1350万元,保证金:270万元,增价幅度5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1、舟山中信普陀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宁波某公司为国有企业;
2、根据相关合同,酒店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自1996年7月起生效,剩余使用期限20年;
3、竞买人需自行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本次拍卖标的所属公司的股东出资、经营状况、市场前景、对外债务债权及或有担保等情况,法院不组织实地查看,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实地查看。竞拍人一旦参拍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及瑕疵,请各竞拍人谨慎参拍,拍卖标的的过户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4、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工商登记的变更、过户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过户裁定书自行办理;
5、股东宁波某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可按《竞买须知》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地址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221号,联系电话:0580-2082110);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本标的咨询编号:420273)。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420273)400-157-106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凭有效票据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土地出让金根据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等欠费由被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3月16日14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舟山市工商银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955885120600140894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420273)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80-20802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80-20821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拍卖须知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3日10时至2026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两个工作前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地址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221号,联系电话:0580-2082110);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7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7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3月16日14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舟山市工商银行营业部收款账号:9558851206001408948,并在成交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2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凭有效票据向执法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420273)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80-20802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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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