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宠物医院 宠物医院 宠物医院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2月2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的公示(常熟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2月24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2822069
邮 箱:cshbjhk@126.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 (链接)

1
新建宠物医院项目
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
常熟魔力岛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常熟魔力岛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建宠物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常熟魔力岛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常熟魔力岛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项目代码2510-320581-89-01-496360建设单位联系人钱*联系方式181****6123建设地点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地理坐标(120度43分45.466秒,31度36分32.42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222宠物医院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3动物医院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常熟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常数据投备〔2025〕1956号总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7.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1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常熟市莫城云裳消费小镇详细规划》审查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常熟市莫城云裳消费小镇详细规划》的批复(常政复〔2025〕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常熟市莫城云裳消费小镇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照《常熟市莫城云裳消费小镇详细规划》相关内容:规划范围东至张家港河、G524国道,南至莫干路,西至洋塘、徐家角路,北至元和塘,用地规模为717.38公顷。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为:规划提出“mall!城”的总体形象定位,聚焦直播电商、创意设计、数智产业、生态宜居、打造全球时装产业创意区、长三角时尚特色消费新地标、山水生态宜居魅力新家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为:规划形成“一核、一心、三轴、五带、多片”的空间结构。“一核”指时尚消费核,结合莫城站集合商业、商务办公、创意设计等功能,打造的时尚消费核心。“一心”指云裳绿心,依托云裳中心湖生态资源,打造生活绿心。“三轴”指沿G524的常熟南向发展轴、东西向时尚产业发展轴、和莫路创意电商发展轴。“五带”指元和塘文化景观带、云裳时尚休闲带、斜桥塘滨水景观带、洋塘滨水景观带、张家港河生态景观带。“多片”指品牌电商国际社区、时尚创意发展区、中央时尚活力区、安定宜居宜业区、智慧产业发展区、品创云裳电商集聚区、云裳精致生活区等。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苏[201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12362号),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但是根据《常熟市莫城云裳消费小镇详细规划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不属于工业用地。对此企业作出承诺在土地的使用期限内如遇到因政府规划调整需要动迁,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故不会对本项目的建设产生制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①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政府[2018]7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314号)文件规定,常熟市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表1-1周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内容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1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虞山景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30.6330.632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3.42/3.423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2.466.709.164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湿地空间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2.6552.655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空间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3.1323.136江苏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4.67/14.677江苏苏州常熟滨江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90/1.908江苏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501.614.119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641.574.2110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0.980.9811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1.9551.9512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11.8211.8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东侧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湿地空间距离为10m,项目所在地不在该红线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及禁止开发区域,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见附图5),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符合要求。②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位于长江流域及太湖流域,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序号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重点管控要求1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本项目不占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不属于钢铁行业项目。相符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2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连防联控。本项目各项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增废气、废水总量在区域内平衡,按要求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未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按照要求妥善处置,零排放。本项目目前为环评编制阶段,后续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元和塘,用水量满足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采用电能属于清洁燃料。一、长江流域1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服务,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不涉及入河排污口,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位于污水厂收集范围内,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元和塘。相符3环境风险防控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服务,不属于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4资本项目不涉及。相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符二、太湖流域1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元和塘,项目属于宠物医院服务,不在禁止行业之列。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行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服务,不属于上述行业范围,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元和塘。相符3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不在周边水体设置排污口,项目不涉及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运输,也不会向水体排放废弃物。相符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取用水规范化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先期实施节水改造,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统。2.推进新孟河、新沟河、望虞河、走马塘等河道联合调度,科学调控太湖水位。本项目不涉及相符③根据《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文件中“(二)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项目所在地属于“常熟市---一般管控单元---莫城街道”,对照附件3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附件4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分析见表1-3及1-4。表1-3与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为新建宠物医院项目,项目所在地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东南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湿地空间,最近距离10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相符。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淘汰类的相符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全市太湖、阳澄湖保护区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3)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相关要求。(4)禁止引进列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产业。本项目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达到省定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落实《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市、县级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5年苏州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103亿立方米。(2)2025年,苏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3)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节约用水,不占用耕地,不使用高污染物料,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表1-4与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型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般管控单元莫城街道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2)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3)阳澄湖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要求。(1)本项目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符合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2)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符合《条例》有关要求。(3)本项目不在阳澄湖保护区内,符合《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相符例》相关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要求。(2)项目投运后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宠物就医过程佩戴防吠嘴套,控制噪声源,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3)本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2)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1、企业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应急物资配备完善。2、本项目噪声达标,无恶臭、油烟等污染物排放。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4)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5)岸线应以保护优先为出发点,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使用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燃料,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本项目利用已建标准商品房,不新增土地。本项目地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符合划纲要(1999-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1999]98号),应坚持统筹规划与合理开发相结合,实现长江岸线资源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在城市地区,要将岸线开发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兼顾生产、生活需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岸线。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地2024年大气环境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常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4]24号),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纳污河道元和塘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及4a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固废较少,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不触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区域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区域电网供给,本项目用水用电量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此处对照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以及负面清单进行分析。①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宠物医院项目,属于内资企业,行业类别为O8222宠物医院服务,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规定的类别,项目符合用地政策。②太湖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进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至元和塘;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美容废物、宠物粪便)经密封收集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定期清理外运,生活垃圾委托莫城街道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环卫指导科统一收集清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已通过备案,其备案号为常数据投备【2025】1956号,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③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5与《常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发展目标:2025年做好国土空间对城乡发展的保障,保障产业发展和创新提升,生态优势显露,深度融入区域,辐射带动和要素吸引能力提升。到203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对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支撑,科技创新、高端制造在长三角区域地位逐渐凸显,加快市域一体、沪苏联动,要素自由流动,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到2035年,形成集约高效、绿色魅力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对城乡发展形成强有力支撑,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地位突出,深入融入市域一体化、沪苏同城化格局,建成现代化的长三角科创城、山水优居城。本项目为新建宠物医院项目;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南向融入苏州、北向辐射苏中苏北、构建“一主两副、一轴五片六组团”的开放式全域总体格局。三线划定与管控:合理安排农业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统筹优化建设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④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服务,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⑤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A.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新建宠物医院项目,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B、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管控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见下表。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线捕捞。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河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对照《江苏省实施细(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的管控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详见表1-7。表1-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一)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五)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六)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为新建宠物医院项目,根据企业提供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本项目为新建宠物医院项目,根据企业提供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二、区域活动:(七)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八)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九)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十)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十一)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十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十三)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十四)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投资建设活动。三、产业发展:(十五)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十七)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十八)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等项目。工艺及装备项目。(十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二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序文件指南要求项目情况相符号名称性一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恶臭、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推进无异味园区建设,探索建立化工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研究制定化工园区恶臭判定标准,划定园区恶臭等级,减少化工园区异味扰民。探索将氨排放控制纳入电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本项目不涉及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相符二持续巩固工业水污染防治。推进纺织印染、医药、食品、电镀等行业整治提升,严格工业园区水污染管控要求,加快实施“一园一档”、“一企一管”,推进长江、太湖等重点流域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日排水量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加强对重金属、有机有毒等特征水污染物监管。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元和塘。相符三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开展工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扬尘整治提升、科学精准治气专项行动,钢铁、火电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锅炉超4000台,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22万余辆。加强扬尘精准化管控,平均降尘量1.8吨/月·平方公里,为全省最低。大力推进VOCs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化工区演漏检测与修复,累计完成化工园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5000余项。依托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分析预测、污染来源解析、专家帮扶指导等工作,提升科学治理水平。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宠物粪便、尿液及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少量异味,拟通过密封贮存、及时清理等措施能实现达标排放。相符四深度实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断面长制,推进流域系统治理,实施“一湖一策”、“一河一策”、“一断面一方案”,累计完成2500余个重点项目。开展全市河流水环境质量攻坚行动,省考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口类,完成932条黑臭水体整治。推进长江保护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入江排污口、入江支流整治。持续开展太湖综合整治和阳澄湖生态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元和塘。相符优化行动,实施太湖流域六大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拆除4.5万亩太湖围网养殖。持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管网3816千米,城市、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0.5%,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实现准IV类标准排放。五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出台《苏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130个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和涉重企业遗留地块排查等工作,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建成投运苏州市农用地详查样品流转中心,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427家,开展6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组织对345家太湖流域电镀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有序推进土壤修复项目,苏州溶剂厂北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在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经验交流会上受到充分肯定。完成636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相符六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是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主要包括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内容;二是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包括推进碳达峰、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固废管理、整治农村环境等内容;三是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主要包括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区域管护、加强长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深化生态文明创建、实施生态产品提质增值等内容;四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环境监管体系、经济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等内容。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元和塘;项目宠物粪便、尿液及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少量异味,拟通过密封贮存、及时清理等措施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零排放。相符6、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限制上海、马鞍山、南京等地钢铁行业,杭州、成都、南昌等地造纸行业,宁波、苏州等地纺织行业,铜陵、淮南、武汉、黄石、六盘水、遵义等地区火电行业规模。严格控制上海、南京、武汉、九江等地区的老石化基地以及岳阳化工产业园、淮北煤化工产业园的工业用水总量。鼓励沿海城市在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服务,不属于上述高耗水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7、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表1-9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第五条: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例:(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统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6)具有一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证书的人员;(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场所建筑面积318m2;场所周围200m内无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具有合理布局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具有3名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2第六条: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B超等器械设备;(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本项目具有手术台、B超等器械设备;具有3名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8、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相符性分析表1-10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第六十一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兽医;(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本项目设有隔离室,具有3名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手术台、B超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具有完善的管理制符合械和设备;(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度。2第六十二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待本项目取得批复后立即办理包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服务内容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符合3第六十四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本项目在诊所活动中做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所废弃物处置工作。符合9、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0]12号)相符性分析表1-11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文件规定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规范场所与布局一是场所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原则上动物医院应达到100平方米,动物诊所(门诊部)应达到60平方米。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动物诊疗场所的地面应当平整并适合清洗消毒。二是布局要求。从事畜禽诊疗的应设有布局合理的诊断室、手术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从事宠物诊疗的应设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观察室、化验室、手术室、病房、处置室等功能区,且与兼营动物用品、动物饲料、动物美容、动物寄养等项目的场所进行物理隔离。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场所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为318m,具有独立的出入口,不与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室内平整且适合清洗消毒;具有布局合理的诊室、隔离室、化验区、手术室、住院部、处置区等功能区;且与兼营动物用品、动物饲料、动物美容、动物寄养等项目的场所进行物理隔离。符合规范资质与人员一是资质要求。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开设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也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使用“动物医院”名称的必须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二是人员要求。动物诊疗机构须配备经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执业兽医师,动物诊所应具有1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应具有3名以上执业兽医师。要定期对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生物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提升从业水平。待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办理具备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员工中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有3名,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符合规范设施裕与设备动物诊疗机构须具有与其诊疗规模相适应的诊断、检验检测、治疗、隔离、消毒、冷藏、污水污物和诊疗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医院还需配备与此相适应的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动物诊疗机构对仪器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修。企业具有诊断、检验检测、治疗隔离、消毒、冷藏、污水污物和诊疗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具有手术台、B超等器械设备,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维护。符合规范诊疗与管理一是严格诊疗用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毒麻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二是严格处方开具。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规格和样式印制兽医处方笺或者设计电子处方笺。执业兽医师按照兽药使用规范开具兽医处方,经执业兽医师签名后有效。执业兽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兽医处方时,要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经执业兽医师签名后有效。三是严格疫情报告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在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不得擅自诊治。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诊疗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诊疗废弃物和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诊疗废水。本项目使用的药品均为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的兽药,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具处方。项目诊疗过程如发现有(传染)疫情的宠物,立即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将宠物放置在隔离室内,不擅自进行诊治。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进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至元和塘。动物诊疗许可正、执业兽医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及资料在医院显著位置悬挂公示告知。符合四是履行公示告知义务。动物诊疗机构要在显著位置,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方式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执业兽医备案表、人员健康证明、诊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等内容,并按规定履行收费告知义务,提高诊疗行为和收费公开透明度。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意识。规范制度与记录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动物诊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动物诊疗规范、兽医处方管理、兽药使用、废弃物管理、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疫情报告等制度,确保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动物诊疗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和考核,定期安排专人对各项制度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三是完善档案记录。动物诊疗机构要建立兽药进出库和使用档案,要使用载明机构名称的规范病历并填写规范,病历要包括诊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内容或资料,病历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医院已建立动物诊疗规范、兽医处方管理、废弃物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常熟魔力岛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租赁闲置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18m2作为经营场所,主要提供宠物医疗等。项目建成后,年提供宠物服务疫苗接种500只、手术50只、动物诊疗400只、美容洗浴5000只。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23.动物医院”中“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所以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评价不含电磁辐射影响分析,建设单位应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相关设施(或设备)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批。2、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主要产品产能见表2-1。表2-1本项目主体工程方案序号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建设内容1宠物服务疫苗接种500只/年3500h手术50只/年动物诊疗400只/年美容洗浴5000只/年3、主要原辅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质见表2-2及2-3所示。表2-2本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表序号名称重要成分、规格年用量最大储量包装及储存方式贮存地点1疫苗狂犬疫苗,1头份300瓶100瓶瓶装药房2驱虫药吡喹酮50盒20盒盒装3细菌感染药剂速诺,50MG50盒10盒盒装4关节炎药剂贝安可,30MG100盒10盒盒装5驱虫滴剂40mg/支500支200支盒装6心脏疾病药剂5mg/片100片100片盒装7止吐药20mL/瓶5瓶2瓶瓶装8催产素1mL/瓶50瓶20瓶瓶装9脱美佳白陶土散5g/袋50袋20袋袋装1050%葡萄糖注射液20mL:10g/支50支20支盒装11灭菌注射用水2mL/支1000支100支盒装12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袋500袋200袋袋装13乳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袋500袋200袋袋装14异氟烷(宠物用)100mL/瓶50瓶20瓶瓶装15氯化钾注射液10mL/支100支20支盒装16止痛药剂100片/瓶5瓶2瓶瓶装17体外驱虫3支/盒100盒50盒盒装18医用酒精500mL/瓶100瓶20瓶瓶装19碘伏500mL/瓶100瓶20瓶瓶装20纱布10片/包1000包100包袋装21棉球500g/包10包2包袋装22次氯酸钠5L/桶5桶1桶桶表2-3本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特性、毒性毒理物料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酒精CAS号:64-17-5,无色液体,性质稳定,熔点-114.1℃,沸点:78.3℃,相对密度(水=1)0.79;相对密度(空气=1)1.59,闪点:12℃,与水混溶,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用于制酒工业、有机合成等易燃LC50:37620mg/m3,10小时(大鼠吸入);氯化钠CAS:7647-14-5;外观为无色晶体或白色粉末;沸点:1461℃;闪点:1413°C;密度:2.165;在100g水中的溶解度为35.7g(20℃),39.8g(100℃),难溶于乙醇,溶于甘油(丙三醇);含氯化钠0.9%的水称为生理盐水,生理盐水是主要的体液替代物,广泛用于治疗及预防脱水,也用于静脉注射治疗及预防血量减少性休克不易燃无毒葡萄糖CAS:492-62-6,外观为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密度(g/m3,25/4℃):1.544;闪点:202.243ºC;常用作糖果等糖食品的基本配料和各种相关食品、饮料的甜味剂,医药上可配成口服液或静脉注射液作为营养补给,食品工业用作甜味料营养性甜味剂不易燃无毒碘伏碘伏碘伏是单质碘与聚乙烯吡咯烷酮的不定型结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可溶解分散9%~12%的碘,此时呈现紫黑色液体。但医用碘伏通常浓度较低(1%或以下),呈现浅棕色。在医疗上用作杀菌消毒剂,可用于皮肤、粘膜的消毒等不燃不燃大鼠经口LD50:14g/kg乳酸钠林格注射液无色的澄清液体。一种药物,为乳酸钠、氯化钠、氯化钾与氯化钙的灭菌水溶液,属于体液、电解质、酸碱平衡调节药。不燃过量时可能形成水肿或体内离子失去平衡异氟烷(宠物用)CAS:26675-46-7,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易挥发,具有轻微气味;相对密度(通则0601比重瓶法)应为1.495~1.510;闪点:145℃;在有机溶剂中易溶,在水中不溶;适用于各种手术全身、半身麻醉不易燃生殖毒性小鼠给予6倍人体剂量的异氟烷,可产生麻醉相关的胚胎毒性。致癌性:小鼠以1/2、1/8、1/32MAC剂量进行4次宫内暴露,幼仔出生后前9周给药24次氯化钾CAS:7447-40-7;外观为白色晶体;熔点:770℃(lit.);沸点:1420℃;闪点:1500℃;密度:1.98g/mL;在100g水中的溶解度为34.7g(20℃),56.0g(100℃),不溶于乙醇;药用氯化钾在医药上用作利尿剂和防治缺钾症的药物几乎不燃,在火场可释放危险蒸汽口服过量氯化钾有毒;半数致死量约为2500mg/kg。静脉注射半数致死量100mg/kg,对心肌的严重的副作用值得注意,高剂量会导致心脏停跳和猝死4、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4所示。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类别名称数量(台/套)产地用途123456789101112医疗设备显微镜1国内镜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国内化验血液细胞分析仪1国内化验PCR1国内化验血气分析仪1国内化验荧光分析仪1国内化验输液泵6国内输液氧气瓶2国内手术超声刀1国内手术麻醉机2国外麻醉B超1国内体外诊断伍德氏灯1国内体外诊断13血压仪1国内血检14制氧机2国内供氧15监护仪3国内监护16吊式无影灯3国内照明17DR1国内摄像诊断18CT1国内摄像诊断19高压灭菌锅1国内消毒20紫外线灯2国内消毒21离心机1国内离心22环保设备废水消毒设施1国内消毒备注:DR是一种使用数字传感器来获取X射线图像的设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5、公用及辅助工程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2-5。表2-5公用及辅助工程情况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手术室建筑面积约16m2猫狗诊疗手术准备室建筑面积约14m2CT室建筑面积约10m2猫狗诊疗拍摄DR室建筑面积约4m2B超室建筑面积约6m2猫住院部建筑面积约9.5m2猫狗住院犬住院部建筑面积约11m2化验室建筑面积约8m2化验区域猫诊室一建筑面积约6.7m2猫诊疗猫诊室二建筑面积约6.7m2犬诊室一建筑面积约6m2狗诊疗犬诊室二建筑面积约6m2猫洗澡美容室建筑面积约15m2猫美容洗浴犬美容室建筑面积约9.5m2狗美容洗浴犬洗澡室建筑面积约9m2猫隔离室建筑面积约3m2隔离患病动物犬隔离室建筑面积约2m2猫候诊区域建筑面积约28.8m2猫狗候诊犬候诊区域建筑面积约37m2寄养室建筑面积约9m2猫、狗寄养储运工程药房建筑面积约10m2存放医疗用品、药品冰箱1台存放需冷藏冷冻物品货架区建筑面积约10m2宠物用品、食品存放辅助工程大厅建筑面积约20m2顾客咨询区客户休息区建筑面积约10m2顾客休息区休息室建筑面积约8.5m2职工休息室清洗间建筑面积约3m2职工工作服清洗卫生间建筑面积约4m2职工工作生活公用工程供电用电量1.5万度/年市政供电管网统一配电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置1台废水处理装置对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进行预处理,针对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消毒设施处理能力为0.7m³/d,综合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噪声治理减震措施、安装隔声窗固废处理设置医废间3m2,设8个10L利器盒,2个50L专用医疗废物暂存桶。宠物粪便、美容废物经密封收集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定期清理外运医疗废物使用加盖收集桶生活垃圾设置若干垃圾桶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理废气处理宠物的粪便、尿液、医疗废物采取密封贮存、及时清理等措施,无明显异味—5、劳动定员及工作时数:表2-6劳动定员及工作安排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劳动定员人6/2年工作日天/年3503工作班次班/天14工作时间小时/班106、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用水来自莫城街道自来水管网,用水256.25t/a。(1)宠物诊疗用水及废水产生量本项目诊疗用水主要来自手术室、治疗室及化验过程等。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门诊部、诊疗所用水定额为每病人每次10-15L”。本项目宠物诊疗用水按10L/只计算,年接待宠物约950只,则项目诊疗用水量为9.5t/a。排水系数以0.8计,则宠物诊疗废水产生量约7.6t/a。(2)清洗用水及废水产生量清洗用水包括①笼具、设备器械清洗用水;②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睡眠垫等物件清洗用水;③地面清洗用水;④工作服清洗用水。①笼具、设备器械清洗:需对笼具及设备器械进行清洗,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清洗频次约为1次/天。每次为30L,则笼具、设备器械清洗年用水量约为10.5t/a,排水系数按0.8计算,则笼具、设备器械清洗废水量为8.4t/a。②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软垫等物件清洗:需对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软垫等物件进行清洗,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清洗频次约为1次/天。每次为15L,则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睡眠垫等物件清洗用水量为5.25t/a,排水系数按0.8计,则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睡眠垫等物件清洗废水量为4.2t/a。③地面清洗: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地面每天用拖把清洁1次,每次清洁用水50L,全年的清洁用水17.5t。排水系数按0.8计,则地面清洗废水量为14t/a。④工作服清洗: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苏水节〔2020〕5号),本项目参考“洗染服务-洗染店”,用水定额为50L/(kg干衣物),本项目员工工作服7天清洗一次,每次清洗量为5kg,则本项目工作服清洗用水量为12.5t/a,排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排放量为10t/a综上,清洗用水量为45.75t/a,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6.6t/a。(3)洗浴用水及废水产生量项目预计年美容洗浴接待宠物量5000只,类比同类项目,每只用量约为15L,则用水量为75t/a,按排污系数0.8计,则项目洗浴产生废水量约为60t/a。以上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所涉及的污染因子有COD、NH3-N、TP、TN、SS、LAS、粪大肠菌群数,总计废水产生量为104.2t/a,经废水消毒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元和塘。(4)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用水定额按60L/(人.d)计,则年生活用水量为126m3(按每年生产350d计)。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00.8m3/a。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元和塘。图2-1项目水平衡图(t/a)7、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总平面布置是根据场所地址现有的地势、地形及诊疗工艺流程等进行分区设计的,并充分考虑了主导风向、物料运输等因素,项目场所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本项目租用闲置的工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共一层,建筑面积318m2,分别设置DR室、手术室、诊室、住院部、美容洗浴室等,详见平面布置图。项目场所布置还考虑到安全布局,使其符合防火、环保、卫生和安全等规范要求,以利于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因此,从总体来看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场所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10.5t/a笼具、设备器械清洗用水8.4t/a→损耗:1.05ta4.2t/a5.25t/a毛巾、软垫等物件清洗用水10t/a36.6t/a消毒12.5t/a工作服清洗损耗:3.5t/a14t/a17.5t地面清洗用水60t/a损耗:25.2t/a126t/a100.8t/a205t/a生活用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诊疗、疫苗接种、手术流程图2-2宠物诊疗流程图诊疗、疫苗接种、手术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简述:挂号:患病的宠物来到门诊后,首先进行挂号,在大厅候诊。就诊:在诊疗室,医生通过目视检查、主人对宠物病情的叙述以及化验进行诊断,根据诊断结果进行下一步治疗。就诊过程会产生宠物诊疗废水(W1)、医疗废弃物(S1)、噪声(N)。拿药:医生根据就诊结果,确定病情较轻者,宠物主人直接拿药离开。治疗、观察:根据就诊结果,病情严重者,进行手术治疗,包括颅腔、胸腔、腹腔手术等。采用手术治疗过程中,会使用酒精对宠物伤口消毒。此过程会产生异味(G1)、宠物诊疗废水(W2)、医疗废弃物(S2)、宠物粪便(S3)、噪声(N)。住院:手术治疗后需进一步观察病情变化,可能涉及住院。此过程会产生异味(G2)、清洗消毒废水(W3)、医疗废弃物(S4)、宠物粪便(S5)、噪声(N)。疫苗接种、绝育手术:根据客户要求,对宠物进行狂犬病、犬瘟热病毒等疫苗的接种工作,以及绝育手术,此过程产生宠物诊疗废水(W4)、医疗废弃物(S6)、噪声(N)。本项目所用医疗器械的消毒均采用蒸汽灭菌压力锅进行灭菌,灭菌后备用。本项目不收治传染病宠物,若诊治过程发现有(传染)疫情的宠物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给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得擅自进行治疗,防止动物疫情扩散。一般不会出现宠物在本店死亡,若有宠物在治疗过程中因意外不幸死亡,尸体由宠物主人带回,本项目不进行宠物尸体处理。拿药离开就诊治疗、观察出院出院W4宠物医疗废水S6医疗废弃物N*本项目使用的医用酒精密闭储存,包装在非取用状态时密封存放,使用过程中为多频少量棉球蘸取使用,挥发产生的废气量极少,可忽略不计,不做定量分析。2、美容洗浴流程图图2-3美容洗浴流程图美容洗浴流程简述:洗浴:将宠物放入单独的洗浴间洗浴,采用热水器加热,使用洗护用品均为无磷型,该工序产生洗浴废水(W5)、噪声(N)。美容:洗浴结束后,用大风量吹风机将动物毛吹干,并进行动物毛、指甲的修剪,以及眼睛、耳朵的相应护理等。美容过程产生动物毛、指甲、废棉签、废手套等美容废弃物(S7)、噪声(N)。3、污染物产生环节:表2-7污染物产生环节汇总表类别编号产生工序主要污染物产生规律废气异味G1、G2治疗、观察、住院臭气浓度间歇废水宠物诊疗废水W1、W2、W4就诊、治疗、观察、疫苗接种、绝育手术pH、COD、SS、NH3-N、TN、TP、LAS、粪大肠菌群、总余氯间歇清洗消毒废水W3住院间歇洗浴废水W5美容洗浴间歇生活污水/员工生活COD、SS、NH3-N、TN、TP间歇噪声N空调、医疗设备、宠物叫声噪声间歇固废S1、S2、S4、S6就诊、治疗、观察、住院、疫苗接种、绝育手术等医疗废弃物间歇S3、S5治疗、观察、住院宠物粪便间歇S7美容美容废物间歇/员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歇宠物洗浴美容离开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闲置工业用房从事宠物服务,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租赁建筑面积约318平方米,未有其他企业进驻过,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的通知(苏环办[2022]82号)中的有关内容,本项目纳污河道元和塘的水质功能均为Ⅳ类水体;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苏府[1996]133号文的有关内容,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划为二类功能区;根据区划,项目拟建地声环境功能为3类及4a类区。1、大气环境质量:(1)区域达标性判断根据常熟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大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浓度限值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μg/Nm3)依据SO21小时平均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60NO21小时平均20024小时平均80年平均40PM10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70PM2.524小时平均75年平均35CO24小时平均40001小时平均100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报告选取2024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2024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常熟市环境空气质量见表3-2。表3-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表年份2024年项目现状浓度标准值年评价日达标率(%)SO2μg/m³年均值660达标100M9810150NO2μg/m³年均值2440达标99.7M986280PM10μg/m³年均值4570达标99.5M95112150PM2.5μg/m³年均值2835超标94M958275COmg/m³M951.04达标100O3-8hμg/m³M90158160达标90.72024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各监测指标日达标率在90.7%~100%之间,其中臭氧日达标率最低。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日达标率较上年分别上升了0.2、5.2、0.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日达标率较上年降低了1.7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日达标率同比持平,均为100%。各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的年评价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年评价指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了33.3%,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了16.7%;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了17.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了11.4%;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了6.3%,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了3.7%;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了17.1%;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了9.1%;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了8.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6,与上年相比下降0.08,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细颗粒物的单项质量指数分担率最高,是主要污染物;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指数降幅最大,达33.3%;细颗粒物指数升幅最大,达17.2%。城区三个省控站点中,海虞站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高,为4.20;兴福站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低,为3.83。2024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良为主,优良天数共310天,环境空气达标率为84.7%,与上年相比上升了4.7个百分点。未达标天数中,轻度污染48天,占比13.1%;中度污染7天,占比1.9%;重度污染1天,占比0.3%。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呈季节性变化,4月至10月,臭氧浓度高于其他月份;其他污染物浓度冬季较高,其他季节相对较低。单月累计优良率在1月最低,2月至4月较高,5月份开始呈波动下降趋势,6月、8月到达全年低谷,随后又呈上升趋势,11月再次到达100.0%。2024年常熟市各乡镇(街道)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一氧化碳的年评价均达标,细颗粒物有10个乡镇(街道)超标,臭氧有9个乡镇(街道)超标,二氧化氮有1个乡镇(街道)超标。各乡镇(街道)中碧溪街道环境空气累计优良率最高,为87.7%;沙家浜镇最低,为78.7%。虞山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低,为3.84;梅李镇最高,为4.43。综上,常熟市六项基本污染物中,SO2、NO2、PM10、CO、O3均达标,PM2.5存在超标问题,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4]24号),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鼓励和推进汽车4S店、大型汽修厂全水性涂料替代。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开展重点VOCs排放企业综合治理评估;编制本地化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全流程深度治理。加快推进活性炭“码上换”平台建设,解决活性炭更换不及时、超标排放等现象,提升废气治理效率。全面淘汰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的单一水喷淋吸收及上述技术的组合工艺(恶臭、异味治理除外)。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稳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通过采取如下措施: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园区、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与综合整治,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2、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降低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3、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4、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5、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6、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7、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决策科技支撑);8、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标准引领,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9、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实施全民行动)。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苏环办[2022]82号)的要求划分,本项目纳污水体元和塘为Ⅳ类水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水具体浓度限值见表3-3。表3-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水域名执行标准表号及级别污染物指标单位标准限值元和塘《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Ⅳ类标准pH无量纲6~9CODmg/L≤30NH3-N≤1.5TN≤1.5TP≤0.3元和塘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引用《2024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中元和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详见下表,项目纳污水域元和塘的水质情况见表3-4。表3-42024年河道水质情况监测数据(mg/L)河流名称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总磷元和塘7.924.12.70.420.0115.20.132标准限值≥3≤10≤6≤1.5≤0.5≤30≤0.3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综上可知,纳污河道元和塘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根据《2024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常熟市4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年均值均达到对应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Ⅰ类区(居民文教区),Ⅱ类区(居住、工商混合区),Ⅲ类区(工业区),Ⅳ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昼间年均等效声级值依次为45.4分贝(A),52.6分贝(A),54.0分贝(A),58.8分贝(A);夜间年均等效声级值依次为38.7分贝(A),45.0分贝(A),48.4分贝(A),52.0分贝(A);与上年相比,除了I类区域(居民文教区)昼间噪声年均值有所下降,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夜间噪声年均值保持稳定以外,其余三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污染程度均有所加重。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达标率与上年持平。表3-5区域噪声标准限值表区域名执行标准表号及级别单位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GB3096-2008)表1,3类dB(A)昼65表1,4a类dB(A)昼70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莫城街道苏常公路(莫城段)93号,项目所在地厂界东北侧Z1、东南侧Z3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厂界东侧Z2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周围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故不监测声环境质量。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大气环境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3-5所示。表3-5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名称环境保护对象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大气环境云锦雅筑0106居住区人群二类区N97言里村-李家浜-1270居住区人群二类区W118碧桂园-领誉11066居住区人群二类区NE127虞山镇言里小学27346学校人群二类区NE272言里村-蔡家苑2800居住区人群二类区E304赵家浜0-347居住区人群二类区S340居民区2-3500居住区人群二类区W355居民区1-288-251居住区人群二类区SW407苏州工学院4310学校人群二类区E421泗泾家园280-348居住区人群二类区SE438居民区3-208-401居住区人群二类区SW459居民区4-4940居住区人群二类区W473注:XY坐标为敏感目标距离厂址最近点位位置对于原点的相对坐标,坐标原点取厂址中心2、声环境保护目标表3-6声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最近距离(m)规模环境保护目标(功能要求)声环境厂界NE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SE1/E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注:厂界其他方位均不具备噪声采样条件。3、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以及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区域。表3-7其他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方位最近距离规模环境保护目标要素(m)(功能要求)生态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环境空间E1052.65km2护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废水消毒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元和塘。本项目废水接管口的PH、COD、SS、LAS、粪大肠菌群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废水接管口的NH3-N、TN、TP执行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一级A标准。具体排放标准见下表。表3-8废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执行标准指标标准限值pH(无量纲)6-9类别本项目废水接管口《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COD250SS60LAS10粪大肠菌群数(MPN/L)5000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NH3-N35TP5TN4540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标准CODNH3-N3(5)*TP0.3TN1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标准pH(无量纲)6~9SS10LAS0.5粪大肠菌群数(MPN/L)1000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粪大肠菌群数(MPN/L)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宠物自身及其排泄物及医疗废水消毒设施产生的少量异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其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4大气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标准来源在边界设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0(无量纲)监控点(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3、噪声本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东北侧、东南侧噪声限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东侧噪声限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类标准。表3-10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单位:等效声级LeqdB(A))标准昼间夜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表3-11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单位:等效声级LeqdB(A))标准昼间夜间《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排放限值6555《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排放限值7055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常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1〕47号)规定执行。营运期:本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修订,2018年5月1日施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8月14日起施行)相关规定。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的收集、包装、转运、贮存执行《江苏省动物诊疗废弃物管理规定(试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等的相关规定。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位置臭气浓度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因子《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以及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文),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无。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TP;水污染物总量考核因子:TN、SS、粪大肠菌群、LAS。2、总量控制指标表3-12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表(t/a)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排入外环境量(t/a)申请总量(t/a)废气异味////废水废水量2050205205205COD0.051300.05130.00820.0513SS0.012300.01230.00200.0123NH3-N0.007100.00710.00060.0071TN0.007200.00720.00160.0072TP0.000800.00080.000040.0008粪大肠菌群*2.21×1010MPN2.1879×1010MPN2.21×108MPN4.42×107MPN2.21×108MPNLAS0.000600.00060.000030.0006固废一般固废0.080.0800危险废物0.150.1500生活垃圾1.051.0500注:*粪大肠菌群数产生量、排放量单位为MPN/a。3、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由建设单位申请,经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批准下达,并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形式保证实施,总量在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已建生产车间,配套设施均已完善,无土建施工过程,只要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施工时间短,对外环境影响小,具体分析如下: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大气污染物分析: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安装设备时产生的扬尘和进出公司的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为现场堆放、设备材料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的扬尘。施工期间扬尘污染具有如下特点:流动性、瞬时性、无组织排放。此外,运输车辆的进出和施工机械运行中,都将产生地面扬尘和废气排放,使空气中CO、TSP及NOX浓度有所增加,但局限在施工现场周围邻近区域。(2)项目方在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防止生产设备在装卸、堆放、过程中的粉尘外逸。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②运输车主要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③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④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污染物的排放。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3)项目方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仍能满足二类功能区的要求。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由于不用进行土建,在施工期遇大雨天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无施工期含大量悬浮固体的雨水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是设备安装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含悬浮物、COD和动植物油类等。由于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工人较少,因此废水排放量少,该废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的水污染物对附近水体的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设备安装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运行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各种施工车辆的运行也会引起道路沿线噪声超标。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环保对策建议:(1)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阶段的噪声要求,禁止在夜间施工。(2)工地周围设立维护屏障,同时也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3)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堵塞而引起的车辆鸣号。(4)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的要求,白天场地边界噪声不应超过70dB(A),夜间须低于55dB(A)。项目方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仍满足3类及4类功能区的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的垃圾以及各类材料的包装箱、袋等。包装物基本上回收利用或销售给废品收购站,垃圾将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走处理。因此,上述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项目方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施工期历时短、影响小,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些影响因素都随之消失。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①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宠物自身及其排泄物及废水消毒设施产生的少量异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本项目诊疗、化验、住院、手术等各个区域划分明显,项目工作人员每天对各个服务区进行清理和清洁,及时对宠物排泄物进行收集和清洁,避免宠物排泄物积散发恶臭。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管理,每晚进行全面杀菌,尽可能减少异味产生。此外,废水消毒设施置于室内并密闭。项目加强通风排气,排气口加装消毒设施,对外排空气进行消毒处理,可以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落实各项废气预防和治理措施后,可使项目边界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保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不作定量分析。②另外,本项目医用酒精消毒时的酒精挥发会产生有机废气,使用医用酒精消毒时,单次用量极少,产生速率极低,产生量极少,在此不做定量分析。③医疗废物暂存点会产生异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本项目医疗废弃物的贮存量较小,医疗废物暂存点通过完善的通风措施,对医疗废弃物的包装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定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出院,异味可忽略不计。(2)异味影响分析异味是大气、水、废弃物质中的特殊气味通过空气介质,作用于人的嗅觉而被感知的一种嗅觉污染。异味主要危害表现为:危害呼吸、循环、消化统、内分泌、神经系统等,对精神造成影响。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列入标准的恶臭污染物质有八种,分别为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二硫化碳、苯乙烯。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少量臭气,具有一定异味。(3)废气控制措施针对异味气体,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有如下几点:1)医用酒精在非使用时及时密封贮存;2)宠物粪便经密闭收集处理后暂存于专用桶中,并在产生当天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统一处理;3)医疗废弃物产生后及时转移至密封的包装内,防止医疗废弃物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4)项目建成后,切实加强管理,加强经营过程的全过程控制;5)定期对边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进行检测,以监管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情况,确保边界及周边居民区不产生明显的异味。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废气监测要求表4-1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监测对象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宠物医院边界臭气浓度1次/年(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5)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异味相关污染物在采取了有效的异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附近大气环境可以维持现状。2、废水2.1废污水产生环节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主要为宠物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及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1)宠物诊疗用水及废水产生量本项目诊疗用水主要来自手术室、治疗室及化验过程等。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门诊部、诊疗所用水定额为每病人每次10-15L”。本项目宠物诊疗用水按10L/只计算,年接待宠物约950只,则项目诊疗用水量为9.5t/a。排水系数以0.8计,则宠物诊疗废水产生量约7.6t/a。(2)清洗用水及废水产生量清洗消毒用水包括①笼具、设备器械清洗用水;②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睡眠垫等物件清洗用水;④地面清洗用水;④工作服清洗用水。。①笼具、设备器械清洗:需对笼具及设备器械进行清洗,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清洗频次约为1次/天。每次为30L,则笼具、设备器械清洗年用水量约为10.5t/a,排水系数按0.8计算,则笼具、设备器械清洗废水量为8.4t/a。②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软垫等物件清洗:需对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软垫等物件进行清洗,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清洗频次约为1次/天。每次为15L,则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睡眠垫等物件清洗用水量为5.25t/a,排水系数按0.8计,则宠物住院使用的毛巾、睡眠垫等物件清洗废水量为4.2t/a。③地面清洗: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地面每天用拖把清洁1次,每次清洁用水50L,全年的清洁用水17.5t。排水系数按0.8计,则地面清洗废水量为14t/a。④工作服清洗: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苏水节〔2020〕5号),本项目参考“洗染服务-洗染店”,用水定额为50L/(kg干衣物),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本项目员工工作服7天清洗一次,每次清洗量为5kg,则本项目工作服清洗用水量为12.5t/a,排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排放量为10t/a综上,清洗消毒用水量为45.75t/a,清洗消毒废水产生量为36.6t/a。(3)洗浴用水及废水产生量项目预计年美容洗浴接待宠物量5000只,类比同类项目,每只用量约为15L,则用水量为75t/a,按排污系数0.8计,则项目洗浴产生废水量约为60t/a。以上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所涉及的污染因子有COD、NH3-N、TP、TN、SS、LAS、粪大肠菌群数,总计废水产生量为104.2t/a,经废水消毒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元和塘。(4)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用水定额按60L/(人.d)计,则年生活用水量为126m3(按每年生产350d计)。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00.8m3/a。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元和塘。2.2废污水治理方案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元和塘。2.3废污水排放情况(1)废水污染源源强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量核算情况详见水平衡。综合废水的水质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数据,结合类比同类项目,确定本项目综合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物源强,具体见下表。表4-2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规律废水量m3/a污染物浓度mg/L产生量t/a废水量m3/a污染物浓度mg/L排放量t/a厂内排口名称污水厂名称综合44.2COD2500.0111消毒(除205pH6-9DW001常熟间接排间歇COD2500.0513废水(诊疗废水、清洗废水、洗浴废水)SS600.0027菌率99%)SS600.0123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放☐直接排放☐其他NH3-N350.0015NH3-N350.0071粪大肠菌群数*5×105MPN/L2.21×1010TP50.000860COD2500.015TN450.0072SS600.0036LAS100.0006NH3-N350.0021粪大肠菌群数*5×103MPN/L2.21×108TP50.0003TN450.0027/LAS100.0006合计:104.2pH6-9COD2500.0261SS600.0063NH3-N350.0036TP50.0003TN450.0027LAS100.0006粪大肠菌群数*5×105MPN/L2.21×1010生活污水100.8pH6-9/COD2500.0252NH3-N350.0035TP50.0005TN450.0045SS600.0060注:*粪大肠菌群数的浓度单位为MPN/L,对应的产生量、排放量单位为MPN/a。2.3废污水排放情况(1)项目废水排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排放源强如表4-2:表4-2本项目废污水排放源强排放产生产生量处理排放排放量去向污水来源污染物名称浓度mg/Lt/a措施浓度mg/Lt/a厂内排口名称污水厂名称城西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生活污水205m3/apH6-9接管6-9DW001COD2500.05132500.0513SS600.0123600.0123NH3-N350.0071350.0071TP50.000850.0008TN450.0072450.0072LAS100.0006100.0006粪大肠菌5×105MPN/2.21×10105×103MPN/2.21×1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宠物医院 宠物医院 宠物医院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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