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招标采购公告(2026)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及教工路多间商铺挂牌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及教工路多间商铺挂牌公告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于2026年3月4日10时至2026年3月4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下列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
建筑面积(㎡)
拟租期
起始价 (年租金)
竞租保证金
租赁用途

1
文一路182号1楼、文一路182号1楼辅助部分、文一路182号2楼
22.78+4.83+22.78
三年
69200
346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2
文一路180号1楼、文一路180号2楼、文一路180号1楼辅助部分
22.78+4.83+22.78
三年
69200
346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3
文一路172号1楼、文一路172号1楼辅助部分、文一路172号2楼
22.78+4.83+22.78
三年
69200
346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4
教工路193号1楼、教工路193号2楼、教工路193-1号1楼、教工路193-1号2楼
44+32.3+22.6+18.8
三年
164000
820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5
文一路146-2号1楼
22.12
三年
33700
168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6
文一路178号(1层、2层、1层辅助部分)
50.38
三年
68800
344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7
文一路176号(1层、2层、1层辅助部分)
50.39
三年
68800
344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8
文一路154号1楼
19.52
三年
29800
149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9
文一路150-2号1楼
21.59
三年
32900
164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0
文一路160号1楼
21.47
三年
34000
170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1
文一路150-1号1楼
23.64
三年
37400
187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2
文一路150号1楼
21.47
三年
35000
175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3
文一路144-1号1楼
27.94
三年
45200
226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4
文一路156号1楼
20.17
三年
32600
163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5
文一路152号9幢2106
26.4
三年
19500
9750
办公

招租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其中文一路182号1楼、文一路182号1楼辅助部分、文一路182号2楼;文一路180号1楼、文一路180号2楼、文一路180号1楼辅助部分;教工路185-2号;教工路185-3号四间商铺无下水道。

二、特别提醒
1、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意向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对标的物计划开展的经营事项应提前至文交所、工商部门、消防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认真踏勘标的物现场。意向方在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并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后方可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文交所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交易须知》及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转租协议无效,并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4、承租人若进行合作经营的,须提前与出租方进行沟通,并将相关合作经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明等)报备至出租方处,且合作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
5、水、电、物业等任何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及改造,装修期及改造期的免租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另行协商。
7、承租方承租后,若提前退租的,则退租后一年内不得再次承租出租方出租的任何标的。

三、承租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该项目标的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
3、本次租赁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4、意向报名方在公告期间内报名须向文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获得标的后,原租户承租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转为租金;非原租户承租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押金,租金另付。未获得标的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四、交易方式: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需线下提交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已到账的意向竞租人进行报价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网站进行报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接受咨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须在2026年3月3日

六、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571-85333666 13858063558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6层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6年2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