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下车库招标采购公告(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
起始价:69735.68
保证金:69735.68
加价幅度:5000.0
标的物所在地:北京通州区九棵树街道滨榆东路2号院2号地下车库B1067
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变卖公告
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3月5日10时至2026年4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变卖成交后,变卖标的库房产权权属过户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原则上本次变卖标的车位仅面向车位所在小区全体业主出售,竞买人需提供其为标的车位所在小区业主的证明材料(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否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教育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交易手续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相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买受人可在竞买前向所涉税务部门咨询有关税费标准。变卖成交,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及变卖标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变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买受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变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正式变卖前,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变卖。管理人撤回/中止变卖的,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变卖标的
1.标的详情:见具体标的物详情
不动产类型
坐落
房产证号
抵押情况
查封情况
车位
北京市通州区滨榆东路2号院2号地下车库B1067
京2016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14393号
无
无
特别提示: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本标的车位不存在所有权争议,不涉及司法查封、抵押以及租赁情况,但是存在被第三方非法侵占的情况。管理人正在通过发函协商方式进行房屋腾退工作,未来不排除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实现车位腾退。在买受人成功竞拍标的车位时,如标的车位仍涉及被侵占问题,在车位过户后需要买受人自行负责腾退车位以及承担维权相关全部费用。
(1)该拍卖标的用途为车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或相关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原则上本次拍卖标的车位仅面向车位所在小区全体业主出售。
(2)该拍卖标的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2.变卖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变卖价(不含税):69,735.68元,保证金:69,735.68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3月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王崇林律师(010-5957 2385)、张媛媛律师(010-5780 8417)。
三、咨询与调查
1.管理人自2026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看样的具体事宜,管理人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买受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相关要求出示相关资质证明、保密承诺函等文件。
2.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变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变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上述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变卖是按变卖标的权属现状进行,变卖标的使用情况不详。变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标的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由买受人自行与物业办理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4.本次变卖以标的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变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变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变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买受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变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变卖的任何义务。变卖成交之日起变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如因政策法规限制,变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买受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特别提示:
买受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变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具体资格条件请买受人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购买资格,以有关部门的答复为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买受人参与竞买,导致变卖无效或无法过户的,该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2日前与管理人沟通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
六、变卖方式
(一)变卖期为30天,如有竞买人在3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变卖延时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办理产权交易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教育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过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向所涉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过户费标准,并在支付变卖余款的同时,向管理人银行账户预交由卖方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应预交税费比例为成交价格的5.6%(增值税及城建教育及附加税、印花税),管理人将根据买受人预交的税费金额与税务部门实际征收的税款差额进行补、退。若买受人未足额承担/预交税款、过户费,管理人有权不予签署变卖成交确认文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本标的物存在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竞买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另需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根据《京东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如买受人在【京东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将按照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的0.5%向京东支付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房款转至处置主体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若京东拍卖平台出台新的软件服务费标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将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3.变卖标的存有的物业管理费等公共事业的所有欠费及其他潜在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变卖价全款与余款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价全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变卖价全款。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清算组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价全款以及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将竞拍尾款及预交税款支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账号:8110701012402331615
3.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变卖款及预交税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变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及预交税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南塔28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文件。
2.变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原则上本标的物仅由车位所在小区业主购买,非本小区的业主竞买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或相关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办理房屋过户所需税费、过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
(五)车位存在历史欠缴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用情况,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提前与小区物业北京首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确认欠缴物业费情况。
(六)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买受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七)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变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崇林律师(010-5957 2385)、张媛媛律师(010-5780 8417)
法院监督电话:010-5989 1419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北京紫石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
北京紫石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3月5日10时至2026年4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现就网上变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买受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买受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买受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
变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其他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面积以产权证证书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对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实际面积等情况不作承诺,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买受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买受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买受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能部门查询确认购买资格。该拍卖标的用途为车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或相关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原则上本次拍卖标的车位仅面向车位所在小区全体业主出售。管理人不做转让过户的任何承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监督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2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该拍卖标的用途为车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或相关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原则上本次拍卖标的车位仅面向车位所在小区全体业主出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价全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具体要求请阅读变卖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价全款以及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变卖价全款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变卖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变卖价全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价全款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变卖价全款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变卖价全款。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变卖价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变卖余款及预交税费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可直接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预交税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包括买受人系车位所在小区业主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南塔28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逾期预交税款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变卖款及预交税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买受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买受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崇林律师(010-5957 2385)、张媛媛律师(010-5780 8417)
法院监督电话:010-5989 1419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不动产类型
坐落
房产证号
抵押情况
查封情况
车位
北京市通州区滨榆东路2号院2号地下车库B1067
京2016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14393号
无
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车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