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招标采购公告(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2026)



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20260214期拍卖公告

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2026-03-02 10:00:00
预展地点: 中拍平台
预展时间: 2026-02-14~2026-02-28

                                             
                           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260214期)
受委托,将于2026年3月2日10时至2026年3月2日11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上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2153.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6010.97平方米建筑物(产权证号:琼(2024)文昌市不动产权第0022098号),起拍价:1860 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登录和注册中拍账号通过实名认证,并认真阅读网络拍卖平台《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报名参与。具体标的物信息(含瑕疵告知)在电子竞价网页查看;网页版公告及须知、说明是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2日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获得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展示时间、地点、要求: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17: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预约展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至2026年2月28日17时(以款到账时间为准),收取竞买保证金账户信息:户名: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账号:6007118900017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与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拍卖方式及税费承担:增价竞价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上述标的均以现状拍卖,过户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7个工作日内向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交纳成交尾款(户名: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账号:6007118900017)。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及中拍平台服务费后3日内到本公司(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申亚大厦二十五层)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文件,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应承担本次拍卖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如本标的再次拍卖,其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的,则原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差价。
十、本次拍卖所涉标的物,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一、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应自行核实了解后再决定参与竞买,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成交款及佣金不多退少补。如因委托方原因造成标的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过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中拍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 0898-68585002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申亚大厦二十五层
 

评估报告.pdf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的现时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海资评报字[2026]第07号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二0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4646020004202600014合同编号:2026-07报告类型: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海资评报字[2026]第07号报告名称: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的现时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27,781,625.00元评估报告日:2026年01月27日评估机构名称: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签名人员:王安东(资产评估师)正式会员编号:46000017韩廷柏(资产评估师)正式会员编号:46060005(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6年02月03日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其拟进行资产处置的需要,对所涉及的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一、评估目的:为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一)评估对象: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的市场价值。(二)评估范围: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三、价值类型: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四、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12日。五、评估方法:成本法。六、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12日,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委估的上述资产在现有状态下,评估价值(含税价)合计为人民币贰仟柒佰柒拾捌万壹仟陆佰贰拾伍元,小写为27,781,625.00元(合约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4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4,622.00元/m),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6,080,460.00元,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21,701,165.00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正文和评估明细表。七、特别事项说明1、委估资产已抵押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有法定优先受偿权,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该因素对其市场价值的影响。2、委估资产《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竣工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委估资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标明的验收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本次评估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标明的验收时间确定为其建造时间。3、委估资产现作为酒店使用,本次评估只对其用地和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不含设备设施的价值。4、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综合协议》,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林日文以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两年租赁权作为向刘成龙和**借款30万元的质押,期限自2025年05月01日至2027年08月30日止,本次评估不考虑该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5、处置资产存在缴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委估资产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权,应采用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处置,本次确定的评估值并不是最终成交价,本次评估不考虑该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6、评估人员已对本评估报告中的委估项目的建筑规模、组成、结构及内外状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记录,但仅限于委估对象的外观与目前维护管理状况。由于评估人员非专业建筑质量检测人士,故不承担对建筑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5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也不承担对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勘查的责任。八、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根据我国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后一年。本评估结论有效期从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12月11日止。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本评估结论仅为报告所约定的评估目的服务,因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6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上或限制的项目)。(二)产权持有人本项目产权持有人为委托人。(三)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为同一单位。(四)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本报告为委托人资产处置使用,需提交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备案,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评估对象: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的市场价值。(二)评估范围: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基本情况如下: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所处区域为文昌市主城区,人流量较大,物业价值较高。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于2020年0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地下1层地上9层框架结构,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用地面积为2153.9平方米,以出让方式取得,用途为产权式酒店用地,一面临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8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文建七横路,形状规则,现已达到五通一平开发程度,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总建筑面积为6010.97平方米,1层为酒店前台和办公室,2层为咖啡厅,3层为棋牌室,4至9层为客房,室内装修标准较高,地下1层为停车位和配电房、电梯井等配套用房。具体资产内容详见各项《资产评估申报表》。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三)资产类型和账面金额委估资产为组合资产,为房地产类资产,产权持有人为私营企业,未提供资产的账面价值,仅是做了资产申报。(四)资产权属状况委估资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载产权人为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本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在充分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以及价值类型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后,选择使用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12日,是由委托人在征求评估机构意见的基础上选定的。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由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与委托人在充分考虑了经济行为的性质,在有利于保证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地划定评估范围和合理选取评估依据等前提下商定的。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而定。本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六、评估依据(一)行为依据无。(二)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46号主席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令);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56号令);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8、《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2023年4月16日海南省第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10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06月10日第十三届*************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准则依据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9、《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148号);1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1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21】30号)。(四)权属依据1、委托人、产权持有人营业执照;2、委估资产的《不动产权证》。(四)取价标准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11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1、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12月12日贷款利率和外汇价牌;2、《2017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3、《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琼建定(2017〕218号);4、《2017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琼建定(2017〕218号);5、《海南省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琼建定(2017)218号);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琼建监[2007]180号);7、《海南工程造价信息》(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8、《文昌市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报告》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9、评估机构通过市场调查、询证、上网查询、现场查看以及查阅相关书刊和网站资料等途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等。(五)其他参考资料1、其他评估人员调查取得的资料。七、评估方法根据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准则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要求,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一)适用性分析1、收益法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12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计算评估结果,撰写评估说明和报告。(五)内部审核及修改评估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评估机构根据内部审核流程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评估项目组根据内部审核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六)提交报告2026年01月27日将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提交委托人。九、评估假设(一)一般假设1、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2、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二)特殊假设1、委估资产已抵押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有法定优先受偿权,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该因素对其市场价值的影响。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委估资产《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竣工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委估资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标明的验收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本次评估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标明的验收时间确定为其建造时间。3、委估资产现作为酒店使用,本次评估只对其用地和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不含设备设施的价值。4、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综合协议》,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林日文以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两年租赁权作为向刘成龙和**借款30万元的质押,期限自2025年05月01日至2027年08月30日止,本次评估不考虑该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5、处置资产存在缴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委估资产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权,应采用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处置,本次确定的评估值并不是最终成交价,本次评估不考虑该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6、评估人员已对本评估报告中的委估项目的建筑规模、组成、结构及内外状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记录,但仅限于委估对象的外观与目前维护管理状况。由于评估人员非专业建筑质量检测人士,故不承担对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也不承担对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勘查的责任。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十、评估结论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的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17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其拟进行资产处置的需要,对所涉及的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七横路1号文昌格莱登酒店(原金湾假日酒店)的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12日,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委估的上述资产在现有状态下,评估价值(含税价)合计为人民币贰仟柒佰柒拾捌万壹仟陆佰贰拾伍元,小写为27,781,625.00元(合约4,622.00元/m),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6,080,460.00元,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21,701,165.00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正文和评估明细表。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本评估报告为本报告中列明的目的而作,仅在报告设定的假设前提条件下评估结果才成立,对于其他经济事项如涉诉、投资等经济行为本报告评估结果将失效。2、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委托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估人员严格遵守了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3、资产评估委托人应对评估对象产权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只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未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在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18文昌城达实业有限公司服进行资产处置项目资产评信报告十三、评估报告日本报告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01月27日,为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国海海南海口二0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首席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王安东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评估报告复核人资产评估师:单位名称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亏邮编:570208由话·(0898)66293678传真(0898)6625132921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