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招标采购公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2026)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民委员会名下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十洋村南山路不动产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长乐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12日10时至2026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长乐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乐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民委员会名下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十洋村南山路不动产[房产证号:航房权证H字第0703971号,土地证号:闽航国用(2003)第231801号,地号:301/01/(54)-9]。上述标的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72.8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为2691.44平方米,无产权建筑面积约955.7平方米。
瑕疵披露:上述标的无产权建筑尚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以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实测建筑面积作为参考。该标的如若存在其他法律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法律风险。另未审批建筑物可能被政府认定为违建而被拆除的风险,或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产权初始登记及过户登记手续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上述建筑物具备房产初始登记条件后,则应先办理初始登记,再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应缴纳二次税费,具体办理过户问题请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成交后本院按现状进行交付。本标的物带租按现状拍卖,由长乐市十洋幼儿园承租,租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成交后,出租方的相关权利由买受人承接,先前已缴纳的租金不退还。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且过户完成后才能收取租金,此前租金由法院收取。租赁到期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后期续租等事宜,与法院无涉。
拍卖前经函询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作如下披露:
1、上述拍卖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划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补出让手续需经过长乐区人民政府和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后予以补交土地出让金,补签土地出让合同。
2、竞买人可持房屋档案、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结算票据、区政府同意出让批复文件及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发票、身份证等材料至不动产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拍卖前经函询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作如下披露:
1、上述拍卖标的物房屋用途为教育,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2、上述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3、鉴于该地块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划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需持相关档案、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书面材料向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审查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竞得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4、竞买人需严格按照拍卖地块原规划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更改土地用途、违规建设,政府保留对拍卖地块的规划调整权,竞买人需自行承担规划调整风险。
特别提醒:截止至拍卖之日,拍卖地块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拍卖地块情况。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拍卖标的面积仅作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以现场交付的实物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涉及限购、限售、过户事项及税费事宜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竞买人必须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要求,并确认具备本次竞拍资格。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购房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情况,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合计评估价:11826600元(有产权部分:10909100元,无产权部分:917500元),二拍起拍价:10644000元,保证金:2128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该项目公告期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 “方隆法服公司”联系,有意看样者请预约看样(预约电话:0591-87540988、18650482212),本院统一定于2026年3月6日15:00--15:30时安排看样,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近亲属、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及其近亲属禁止参与竞拍)。
若需办理委托需到法院办理报名的相关委托手续及提交相应的委托材料。提交、审查的竞买人资质材料应含证明法人身份、资质的证件材料,委托材料等,需在开拍前交齐,若逾期未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如因土地用途变更、产业准入等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携上述材料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产权初始登记和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户手续需开发商、物业或其他法人配合的,由买受人自行协商,与拍卖人无涉。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维修基金、出让金以及不动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包含公摊费用)、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因标的物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致,需补缴或退还购房款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法院仅提供有关执行文书,但不保证标的物产权初始登记和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能否顺利办理,竞买人应当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程序。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11051010010022439904762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本拍卖公告即为拍卖通知,本公告期满5日内即视为对本案相关当事人的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1-28200110/282006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18650482212、0591-28200119、0591-282006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