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滑县人民法院2026)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豫0526执恢591号之五
本院将于2026年3月12日10时至2026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2/02,户名: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京市朝阳区辛庄一街28号院5号楼10层1单元1101号房产一套。
起拍价:18523748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冯某某。
二、竞买人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11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联系。(请于工作日时间咨询了解)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应税双方各自承担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3月18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账号:410522010100127301099246)。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5677022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372—8165659 联系地址:滑县道口镇人民路北段。
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