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26)
起始价:104181.0
保证金:20000.0
加价幅度:500.0
标的物所在地: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梧台路凤凰派出所西850米路南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车牌号为黑A2X67V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公告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3月14日10时至2026年0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网址:879),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黑A2X67V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起拍价:104181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特殊说明:1、关于标的物的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咨询相关部门。
2、车辆违章及罚款情况,竞买人自行查询,由买受人承担。
3、该车辆存在抵押登记,解除抵押权需要买受人自行前往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或 司辅专员。
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险记录仅供参考,有意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拍卖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已知及未知瑕疵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6年03月14日止接受咨询,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6年03月11日16:00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6年03月11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收款账号:623263600010909739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尾款并前往法院办理成交手续的,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71807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5753387889(王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89062910
拍卖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竞买须知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3月14日10时至2026年0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网址:87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2026年03月11日16:00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2026年03月11日之后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6年03月11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000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并在尾款缴纳后联系司辅专员确认尾款缴纳情况,确认尾款缴纳后联系法官协助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3-71807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5753387889(王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89062910
拍卖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已知瑕疵记录(出险情况).pdf
已知瑕疵记录(维修记录).pdf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车牌号为黑A2X67V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6)鲁0305执423号
标的物权证情况
车辆登记证书
标的物所有人
李雪峰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
非营运
钥匙
详情咨询执行法官
所在地
淄博市临淄区梧台路凤凰派出所西850米路南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详情咨询执行法官
提供的文件
询价报告
标的物情况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6-02-09
车辆出厂日期:2022-02-24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22-08-01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行车里程
85174.00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品牌车型
别克小型普通客车
VIN码:LSGUL83L5NA035930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燃料种类:汽油
发动机号
220550034
发动机功率:以现场标的物为准
车身颜色
白
变速箱类型:
排量
1998ml
排放标准:
违章记录
竞买人自行查询,违章及罚款由买受人承担
配备情况
瑕疵情况
以现场实际标的物为准,竞买人在工作时间自行看样。
标的物估值
标的物评估价
148830.00元
标的物费用
税费总价
税费情况
交易过户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以实际发生为准。
评估车辆费:无。
验车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以实际发生为准。
停车费: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