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用地预审 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6)



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003201561/202602-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灵璧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2-13
发布时间:
2026-02-13 11:27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关键词:

名称:
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003201561/202602-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灵璧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2-13

发布时间:
2026-02-13 11:27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关键词:

名称:
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2-13 11:27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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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灵璧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选址及用地预审的勘测、编制、上报、审查、获批以及各类报告中需要的相关技术服务,直至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供应商需提供1份已完成项目用地预审批文,该批文如不能反映供应商的,供应商还需提供相关材料予以体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3日

售价:
每套人民币
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璧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璧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名 称:灵璧县水利局
地 址:灵璧县笑果大道与奇石大道交口
项目联系人:罗主任
电   话:0557-6082191

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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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采购人:灵璧县水利局(盖章)2026年2月目录询价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4第一章询价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三、获取采购文件6四、响应文件提交6五、开启7六、公告期限7七、其他补充事宜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第三章采购需求12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12二、商务要求13第四章评审办法14一、评标原则14二、评审办法14三、评审程序14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15第五章供应商须知15一、总则15二、询价文件18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19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21五、评审21六、定标和授予合同22七、质疑与投诉23第六章合同格式(货物类供参考)25第七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36一、询价采购函37二、项目响应情况37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40询价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询价公告1.询价公告项目概况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灵璧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15万元最高限价:15万元采购需求: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选址及用地预审的勘测、编制、上报、审查、获批以及各类报告中需要的相关技术服务,直至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止)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4.供应商需提供1份已完成项目用地预审批文,该批文如不能反映供应商的,供应商还需提供相关材料予以体现。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13日1.4.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5.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灵璧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1.6.五、开启时间:2026年2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灵璧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1.7.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8.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灵璧县水利局地址:灵璧县笑果大道与奇石大道交口项目联系人:罗主任电话:0557-6082191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采购项目2采购人:灵璧县水利局 3采购预算: 15万元 4投标有效期:询价开始后60天5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6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选址及用地预审的勘测、编制、上报、审查、获批以及各类报告中需要的相关技术服务,直至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 7 询价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8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2月13日9询价开始时间与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0557-6082191 10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灵璧县 11签订合同地点: 灵璧县 12投标保证金: 0 万元。注意事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第三章采购需求灵璧县朱集灌区建设工程选址及用地预审的勘测、编制、上报、审查、获批以及各类报告中需要的相关技术服务,直至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1.9.1.二、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 求1服务期 2个月(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止)2验收 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止3付款付款人:灵璧县水利局 付款方式: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二)资质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章评审办法1.9.2.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3.二、评审办法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人组织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9.4.三、评审程序供应商缺项、漏项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如果各个品目的报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当询价小组认为投标报价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修正其报价。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询价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1.3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总称。3、供应商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2)(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投标费用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询价文件和询价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询价及询价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察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如询价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询价文件10、询价文件构成10.1询价文件包括: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询价响应文件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询价响应文件没有满足询价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询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11.2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公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2、询价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询价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询价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询价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询价文件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2.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询价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13、询价响应文件构成13.1询价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询价采购函、项目响应情况、资格证明(声明)文件等。13.2供应商必须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3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投标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14.2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5.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6、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章询价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章。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传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17、询价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五、评审18、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以上的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9、异常情况处理询价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询价: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六、定标和授予合同20、定标方式21.1项目单位应当在收到评审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结果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21.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21.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七、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2.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2.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2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第六章合同格式(货物类供参考)项目编号: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付款人:灵璧县水利局 2付款条件: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二、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有关服务。2、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3、支付3.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3.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开展服务工作。3.3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4、技术资料提交相关技术资料。5、迟交货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2如果成交供应商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6、违约条款6.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将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周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应考虑终止合同。7、不可抗力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等。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8、税费8.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8.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9、仲裁9.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灵璧县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9.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0、违约终止合同10.1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0.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1、破产终止合同11.1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2、转让12.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报价中应考虑。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4、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14.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贰份。1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甲方通过灵璧县水利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报价表;(3)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清单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清单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5.付款条件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6.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时间及地点在“货物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人或法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一、询价采购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贵方询价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户名(全称):开户行:账号(请填写完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二、项目响应情况1、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万元2、报价表序号技术服务名称报价(元)用地预审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3、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自拟)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用地预审 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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