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广州誉德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12日至 2026年0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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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誉德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同和街道沙太北路800号
建设单位
广州誉德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项目概况
广州誉德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512-440111-17-05-333250)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沙太北路800号,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在教学楼B栋新设4间教学实验室及其配套实验准备间。
环评机构
广州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实验室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由3根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度不低于15m)引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边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二)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酸碱中和+电化学氧化+活性炭吸附+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能力:0.5吨/日)处理后经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活性炭每个月更换一次,使用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三)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六)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七)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公众参与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