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转光农膜 农膜项目招标采购公告(2026)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关于年产5000吨稀土转光农膜和3000吨降解地膜、2000吨农膜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6年02月13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一、征求意见日期:2026年02月14日-2026年02月27日(5个工作日)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6年02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三、联系方式:电话:0536-8013956电子信箱:qzshbjdt@wf.shandong.cn通讯地址:青州市圣水东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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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稀土转光农膜和3000吨降解地膜、2000吨农膜项目报告表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稀土转光农膜和3000吨降解地膜、2000吨农膜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州泽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0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792386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edo25k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稀土转光农膜和3000吨降解地膜、2000吨农膜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青州泽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7078IMADQ6RKM822法定代表人(签章)徐怀亮主要负责人(签字)徐怀亮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徐怀亮件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3345697239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宗志文20230503537000000095BH064797和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宗志文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64797宇CS扫描全能王创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cntallmpactAsscssmc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名:宗志文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件号码:******************性别:男目出生年月:1987年10月批准日期:2023年05月28日管理号:20230503537000000095中人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W保部生态环境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国913707003345697239(副本)注册资本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3日法定代表人文住所山东省坊高新区新城街道锦城社区潍县经营范围一项目:环保告全询服务:生态快复及生态保护保护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杂防登记机关202年月日国家用保息公示系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用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告。CS扫描全能王创建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证明编号:37079A012601092CU48556单位编号3707413566单位名称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参保缴费情况参保险种参保起止时间当前参保人数企业养老2015年08月-2025年12月6失业保险2015年08月-2025年12月6工伤保险2015年08月-2025年12月6备注:杰证单位及参保职工个人停皇,因单位经杂人保管不当或向第三方泄露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霜器务大系箱。信意余统询宿意分爱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2026年01月月WFSB39cal30d8ee24920附:参保单位全部(或部分)职工参保明细(2025年12至2026年01)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参保起止日期(如有中断分段显示)备注宗志文******************企业养老202512-2025122宗志文******************失业保险202512-2025123宗志文******************工伤保险202512-202512打印流水号:37079A012601092CU48556系统自助:6913873备注:1、本证明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有单位经办人保管,因保管不当或因向第三方泄露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单位和单位经2.金意为打印时的当前参保登记情况,供参考。说明:您可使用以下方式验证文件,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页面下方二维码查看验证结果。口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2026年01月09日扫描全能创建:附1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3345697239)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2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公章):222(年1月9日扫描全能王创建附2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宗志文(身份证件号码370724198710125190)郑重承诺:本人在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3345697239)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6.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7.编制单位终止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2026年1月9日扫描全能王创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3345697239)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年产5000吨稀土转光农膜和3000吨降解地膜、2000吨农膜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宗志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30503537000000095,信用编号BH064797)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宗志文(信用编号BH064797)(依次全部列出)等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01月09日扫描全能王创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稀土转光农膜和3000吨降解地膜、2000吨农膜项目项目代码2506-370781-89-01-571338建设单位联系人徐怀亮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地理坐标(118度29分55.323秒,36度49分23.66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6-370781-89-01-571338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占比(%)1.67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32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年规划情况审审区划名称:《青州市高柳镇工业项目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批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州市高柳镇工业聚集园四至范围的批复》(青政复字[2024]14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青州市高柳镇工业项目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青州市高柳镇工业项目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环评函[2025]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表1-1项目建设与规划内容及“青环评函[2025]3号”的符合性分析类别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规划范围至苏家村,北至彭家庄村的沿国道镇扈冯路南冯家村符合G516两侧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村南侧,在青州市242.67公顷。高柳镇工业项目区范围内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以塑料农膜加工及机械制造等为主生产项目,符合青导的城市配套产业区。州市高柳镇工业项符合目区产业规划定位。(一)水资源开发及供水。考虑供水经济性和现状情况,逐步取消自本项目所用水均为备水井供水,完善工业园区集中供自来水,不采用地符合水管网,由高柳供水站及阳河供水下水。站集中供水。(二)排水及污水处理。园区规划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建立完善的雨水排放与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利用体系,雨水就近、迅速、安全产生,生活污水经的导入附件水体或作为城镇部分景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观用水的来源。段村工业片区和塑肥田。目前市政管料工业片区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高网尚未铺设至厂柳污水处理站处理。高冯工业片区区,待市政污水管符合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排网铺设后,生活废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阳河(高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柳)污水处理厂,进管网的污水水北阳河(高柳)污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水处理厂。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供热与燃气。入园企业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天然气以及本项目加热采用电符合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自建热源供加热热。(四)固体废物处置。对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物于规范危废库暂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存后委托资质单位东至北赵家庄村,西至辛邻村,南潍坊市青州市高柳产业定位基础设施工业固体废物要立足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收集、处置。环境保护管理(一)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园区规划、园区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用地规划等相关要求。入园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废水、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入区项目要做好厂区地面、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的防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所有入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配备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量与排放清单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二)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园区要健全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建立环境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体系及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覆盖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监控系统,同步建设自动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制定并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入园企业要在园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具体项目建设中细化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本项目已采取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建成后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符合表1-2项目与园区准入制度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控制类别代码行业类别名称说明优先准入C292塑料制品业涉及电镀工艺的除外C33金属制品业C339除外、排放一类重金属的除外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一类重金属的除外C35专用设备制造专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软件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全部全部全部印染除外全部1、能够实现项目区内企业之间产业链的延续的项目;3、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其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同类国际先进水平,至少是国内先进本项目为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符合青州市高柳镇工业项目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0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允许准入A01农业A02林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C17纺织业N78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他2、项目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既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应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506-370781-89-01-571338)见附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青州市饮用水源地符合性分析距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源地为青州市大郇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位于大郇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北约14.5km处,不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项目距离高柳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约6.4km,不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潍坊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并于2024年对潍坊市生态分区管控成果进行了动态更新,发布《2023年度潍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4〕3号)发布。(1)本项目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约束性要求本项目情况性生态空间分区管控全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应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有关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控制规划。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2μg/m3;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42.4%,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52.7%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潍坊市政府对大气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了任务目标;周边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分区管控水资源重点管控区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本项目不位于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用控区。区域内应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全方位节水。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到2025年,全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地下水生态得到改善。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为生态保护红线集中、重度污染农用地或污染地块集中的区域。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落实红线保护要求;重度污染农用地区域,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受污染地块,开展污染修复治理,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能源重点管控区为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内除供热规划范围内上大压小的集中供热锅炉外,禁止新(改、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原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量较小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基本无影响;本项目不位于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要求。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的,有效控制污染。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果全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实施分类管控。1、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是生态空间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分布相对集中、面积占比较大的镇(街道)。该区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保护区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是城镇、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该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位于青州市高柳镇,为重点管控单元。拟建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建设项目;项目选址符合园区发展规划。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06-370781-89-01-571338。符合(2)本项目与《2023年度潍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4〕3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根据《2023年度潍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4〕3号)),青州市高柳镇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78120001,管控单元分类为重点管控单元。表1-4与潍环委办发〔2023〕4号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生态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一般生态空间内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3.限制重污染产业布局,严控重污染企业规模,谨防区域内大规模污染物排放,执行最高等级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4.该单元内有县级批复园区,应按照园区的准入条件、行业准入规范及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确定入园项目。本项目位于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污染物经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园区为县级批复园区,本项目符合准入条件,符合相关入园要求。符合污染排放管控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加快高排放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加强城镇生活源污染防治,餐饮服务业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汽修、干洗等行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涂料;严格控制扬尘污染。2.落实普适性水环境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保证水环境质量不降低。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不新建各类燃煤炉窑。项目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辖区内应急减排与差异化管控。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污染天气时,企业根据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定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化粪池、危废库等做好防渗。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持续降低工业企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2.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一般超采区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严重超采区应按照用1减2的比例削减地下水开采量,直至地下水采补平衡。到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地下水生态得到改善。本项目不建设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不采取地下水。符合本项目符合《2023年度潍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4〕3号)的要求。3、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本项目不属于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产业结构调整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指导目录(2024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年本)》中的鼓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励、淘汰和限制符合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类项目,为允许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建设项目,符合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国家产业政策要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求。批。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该项目属于塑料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制品生产项目,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符合青州市高柳符合2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镇规划建设要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求。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3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位于青州市高柳镇,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符合性分析表1-6(2021-2025见下表。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符合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边查边改、限期到位、依法依规的原则,“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散乱污项目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本项目要求施工过程严格扬尘污染管控,施行绿色施工。符合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因地制宜建立管网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排水企业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符合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位于青州市高柳镇工业园内,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符合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本项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申请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2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本项目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位及采样监测平台,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符合3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本项目按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符合4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废气的排放。符合5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本项目设立生产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为5年。符合(2)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表1-9项目与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原料采用密闭袋装和桶装,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均采用密闭容器,生产和使用环节均采用密闭设备,本项目农膜挤出吹膜过程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母料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母料挤出废气与造粒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2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本项目对各工序废气进行局部集气罩收集、处理及控制,集气罩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造粒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造粒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符合4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90%,不低于80%。符合5(十)塑料制品加工行业(1)加热挤出工段宜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吹塑工段宜采取环绕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2)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参照(二十)印刷业进行收集、处理。(3)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印刷等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后宜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使用含氯原料的工艺废气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二噁英及酸性气体的控制。本项目造粒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符合(3)与《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1-10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本项目原料采用密闭袋装和桶装,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均采用密闭容器符合2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和使用环节均采用密闭设备。符合(4)与《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潍政字〔2022〕2号)的符合分析见下表。表1-11项目与潍政字〔2022〕2号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对“淘汰类”工艺和装备全部淘汰出清,对“限制类”工艺和装备严禁新建,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全省确定的重点行业,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扩本项目属于C2921塑料薄膜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对“淘汰类”工艺和装备全部淘汰出清,对“限制类”工艺和装备严禁新建,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全省确定的重点行业,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扩大产业结构调整范围,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潍政字严格环境准入。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严格执行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氮肥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逐步取消炼油、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因地制宜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VOCs“绿岛”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分类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全面推进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的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25年年底前,炼化企业基本完成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改造。2025年年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持续推行加油站、油库夜间加油、卸油措施。推动企业持续、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鼓励石化、有机化工等大型企业自行开展LDAR。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每年臭氧污染高发季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农膜挤出吹膜过程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母料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母料挤出与造粒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2022〕2号)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青州泽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拟投资3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3324平方米,其中新建车间面积19200平方米,科研办公楼面积1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吹塑机、上料机、造粒机、母料生产线等33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00吨稀土转光农膜、3000吨降解地膜、2000吨农膜项目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州泽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勘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一、项目组成表2-1主要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工程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设置吹塑机、上料机、造粒机等,建筑面积19200m2辅助工程科研办公室建筑面积1320m2公用工程供电设备用电量400万kWh/a,由青州市供电公司供给供水由青州市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储运工程仓库建筑面积2000m2(位于车间内)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母料混料工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母料挤出拉丝、造粒工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吹塑挤出工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加强绿化等措施。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固废处理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暂存库二、主要设备及原料能源用量1、主要设备情况见下表。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吹塑机台102上料机台203造粒机台14母料生产线(包含混料、挤出、冷却、切粒等)条25合计332、原辅材料用量见下表。表2-3项目原辅材料消耗量表序号名称年用量t/a物料形态包装方式最大储存量t备注1聚乙烯高压颗粒2100固态袋装1002聚乙烯茂金属颗粒2000固态袋装1003聚乙烯线性颗粒3800固态袋装100其中800t用于母料生产4聚乙烯粉料1000固态袋装50用于母料生产5助剂200固态袋装10用于母料生产6涂覆液10液态桶装27可降解高分子材料1000固态袋装10涂覆液:是由铝的氧化物溶胶和硅的接枝物经乳化、分散、复合而成有少量的乳化剂,其有效固含量>25%,其余成分主要为水,化学性质稳定,不易挥发。聚乙烯颗粒: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α-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3、能耗指标见下表。表2-4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能源单位需要量1水吨/年1652电万kWh/a4004、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5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备注1稀土转光农膜5000t/a2降解地膜3000t/a3农膜2000t/a4母料2000t/a全部自用三、总平面布置1、平面布置原则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及周边状况,按照国家规范和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结合现场地形,保证工艺流程顺畅,衔接方便。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考虑防火、卫生安全距离及检修要求,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功能分区,力求布置紧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统一规划,有利于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2、项目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东侧和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道路,南侧为大棚。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本项目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中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整体要求,遵循紧凑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工艺和公用设施的前提下进行平面布置。在保证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的情况下,生产区对生活区影响较小。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侧紧邻道路,便于物料运输。因此,项目平面布置是合理的。四、公用工程1、供电:项目用电量为400万kWh/a。项目用电由青州市供电公司提供,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2、供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循环冷却水补水。(1)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生活用水量按50L/d计,每年生产300天,生活用水量为150t/a;(2)循环冷却水补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信息,项目在造粒过程中需要用冷却水冷却,年补水量约10m3/a。(3)涂覆液配置用水:项目涂覆液使用需要加水混合,混合用水量与原料用量按照1:2计,则本项目涂覆液配置用水约5m3/a,此部分用水在生产过程中随产品带走。项目共计用水165m3/a。项目给水由青州市供水管网供给,供水系统管道铺至项目区主、支干道,可满足区内生产、生活需求。厂区内给水管网沿道路敷设至各用水单元。其供水水压、供水水质、供水能力可保证项目的用水需求。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1。图2-1本项目水量平衡图单位:m3/a3、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覆液配置用水随产品带走不外排。4、供暖:本项目车间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5、消防:企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到两次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及灭火演练等活动;联系实际讲授一些火灾事例和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筑物内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6、环保投资生活用水化粪池清掏肥田新鲜水涂覆液配置随产品带走损耗10循环冷却水补水本项目环保投资共计5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67%,环保投资见下表。表2-6环保投资一览表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效果进度噪声基础减振、隔声80达标排放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废水化粪池40达标排放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处、危险废物暂存处50无害化处置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30达标排放合计500----五、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全年生产时间300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新增劳动定员10人。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1、母料工艺流程:图2-2母料颗粒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将原料聚乙烯粉、聚乙烯线性颗粒、助剂等根据生产要求进行配比混料,在混料机中密闭搅拌,原料搅拌均匀后进行加热挤出,加热至150℃时挤出(电加热),经循环水冷却切粒后切成母料。母料用于本厂塑料薄膜生产。2、塑料薄膜工艺流程:造粒工序图2-3薄膜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将原材料(聚乙烯高压颗粒、母料等)按照一定的比例加入上料机混合后,送入吹塑机,吹塑机塑化挤出采用电加热方式,挤出温度控制在150℃~180℃之间进行吹膜,吹膜后的薄膜通过吹塑机附属风冷设备进行冷却降温后成型,无废气产生。成型后的薄膜利用涂覆液进行涂覆,提高产品品质,涂覆后的薄膜在生产线配套的传动轴带动下,经牵引辊牵引收卷。然后按照客户需求分切为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膜进入造粒机内加热融化,电加热温度约为150℃左右,物料由固态变为粘稠状态,经挤出机挤出达到细混合,然后经挤出口挤出,呈条状物。挤出后的熔体采用循环冷却水冷却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噪声、废气噪声、废气噪声、废气原料混料吹膜风冷却成型除静电挤出(电加热)风冷却成品分切收卷涂覆回用切粒水冷却电加热挤出废膜涂覆液噪声、废气要求将冷却后的熔体切断成3mm-5mm尺寸,得到原料颗粒,回用于生产。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颗粒进行生产,造粒工序原料为本厂农膜生产中产生废膜,不从外界引入塑料薄膜进行造粒,造粒颗粒不外售,仅回用于本厂生产。二、主要污染工序: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劳动人员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添加不外排。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母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母料加热挤出、薄膜挤出吹塑、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吹塑机、母料生产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一般在65~85dB(A)之间。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膜,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空气(1)常规大气污染物因子质量数据依据2025年1月20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12月和1-1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1-12月,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4μg/m3,同比改善8.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1μg/m3,同比改善9.0%;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μg/m3,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6μg/m3,同比改善3.7%;一氧化碳(CO)全市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同比改善8.3%;臭氧(O3)全市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为180μg/m3,同比反弹1.7%。表3-12024年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表单位:μ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06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64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17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435达标CO95百分位数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11004000达标O390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180160不达标根据上表,除O3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项目区其它因子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潍坊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位于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采用高柳镇监测站大气自动监测点的2024年例行监测数据进行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2。表3-22024年高柳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表单位:μ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16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14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770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735不达标CO95百分位数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16004000达标O390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178160不达标由上表可知,评价区域内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项目区其他因子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针对现存在的污染问题,为深入推进大气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潍坊市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潍环委发〔2025〕2号)指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包括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压减煤炭消费量、推进清洁取暖、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移动源污染管控、提升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水平、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10项措施。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2)特征大气污染物因子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VOCs,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特征污染物VOCs没有相应的国家及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不对其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二、地表水项目附近河流为北阳河。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01月24日发布的潍坊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2024年1-12月),苏庙断面现状水质类别为IV类,水质指数为6.36,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相关标准要求。三、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需要进行噪声现状监测。四、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扈冯路南冯家村村南侧,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五、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从事塑料薄膜制造,一般工业固废库、事故水池、危废库以及车间均按照防渗分区要求做好硬化、防渗措施。项目用地范围地面均需硬化,项目周围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次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六、电磁辐射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不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对建设项目所在厂址周边环境现状的踏勘,项目附近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项目区四邻照片图见附图。表3-3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环境保方距项目素护对象经度纬度位边界距环境功能区划名称离(m)冯家村36°49′30.822″N1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环(GB3095-2012)及修境高家庄村118°30′5.363″36°49′43.721″N460改单中二级《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GB3096-2008)中3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地表水北阳河W498准》(GB3838-2002)中Ⅳ类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水、《地下水质量标准》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GB/T14848-2017)中资源。Ⅲ类118°29′54.26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施工期1、扬尘: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修订)》及《潍坊市防控城市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潍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潍坊市建筑市场管理十个“一律”》的相关要求。2、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夜间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中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运营期1、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其他颗粒物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1.0mg/Nm3的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GB37/2801.6-2018)表3中VOCS厂界监控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同时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房外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特别排放限值≤6.0mg/m3,厂房外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的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G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即VOCs排放浓度限值为6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3.0kg/h的要求。2、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标准中相关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不外排。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指标。本项目母料混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72t/a;母料挤出和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薄膜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384t/a。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潍环发〔2025〕30号)的要求,项目颗粒物总量指标实行总量确认豁免管理,需确认总量指标:VOCs0.384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整个项目各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场地平整、掘土、基础设施建设、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2)施工行为产生的扬尘;(3)施工造成的生态系统的原貌改变;(4)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废弃物;(5)施工产生的废土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6)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1、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及分析建设期噪声主要是施工作业机械和运料车辆产生的建筑噪声,噪声源强峰值达85-110dB(A)。结合类比资料,确定本工程各施工阶段的场界昼夜噪声排放情况,并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对比。表4-1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单位:dB(A)5m10m20m40m50m100m150m推土机867163615349装载机90827567655753挖掘机84766961595147振捣机80726557554743压路机86787163615349卡车81756963615551表4-2各施工阶段场界噪声与标准对比情况分析单位: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场界噪声预测值噪声限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8575~857555构振捣棒、电锯等70~8565~807055修吊车、升降机等60~7060~706555设备名称78结装各施工机械昼间在场界产生的噪声值能够小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本项目施工场界附近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少。2、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影响分析根据有关资料,在施工现场,近地面的粉尘浓度一般为1.5~30mg/m3,随地面风速、开挖土方和淤泥弃土的湿度而发生较大变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可见表4-3。表4-3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距离(m)TSP小时平均浓度52050100不洒水时(mg/m3)10.142.891.150.86洒水时(mg/m3)2.011.400.670.60由表4-3可知,施工期间要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时,即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有效的控制施工扬尘,并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潍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进行管线和道路施工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禁止工程施工单位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情况下的1/3。在有风干燥天气实施洒水抑尘作业,在采取上述抑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本项目主体工程涉及钢结建设,施工期间涉及到焊接过程。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工作时,由于受到场所的限制,整体防护难以实现,个人防护成为主要的防护措施。根据各种危害因素的特点设计,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面罩、头盔、防护眼镜、安全帽、耳罩、口罩等。3、施工期废水排放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土石方阶段降井水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施工废水进入工地临时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量较小,废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州市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废弃物,同时在建筑施工期间需要挖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瓦等。工程完工后,会残留部分废弃的建筑材料,若处置不当,遇暴雨降水等会冲刷流失到水环境中造成水体污染。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时运走。此外,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及时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生态保护、水土流失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区征地范围内的地表将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局部地貌将发生较大的变化,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期区内会产生水土流失问题,将对区域土地生产力、区域生态环境及区域内河道冲淤变化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是降雨、地表开挖和回填,项目所在地多暴雨,降雨量大部分集中在雨季(4月至9月),夏季暴雨较集中,降雨大,降雨时间长,这些气象条件是导致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建筑物、道路的土建施工是引起水土流失的工程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土壤暴露在雨、风和其他干扰因素中,另外,大量的土方填挖会使土壤暴露情况加剧。施工过程中,泥土转运装卸作业过程中和堆放时,都可能出现散落和水土流失。同时,施工中土壤结构会受到破坏,土壤抵抗侵蚀的能力将会大大减弱,在暴雨中由降雨所产生的土壤侵蚀,将会造成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严重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产生的泥沙作为一种废物或污染物往外排放,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在施工场地上,雨水径流将以“黄泥水”的形式进入排水沟,沉积后将会堵塞排水沟及地下排水管网,对项目周围的雨季地面排水系统产生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建筑物的陆续建成,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渗漏地面的增加,从而提高了暴雨地表径流量,缩短径流时间,水道系统在暴雨条件下将有可能改变原来的排泄方式,排出的暴雨雨水将增加接受水体的污染负荷。故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问题值得注意,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控制。因此,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治理措施:1)充分考虑项目区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减少水土流失量。2)施工时,在项目可能产生污水或地势较低处应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3)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免受降水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新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4)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容量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过沉沙、除油和隔油预处理后,回用。5)运土、运沙石车要保持完好,运输时装载不宜太满,必须保证运载过程不散落。6)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和土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或者尽量保留原有的部分景观树,在场地周围设立绿化带,形成绿色植被的隔离带,这样即可起到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也可以吸附尘埃、净化空气,还可以美化环境。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1、源强分析1.1有组织废气(1)母料生产工序项目母料混料过程时会有产生少量粉尘,由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未给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挤出废气颗粒物产污系数,故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第二版》中投料粉尘产生量约物料用量的0.1‰~0.4‰,本项目考虑最不利情况,颗粒物产生系数取0.4‰。母料生产原材料年用量为2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8t/a,该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400h,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33kg/h。本项目母料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则项目母料混料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72t/a,设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年工作2400h,则母料混料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6mg/m3,排放速率为0.003kg/h。项目母料生产过程中原料经混合均匀后进行加热挤出,加热至150℃左右时挤出,低于其热解温度400℃,但原料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VOCs产污系数参照《美国环保局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中十三塑料中数据0.35kgNMHC/t,项目母料生产原材料年用量为2000t/a,则VOCs产生量为0.7t/a,该工序年工作时间为2400h,VOCs产生速率为0.29kg/h。项目母料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则母料挤出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63t/a,排放速率为0.026kg/h,无组织排放量为0.07t/a。(2)造粒工序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膜利通过造粒机造粒后回用于生产,造粒工序VOCs废气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年第24号)中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中废PE/PP挤出造粒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350g/t原料,项目废膜产生量约为100t/a,造粒工序年工作600h,则造粒工序VOCs产生量为0.035t/a,产生速率为0.058kg/h。项目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则造粒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t/a,排放速率为0.005kg/h,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5t/a。母料挤出废气与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产生量为0.735t/a,设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年工作2400h,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则母料挤出与造粒工序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066t/a,排放浓度为3.88mg/m3,排放速率为0.031kg/h。(3)薄膜挤出吹膜工序项目塑料薄膜生产过程中原料需要加热挤出后吹膜,熔融温度为150-180℃之间,低于其热解温度400℃,但原料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主要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单体废气产污系数采用《美国环保局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中十三塑料中数据0.35kgNMHC/t,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薄膜吹膜挤出的原材料约10100t/a,则项目VOCS产生量3.535t/a,年工作时间为7200h,VOCS产生速率为0.49kg/h。本项目薄膜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0%,则薄膜挤出吹膜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318t/a,设计风机风量为8000m3/h,年工作7200h,则薄膜挤出吹膜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为5.52mg/m3,排放速率为0.044kg/h,无组织排放量为0.3535t/a。1.2无组织废气项目薄膜混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均为粒状物料,且混料工序为低速运转,因此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较少,均为无组织排放。2、达标排放情况废气产生、收集、净化处理情况详见下表。表4-1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排放方式污环节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排放时间h治理措施废气量(m3/h)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工艺效率%可行技术判定有组织母生混颗粒物50000.80.3340.00720.0030.62400布袋除尘器99母生挤出VOCs80000.70.2934.40.0630.0263.882400二级活性炭吸附90造粒工序VOCs0.0350.0580.0030.005600薄膜挤出吹膜VOCs80003.5350.4955.20.3180.0445.527200二级活性炭吸附90无组织未被收集颗粒物/0.08//0.08//7200加强设备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增强绿化VOCs/0.427//0.427//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气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即颗粒物≤10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G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即VOCs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3.0kg/h的要求。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厂区绿化,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其他颗粒物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1.0mg/Nm3的要求;无组织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GB37/2801.6-2018)表3中VOCS厂界监控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房外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特别排放限值≤6.0mg/m3,厂房外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的要求。3、排放口基本情况工程正常工况点源参数调查清单见下表。表4-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编号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出口温度/℃排放工况类型经度纬度DA001母料混料气气颗粒物118.49826036.822876150.325一般排放口DA002母料挤出、造粒气气VOCs118.49794636.822756150.525一般排放口DA003薄膜挤出吹膜气气VOCs118.49859536.823297150.525一般排放口4、非正常工况项目非正常排放考虑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从而发生非正常排放,一般十分钟内可以恢复正常。一般性事故的非正常排放概率约2-3年1次,为小概率事件。项目非正常工况考虑环保措施运行不稳定或不能运行,导致废气直接外排,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见下表。表4-3废气非正常排放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因子放原因排放量放浓度续时间频次应对措施(kg/h)(mg/m3)(h)立即停止生1物产设施故障,立即停止生2VOCs0.34834.40.51产为0挤出立即停止生3VOCs0.4955.20.51产根据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对环境影响程度会增加,非正常工况下应采取以下措施: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要定期对废气处理措施及其他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一旦发现设施运行异常,应停止生产,迅速抢修或更换,待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恢复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清理布袋除尘器、更换活性炭;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5、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本项目母料混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母料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薄膜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均属于可行技术,本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措施可行。6、废气监测计划序号产污环节污染非正常排非正常非正常排单次持年发生(次)母料混料颗粒废气处理处理效率0.3340.51母料挤出、造粒工序薄膜吹膜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的要求,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如下表。表4-4项目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废气DA001颗粒物每年一次DA002VOCs每年一次DA003VOCs每年一次厂界颗粒物、VOCs每年一次厂内NMHC每年一次7、工艺技术管理要求(1)废气收集及处理:厂区应针对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1)厂区内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均在车间以及存放区内,并分类堆放、整齐有序;2)企业混料、挤出、造粒等工序均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所有工序、工位等产生污染物部位,科学安装与污染物排放相匹配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和跑冒滴漏等现象,确保污染物有效收集并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3)车间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时清理,收集到固定暂存点,设立标识,定期按相关规定处置;4)厂区道路均全部硬化且无破损,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2)管理要求: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记录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以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参数等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保管。二、废水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劳动定员10人,按50L/d计,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量为15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0m3/a。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为COD:350mg/L、NH3-N:35mg/L、SS:280mg/L、BOD5:180mg/L,产生量为COD:0.042t/a、NH3-N:0.0042t/a、SS:0.0336t/a、BOD5:0.0216t/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清掏肥田,不外排。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详见下表。表4-5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1生活污水COD、SS、氨氮、BOD5化粪池是不外排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肥田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涂覆液配料用水随产品带走,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监测计划本项目无生产、生活污水外排,无需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三、噪声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吹塑机、造粒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一般在70-85dB(A)。为了降低该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可采取如下降噪措施:(1)合理安排项目产生噪声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2)安装设备时应采取减振措施,设置减振基座或橡胶等软质材料垫片等于设备下方,减少设备运行时振动噪声;(3)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以减少由于设备故障及其养护不当引起的高噪声;(4)对产生强噪声的动力设备,采取设备减振、接管处加装橡胶或金属软管接头隔振,在吸气、排气处设置消声过滤器等措施。本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详见下表。表4-6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声源名称数量声源源强/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单台噪声叠加声压级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吹塑机108090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10331.04848.37昼夜2622.3712155.562629.56151.547.762621.76121.555.352629.3512上料机20708312401.04342.332616.3312248.152622.15156.539.962613.96120.548.762622.7613造粒机18585-15-281.0563.022637.02118.551.662625.66139.345.112619.11132.446.792620.7914母料生产线28083-8-351.0856.932630.93132.544.762618.76136.343.802617.80118.449.702623.701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8.498725,36.82323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表4-7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XYZ声源源强(dB(A)/m)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1风机139601.285/1基础减振、消声昼间85/185/185/12风机244541.285/185/185/185/13风机344501.285/185/185/185/1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8.498725,36.82323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2、厂界和环境保护目标达标情况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模式进行预测,噪声从声源发出后向外辐射,在传播过程中经距离衰减、地面构筑物屏蔽反射、空气吸收等阶段后到达受声点,本次评价采用A声级计算,模式如下:模式如下:(1)室内声源向室外传播的计算:1)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LL10lg(Q4)P1w14r2R1式中:1wL——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r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m;Q——方向性因子,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R——房间常数;1PL——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可以是测量值或计算值,dB;2)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NL10lg(101.0Lpi)pi13)等效室外声源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近似扩散声场,L、L分别为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P1P2内、室外的声级,则L可表示为:P2LP2LP1(TL)6式中:1PL——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可以是测量值或计算值,dB;TL——隔墙(或窗户)的传输损失,dB(A)。项目厂房隔声量取14dB(A)。(2)室外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3)设有N个室外声源,M个等效室外声源,则预测点处的总声压级为:(4)式中至预测点预测噪声叠加公式:LA-某预测点的声压处的声压级;n-声源个结果见下表。表4-8主要噪声LA10级;La数。设备对厂log(101.0b-某预测点的界的声级贡献nLab1.0Lpi10)i1噪声背景值;Lpi-第i个声源值一览表单位:dB(A)预测方位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制dB(A)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制dB(A)达标情况XYZ东厂界800.11.2昼间38.1265夜间38.1255达标南厂界1.5-611.2昼间31.7965夜间31.7955达标西厂界-800.11.2昼间25.0065夜间25.0055达标北厂界1.5611.2昼间31.4765夜间31.4755达标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8.498725,36.82323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由上表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项目在采取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噪声监测方案:表4-9项目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率噪声东南西北厂界外1m处等效连续A声级(Leq)昼夜噪声,每季一次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膜;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1)项目新增职工10人,按照每人每天1.0kg,工作日以300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3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项目生产过程(3)项目生产过程合利用。(4)除尘器收集的废布袋产生量约0.05t/a,外(5)根据工程分析照0.4kg污染物/kg活性炭计资料,有机废气处理二级理过程活性炭每月更换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6)项目生产设备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滑油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废膜产生量约为100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粉尘约为0.7128t/a,卖废品回收站。,项目活性炭吸附的,则计算需要活性炭活性炭箱一次装填量为次,则废活性炭产生了》(2025年版),废活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风机等每季度维护.05t/a,危废代码为HW,产生量约为0.01t位处置。表4-10项目固t/a,经造粒后回用于生为0.5t/a,收集后全部收集后全部回用生产,VOCs量为3.4587t/a量约为8.65t/a。根据设800kg,为保证吸附效约为12.1087t/a,属性炭属于HW49(处置。一次维护,维护产生的08,危废类别为900/a,危废类别HW08,危废产生情况产。外卖处理,综综合利用;,活性炭吸附值按备厂家提供果,废气处于危险废物,900-039-49),废润滑油属于-217-08;废润废代码为污染物名称产生环节处理措施产生量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环卫部门清运3t/a废膜生产过程造粒后回用于生产100t/a废包装材料外卖0.5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气处理回用生产0.7128t/a废布袋废气处理外卖0.05t/a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12.1087t/a废润滑油设备维护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0.05t/a废润滑油包装桶设备维护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0.01t/a表4-11项目危废产生情况序号危废名称危废类别危废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活性炭HW49900-039-4912.1087废气处理固体有机废气有机废气T/In专门危废仓库2废润滑油HW08900-217-080.05设备维护液体废矿物油废矿物油T,I3废润滑油包装桶HW08900-249-080.01固体废矿物油废矿物油T,I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本项目新建1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做好以下防范措施:(1)安排专人每天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2)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对可再利用的资源进行回收。(3)用循环经济理论指导企业的运营与管理,建立生态型企业,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最大限度节约和回收资源。(4)制定严格的垃圾收集、存放、外运规定,由专人负责,采用密闭的存放和外运措施,防止飞扬、异味和运输过程中的遗洒。环境管理要求(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进行设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暂存库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设置图形标志。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2)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和台账管理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采取防渗措施。标志标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执行。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②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③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④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⑤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⑥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原则上管理计划按年度制定,并存档5年以上。同时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建设单位在解决好其排放去向并及时清运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次评价仅针对污染物类型、污染途径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1、污染源及污染物类型废水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项目的污染行为、防渗措施及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源主要包括:一般固废暂存库、危废库、化粪池等防渗处理措施不到位,将有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影响的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等。2、污染途径分析项目对土壤的可能影响途径主要为:1)项目废气污染物等可能通过大气沉降污染项目周围土壤。2)厂区内化粪池可能发生意外破损,废水可能下渗到浅层地下水环境,从而污染项目周围土壤。3、分区防控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等要求,拟建项目应采取如下土壤污染控制措施:1)源头控制措施控制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大力推广闭路循环、清洁工艺,以减少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2)过程防控措施①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管线地下布置时,禁止直埋式,设置的管沟必须便于检查和事故处理,以最大限度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②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调节池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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