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普通客车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拍价 :¥13440
开拍时间 : 2026-02-13 10:00:00
标的类型 : 车辆
详细地址 : 衢化路245号
所属机构 :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5)浙0803执恢129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13440

拍品名称
车架号为LBELMBKC4FY591493小型普通客车一辆(现车牌号浙H220C6)

权利来源
(2025)浙0803执恢129号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法院裁定√

拍品现状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钥匙


备注
停放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路245号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被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 品 介 绍 1、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02月17日 2、表征里程:173345公里 车辆型号:北京现代牌BH6440LAZ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BELMBKC4FY591493 发动机号:FW412331 排放标准:国五 保险终止日期:2021年02月12日 检验有效期:2025年02月28日 (请自行向当地车管部门咨询能否上牌) (有关车辆违章、保险、年审等情况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 特殊说明:

该车辆暂有22条违法违章记录未处理,详见附件。如存在未知情形,实际情况以交管部门为准。
评估报告见附件。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3日10时至2026年4月1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70/08),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车架号为LBELMBKC4FY591493小型普通客车一辆(现车牌号浙H220C6)。
参考价:24000元,起拍价:13440元,保证金:2688元,增价幅度:268元。
特殊说明:
1、该车辆暂有22条违法违章记录未处理,详见附件。如存在未知情形,实际情况以交管部门为准。
2、评估报告见附件。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 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车辆的停放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取车时自行向车辆存放单位缴纳停车费用。(收费标准:自2025年5月6日开始(包括当日)至取车之日止,按18元/每日计算。)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功后10日内缴入衢江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潭支行,账号:6228 5808 9990 3250 763)。
拍卖余款未以买受人名字缴入的,必须在交汇款中注明所交款项为买受人的拍卖款。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变卖期间免费提供对变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变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570-3689103
看样咨询电话:400-157-10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举报电话:0570-3689383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13日10时至2026年4月14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0)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车架号为LBELMBKC4FY591493小型普通客车一辆(现车牌号浙H220C6)。
特殊说明:
1、该车辆暂有22条违法违章记录未处理,详见附件。如存在未知情形,实际情况以交管部门为准。
2、评估报告见附件。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衢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衢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2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与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2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344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功后10日内缴入衢江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潭支行,账号:6228 5808 9990 3250 763),并在余款缴纳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衢江区人民法院(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东路41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提醒:来前请与工作人员联系确定具体办理时间。】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拍卖公告约定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的,出卖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垫付,待权属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凭相关票据到本院办理退付手续。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变卖期间免费提供对变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变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570-3689103
看样咨询电话:400-157-10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举报电话:0570-3689383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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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普通客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