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宾川县人民法院2026)
竞买公告
关于位于大理市太和街道鹤庆路80号兰花苑小区-1至3层H-42号【不动产权证号:云 (2025)大理市不动产权第 0007753号】房产及其附属物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1日10时至2026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3,户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大理市太和街道鹤庆路80号兰花苑小区-1至3层H-42号【不动产权证号:云 (2025)大理市不动产权第 0007753号】房产及其附属物。标的实际状况为:
房屋情况: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住宅;租赁情况:无租赁;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查封:被宾川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专有建筑面积:503.06㎡;分摊建筑面积:15.13㎡;独用土地面积:289.02㎡;房屋总层数:-1至3层,所在-1至3层;土地使用起始时间:2007年03月17日至2077年03月16日。周边道路通达度较好,停车较方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完善,区域内空气清新,自然环境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交通便利,市政和公共设施齐全。
附属物情况:
序号
位置
项目
单位
数量
1
二层阳台
钢架玻璃顶
㎡
6.98
2
石膏板吊顶
㎡
4.88
3
铝合金玻璃窗
㎡
10.88
4
铝合金纱窗
㎡
1.56
5
木地板
㎡
4.88
6
三层露台
钢架复合瓦顶
㎡
73.67
7
瓷砖地面
㎡
68.45
8
铝合金玻璃窗
㎡
24.13
9
铝合金纱窗
㎡
4.68
10
瓷砖墙裙
㎡
40.5
评估总价:6272238元(陆佰贰拾柒万贰仟贰佰叁拾捌元整),拍卖价:4182000元(肆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保证金:500000元(伍拾万元整),增价幅度:3000元(叁仟元整)(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局咨询(邓女士,19208721738),咨询时间: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8日(上班期间),有意者请联系邓女士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定于2026年2月28日下午14点。
四、拍卖时间:2026年3月1日10时至2026年3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如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宾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起拍价,以最高竞拍价成交。
七、瑕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拍卖标的物如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变卖时将不在降价)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920872173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产生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八、(1)本标的物已在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不动产证【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25)大理市不动产权第0007753号】。本次拍卖按现状处置,买受人需自行实地看样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买受人已经出价并最终拍卖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根据法院的裁定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法院不负责该不动产过户的其他事宜,竞买人需承担竞买成功后因国家或地**策的导致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
(2)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大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公告发布后5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起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宾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川支行, 账号:6232813950002281794),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拍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咨询电话:19208721738
监督电话:0872—7310749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仁和路49号
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