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 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起拍价 :¥134400
开拍时间 : 2026-02-24 10:00:00
标的类型 : 其他用房
详细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云澜天第府8号楼边上第39号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所属机构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 (2025)浙0105执2691号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评估价 : 134400
拍品介绍
拍品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云澜天第府8号楼边上第39号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权利来源
执行裁判文书
权证情况
详见评估报告
拍品所有人
杭州XXXXX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无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空置
钥匙
无
配套情况
详见评估报告
权利限制情况
无抵押、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拱墅区云澜天第府8号楼边上第39号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权利人为杭州XXXXX开发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小型机动车停泊位,所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车位位于小区地下一层,为独立普通车位,设有地锁,线内尺寸长约6米、宽约2.5米,地下一层地面主要为环氧地坪漆。整体地下停车库内部维护状况良好,于价值时点为空置状态。 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等。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三、咨询、预约联系电话: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为400-157-1060。 四、照片、视频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状况为准。 五、房产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了解。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意向人自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若房产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参与人应在参拍前事先确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所有其它限购地区房产拍卖成交后办理流程均参照杭州市限购房产办理流程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当地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查询情况证明,并将查询结果及时递交拍卖法院。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所有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4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精确变卖时间以淘宝平台为准)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执行法院网址) 进行公开就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杭州市拱墅区云澜天第府8号楼边上第39号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本次拍卖的范围确定为与拍卖对象在技术和经济上不能有效分离的建筑结构、普通内外装饰、水电管线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特别说明:
1、车位物业服务费单价:100元/个/月,欠费周期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生车位物业服务费700元,尚未缴费。费用仅作参考。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补差款、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具体金额请自行向物管和相关管理部门等确认为准。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对象若为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等,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除应缴纳过户税费外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价款。关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等费用按相应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按收费(税)单位开具的税票缴税人为准。特此告知。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双方应当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后,录入拍卖系统方能完成委托流程。委托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网页上明示。拍卖成交后不能办理委托手续,不能变更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此告知。
5、竞买人条件限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各行业主管部门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品为房地产,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意向人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后决定是否有资格参拍。
6、拍卖信息公告后,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信息有误会本院会及时更改拍卖信息,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请各竞买意向人注意拍卖信息更改。
7、变卖通知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等,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评估价:24万元,起拍价:13.44万元,保证金:2.6万元,增价幅度:0.13万元。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
房产增值税免征年限调整:自2021年1月27日起,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调整:根据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金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特此告知。
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若买受人未能及时来院办理税费结算(退税手续),由此产生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收款账号:6232 6527 9952 0960 668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 0571-872224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160786。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1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若有特别规定竞买人限制条件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出价开始前向委托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相关信息根据网拍新规定,须在变卖网页上明示。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2026年2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变卖标的物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竞买意向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充分了解,慎重做出竞买决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对本的物的实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和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行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结束日后7天内汇入拱墅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通知法院。并在法院通知的时间时持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若标的物瑕疵导致标的物交付困难、且公示中已注明的,变卖标的物实际交付日期在成交后与本院沟通)。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煤、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出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被执行人户口不在执行之列,法院不承担协助买受人将户口迁入本标的物所在地义务。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按税法规定执行。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571-872224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71-88160786。(监督联系方式)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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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车位 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