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始价:276000.0
保证金:27000.0
加价幅度:2000.0
标的物所在地:辽宁大连市金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A-16-14号
拍卖公示
徐佳伟:
因被执行人徐佳伟未履行本院(2025)辽0293民初45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作出的(2025)辽0293执47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徐佳伟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A-16-14号房屋。上述房屋已通过定向询价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为345000元,并依法送达。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向徐佳伟本次拍卖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徐佳伟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将依法在网络司法平台进行拍卖。拍卖事宜详见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并自行了解。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联系人:刘法官,联系电话:0411-83896024。
特此通知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竞买公告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3月1日10时至2026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A-16-1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70.99平方米,房屋用途:公寓房屋产权证号:202001168095。拍卖标的询价结果:491960.7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76000元;保证金:27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倍。标的物所在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A-16-14号。
注:该标的经定向询价为6930元/平方米。特别提醒:1.截止至现场勘查时无人居住。2.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以实际交付为准。3.拍卖成交后,房屋能否办理权证及办理权证所需要的手续、费用等事宜,竞买人请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4.本次拍卖的范围和价格仅包含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室内、外部装修和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本次拍卖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的装修、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以实际交付为准。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三)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13591737130、15998678690;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醒:1.有意者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权属变更流程、费用及拍卖标的可能涉及办理二次过户等事宜,房屋户口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迁出与否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2.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八、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与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于7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号6228400567056468569)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如未按此条提示的时间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十二、本次网上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表》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法院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院承办法官电话:0411-83896024(刘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电话:13591737130、15998678690/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京东网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6229586网址: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3月1日10时至2026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已经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并经法院录入系统后才能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与京东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如期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权属变更流程、费用拍卖标的可能涉及办理二次过户等事宜,权属变更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自行咨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本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于7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号6228400567056468569)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法院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法院提供成交手续后即视为拍卖标的物的交接完成,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承受人时起转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视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物的毁损、保管等相关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再行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买人还须补缴其差额;拒不补缴的,本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院承办法官电话:0411-83896024(刘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3591737130、15998678690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执行裁定书.pdf
拍卖标的物调查表
拍品名称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A-16-14号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执行案号
(2025)辽0293执4764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徐佳伟
权证情况
202001168095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公寓
建筑面积
70.99平方米
钥匙
无
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取暖费
不详
房屋所在层数/建筑总层数
16/38
房屋占用情况
无
抵押情况
有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拍卖标的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A-16-14号(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朝向南北)。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具体以现场(实物)和实际证载(产权部门登记)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不动产等相关部门了解房屋的登记和办理权证相关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案涉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4.不动产权证号:202001168095。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3591737130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