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招标采购公告(2026)
《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现已完成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报告表(全文公示版、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宁德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
三、环评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158435470@qq.com)、致电(059183316235)等方式提出,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附件下载
石墨碳负极材料项目(公示本)_1-50.pdf
石墨碳负极材料项目(公示本)_51-100.pdf
石墨碳负极材料项目(公示本)_101-130.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德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0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511-350922-04-01-364771建设单位联系人俞星豪联系方式13795438225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东侧,详见附图01地理坐标(119度18分08.251秒,26度38分36.1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5]J080245号总投资(万元)13525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2026年2月-2027年6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6696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建设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题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判定如下表,经判定,本项目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判定一览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判定结果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使用沥青,废气排放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苯并[a]芘,且最近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位于厂界东侧约90米,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需开展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项目无工业废水直接排放,项目不属于污水集中处理厂建无需开展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设项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天然气为管道天然气,不在厂区储存。在线量不超过临界量无需开展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无设置用水取水口无需开展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开展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审批机关:古田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宁市环监函[2023]2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1.1与《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符合性2022年9月,大甲镇政府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主要规划内容如下:(1)规划范围规划面积3.1783平方公里,北至规划的宁古公路,南至宁古高速,东至小甲村、规划911县道,西至海宏路。(2)功能定位将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宁德港后工业区和古田县重要工业园区。(3)产业定位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积极承接宁德东侨开发区的新能源配套产业转移,做大做强新能源主导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按照园区工业布局的特点与要求,并结合现状工业分布,形成两类产业组团。制造业及新能源上下游产业组团:以锂电池材料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为重点方向,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重点鼓励塑料制品、建材加工及机械制造等传统制造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往新材料、新能源设备等高附加值产业方向发展,提升生产环节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助力传统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循环经济产业组团:位于园区东南部,以机动车拆解、废塑料回收等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为主攻发展方向,打造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4)规划结构规划区内形成“一心、一轴、三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利用规划范围西侧集中布置行政、文化、教育等设施形成的镇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大甲工业集中区服务。一轴:沿滨海中路形成工业区发展轴。三片区:规划区内形成2个工业小区,1个居住小区共计3个功能片区。本项目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属于新能源产业链,为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的主导产业,用地位于规划区工业片区,用地类型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本项目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区位关系图详见附图02。1.1.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2023年6月,大甲镇政府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以宁市环监函[2023]28号形成了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根据规划环评及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关内容,园区行业类别准入清单见表1.1-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1-2。表1.1-1园区引进行业类别环境准入清单(摘录)行业准入行业大类准入行业相关细则清单禁止引入本项目制造业及新能源上下游产业C33、C34、C35、C367、C38、C39、C40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汽车零部件、节能环保设备、智能安全电网设备、绿色高效新能源装备等;新能源产业相关配套加工:五金加工、模具开发、箱体结构件制造、包装等关联配套;充换电、能源存储、光储充放及系统集成服务、智能设备等;铅蓄电池制造;集成电路(含前道酸洗、蚀刻等加工);印刷电路板生产(含前道酸洗、蚀刻等加工)本项目为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行业,属于准入行业细则清单表1.1-2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摘录)类别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产业准入优先引入1、符合大甲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本次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意向入驻企业及项目。2、鼓励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环保的项目,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3、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等文件中鼓励类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新能源上下游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禁止引入1、禁止引入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及涉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以上(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项目;2、含电镀工序(包括化学镀)、酸洗工序的项目;3、再生铜、铅、锌项目;4、生产或使用含“三致”污染物的项目,涉及新污染物的项目;5、不符合国家及福建省VOCs管控要求的涂装项目,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本项目无废水排放,风险潜势为Ⅰ级;不含电镀、酸洗工序;不属于再生铜、铅、锌项目;项目产品及原料均不含“三致”污染物及新污染物;未使用高VOCs含量的有机溶剂;不属符合有机溶剂项目;6、《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项目;7、化工石化、炼油、制浆、造纸、电镀、印染、制革、酿造、铅酸蓄电池等污染严重的项目;8、不符合国家、福建省及宁德市等相关部门制定的产业政策,或涉及相关限制、淘汰类设备和工艺清单的项目。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不属于所列的污染严重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不存在淘汰类设备和工艺。空间管制要求1、建议设置合理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空间防护距离,建议在距离居住用地50m范围内避免布置排放异味挥发性有机物、酸雾及高噪声设备;建议涉及重金属的车间或工段距离居住用地在100m以上。2、园区严禁占用水系(0.73ha)、绿地(34.67ha)、农林用地(17.57ha)等生态用地,保障园区生产和生活的安全。本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与居住用地最近距离90m;项目占地未涉及水系、绿地、农林用地等生态用地符合本项目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属于古田县大甲镇工业集中区准入行业清单。整个生产工艺节能环保,生产操作稳定,符合国家推行的清洁生产要求,并对废水、废气、噪声污染源采取先进的治理措施,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不属于高环境风险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表1.1-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摘录)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积极承接宁德东侨开发区的新能源配套产业转移,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两类产业组团。制造业及新能源上下游产业组团:以锂电池材料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为重点方向,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重点鼓励塑料制品、建材加工及机械制造等传统制造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往新材料、新能源设备等高附加值产业方向发展,提升生产环节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助力传统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循环经济产业组团:以机动车拆本项目产品是锂电池负极材料,属于新能源上下游产业,为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符合1积极承接宁德东侨开发区的新能源配套产业转移,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两类产业组团。制造业及新能源上下游产业组团:以锂电池材料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为重点方向,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重点鼓励塑料制品、建材加工及机械制造等传统制造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往新材料、新能源设备等高附加值产业方向发展,提升生产环节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助力传统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循环经济产业组团:以机动车拆解、废塑料回收等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为主攻发展方向,打造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符合2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好与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优化园区内空间布局和功能调整。处理好工业企业之间、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相容性问题,促进区域人居环境的改善与提升。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3优化产业定位。根据区位特点及环境敏感性,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层次产业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产业类型。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发展,严格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逐步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属于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项目生产设备较为先进,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进行严格的控制,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建成投产后向有关部门购买或调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4严格空间管控。做好园区规划控制和防护隔离带建设,加强对周边居民区及学校等敏感目标的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避免占用自然水体等生态空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轻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用地与居住用地距离大于50m;项目占地未涉及水系、绿地、农林用地等生态用地,符合园区空间管制要求。符合5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区域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各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污染物达标排放。新增的SO2、NOx将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购买,有机废气由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统一调剂,COD、氨氮由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调剂。符合6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其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物耗能耗、污染物产生指标处于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7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现状已建成投入使用,可接纳并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符合位处置。符合符合8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以及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管控,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制定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预案衔接,做好环境应急保障,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项目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能力建设,做好与园区、当地部门的联动。9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和完善地表水、大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重点做好董洋里溪地表水环境、周边居民区大气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项目应按报告表的要求建立环境质量体系及进行自行监测。其他符合性分析1.2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根据项目与《古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叠图分析(附图03),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选址符合古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和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及设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设备。同时对照《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对照《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德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发改体改〔2022〕3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项目。本项目已在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备案文号为闽发改备[2025]J080245号。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4项目选址可行性及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古田县大甲镇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相关现状监测资料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其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生产设备较为先进,原材料的来源、运输、使用及污染物的排放均进行严格的控制,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在接受范围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容,该项目能实现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因此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的选址合理。1.5生态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宁政[2021]11号),项目与宁德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⑴生态红线宁德市生态保护红线为全市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海岸防护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水土流失、海岸侵蚀及沙源流失等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其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项目位于古田县大甲镇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区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冲突。⑵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他符合性分析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不直接进入水体,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在采取隔声、降噪、减振以及合理布局等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可以满足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全厂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在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⑶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①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为职工的生活用水及冷却循环系统用水,用水来源于市政给水,用水量少,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与宁德市水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相符。②土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③能源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主要使用天然气作能源,未涉及高污染燃料,项目与宁德市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相符。⑷生态环境准入及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对照福建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查询报告书见附件9),具体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见表1.5-1。表1.5-1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准入要求本项目性放重金属废水的企业。排放”,不涉及重2.园区内不得引进废气排放量大的金属排放、电镀空间布经处理后,各污染局约束物排放量均较小,目。要求,不存在废气5.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扰民的建设项目。古田县1.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各企业生大甲工产废水厂内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本项目生产废水业集中排,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规划全部回用,不外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区内生活污排;大甲镇第二污污染物水,其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水处理厂及配套922200排放管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管网现状已建成05)控2002)一级A标准。投入使用,生活污2.加快区内污水管网的建设工程,确水纳入污水处理保工业企业的所有废(污)水都纳管厂集中处理集中处理,鼓励企业中水回用。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项目拟配套建设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应急事故池,投产环境风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前应编制环境风险防控污、导流等措施,防止泄漏物和事故险应急预案,防止废水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泄漏物和事故废水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综上,本项目总体上符合“三线一单”和分区管控的要求。1.6与《石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石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对照分析具体见表1.6-1。表1.6-1本项目与石墨行业规范条件对照分析一览表适用范围(ZH3501.禁止引进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和排企业。3.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制造不得引进再生铜、铅、锌等可能涉及到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冶炼项目。4.禁止机械行业中新建集中电镀项项目生产废水“零等;项目碳化废气可满足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境。类别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建设布局新建和扩建石墨项目应在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安全防护距离以外,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位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内,不涉及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等敏感点,生产车间布设满足防护距符合建设布局新建和扩建石墨项目应在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安全防护距离以外,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离需求。工艺技术与装备高纯石墨项目,成品率不低于85%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生产工艺和设备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成品率98%。符合产品质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已设置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的负极材料质量标准严格执行《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GB/T24533-2019)中要求。符合能源水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高纯石墨:高温法不高于1000千克标煤/吨;高纯石墨、可膨胀石墨工艺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80%。本项目综合能耗为107.89kg标煤/吨产品。项目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循环利用率100%。符合环境保护(十一)石墨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污染物总量,实现达标排放。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采取清洁生产工艺,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十二)原料转运、破碎、粉磨、干燥等重点烟、粉尘产生工序,应配备抑尘和除尘设施。烟气、含尘气体等废气经处理后,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十三)应采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进行噪声治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等相关标准要求。(十四)应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水治理设施,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和限值要求。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有效防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十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尾矿、废石等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取得环评批复后将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完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各产尘点均配备了收集和处理措施,各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放董洋里溪;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符合(GB18599)。1.7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如下:表1.7-1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称相关内容本项目性宁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炉窑,到2015年,基本淘汰燃煤炉窑集中区和工业园区内燃煤炉窑;确实无法淘汰的,按规范建设投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隧道窑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不涉及燃煤炉窑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本项目为非金属矿制品行业,不属于高VOCs排放的项目,碳化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窑内焚烧+电捕焦油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宁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重金属国、省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增加相应重金属排放量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同时,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生活污水由厂区内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宁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控工矿企业污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强化对重金属污泥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宁政办[2021]84号第结合城市规划的调整,强化对典型行业企业污染源本项目隧道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宁政办[2021]84号第59号《宁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动态监测和综合整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现有的钢铁、冶炼、化工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控企业进行优化重组,重点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综合治理、精准减排等项目,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达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中鼓励限值开展全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摸底排查工作,推进在线监控安装工作,建立重点VOCs企业“一厂一策”台账,逐步推广LDAR检测和修复工作,实施VOCs区域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建立重点行业VOCs管控机制。以市中心城区和福安市电机、船舶等行业,福鼎、霞浦合成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严格限制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VOCs排放重点行业,碳化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经“窑内焚烧+电捕焦油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所需排放总量由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统一调剂。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的项目,凡是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以及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选择清洁的原料和生产工艺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污染严重且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负荷的建设项目。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古田县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本项目选用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各污染物经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挥发性有机物污(VOCs)染防治技术政策》(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本项目从源头开始控制VOCs的排放,碳化废气经窑内焚烧+电捕焦油器处置,均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VOCs含量的产品6.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环节全部密闭,有机废气收集效率100%,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无组织排放,沥青烟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设备组合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制定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督察的重点,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污染天气应对错峰生产管理重点对象。本项目涉及工业窑炉,使用天然气为能源,且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高。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增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实行规范化管理,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向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本项目为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生产废水实现100%全循环使用,厂区生活污水自行处理达到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纳入到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位于董洋里小支流流域内,属于大甲溪上游,不在敖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内,但其位于敖江大流域上游。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生产废水中水回用系统,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要求集中区要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配套污水管网、中水回用系统并规范运行,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碳化废气配套建设有焚烧+水冷冷凝+电捕焦油器处理等措施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本项目采用隧道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业炉窑符合加快淘汰煤气发生炉和燃煤工业炉窑。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项目隧道窑均以天然气为燃料符合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等建材行业,钨、工业硅、金属冶炼废渣(灰)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应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鼓励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本项目隧道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设备,粉状物料输送采取负压输送系统管道输送,物料储存均位于仓库内袋装储存,严格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隧道窑进料采用密闭进料输送方式,坩埚装料段加装有密闭玻璃罩,采用双套管形式,往坩埚内重力加料的同时抽起扬起的粉尘。隧道窑进口均采用双道闸门,并采用风机抽吸,形成负压环境,进料和炭化过程无粉尘逸散。符合钢铁、焦化、水泥、平板本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符玻璃、陶瓷、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1.8清洁生产分析目前,国内尚未发布针对该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本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原料及产品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1.8.1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项目生产设备的选用以先进、高效、实用、节能、可靠为原则,生产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本项目生产采用节能的隧道窑炉,生产效率高,污染排放量小等,实现负极材料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改变过去负极材料间歇式生产、现场粉尘大的现状,实现密封以管道输送、料罐储存、中控操作、现场洁净的自动化生产。(2)车间内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物料全部采用密闭气力输送和重力输送,车间内主要设备为全密闭,最大程度减少了无组织粉尘的污染。因此,不属于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3)该项目中所有新购置的机电产品,均为节能产品,杜绝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进入本项目。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的采光、照明等设计,完全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照明选用节能型灯具,厂房照明采用光电控制,办公室走廊选用声控、光控灯。风机、泵类产品尽量采用变频控制。所有导线和电缆都按经济电流选择截面。生产车间变压器按最佳参数来选择。选用节能型动力变压器,同时按经济运行负荷率来选用。(4)炉窑管道选用低导热系数的保温绝热材料,最大限度地降低热量的散失。所有能源管道的相应位置上均装设计量仪表。1.8.2原辅材料及产品(1)原辅材料本项目以石墨、沥青为原料,经混料、炭化、解聚、筛分、除磁等工序生产。建设单位对原材料有着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其中石墨为经石墨化后的石墨,石墨含量高达99.95%以上,磁性异物含量0.3ppm以下;采用沥青的S≤0.21%,可有效地减少后续炭化工段SO2的产生量。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能和天然气。本项目总耗电7680万kWh/a,消耗天然气1000万m3/a,电力的折标系数取0.1229kg标煤/kWh,天然气折标系数取1.214kg标煤/m3,则项目综合能耗为107.89kg标煤/吨产品。综上,本项目综合能耗为107.89kg标煤/吨,产品工程成品率98%,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水循环利用率100%。均满足《石墨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2)产品指标本项目主要生产石墨负极材料(含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均系《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GB/T24533-2019)标准中Ⅰ级品,产品无毒无害。项目的产品指标将从销售、使用、寿命优化、报废四个方面进行评价。①销售分析: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此类产品在运输、销售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②使用分析:项目产品负极材料是生产锂离子电池的一种原料,作为新兴的绿色能源,锂离子电池应用广泛,除了大量应用在手机、笔记本、数码电子产品等方面外,还应用在电动工具、便携家电、机器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储能电源等领域。锂离子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③寿命优化分析:负极材料经加工成锂离子电池后,寿命较长。因此项目寿命优化指标为良好。④报废指标分析:由于项目产品报废后不会自然生物降解,但其最终产品拆解后可回收重新加工利用,因此项目报废指标为良好。1.8.3污染物产生指标(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董洋里溪,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质造成不良影响。(2)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焦油、实验室废物和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工艺粉尘根据收集工段的不同分别回用于相应工段作为生产原料;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等可回收废品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余不可回收的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均可回收利用或者处置,处置率100%。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收集并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处置率100%。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3)废气①本项目粉尘主要来自原料的投料、包装、粉碎、气力输送等,项目在各主要产尘设备均密闭操作,采用真空上料、真空出料的方式,设备以及排放尾气安装滤芯过滤器进行粉尘过滤,减少粉尘扬散,净化后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②本项目遂道窑碳化废气经窑内焚烧+冷凝+电捕油器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达99%以上。废气中SO2、NOx、颗粒物达到《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规定的标准限值,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指标计算见表1.8-1。表1.8-1污染物排放指标对比表项目单位本项目杉杉科技湖北宝乾溧阳紫宸废气颗粒物kg/t产品0.31.426.50.35SO2kg/t产品0.05880.033150.0020.125NOXkg/t产品0.12620.0280.0270.282沥青烟kg/t产品0.0024.310.531.264苯并[a]芘kg/t产品0.01E-061.3E-061.58E-067.5E-06非甲烷总烃kg/t产品0.0080.095.262.1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该项目污染物产生指标同国内同类先进企业差距不大。1.8.4废物回收利用为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率100%。工艺粉尘根据收集工段的不同分别回用于相应工段作为生产原料,回收利用率100%;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等可回收废品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余不可回收的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1.8.5环境管理建议(1)实行领导负责制公司主管生产和环保的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必须亲自领导并参与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推动各部门积极配合,把清洁生产工作做好。在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车间主任、环保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的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职责。(2)清洁生产、生产和环境管理一体化将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中,在实施清洁生产过程中将制度不断加以完善。制定公司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车间一级环境管理制度,其制度的宗旨是保证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天然气、电等能源,减少各种资源的浪费,防止“三废”污染,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中不但阐述各个岗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环境管理职责,而且必须明确规定环境污染处理,违纪处罚办法。(3)环保指标融入制度中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均纳入环境保护指标。例如各项生产装置达标的具体内容中规定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及废水循环利用率等指标,实行浓度与总量双重控制。生产技术部门必须随时掌握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情况,把保护环境列入生产调度内容中,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污染要及时组织处理。环保指标到与否直接与岗位班组人员利益发生关系,安全环保可根据“环保指标考核办法”打分,并上报公司,每日对环保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结果和经济责任挂钩,进行嘉奖和扣奖。公司和各车间需制定“环境污染违纪处罚条例”等奖惩制度,明确规定对治理“三废”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等应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按规定由于“三废”排放超标造成的罚款时,罚款由造成污染的车间从奖金中扣除;对于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污染事故者,或装置故障不及时采取措施者,根据情节严重给与当事人罚款、扣除技术岗位工资、终止浮动工资、取消晋级等处罚,后果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4)装置达标管理根据各环保装置的特点,制定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制度,并且责任到人,各负其责,提高装置的完好率,确保其正常运转。(5)实行环境保护工作承包合同制公司对安环科签订环保工作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装置—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实行“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清洁生产教育及培训;环境保护月报表,定期通报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环境保护动态、装置检修及环保工程、装置达标情况,环保装置运行情况)、环境监测情况等。(6)大气定期监测检查各排气点需进行定点取样分析,并随时抽查。大气分析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7)实行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公司领导要利用各种机会向全公司各车间和有关部门进行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根据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定期对各车间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1.8.6小结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由于企业采用的是国内比较成熟的技术,设备先进,能耗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因此,整体上看本项目能够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由来为建成具备规模化、高品质生产能力的人造负极材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智能化生产,宁德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为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下坚实基础。本项目厂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主要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炭化品负极材料。负极材料是锂电池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的核心影响因素,其中人造石墨负极因晶体结构稳定、充放电效率高,已成为中高端锂电池的主流选择,占全球负极材料市场份额超85%。随着下游电池企业对负极材料“高纯度、低膨胀、长循环”的技术要求升级,以及规模化生产对成本控制的需求,具备稳定产能、高品质输出及关键工序自主化的负极材料项目成为行业稀缺资源。本项目聚焦人造负极材料的高温碳化(负极生产核心工序,决定材料纯度与性能)及成品加工,正是精准匹配全球锂电产业链对关键材料“规模化、高品质”的迫切需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石墨、碳素制品是以石油焦、针状焦、无烟煤、沥青焦等为原料,经过原料处理(煅烧)、混捏成型、焙烧、浸渍、石墨化等制备而成。工艺过程为石墨碳素生制品在填充料的保护下进行中低温热处理,使粘结剂发生热分解、缩聚、固化,形成具有一定强度的炭质坯体,再经过石墨化高温处理后,不稳定的碳原子实现由乱层结构向石墨晶体结构的有序转化,达到所需的物理化学性能。本项目原材料采用石墨化品负极材料,属于经石墨化处理后的石墨产品,碳含量高达99.95%以上,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是在石墨化后的石墨表层再包覆一层高分子沥青,通过高温碳化工艺,使其进一步包覆成为不定性碳,为提高石墨性能的精加工生产工艺,不属于石墨碳素制品焙烧工艺,二者主要区别见表2.1-1。建设内容表2.1-1石墨焙烧与高温碳化工艺的区别序号对比内容石墨焙烧高温碳化本项目1温度区间500~1200℃,主流工艺控制在800~1000℃,属于中低温热处理1200~2000℃,主流工艺控制在1400~1800℃,属于高温热处理高温碳化阶段(1250℃),属于高温热处理3气氛要求1.开放式/半开放式焙烧炉,空气适量通入,保证粘结剂不完全燃烧;2.箱式焙烧炉:中性气氛(N₂),适用于高精度制品;核心:控制氧含量,避免坯体过烧或烧失完全隔绝氧气,防止高温下坯体氧化烧损,避免碳与杂质发生有害反应本项目使用坩埚为专门设计,坩埚内为微正压,可隔绝氧气进入坩埚内,坩埚内氧含量≤50ppm4填充料需要填充料保护无填充料无填充料5设备类型(行业主流)1.环式焙烧炉(大型工业化生产,性价比高,适合普通石墨电极、石墨块);2.箱式焙烧炉(中小型生产,精度高,适合精密石墨模具、小规格制品);3.推杆式连续焙烧炉(自动化程度高,适合标准化小件)1.高温碳化炉(立式/卧式,带气氛控制系统,耐火材料为高铝砖/炭砖);2.真空碳化炉(适用于高端特种石墨,杂质脱除更彻底);3.连续式高温碳化生产线(大型企业自动化产线,适配规模化生产)连续式高温碳化生产线6坯体性能变化炭含量提升至70%~85%,残留部分未完全分解的粘结剂和挥发分(<5%)炭含量≥90%,有害杂质(S≤0.05%、N≤0.03%)大幅脱除,无残留有机挥发分炭含量≥99.95%,有害杂质(S≤0.05%、N≤0.03%)大幅脱除,无残留有机挥发分7行业应用场景所有石墨制品的基础必备工序,适用于石墨电极、石墨块、石墨模具、石墨散热片等全品类石墨制品的前期处理,焙烧坯可直接作为低精度炭素制品使用1.高端特种石墨制品(半导体用石墨舟、光伏用石墨坩埚、核电用石墨部件);2.高纯度石墨制品(炭含量≥99%);3.对杂质含量、结构致密性有严格要求的石墨制品高纯度石墨制品根据以上对比,本项目高温碳化工艺不属于石墨、碳素制品的焙烧工艺,参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石墨制品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判断问题”的回复,碳化工艺不属于焙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版),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摘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石棉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其他/为此,宁德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委托我公司编制《宁德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本资料、法律法规、环评导则及其他相关材料,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2.2项目基本概况⑴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⑵建设单位:宁德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⑶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东侧⑷总投资:135250万元⑸工程规模:用地面积146696.00m2(220.044亩),建筑面积126392.95m2。⑹生产规模:年产20万t锂电池负极材料⑺项目性质:新建本项目建设概况见表2.2-1。表2.2-1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情况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半成品车间1F,占地面积为26775.02平方米,建筑面积26775.02平方米,建设4条2万t/a(每条)高温炭化生产线。主要布置电动葫芦、无尘投料站、滚筒式混合机、自动化装料系统,隧道窑系统,自动化抽料系统,窑外回车线系统,棒销磨系统等工艺设备。成品车间1F,占地面积为11232.78平方米,建筑面积13581.05平方米,建设12条18000t/a(每条)成品线。主要布置电动葫芦、无尘投料站、卧式螺带混合机、筛分机、除磁机、全自动包装机、整形机等工艺设备。辅助工程办公楼5F,占地面积为1299.54平方米,建筑面积6497.71平方米,主要为生产服务的办公、会议室、实验室等功能。综合楼5F,占地面积为1275.41平方米,建筑面积6377.07平方米,主要功能一层为就餐区,二~五层为倒班宿舍。空压站设置1台20m³/min变频螺杆式空压机和3台20m³/min工频螺杆式空压机(两用一备)。空压站设置1台20m³/min变频螺杆式空压机和3台20m³/min工频螺杆式空压机(两用一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储运工程仓库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风险2.3产品方案本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t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质量执行《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GB/T24533-2019)中的Ⅰ级标准要求。表2.3-1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表2.3-2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等级类型级别首次放电比容量(mA·h)/g首次库伦效率%粉末压实密度g/cm2石墨化度%固定碳含量%磁性物质含量ppm铁含量ppmRoHS认证天然石墨(NG)Ⅰ≥360.0≥95.0≥1.65≥96≥99.97≤0.1≤10通过人造石墨(AG)中间相(CMB)Ⅰ≥350.0≥95.0≥1.50≥94≥99.97≤0.1≤20通过针状焦(NAG)Ⅰ≥355.0≥94.0≥1.25≥94≥99.97≤0.1≤20通过石油普焦(CPAG)Ⅰ≥350.0≥95.0≥1.40≥94≥99.97≤0.1≤20通过复合石墨(CG)Ⅰ≥350.0≥94.0≥1.60≥94≥99.97≤0.1≤20通过注:1、产品质保需要满足该等级产品的所有指标,否则不归于该等级。2、RoHS认证是指通过限用物质含量检测认证。2.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50人,不在厂区内住宿。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全年生产330d,每天生产24h,年工作时间7920h。2.8厂区总平面布置项目厂区呈长条形,按功能分区分为西侧办公生活区、东侧生产区,两个区域设置独立出入口,均位于北侧邻滨海大道。办公生活区主要布置办公楼、综合楼。生产区北部布置半成品车间、设施房,南部布置仓库及成品车间,各类公辅设施按生产车间需要,布置在相应车间外。厂区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04,雨污管线布置图详见附图05。整个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布置紧凑、生产流程顺畅、减少交叉干扰、有利于安全生产,便于管理。厂区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序号产品名称产量(t/a)1炭化品负极材料8万(半成品)2锂电池负极材料20万全厂合计锂电池负极材料20万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区尚未开工建设,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环境质量现状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宁德市环境质量概要》(2024年度),2024年古田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达标天数比例99.7%,各污染物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本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相应标准,TSP、苯并[a]芘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详见附录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3.1.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宁德市古田县,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董洋里溪,属于斌溪上游,根据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宁德市环境质量概要2024年度》,2024年,古田县主要流域水质总体优良。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古田县仅有1个湖库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Ⅰ类~Ⅲ类水质比例100%,Ⅰ类~Ⅱ类水质比例75%。3.1.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勘查及周边关系示意图可知,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本评价仅对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22日对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具体点位见图3.1-1,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有关规定进行。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环境保护目标3.2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集中区,本项目选址周边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3.2-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见附图06。表3.2-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至厂界最规模环境功能保护级别近距离(m)*90m23人小甲村北侧170m1474人800m370人溪边里村西北侧1750m252人溪边里新村西北侧1690m600人大甲村西侧1765m2400人居住区环境空气质量邹洋村西南侧2350m1400人二类功能区际下村西南侧1490m605人璋地村东南侧2250m1477人谈书村东南侧1865m278人山里村东北侧1980m327人大甲镇西侧4500人居住、商业、工1965m业等混合区西侧小河渔业用水、工业GB3838-2002境100m用水、农业用水Ⅲ类注:“*”表示距离本项目场界的最近距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中关于“环境敏感目标”识别中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厂界外50m范围的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要素名称大气环境山尾村东侧董洋里村西北侧水环董洋里溪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少量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大甲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2)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大甲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具体指标详见表3.3-1。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表3.3-1项目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单位:mg/L污染因子pHCODBOD5SS氨氮来源生活污水厂区排放口(DW001)6~950030040045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厂外排尾水6~96020208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注: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3.3.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碳化废气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废气执行标准详见附录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3.3.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25《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2)运营期项目厂址位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为声环境3类功能区,北侧滨海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20m区域声环境4a类功能区。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具体指标详见表3.3-2。表3.3-2项目噪声执行的排放标准单位:dB(A)时期位置昼间夜间执行标准运营期东、南、西厂界6555GB12348-20083类北厂界7055GB12348-20084类3.3.4固废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总量控制指标3.4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及《福建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闽环发[2014]9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环评审批中落实排污权交易工作要求的通知》(闽环保评[2014]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需进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NH3-N、SO2、NOX。1、废水项目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的生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董洋里溪。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排污权交易的水污染物仅核定工业废水部分,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故不涉及废水中的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2、废气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设总量控制污染物为SO2、NOX和非甲烷总烃,具体排指标见表3.4-1。表3.4-1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t/a)指标SO2NOX非甲烷总烃DA00111.7625.241.68项目碳化废气SO2、NOX的排放总量需在项目投产前向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核定后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申请排污权指标的交易,购买本次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总量(SO2、NOX)的排污权指标。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总量合计为1.68t/a。由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调剂解决。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本项目计划于2026年2月开工建设,于2027年6月投产,总工期17个月。施工期产污环节分析见表4.1-1。表4.1-1工程施工期产污环节分析一览表序号污染类别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主要治理措施1废气原料堆存、搅拌,材料运输粉尘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堆场加盖篷布并洒水抑尘,材料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场轮胎应冲洗2废水施工泥浆水,运输车辆、施工设备清洗等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COD、SS、氨氮、石油类施工泥浆水收集后可全部直接回用于施工;施工期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生活污水依设简易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3噪声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环境等4固废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统一处置4.1.1施工期废气影响分析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的主要是施工扬尘,此外还有施工机械外排汽油或柴油的燃烧尾气。在施工场四周设置围墙,堆场洒水或加盖篷布,材料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场轮胎冲洗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具体详见附录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1.2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场地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⑴生产废水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养护、构件与建筑材料保湿、材料拌制等施工工序用水大部分均在施工现场蒸发或消耗,少量施工泥浆水收集后可全部直接回用于施工;施工期主要施工废水为燃油动力机械及车轴冲洗时产生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施工机械的冲洗主要集中在每日收工进行1次,运输车辆每次出场前冲洗,本项目平均每天施工机械和车辆共约有10辆(台),冲洗水量按100L/辆·次计,产污系数取0.9,则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量0.9t/d,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再回用于施工,不外排。⑵生活污水项目施工高峰期人员可达30人。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周边居民区,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根据《给排水标准规范实施手册》,不住场施工人员用水量按50L/d•人计,则用水量约为1.5t/d,产污系数取0.8,则项目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t/d。设置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4.1.3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拟建场地现状为空地,尚未开工建设。项目施工期使用到的施工设备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及运输车辆等,根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附录A-表A.2,不同施工阶段施工设备噪声源强见表4.1-1。表4.1-2施工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单位:dB(A)施工设备可近似为点声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附录A,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如下:Lp(r)=Lp(r0)-20lg(r/r0)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规定的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在未考虑任何隔声、减振措施,只考虑几何发散的情况下,施工设备噪声达标距离见表4.1-3。多台设备叠加主要考虑土石方阶段多种设备同时施工情况。施工阶段施工设备名称距声源5m处声压级土石方挖掘机82~90装载机90~95风镐88~92空压机88~92打桩静力压桩机70~75结构商砼搅拌车85~90混凝土输送泵88~95混凝土振捣器80~88装修电锤100~105切割机80~88切割机表4.1-3施工设备噪声达标距离预测结果一览表施工阶段施工设备名称距声源5m处声压级(dB(A))达标距离(m)昼间夜间土石方挖掘机8220112装载机9028158风镐8840223空压机8840223打桩静力压桩机70528结构商砼搅拌车8528158混凝土输送泵8840223混凝土振捣器801689装修电锤100158889切割机801689土石方多台设备叠加9477437由于各施工设备噪声源强不同,因此噪声达标距离不一,多台设备同时作业时,昼间77m范围外达标,夜间437m范围外达标,夜间噪声达标距离明显大于昼间,表明夜间施工噪声影响更大。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区为厂区东侧90m的山尾村及北侧170m小甲村,与项目区距离较近,尤其夜间施工噪声将对敏感点将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施工,特殊情况下(混凝土浇筑时)需夜间施工的,应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进行告示。4.1.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⑴土石方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地块现状基本平整,地块现状标高652~659m,厂区规划建设标高办公区658.3m,生产区标高656.8m。土石方可实现区内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足部分填方量由外购土方补充。⑵建筑垃圾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技术资料,建筑垃圾体积以建筑面积数的5%计算,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26393m2,建筑垃圾体积约为6319.65m3,考虑到建筑垃圾为松散状,密度按1.5t/m3估算,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约为9480t,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综合利用或处置。⑶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施工人数30人,则垃圾产生量为15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外运。综上,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4.2.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投料、包装、负压输送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气流粉碎、解聚打散、整形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废气及高温碳化工艺产生的碳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小时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为6.93%(NO₂),日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为32.23%(TSP),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为16.32%(PM1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本项目叠加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及其他在建污染源后,所在区域98%保证率SO2、NO2日平均质量浓度,95%保证率TSP、PM10、PM2.5日平均质量浓度以及其年平均质量浓度,苯并[a]芘日平均质量浓度以及其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浓度限值。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半成品车间外扩50m,成品车间外扩200m。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大气污染敏感的区域,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具体详见附录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2.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4.2.2.1废水污染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实验室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1)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项目隧道窑、整形机、空压机等设备及物料冷却均采用净循环水间接冷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量约为3780m3/h,参照《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损耗率以0.8%计,循环水补充量约30.24m3/h(239500.8m3/a),多次循环使用后部分自然消耗,冷却水经除垢剂、过滤器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2)实验室废水本项目会对实验仪器、容器进行清洗,清洗时使用纯水进行清洗,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清洗废水,废水中含有一定的有机物及悬浮物等。实验室清洗废水产生量约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0.9m3/d,主要污染物有COD、SS等。实验室废水量较小,且浓度较低,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3)生活污水项目员工450人,不住厂,参照福建省用水定额标准,不住厂职工用水量以50L/人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22.5t/d,年用水量7425t/a(年生产330天),污水排放系数按0.85计,则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9.13t/d(合6312.9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纳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表4.2-1生活污水污染源产排情况一览表序号废水污染源水量单位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m3/d)(m3/a)1生活污水19.136312.9mg/L40022020035100t/a2.5251.3891.2630.2210.631治理措施及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量19.136312.9mg/L3501201003540t/a2.2100.7580.6310.2210.253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水指标//mg/L5003004004540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指标//mg/L50101051本项目最终排放外环境量19.136312.9mg/L50101051t/a0.31560.06310.06310.03160.0063达标性///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4)初期雨水项目物料运输、粉尘沉降等可能导致厂区路面、屋面的初期雨水受到轻微的污染,根据计算,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1128m³。初期雨水收集池进水管道设置转换阀门,降雨初期过后可自动切换,将雨水排入雨水管道。类比同类型企业,厂区初期雨水中的SS浓度约100mg/L、COD浓度约30mg/L,初期雨水采用“混凝沉淀”方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用水,根据《混凝沉淀法处理城镇污水厂污泥水的研究》(刘范嘉,中国给排水)、《絮凝沉淀法处理矿井水》等研究资料,混凝沉淀不仅对悬浮物有较好的去除效率(一般在50%以上,同时对COD、BOD5、TP、TN都有一定的去除效率,其中COD、BOD5一般不会超50%)。具体处理情况见表4.2-2。表4.2-2初期雨水污染源产排情况一览表废水污染源水量单位CODSS(m3/d)(m3/a)初期雨水112822560mg/L30100t/a0.67682.256治理措施及工艺:经收集后,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去除效率//%2090处理后水质112822560mg/L2410排放量00t/a00表4.2-3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废水污染源废水产生量排放量治理措施实验废水1m3/d(330m3/a)0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1128m3/次(22560m3/a)0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冷却水循环系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19.13m3/d(6312.9m3/a)9.44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环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见表4.2-4。表4.2-4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kg/d)年排放量(t/a)境影响和保1DW001COD3506.6962.210BOD51202.2960.758SS1001.9130.631氨氮350.6700.221动植物油400.7650.253护措施全厂排放口合计CODCr2.210BOD50.758SS0.631氨氮0.221动植物油0.2534.2.2.2达标排放分析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员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为19.13m3/d(6312.9t/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要求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董洋里溪。因此本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表4.2-5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措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名称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1生活污水pH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化粪池化粪池净化可行DW001是生活污水排放口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单独排入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仅说明去向。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无需制定自行监测计划。4.2.2.3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1)生活污水依托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①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概况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处理规模为500吨/天,处理工艺为缺氧池+MBR+消毒,尾水排放至董洋里溪,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远期污水厂建设规模扩建至2000m3/d。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见表4.2-6。表4.2-6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单位:mg/L水质指标pHBOD5CODCrSSTPNH3-N进水水质6~93005004002045出水水质6~91050100.55(8)②管网衔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3/d,主要接收园区内生活污水。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现有实际处理规模约200m3/d,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可排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③水量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将新增外排废水量为19.13m3/d,根据调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500m3/d,现有实际处理规模为200m3/d,尚有300m3/d的处理余量,本项目外排废水量仅占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300m3/d的11.61%,能满足接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对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水力负荷影响不大。④水质根据一期竣工验收实测数据,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污染因子能达到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不会对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综上所述,项目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汇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且项目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水质能够达到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在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收水质范围内,故不会影响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由此可见,项目废水排入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是可行的,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董洋里溪,对纳污水体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2)初期雨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①初期雨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初期雨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混凝沉淀工艺用于去除水中含有悬浮性固体和一部分溶解性物质。其工艺原理为混凝水中胶体颗粒及微小悬浮物的集聚,微粒变成絮粒由小变大的物理过程,常用的凝剂有PAC、PAM等,根据《初期雨水处理技术指南》(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2021)等研究资料,混凝沉淀是初期雨水SS去除的主流技术,平均去除率80%~92%,常规混凝沉淀SS去除率80%~90%,强化混凝可达90%~95%,同时对COD、TP、TN都有一定的去除效率,一般不会超50%。项目厂区初期雨水主要是工业粉尘或车辆运输造成的地面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因此选用混凝沉淀工艺是可行性的。②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可行性分析根据《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的水质指标(pH6.0~9.0、悬浮物≤10mg/L、COD≤60mg/L),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水质指标(悬浮物≤10mg/L、COD≤24mg/L)可满足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初期雨水一次最大水量为1128m3/次,循环水补充量约30.24m3/h,约37.3小时(1.6天)可消耗一次最大初期雨水量。全年初期雨水量约22560m3,占循环冷却水系统全年补充水量(239500.8m3/a)的9.42%,可做到完全消纳初期雨水。综上,项目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方案可行。4.2.3噪声4.2.3.1噪声源强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机械噪声设备为混料机、隧道窑、筛分机、除磁机、包装机、旋风分离器、真空泵、空压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2-7。表4.2-7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情况产生位置序号噪声源数量台/套源强dB(A)拟采取措施降噪效果dB(A)运行时段治理前半成品车间1起重机465-70室内布置15昼间2电动葫芦1265-70室内布置、减振30昼间3无尘投料站1280-90室内布置、减振30昼间4负压输送系统3275-85室内布置、消声、减振35昼、夜5混合机885-90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6自动化装料系统475-85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7隧道窑系统485-90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8自动化抽料系统475-85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9棒销磨系统1685-90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10窑外回车线设备465-70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11气流粉碎机385-90室内布置、消声、减振35昼、夜成品车间12电动葫芦2465-70室内布置、减振30昼间13无尘投料站2480-90室内布置、减振30昼间14混合机1285-90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15筛分机18085-90室内布置、消声、减振35昼、夜16除磁机16875-85室内布置、减振30昼、夜17包装机4075-85室内布置、减振30昼间18整形机485-90室内布置、消声、减振35昼间19负压输送系统4075-85室内布置、消声、减振35昼、夜空压站20空压机4100-110室内布置、消声、减振35昼、夜室外21闭式循环水系统冷却塔980-90隔声、减振、消声35昼、夜22水泵275-85隔声、减振、消声35昼、夜23水冷系统冷却塔180-90隔声、减振、消声35昼、夜24水泵175-85隔声、减振、消声35昼、夜25废气处理设施风机495-100隔声、减振、消声35昼、夜4.2.3.2噪声厂界达标情况⑴预测范围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噪声预测范围为场区的四个场界。(2)预测模式预测计算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模型。噪声在传播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使其产生衰减,根据建设项目噪声源和环境特征,预测过程中考虑了厂房等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空气吸收。①室外声源L(r)=Lp(ro)-20ig)-4L式中:Lp(r)——噪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dB(A);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r0——参考位置距声源中心的位置,m;r——声源中心至预测点的距离,m;△L——各种因素引起的声衰减量(如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吸收等引起的声衰减),dB(A)。②室内声源a.计算车间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声压级Lp1=La+10lgQ44rrz+R式中:L——室内声源声级功率,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a/1-a),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a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b.计算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叠加声压级NLPu(T)=10lg100.1Lpy)=1式中:LPu(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i——室内i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c.计算靠近室外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p2i(T)=Lpli(T)-TLi+6)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d.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处的等效声源的声功率级=Lp2(T)+10lgse.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声压级f.如预测点在靠近声源处,但不能满足声源条件时,需按声源或面源模式计算。③总声压级式中:tin,i——为T时间内第i个室内声源的工作时间,s;tout,j——为T时间内第j个室外声源的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等效室外声源个数;M——室外声源个数。⑶预测结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项目应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在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具体见标4.2-8。表4.2-8厂界各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单位:dB)序号预测点坐标位置(x,y)贡献值评价标准达标分析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侧厂界519,31655.154.76555达标达标2南侧厂界282,8054.153.76555达标达标3西侧厂界-50,11249.749.46555达标达标4北侧厂界207,31755.055.06555达标达标注:以厂区西南厂界拐点作为坐标原点(0,0)4.2.3.3达标排放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由于项目配备的高噪声设备均在于生产车间内,部分高噪声设备处于专用机房内,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4.2.3.4治理措施可行性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处理后能有效的减少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因此,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可行。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企业可采取以下综合防治措施:有效的防治本项目噪声污染首先要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其次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控制措施对噪声进行有效控制,噪声防治措施如下:①车间采取全封闭钢结构,各生产设备均在室内运行;其降噪效果在10~15dB,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生产机台均安装减振垫,对高噪声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如水泵、风机等设置隔声罩,其降噪效果在10~35dB。③空压机安装采用减振基础、软连接,风机的进出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其降噪效果在10~25dB。④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厂界噪声超标。由预测结果可知,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达标,降噪措施可行。4.2.3.5噪声自行监测计划本评价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的相关要求,提出项目运营期噪声自行监测计划,具体详见表4.2-9。表4.2-9噪声自行监测计划4.2.4固废4.2.4.1固体废物分类情况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桶)、筛上物、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滤芯、废焦油、实验废物、废机油和生活垃圾。(1)废包装袋项目石墨和沥青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吨袋,主要成分为PVC树脂,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单个吨袋重量约1kg,根据原辅料使用量,预计产生220400个吨袋,则废包装袋总重量约220.4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对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物类别07废复合包装,废物代码309-001-07。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序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1厂界外1m(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各1个点位)等效A声级1天/季度、1次/天(昼/夜)(2)细粉项目解聚打散分过程中会有细粉产生,细粉主要成分为碳化品负极材料,由于粒径不满足控制要求,根据物料平衡,细粉产生量约923.1792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类别46矿物型废物,废物代码309-001-46。该部分筛上物由企业收集后降级外售处理。(3)筛上物料项目振动筛筛分过程中会有筛上物产生,该部分筛上物主要成分为石墨化负极材料,由于粒径不满足控制要求,根据物料平衡,筛上物料产生量约9998.95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类别46矿物型废物,废物代码309-001-46。该部分筛上物料收集后经整形加工,由企业降级外售处理。(4)磁余物项目利用除磁机除磁工段会有除磁废渣产生,该部分除磁废渣主要混有磁性物质的石墨化负极材料,根据物料衡算可知,除磁工段产生的磁余物为7965.16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类别46矿物型废物,废物代码309-001-46。该部分磁余物由企业收集后降级外售处理。(5)废滤芯项目粉碎机、棒销磨系统、整形机及负压输送系统等设备均配备滤芯除尘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经吹扫清灰后,收尘灰作为原料立即返回生产线,不产生收尘灰固废。除尘器滤芯(筒)、循环冷却水过滤器、空压机空气过滤器等均定期更换,产生废滤芯(筒),主要成分为涤纶、滤料,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滤芯产生量8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类别为9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999-99。由产商更换后直接回收。(6)废焦油项目碳化废气采用冷凝、电捕焦等设施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焦油,产生量约22.993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11,危险特性为T,废物代码309-001-11。(7)实验室废物试验检测中心在实验检测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液、废试剂、废包装物等废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实验室废物产生量约为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危险特性为T/C/I/R,废物代码900-047-49。(8)废机油本项目设备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机油产生量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危险特性为T,I,废物代码900-249-08。(9)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450人,营运期间项目生活垃圾源于职工的日常生活,产生量以每人每天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4.25t/a,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表4.2-10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形态固废性质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处置方式S1废包装袋220.4固态一般固废07309-001-07外售综合利用S2细粉923.1792固态一般固废46309-001-46降级出售S3筛上物料9998.95固态一般固废46309-001-46S4磁余物7965.16固态一般固废46309-001-46S5废滤芯(筒)8固态一般固废99900-999-99由厂商回收S6废焦油22.9931固态危险废物HW11309-001-11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7实验废物1固态危险废物HW49900-047-49S8废机油2固态危险废物HW08900-249-08S9生活垃圾74.25固态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表4.2-11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焦油HW11309-001-1122.9931废气处理半固态沥青沥青每天T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实验废物HW49900-047-491实验检测液态酸、有机物酸、有机物每天T/C/I/R3废机油HW08900-249-082机修液态矿物油矿物油半年T,I4.2.4.2收集场所的设置及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厂区东北角设置一座固废库,占地面积240m2,分别设置一个一般固废暂存库及一个危废暂存库。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详见表4.2-12。表4.2-12建设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编号废物贮存场所占地面积贮存方贮存能转运周期名称类别名称/容积式力S1HW11309-001-11一般固废100m2袋装50t60d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废包装袋暂存库S2细粉46309-001-46仓库6000m2袋装5000t60dS3筛上物料46309-001-46袋装60dS4磁余物46309-001-46袋装60dS5废滤芯(筒)99900-999-99////替换时直接由厂商回收,不在厂内暂存S6废焦油HW11309-001-11危废暂存库140m2桶装25t180dS7实验废物HW49900-047-49桶装、袋装1t180dS8废机油HW08900-249-08桶装2t180d⑴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厂区东北角固废库内设置1个14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危废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A、危险废物收集与包装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B、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要求①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和防风、防晒、防雨、防渗设施(四防);②废焦油、废机油、实验室废试剂等分类收集,分区存放,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过道、隔板或隔墙等隔离措施;③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④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应设置事故收集池容积≥2.5m3;⑤废焦油、废机油收集容器应密闭,危废暂存间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C、危险废物贮存容器要求①危险废物需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容器上需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附录A所示的标签。②危废收集容器应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他能导致其使用效能减弱的缺陷;废焦油、废机油采用桶(应带托盘、钢管框架)收集和暂存;③若发生危险废物泄漏,应转移至专用容器中,以免发生泄漏。D、危险废物管理制度①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定期检查贮存场所地面的硬化处理、雨棚、围堰或围墙,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等是否完好无损。②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制定适宜本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人、生产设施地址、行业类别与代码等)、过程管理(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转移环节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节)、环境监测(产废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的相关参数、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进行监测)及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回顾等。并将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③建立台账: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鼓励产废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产废单位应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在遵循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⑵一般工业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中,细粉、筛上物料、磁余物均作为副产品降级出售,储存在厂内原辅材料及成品仓库内,按产品进行管理。废滤芯由厂商替换后直接回收,不在厂内存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外售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厂区东北角固废库内设置1个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库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要求。(3)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每日由厂内清洁人员回收至加盖的移动式垃圾桶内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4.2.4.3固废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固体废物基本上能够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大多作为二次资源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4.2.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经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根据导则要求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的防渗应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等级不得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车间、仓库地面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4.2.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Ⅲ类;项目位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项目占地面积为146696平方米,占地规模为中型;周边土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4.2.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位于大甲镇工业集中区,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根据现场勘查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4.2.8环境风险4.2.8.1项目风险Q值及风险源分布计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焦油、废机油、天然气及实验试剂等。表4.2-13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序号项目CAS号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理毒性1天然气(CH4)74-82-8主要成分为甲烷,常温下为无色、无臭气体,相对密度(空气)为0.55,闪点为-188℃,沸点为-161.5℃。微溶于水,可溶于醇和乙醚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2硝酸(HNO3)7697-37-2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与水混溶强氧化剂。能与多种物质如金属粉末、电/石、硫化氢、松节油等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3盐酸(HCl)7647-01-0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和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较强的腐蚀性。/接触限值:前苏联MAC:5mg/m3中国MAC:15mg/m34废焦油/项目利用洗油吸收有机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洗油是一种复杂的混合物,富含喹啉、异喹啉、吲哚、α-甲基萘、β-甲基萘、联苯、二甲基萘、苊、氧芴和芴等宝贵的有机化工原料,以萘类化合物含量最高。洗油是煤焦油精馏过程中的重要馏分之一,沸程230-300℃,约占煤焦油的4.5~10%。主要用途用作洗苯、洗萘。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中等急性毒性,大鼠经口LD₅₀多为300~1000mg/kg,经皮LD₅₀多为500~2000mg/kg5废机油/黑色/深褐色粘稠液体,部分含机械杂质(金属屑、泥沙)、油泥或微量水分,无固定形态,低温下易凝稠、甚至半固态。相对密度(20℃)0.85~0.95g/cm3,运动粘度(40℃)50~200mm2/s,开口闪点180~230℃,凝点-5~25℃。不溶于水,微溶于醇类/酮类,易溶于石油醚、苯、柴油等烃类有机溶剂。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为丙B类;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分解)产物:CO、CO2。无资料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存在量及其临界量见表4.2-14。表4.2-14项目Q值计算风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临界量*tQ值天然气(甲烷)0.05(未设储罐,以管道在线量估算)100.0050废焦油25t500.5000废机油(油类物质)2t25000.0008硝酸1t7.50.1333盐酸1t7.50.1333合计0.7725注:废焦油临界量参照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类别3)确定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Q=0.7725<1,即环境风险潜势为Ⅰ。4.2.8.2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详见下表4.2-15。表4.2-15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4.2.8.3风险识别分析危险物质特性及可能的环境风险类型,识别危险物质影响环境的途径,分析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具体见表4.2-16。表4.2-16建设项目风险识别表序号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风险途径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备注1天然气管道燃料天然气(甲烷)泄漏、火灾气体物质,主要是天然气管道泄漏发生火灾,甚至爆炸现象,会影响环境空气主要影响泄漏点附近的员工,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2危废暂存间废焦油危险废物泄露、火灾液体物质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主要泄漏物影响土壤、地下水;火灾二次污染物影响环境空气,洗消废水影响地表水环境/3废机油油类物质泄露、火灾/4实验化学品硝酸、盐酸泄露影响环境空气主要影响环境/4实验室硝酸、盐酸等影响环境空气主要影响环境空气4.2.8.4环境风险分析(1)天然气泄漏影响分析天然气燃烧爆炸的产物是CO2和CO,CO在大气中散发较快,对环境不构成明显影响。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着火,可以立即切断供气阀门,控制事故进一步恶化。本项目设置有事故池,对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水进行收集,避免消防废水直接排放。(2)实验试剂泄漏影响分析实验试剂存放于安全柜中,存量极少,即便是使用过程不小心滴漏到地面,实验室地面有防渗、防腐蚀处理措施,泄露到外环境的几率非常小。(3)危废风险分析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废焦油、废机油为液态,采用封闭桶装储存。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和管理,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委外处置。危废暂存间内设有事故收集池,泄漏液体可控制在危废暂存间内。遇明火发生火灾事故时,对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水进行收集,避免消防废水直接排放。4.2.8.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事故废水防范措施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灭火过程中消防喷水、泡沫喷淋等均会产生废水,消防废水若直接从雨水管网排放,会对厂区周边地表水体造成不良影响。针对风险事故发生时的废水应急处理措施如下:A.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架构B.事故发生后,及时转移、疏散可能受到影响人员并妥善安置C.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使用沙袋将事故地点附近围堵、采取导流的方式将消防废液、泡沫统一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D.在厂区内建设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2)事故应急池的设置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9)附录公式A.1,事故池容积按下式进行计算:V总=V1+V2-V3+V4+V5maxV2=Q消t消V5=10qf式中:V1—收集系统内发生事故的物料量(m3),本项目最大单个废油桶容积1q=qanm3,危废暂存间已设置事故收集池容积2.5m3,可满足废油泄漏收集需要,V1取0m3。V2—为发生事故的储罐、装置或铁路、汽车装卸区的消防用水量,m3;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装置或铁路、汽车装卸区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为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丁类厂房室外消防栓设计流量为20L/s,室内消防栓设计流量为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则事故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情况,事故时间以2小时计,消防用水按(20+10)L/s计,则消防用水量为V2=216m3;V3—为发生事故时可传输到其它储存或者处理设施的物料量,本项目取0m3。V4—为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废水量,取0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q—为降雨强度,按平均日降雨量,mm;qa—年平均降雨量,2064mm;n—年均降雨日数,174.5天;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取4.7ha。根据计算V5=554m3。综上所述,事故应急池容积V总=(0+216-0)+0+554=770m3,要求企业建设不小于770m3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采取自流的形式建设,以确保所有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事故应急池设应急切换阀,发生事故后将受污染事故废水(事故泄漏液或消防事故废水)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将污染控制在厂内。另外,本评价要求厂区应设有备用柴油机组和事故污水提升泵,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可及时的将事故废水由泵提升至槽罐车,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3)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风险防范需做到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体系、应急响应。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结合厂区设备、管道、污染物储存等布局,实行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厂房、仓库等为一般防渗区。(4)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应急[2018]8号)等要求编制项目环境应急预案。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碳化废气DA001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窑内焚烧+水冷冷凝+电捕焦油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沥青烟≤40mg/m3,速率≤0.15kg/h;苯并[a]芘≤0.3×10-3mg/m3,速率≤0.0425×10-3kg/h;非甲烷总烃≤120mg/m3,速率≤8.5kg/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的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半成品车间粉尘废气DA002颗粒物气流粉碎机、棒销磨系统含尘废气经“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速率≤2.95kg/h)成品车间粉尘废气DA003颗粒物整形机含尘废气经“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速率≤2.95kg/h)半成品车间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无尘投料站采用负压抽吸方式投料,包装过程采用真空包装,负压输送系统含尘废气经“旋风分离器+两级滤芯过滤”后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成品车间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投料站采用负压抽吸方式投料;包装过程采用真空包装;负压输送系统含尘废气经“旋风分离器+两级滤芯过滤”后无组织排放地表水环境初期雨水COD、SS采用初期雨水池(1128m3)收集后,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pH、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往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氨氮≤45mg/L)声环境/噪声厂房隔声、减振、消声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和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细粉作为副产品降级出售贮存在成品仓库内筛上物料磁余物废滤芯(筒)由厂商回收不在厂区贮存危险废物废焦油采用密封桶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实验废物采用密封桶或袋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采用密封桶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的防渗应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等级不得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车间、仓库地面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770m的事故废水应急池和相应的收集管沟和转换阀门,确保发生消防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不泄露进入外环境。②项目生产车间应进行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地面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③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手套、防护服或口罩、消防沙、吸油毡等。④定期检查天然气管道的的密封性,至少一年一次;天然气管道设置高压报警装置和应急切断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当地生态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其他环境管理要求5.1排污口规范管理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具体详见表5.1-1。表5.1-1排污口规范化图标示意图名称噪声排放源废气排放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提示图形符号《功能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表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名称污水排放口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提示图形符号功能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表示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标识危废贮存分区标志名称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提示图形符号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国人式:功能表示危废贮存设施表示危废包装标签5.2排污申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1号)可知,本项目为石墨制品的生产加工,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详见表5-2):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在启59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申报。表5-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7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多晶硅棒)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除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单晶硅棒,沥青混合物)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5.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根据国务院【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中有关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六、结论项目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制品制造,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以实现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行期间环境管理,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6年2月10日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沥青烟///0.3816t/a/0.3816t/a0.3816t/a非甲烷总烃///1.6800t/a/1.6800t/a1.6800t/a苯并[a]芘///0.0029×10-3t/a/0.0029×10-3t/a0.0029×10-3t/a颗粒物///60.3246t/a/60.3246t/a60.3246t/aSO2///11.7600t/a/11.7600t/a11.7600t/aNOx///25.2400t/a/25.2400t/a25.2400t/a生活污水废水量///0.6313万m3/a/0.6313万m3/a0.6313万m3/aCOD///2.210t/a/2.210t/a2.210t/aBOD5///0.758t/a/0.758t/a0.758t/aSS///0.631t/a/0.631t/a0.631t/a氨氮///0.221t/a/0.221t/a0.221t/a动植物油///0.253t/a/0.253t/a0.253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220.4t/a/220.4t/a220.4t/a细粉///923.1792t/a/923.1792t/a923.1792t/a筛上物料///9998.95t/a/9998.95t/a9998.95t/a磁余物///7965.16t/a/7965.16t/a7965.16t/a废滤芯(筒)///8t/a/8t/a8t/a危险废物废焦油///22.9931t/a/22.9931t/a22.9931t/a实验废物///1t/a/1t/a1t/a废机油///2t/a/2t/a2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附录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1.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工作开始项目污染源调查环境空气保护评价因子与评价区域气象与地表目标调查标准确定特征调查收集区域地形参数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1。初步预测(估算模式)否评价等级判定是二级或三级评价级评价PmW10%改善措施与建议确定评价范围PmmW1%是二级评价选择预测模型污染源进一步调查(必要时)模型基础数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污染源进一步确定预测内容收集查或补充监测调查与方案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或补充监测(必要时)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图1-1大气环境影响工作程序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1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见下表。表2.1-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分期工程污染源影响因子施工期扬尘颗粒物运营期碳化废气NO2、SO2、PM10、PM2.5、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气流粉碎、解聚打散、整形工序颗粒物投料、包装、负压输送系统颗粒物2.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周边的环境状况,本项目评价因子详见下表。表2.2-1营运期各环境要素评价因子因子类型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NO2、SO2、PM10、PM2.5、CO、O3、TSP、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影响评价因子NO2、SO2、PM10、PM2.5、TSP、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3.评价标准3.1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位于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空气SO2、NO2、TSP、PM10、PM2.5、CO、O3、TSP、苯并[a]芘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无环境质量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建议标准进行评价。具体详见下表。表3.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序号污染物名称平均时间单位浓度限值标准来源1SO2年平均μg/m3≤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μg/m3≤1501小时平均μg/m3≤5002NO2年平均μg/m3≤4024小时平均μg/m3≤801小时平均μg/m3≤2003CO24小时平均mg/m3≤41小时平均mg/m3≤104O3日最大8小时平均μg/m3≤1601小时平均μg/m3≤2005PM10年平均μg/m3≤70序号污染物名称平均时间单位浓度限值标准来源24小时平均μg/m3≤1506PM2.5年平均μg/m3≤3524小时平均μg/m3≤757TSP年平均μg/m3≤2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μg/m3≤3008苯并[a]芘年平均μg/m3≤0.00124小时平均μg/m3≤0.00259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μg/m3≤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苏联标准3.2污染物排放标准3.2.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周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3.2.2运营期2019年10月福建省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对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鼓励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根据排污许可规范,同时按照地方污染物排放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所以本项目碳化废气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废气执行标准分别见表3.2-1。表3.2-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执行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碳化废气苯并[a]芘0.3×10-3200.0425×10-30.008×10-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沥青烟400.15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1208.54.0SO2200//《福建省工业炉NOx300//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颗粒物30//其他含尘废气颗粒物120202.9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注: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4.评价工作等级4.1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碳化废气、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⑴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根据项目产污特征及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沥青烟无可参照的现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沥青烟以PM2.5表征。本项目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详见下表。表4.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一览表序号评价因子评价标准(小时平均)标准来源1TSP900μg/m3450μg/m3225μg/m3500μg/m3200μg/m30.0075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PM103PM2.54SO25NO26苯并[a]芘7非甲烷总烃2000μg/m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注:根据HJ2.2-2018,对仅有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按3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仅有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按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⑵地形图项目所在区域地形数据详见下图,其分辨率为90m。颜色浓度面积8300-4005.93E03400-5002.36E04500-6004.32E04600-7004.41E04700-8003.83E04800-9002.97E04900-10001.99E041000-11001.53E04>11005.93E03:1.2760E+03景最大值:景量景⑶评价工作分级方法量D10%。其中Pi计算公式如下:员429300429350429400429450429500429550429600429650429700429750项目所在地图4.1-1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图根据污染源核算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CPi100%iCoi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判定依据详见下表。表4.1-2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依据一览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⑷估算源强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详见表。⑸估算模型参数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特征及区域气象资料,确定估算模型参数详见下表。表4.1-3项目评价等级判定估算模型参数一览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选项时)/最高环境温度(℃)42.7最低环境温度(℃)-2.7土地利用类型针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气候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90m是否考虑岸线重烟考虑岸线重烟否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⑹估算结果估算结果详见下表。表4.1-4主要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结果序号排放方式污染源污染物Pmax(%)D10%(m)评价工作等级1有组织DA001PM100.010三级PM2.50.140三级SO21.530二级NO27.400二级苯并[a]芘0.030三级非甲烷总烃0.050三级2DA002PM1016.42325一级PM2.53.280二级3DA003PM104.830二级PM2.50.970三级4无组织高温碳化车间TSP41.892050一级PM1037.861750一级PM2.54.220二级5成品车间TSP53.051250一级PM1064.691550一级PM2.58.690二级根据表4.1-4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64.69%(成品车间无组织排放源的PM10),Pmax>10%,对照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一级。4.2评价范围本项目最大D10%=2050m<2.5km,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评价范围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具体大气环境评价范围详见图1-3。5.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调查根据调查,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居民集中区,其具体分布情况详见表5.1-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详见附图2。表5.1-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1山尾村765283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东侧902小甲村142591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北侧1703董洋里村-916524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西北侧8004溪边里村-1810561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西北侧17505溪边里新村-1780162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西北侧16906大甲村-1695-515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西侧17657邹洋村-1568-1706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西南侧23508际下村3-1471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西南侧14909璋地村1811-1773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东南侧225010谈书村2458-38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东南侧186511山里村12432145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东北侧198012大甲镇-1907-588居民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西侧1965注:以项目西南厂界拐点为原点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6.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1)达标区分析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公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项目位于古田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引用《宁德市环境质量概要》(2024年度)中古田县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对环境空气进行达标判定。表6.1-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指标年均值(μg/m3)CO日均值(mg/m3)O3日最大8小时均值(μg/m3)SO2NO2PM10PM2.5古田县4830181.1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604070354160备注:SO2、NO2、PM10和PM2.5为平均浓度,CO为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O3为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他浓度单位均为μg/m3。根据《宁德市环境质量概要》(2024年度)中古田县环境空气监测数据,2024年古田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达标天数比例99.7%,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84.4%,二级达标天数比例15.3%;各污染物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6.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项目区进行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详见表6.2-1及图6.2-1。表6.2-1项目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表监测点名称经纬度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界距离(m)项目区119.30265725E26.64346027N日均值:TSP、苯并[a]芘小时值:非甲烷总烃2026年1月21日~1月27日厂区内根据表6.2-3可知,区域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相应标准,TSP、苯并[a]芘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7.项目污染源调查7.1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投料、包装、负压输送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气流粉碎、解聚打散、整形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废气及高温碳化工艺产生的碳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具体分析如下。7.1.1投料粉尘(G1)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中沥青为固态,粒径较大,不易形成粉尘。石墨化负极材料为粉状物料,本项目采用吨袋开袋站及气力输送(负压投料),同时在投料口处设置围挡,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选取产污系数法核算源强。产污系数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12.1)中“炭黑厂逸散尘排放因子”,按照0.1kg/t-物料计。表7.1-1项目投料粉尘产生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源物料名称投料量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速率排放时间1碳化车间石墨化负极材料80000t/a颗粒物0.1kg/t-物料8t/a4kg/h2000h2成品车间石墨化负极材料138000t/a颗粒物0.1kg/t-物料13.8t/a6.9kg/h2000h7.1.2气流粉碎、解聚打散、整形粉尘(G2、G4、G6)本项目涉及粉碎打散的工序包括沥青气流粉碎、碳化物打散、筛上物料整形。固态沥青原料粒径较大,投料后重力落入气流粉碎机料仓,需经过气流粉碎机磨粉磨到粒径为5um以下,粉碎过程产生粉尘(G2)。碳化后物料团聚,选用棒销磨对物料进行解聚打散,打散过程产生粉尘(G4)。筛分后,筛上物料粒径较大,进入整形机进一步对团聚物进行打散,整形过程产生粉尘(G6)。项目采用的气流粉碎机、棒销磨系统、整形机均为密闭作业,末端物料进入旋风分离器进行气固分离,尾气再经滤芯过滤后排气筒排放,粉尘产生情况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本项目设计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物料回收率≥99.99%,单台设备设计风量为5000m3/h,则生产线粉碎打散过程粉尘产生情况见表。表7.1-2项目粉碎、打散、整形工序粉尘产生情况一览表序号生产工序物料名称物料量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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