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6)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6年2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4614472(项目管理室)

传真:0912--4612741

邮箱:yljbsthj302@163.com

通讯地址:靖边县人民路41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邮 编:718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县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靖批复【2026】11号.doc

2026-2-25

[网络编辑:]

榆环靖批复〔2026〕11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县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靖边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靖边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批的请示》(靖水务集团字〔2025〕5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该项目位于靖边县红墩界镇、海则滩镇、黄蒿界镇以及靖边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通过引水管道+加压泵站+调蓄池方案,收集并调蓄靖边县红墩界煤矿、海则滩煤矿、海测滩煤矿建设期及投产运行期疏干水,对疏干水进行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输水主管线97.7km,新建配水管线62.75km,新建退水管线4.2km,新建加压泵站3座、调蓄池1座、农灌蓄水池5座。总投资9837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6.5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额的0.94%。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二、该项目已在靖边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及施工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管道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方式;严格控制土地占用,并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场地四周围挡、物料覆盖、定期洒水、车辆冲洗等,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禁废水外排。施工废水、管道试压排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管道穿越沟谷或接入芦河时,选择枯水期施工,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行降噪,减少噪声污染。(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废焊条、废防腐材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六)退水工程进入芦河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手续。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2026年2月25日抄送:靖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2026年2月25日印发份数:8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