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玻璃生产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6)
索 引 号:
D31-0000-2026-0509
分 类:
环保信息公示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6-02-26 12:32:56
标 题: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1日拟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1日拟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9-7696737(第五师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09-7696733
通讯地址:明珠路和和平路交叉口
邮 编:833408
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钢化玻璃生产加工项目(二期).doc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钢化玻璃生产加工项目(二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升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第五师双河市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楚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区,占地面积54982.79平方米,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钢化玻璃生产加工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在已建的厂房中部新增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区北侧为三峡路,东侧为迎宾路,南侧为长江路,西侧为空地。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2°20′51.687″,北纬44°48′57.079″。本项目新增一条年产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中空玻璃30万平方米。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已建的厂房内新增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中空玻璃生产涂胶、密封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屋顶专用烟道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的相关要求,在排气筒口(DA001)处上设置监测点位,对非甲烷总烃开展自行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B中表B.1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的相关要求,每年对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开展一次自行监测,每年对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开展一次自行监测。(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已建1座三级沉淀池(23.4立方米),磨边、清洗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楚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在厂界四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噪声昼间监测,监测指标为等效A声级。(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的玻璃渣、铝条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残次品等,厂区已按规范完成建设,二期项目依托已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开展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工作,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的玻璃渣收集后由玻璃厂回收利用,铝条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残次品等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二期项目依托已建一座240平方米危废库开展危险废物贮存工作。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硅胶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五)强化各项风险防范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若废润滑油少量溢出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污染面积扩散,用沙土吸收溢出的废润滑油,待事故解除后,吸附的废润滑油、被侵蚀沙土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厂区设置防火间距、消防救援通道,在存放点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厂区内特别是易燃、可燃物品储存和使用场所严禁吸烟、禁火,在醒目处设置禁烟、禁火的标志;定期巡检,排除一切引发火灾的因素。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按需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处置物资,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按规定开展废气治理、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范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结合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污染物泄漏风险程度,对厂区进行合理分区,明确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其中危险废物贮存点、沉淀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性的地面硬化措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源头监控,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化玻璃生产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