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6)
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6年2月10日,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评审会,验收小组由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代表及1名专家组成。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及监测单位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验收监测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验收组人员一致同意该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现将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华伟
联系电话:13143067118
通讯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双杨路1号万洋众创城B区23栋101室-501室
附件1:
附件2:
1.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组织了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下文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代表及1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审阅了《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查看了项目现场及环保设施,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双杨路1号万洋众创城B区23栋101室-501室,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29分59.51秒,北纬23度28分2.90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为803.36m²,建筑面积为4016.83m,主要从事聚四氟乙烯管件、FEP管件和PFA管件的生产,年生产聚四氟乙烯平面管190t、聚四氟乙烯波纹管15t、聚四氟乙烯编织管135t、FEP平面管221、FEP波纹管3t、PFA平面管25t。项目劳动定员2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为2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书,潭今周思成1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委托广东旭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0月18日取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即《关于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博罗)建(2023)274号),2024年4月2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41322MACCAYGC76001W。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措施于2025年7月1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11月30日竣工,2025年12月1日~2026年2月15日进行调试。目前项目生产情况稳定,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3、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验收的性质、规模、地址、生产工艺等未超出原审批文件要求。项目冷却水设计为经砂碳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工序,不外排,实际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更换的冷却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废水诨曼会验收工作组:周恩成2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直接冷却废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博罗县杨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融挤出、波纹成型、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主要污染指标包括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项目在熔融挤出机、波纹成型机出料口处、烧结管道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噪声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必要的隔振,合理布局,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和行车管理制度,控制夜间生产时间,从而减轻运营噪声对外界的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顶楼,仓库内一般固废分类堆放,定期由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仓库位于厂房顶楼,地面铺设防渗防漏层,内部已做好分区和防泄漏围堰,危险废物分区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1、检测期间的生产工况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2、检测结果根据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DSZ[2026.01]第1227号),结果表明:伟同恩成是会验收工作组:3(1)废水项目直接冷却水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2)废气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五、验收结论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及现场检查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潭要带验收工作组:同思成4六、建议与要求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严格按照国家固废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规范管理;3、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2月10日周思成验收工作组:35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表序号姓名参会单位名称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签名身份类别1杨华伟广东众鑫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经理13143067118物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2周思成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15767721571周思成验收检测单位3谭曼瑜惠州市环境应急专家库高级工程师13226341921调爱专家2026年2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