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磷酸二氢钾招标采购公告(20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项目
建设地点:
大泽山镇东岳石村北
建设单位:
青岛一信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金诺昌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磷酸二氢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文号:
青环审〔2026〕12号
发文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审批决定全文: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一信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公示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至 2026年03月03日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66200169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2660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青环审[2026]12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一信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岛一信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的《青岛一信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等法律法规,经审查,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平度市大泽山镇东岳石村北约400米,租赁大-1-泽山镇东岳石村北侧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7190平方米,建设3500平方米生产厂房1座、300平方米办公用房1座,设置造粒生产线10条、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生产线4条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万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项目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包括破碎机、洗料机、提料甩干机、上料机、挤出机、切粒机、混料机、成型机、颗粒仓、移动料仓、冷却水槽、冷却塔等共124台(套)。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包括布袋除尘器1套、“水喷淋+除水雾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一催化燃烧(电助燃)”装置1套、3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1座(“格栅+调节+气浮+过滤”处理工艺)、3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3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生产过程原材料管控,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料仅限使用回收工业源PB材质废塑料,原料进厂时须按制度流程开展识别、清理、分选工作。(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干式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2-排放;挤出、成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除水雾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一催化燃烧(电助燃)”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DA002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时段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颗粒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6吨、0.26吨以内。财(三)严格落实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破碎、清洗废水及循环冷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破碎和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将危险废物暂存间、回用水暂存池、污水处理站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3加强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喷淋废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废布袋、污水站污泥、清洗沉渣、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依法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分区特性、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及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更换过滤棉、活性炭、催化剂、滤网等耗材,规范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管理台账并存档。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书》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合理布设地下水跟踪监控点。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牌等。-4-(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配齐备足应急物资,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概算纳入设计、施工阶段落实并明确相关责任。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五、如你公司认为本批复侵害了你公司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批复之日六十日内依法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或李沧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24日项目统一代码:2502-370283-04-01-348736抄送:青岛市应急管理局、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6年2月24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磷酸二氢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