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南安市人民法院2026)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南安市溪美办事处莲塘街南街169号1-6层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3月02日10时至2026年03月0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办事处莲塘街南街169号1-6层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南政房权证溪美办事处字第112003002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6020385】。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
本次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家电、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考虑房地产被查封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等因素的影响。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名称:陈忠金所有的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办事处莲塘街南街169号1-6层不动产房地产。
2、坐落: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办事处莲塘街南街169号1-6层不动产。
3、规模:建筑面积944.19㎡(以红线内外划分为:红线内813.18㎡,红线外131.01㎡;以办理产权登记划分为:已办理产权登记922.18㎡,未已办理产权登记22.01㎡)。
4、用途: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均为商住。
5、权属:
(1)房屋权属状况:根据《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26020385)、《地籍调查表》(编号:26020385)、《南安市土地登记申请表》(编号:26020385)、《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南政房权证溪美办事处字第1120030026号)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为陈忠金,办理产权登记建筑面积:922.18㎡,产别:私有房产,设计用途:商住。
(2)土地权属状况:根据《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26020385)、《地籍调查表》(编号:26020385)、《南安市土地登记申请表》(编号:26020385)、《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南政房权证溪美办事处字第1120030026号)复印件,土地使用权人为陈忠金,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158.50㎡。
(三)标的物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东邻陈振英厝、西邻与陈清翁合墙、南邻旧南同公路、北邻陈友章宅基。
2、土地使用年限:划拨用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取法定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
3、土地级别: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22年度主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南政规〔2024〕11号)划分,标的物属南安市城区三级住宅用地。
4、土地形状:宗地形状较规则。
5、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具备“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红线内土地平整,基础配套水平齐全。
(四)标的物建筑物基本状况
1、建筑结构:钢筋砼结构。
2、设施设备:楼宇内电照、水卫、通信、宽带等线路管道均已铺设。
3、层高:一层层高约3.9米,二层及以上层高约3.0米。
4、装饰装修:
一层:入户安装玻璃双开门;地面:铺设玻化砖;内墙面:白色水泥漆粉刷;天棚:塑扣吊顶。
二层:室内安装木门;地面:铺设地砖、花岗岩;内墙面:除厨房、卫生间粘贴瓷砖,其余为白色水泥漆粉刷;天棚:客厅为木质吊顶,其余为白色水泥漆粉刷。
三层:室内安装木门;地面:铺设地砖、花岗岩;内墙面:除餐厅、厨房、卫生间粘贴瓷砖,其余为白色水泥漆粉刷;天棚:客厅为木质吊顶,其余为白色水泥漆粉刷。
四层:室内安装贴板木门及铝合金玻璃门;地面:铺设玻化砖及防滑地砖;内墙面:除露台、厨房、卫生间粘贴瓷砖,其余为白色水泥漆粉刷;天棚:除厨房、卫生间为塑扣吊顶,其余为白色水泥漆粉刷。
五层、六层:室内尚未装修。
梯间及过道:地面:铺设花岗岩;内墙面:墙裙粘贴瓷砖,其余为白色水泥漆粉刷;天棚:白色水泥漆粉刷。
5、建成时间:建成于2003年。
评估总价: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零肆佰元整(RMB:2180400元)。起拍价:1222000元,保证金:122200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02月13日08时30分起至2026年03月01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6年02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南安市溪美办事处莲塘街南街169号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陈法官,联系电话:0595-86389537)。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6000元。
八、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宗拍卖标的物已装修,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宗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已函询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其答复:依据测绘报告,经测算,上述不动产当前应缴纳土地出让金149393.16元(公式为162元/㎡*房屋建筑面积922.18㎡),该测算结果仅供参考,实际以买受人办证时计算为准。起拍时,拍卖人已扣除因权属转移而产生的转让人及买受人需缴纳的资产转移税费、土地出让金、过户税费等费用,故上述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该部分税费较高,买受人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4、泉州市新宇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宇测绘【2025】鉴字第010号《测绘报告》及福建华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诚评报(2025)房字第Q0394号《评估报告》仅作为本次拍卖标的物确定保留价使用,不作为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依据,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应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需要重新测绘的,拍卖人概不负责。本次拍卖的产权范围系依照现有产权证书,最终产权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产权证书测定的宗地红线内范围为准,可能存在因地块重叠需要核减产权面积、调整红线范围等情况,买受人应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
5、拍卖人只拍卖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因与红线范围地上建构筑物相连无法分割但超出红线范围的地上建构筑物部分,本院在此次公开拍卖的保留价中已扣除其价值。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土地使用权证的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构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6、本宗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的变更。
7、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及办理时间、产权过户、变更手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8、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9、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拍卖人不向竞买人退还拍卖款。
10、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11、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03月1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1276 768)。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闽华诚评报(2025)房字第Q0394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95-86389537(陈法官)。
监督电话:0595-86001027。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6年02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