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实验室 环境影响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398207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实验室项目
天津五十一站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邑路9号
京源安环(天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6〕23号
2026年2月25日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6〕23号.doc

审批意见:2302-120111-89-05-272307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6〕23号关于对天津五十一站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津五十一站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你单位呈报的《天津五十一站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邑路9号,总投资150万元,建设检验检测实验室,主要监测类别包括:劳保防护类、纺织服装类、石油化工产品、煤炭制品、日化产品、办公用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防护类共八大类。预计年出具检测报告1000份。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24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及受理情况在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评审意见及公众反馈意见,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该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器具润洗废水、物理实验用水、清洗器皿废水(后续清洗(第三四次清洗)),与经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污水管道,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2、加强对实验室检测、实验过程的管理。实验室检测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燃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经一套“过滤棉+SDG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废气主管道,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3、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的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配置、稀释废液、大型机器用水)、实验室废弃物(过期试剂药品、试剂瓶等)、清洗器皿废水(初洗(第一二次清洗))、废培养基、灭活后的微生物样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一般废物废过滤膜由供应厂家回收,玻璃培养皿经高温高压消毒后循环利用,实验室产生的不含沾染毒性、无感染性及其他危险特性的包装物、滤纸、A4纸、物理实验产生的废样品等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清洗干净后的废实验器皿随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处置。5、建设单位需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工作。污水排放口实行规范化整治,预留采样口,并设置环保标志牌;废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置环保标志牌。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全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覆盖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6、加强日常管理,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设一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公司环保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7、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算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本项目涉及的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下列范围内:化学需氧量0.123吨/年、氨氮0.014吨/年、总氮0.025吨/年、总磷0.0028吨/年、氮氧化物0.000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12吨/年。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建设单位应执行以下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六、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七、由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八、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公 章经办人: 李佳2026年2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实验室 环境影响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