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 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受理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2日我局受理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向我局提出(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2330299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仪陇经开区
四川省智鹰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6.3.2
2
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
西充县
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
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6.3.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pdf
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公参说明.pdf
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公示本).pdf
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任何开发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邻近地区公众的利益。为了使项目能够被公众充分认识,使公众了解工程建设的内容意义,从而支持、配合项目的建设。同时,通过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态度、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采纳吸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从而使项目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公众参与的目的是让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民主化和社会化,让公众特别是受本项目直接影响的人群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意义,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可能给当地社会特别是环境方面带来的影响,让公众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表明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使评价工作更为完善,更好地反映公众的具体要求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中,为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年29日修订)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对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进行了公示(网络、报纸),充分了解公众对此项目建设的意见,以便于公司在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上采取措施,避免或减缓此项目对厂址区域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1项目概述1.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2)建设单位: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改建(4)建设地点:西充县常林镇白庙子村2组、3组。(5)工程总投资:一期总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6)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常林镇白庙子村现有闲置养殖场。依据现场调查,养殖场地已建有8栋猪舍,目前均属于闲置状态,本次对其中4栋进行标准化改造,配置自动化喂料线、环控系统等,改建后项目设计单批存栏育肥猪5000头,总出栏量10000头。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厂区内不进行饲料加工及生猪屠宰。(7)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项目劳动定员4人,表1-1工程组成及任务一览表内容建设规模主要环境问题备注施工期营运期1#猪舍1栋,单层,建筑面积1480m2,位于场区中部,配套自动喂料系统、饮水系统、自动集粪系统等。存栏生猪1250头,采用全漏缝地板设计。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生活垃圾噪声、猪粪、养殖废水、恶臭猪舍已建,本次进行改造2#猪舍1栋,单层,建筑面积1480m2,位于场区中部,配套自动喂料系统、饮水系统、自动集粪系统等。存栏生猪1250头,采用全漏缝地板设计。3#猪舍1栋,单层,建筑面积1480m2,位于场区北部,配套自动喂料系统、饮水系统、自动集粪系统等。存栏生猪1250头,采用全漏缝地板设计。4#猪舍1栋,单层,建筑面积1480m2,位于场区东部,配套自动喂料系统、饮水系统、自动集粪系统等。存栏生猪1250头,采用全漏缝地板设计。循环水池每栋猪舍配套设置一个水帘循环水池,单个循环池有效容积约20m3。/新建生活区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50m2,设置员工宿舍、消毒室、食堂等。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已建油烟、生活垃圾干粪棚位于场区南侧,建筑面积约120m2,主要是固液分离后干粪临时堆放,为半封闭,顶部设彩钢棚防雨防晒,底部做防渗处理。恶臭新建发电机房建筑面积约20m2,设置1台50kW柴油发电机;噪声、烟气新建仓物资库房位于场区东南侧,建筑面积约100m2。主要用于药品等贮存。/新建储饲料塔项目共设置2座饲料塔;其中4#育肥舍南侧设置1座10t饲料塔,1#育肥舍西南侧设置1座30t饲料塔。/新建供水系统项目用水由场区自备水井提供。/新建公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场地内分别设置雨水管线和污水收集管线。猪场初期雨水经事故池收集后,由提升泵抽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猪粪尿经固液分离后,干粪经堆肥发酵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还田;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沼液还田利用。废水新建用供电系统外接当地电网/已建沼气系统沼气系统主要包含脱硫塔、气水分离器、放空燃烧火炬。沼气净化后猪场厨房或放空燃烧。/新建通风、供暖系统项目猪舍通风主要采用机械通风,夏季采用水帘降温并保持舍内湿度、温度;猪舍冬季取暖主要是通过猪舍墙体保温材料与外部断绝热交换、同时采用电热暖风机供暖;生活用房冬季取暖采用空调。噪声新建环保污水处理废水处理设施在猪场南侧新建1个400m3(有效池容为320m3)的沼气池,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处理能力为40m3/d;沼液贮存池:紧邻于废水处理设施北侧;尺寸为100m2×3.5m(池深),容积为350m3(有效池容为280m3),用于暂存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尾水。处理后的废水罐车输送至田间暂存池(企业拟建设15座,单个容积约250m3(有效池容为200m3),合计有效容积3000m3)。厂区内设250m3事故应急池一座。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污泥、噪声、臭气新建已建新建新建灌溉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罐车输送至田间暂存池(企业拟建设15座,单个容积约250m3,/新建合计容积共3750m3)。灌溉区域:本项目与周边村镇农业养殖户签订了3530亩消纳土地(粮油种养殖地)。废气恶臭猪舍:①科学饲养,添加EM制剂等;②采用干清粪模式,及时清除粪便污物(日产日清);③喷洒除臭剂;④加强通风。干粪棚:堆粪棚密闭,喷洒除臭剂;堆肥发酵池: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喷雾除臭装置,直接喷洒除臭剂除臭,同时发酵菌种中包含微生物除臭菌剂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除臭。恶臭气体新建发电机废气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抽排风系统抽至机房顶排放。废气新建沼气燃烧废气沼气部分供厨房使用,剩余部分沼气经放空火炬点燃后排放。废气新建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新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设置在室内隔声;风机进口设置消声器;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垫;加强厂区管理,绿化隔声。/新建固废一般固废猪粪:采取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猪粪送至干粪堆棚堆肥。病死猪:厂区西南侧设置1个冻库,用于暂存病死猪,及时交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噪声、恶臭已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已建危废贮存点设危废贮存点1处,建筑面积约5m2,各类危废场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新建地下水防渗措施沼气池、危废贮存点、柴油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干粪棚、冻库、堆肥区、事故应急池做重点防渗处理;药品库房、消毒间做一般防渗处理;厂区道路、办公区等做简单防渗。/新建风险防范措施在猪场地势最低西南角的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250m3的事故池,能满足场内废水4d以上废水处理设施区域及场区初期雨水的产生量,池内壁及池底作防渗/新建处理;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土建筑,池壁及池底作防渗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场地内修建截水沟,事故池设置切换阀,平时确保空池。2公众参与的方法、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期间,由建设单位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三次公示。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6月20日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2026年1月23日进行了一次补充公示。第二次公示采用3种方式同步公开:2026年1月26日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众参与网上公示;、②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30日在西南商报上进行2次登报公示;③2026年1月26日在本项目厂区及项目周边张贴本项目公众参与公示,以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看法。第三次公示于2026年2月11日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期间提供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未收到工作递交的公众意见表,未收到反对意见。2.1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1公开内容及日期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由建设单位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于2026年1月23日进行了补充公示(补充现有工程内容),主要公示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现有工程基本情况;(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6)公示时间。2.1.2公开方式项目所在地为西充县常林镇白庙子村2组、3组,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对本项目情况进行网络公示,该网站为对外公开,易于公众接触及阅读。网站首页图政务公开四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有机西充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6年1月23日https://www.xichong.gov.cn/xwdt/tzgg/202506/t20250620_2200849.html、https://www.xichong.gov.cn/xwdt/tzgg/202601/t20260123_2305416.html截图如下所示:西充县人民政府请输入关键词全站检索xichong.gov首页>新闾动态公示公告网址: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发布时间:2025-06-2018:02来:四充县农业衣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址:西充县常林镇白庙子村2组、3组建设内容:总占地55亩,改建标准化养猪舍,配置自动化喂料线、环控系统、固液分离机。设计单批存栏育肥猪5000头,总出栏量10000头。项目投资:1000万元。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街道文昌街87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728728329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工联系方式:15523592768邮箱:290597302@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一)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二)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或其他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征求意见稿)编制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2025年6月20日附件下载:1.(公众意见表)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1).docx中国政府网四川人民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登录注体体西充县人民政府全站检案请输入关键词网站首页图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中有机西充互动交流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自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发布时间:2026-01-2316:504来源:西充县农业农村局☆国大中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十条:建设有关“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址:西充县常林镇白庙子村2组、3组头,总出栏量10000头。建设内容:总占地55亩,改建标准化养猪舍,配置自动化喂料线、环控系统、固液分离机。设计单批存栏育肥猪5000项目投资:1000万元。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街道文昌街87号联系人:李老师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工联系万式:15523592768邮箱:2905973020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一)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二)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3)坏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或其他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五、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征求意见稿)编制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2026年1月23日扫一扫用手机打开国务院部门网站·地**府网站·区()政府网站·市政府部门网站·其他网站·6网站版权所有西充县人民政府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联系电话:0817-4202002联系我们|网站地|版权声明人川公安网备51132502000032号中国互联网报中心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网络110报警图2.1-1第一次网络公示截图2.1.3公众意见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2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三)公众意停产。停产后养殖场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场区内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及猪舍配套设备均已拆除,仅保留8栋育肥舍及办公用见表的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房。本项目在利用现有4栋育肥舍进行改建。止时间。2.2.1公示内容及时限(1)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2026年1月26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时,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环评影响报告书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月9日。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包括:(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西充县人民政府见表的网络链接;(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xichong.gov.cn间。综上,本项目公示内容、时限等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2.2.2公示方式由于建设单位(我公司)未设立企业网站,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9日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网络公示,公示时综上,本项目网络公示方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第十条要求。公示截图见图2.2-1。中国政府网一四川省人民政府一南充市人民政府登录注册简体繁体全站检案络连接: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3)征求意请输入关键词1、网络网站首页田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有机西充0长为10个工作日。首页>新闻动态>公示公告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自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发布时间:2026-01-2610:17A来源:西充县农业农村局大中小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穑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ps://panquark.cn//20c49449336e提取码:nFx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项目规划的专家、政府职员等。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mnquarkcns4276184858e提取码:2iQ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的电子件请发送至290597302@qq.com,填写后的纸质文件请邮寄至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街道文昌街87号。无障碍浏览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728728329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言方微信本次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9日。6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2026年1月26日能问签地**府网站·国务院部门网站市政府都门网站区()政府网站其他网站·政府网站网站标识码:5113250024ICP备案:蜀ICP备2023003580号-1图2.2-1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截图2、报纸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分别于2026年1月28日和1月30日在《西南商报》上进行了信息公告,共计2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第十一条要求。报纸公示截图见图2.2-2~图2.2-3。民生在线062026年1月28日责任编辑马工枚版式肖琴校对玛丹稳就业促增收2026年将这样发力腊八送法进社区“诸葛锦囊”护您行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新工需求,努力实现月月有活动,招聘高,对象范围拓展到了小微企业主,街接。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进华社记者张晓清、王聿吴12025年个体工商户。步提升技能评价权威性、流通性和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张雨田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认可度。大力推行“新八级工“制度说,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强政策和服进一步强化创业模式引领,推广地动前酬分配与劳动者技能等级桂口本报记者网务的高品质供给,根据每场活动的方典型经验,细化四创联动支持体钩.1月2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心区,拥有丰富的古树名木资稳就业促增收有哪些着力点?技能对象特点,精心收集选,投放岗系,分型分类提供服务保障,精心组9月22日至27日.第4届世民法院(以下简称“武候法院“)位信息注重人岗相适。织创业赛事活动,优化创业促进就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响应全市日举行的行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破解结道玉林东路社区开展第一期冬律严格保护的公共财富,任何破举措,出台应对人工智能影响促就游四川·司法同行系列活动,以环行为不仅模害城市生态与文给幸福成都加点“,为公园创业,是稳住就业基本盘的关键。年关注,热爱,投身技能,为国家经城市护好航为主题,聚焦文旅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化根脉,还可能面临款,修复2025年,我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出台统筹城乡就业体系意见,建立消费与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问题,通过法治宣传形式将实用法律间诸葛锦之旅游消费者权活动现场,不少居民认真翻知送到居民身边。护》等普法手册,并就春节出游元,发放岗返还资金336亿元出游有保障。春节临近,文旅消计划中的法律疑问进行咨询。*马上要带家人去川西玩,正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1270万得很细心里踏实多了!一位社同比增48万人区居民说。“我们将抢重点时段聚焦重请30万元的担保贷款。另一个是点体就业需要,紧经营主体用岗扩岗贷,去年授信额度进一步提务网络,促进人才培养和就业紧密年休假制度。候法院落实“冬游四川司法同此次八节普法活动,是武何应对“等现实问题,特别推出接之力护航文商旅体高质量融行“行动的具体实戏,旨在以司合发展,下一步,武候法院将持律规则,引导居民“事审慎签续聚焦众关切的文旅、生态等约,事中留存证据,事后依法维领域法律需求,深化“旅游+生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为态+社区“多元普法模式,推动司忆。武区作为成都历史文化核建设“幸福成都贡献可去力量。至“黑科技”助法院执行智能化新疆伽师法院引入首个“执行外勤执法箱赶现场搞定文书、取证,效率飙升60%大集口方本报记者王建式为破解传统执行工作中的场景的文书时处理效率瓶颈与实操难题,切实提升更重要的是,它还具备执法直记录仅材料获取与流水分析能益,近日,新疆县人民法院播率先引人执行外勤执法箱,将数快速导出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力。在控制被执行人手机后,能字化办案设备整合至便携箱体中,实现执行干警外出执法时现场即可固定关键证据极大缩并完成流水分析,让执行干警在助短了办案周期。执行工作向高效化智能化迈出增有效改变传统“现场取证、回院这一设备的投入使用,能够关键一步。在传统执行模式下.干警外办文”的模式,干警们可以在执收到材料归档的全流程工作,执以上,有效解决了取证,流行外勤工作的效率可提升60%转慢,效率低的痛点,极大缩增收的帷草,器悉高销将坚持党建领,机整合电商平台资源,开办高梁红”直同为契组织党员直播团队走进云短了办案周期,也让当事人能李建明樊文秀摄功能,可支持财产查询与控制、现场查封,调查搜查等核心执行与温度。务公告、件能公告、环公示、此造公告、拍卖公告,交房公告、省级媒体权威发布广告028-8678220113308082189网号)年*g师声明、失声、注销减资公告各类广告i.品空店1*图2.2-2第一次登报公示图(征求意见稿)西南各地042026年1月30日责任编辑欣版式肖琴校对马工枚成口本报记者李艳传承红色文化打造康养名镇项成都市政府工作根告显示*十四五”时期成都度融人成渝地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月28日开幕。都重庆市南川区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现场会举行举区双城经济阁建设,在交通互联产业协同,科创融合等领域斩晒措手推动双城协同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获颇丰:十五五”开局之年,成都将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成渝双城记交出光眼答卷。166奋进新证程,建功新时代名镇,助力乡村振兴。本次活动采用“仅式+展各界投身乡村振兴的内生动人研讨凝聚起共建共享的发展兴镇·湖涌合溪为主题的重现场会在该区合溪镇举行。本共识与会嘉宾分组实地参观红次现场会由南用区合溪镇党委,政府主办,旨在传承发扬签约等系列环节。、产业融合等领域表现突出等重点场馆,通过观幸与体验全面了解合溪镇以文化赋能乡推动红色文化,非遗资源与现代村风提升产业升级,人才集产业深度融合,为南川高质量发红色文化,南续红色血脉,努的社会人士与企业集体等予以力打造渝南北区域文化康养表彰,进一步激发了全镇社会聚的实戏成效。乡贤座谈会上,展注人新动能特约记者杨登平通讯员马锐各界代表聚焦文化传承资源整记项共同争取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五五“实施方力打造渝南北区域文化康养表彰,进一步激发了全镇社会各界代表聚焦文化传承资源整特约记者杨登平通讯员马锐案》唱好“双城记。L协线高铁成渝高速扩容工程,合力提高中欧其中包括,协同提升国际门户枢纽能级,加快建设成渝中成发运量,共同争创国际物流枢纽中心遗失公告同级,构建成渝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新新协同提升创新策源能叙永县普物流有限公司绩篇施成渝区域科技创新合2026年1月28日区域技术转移造失公告单兹有绵竹启源清运有限公司不慎将公章(码:5083028129)财务专用章(编码:5830)发票章(码:渝国京枢纽节点,拓展金融,执法等“信用成渝应用领域,协5106837028131)法人章(编码:510683702132)遗失,特公告声明作废。网提升现代化国际都市综合服务能级,强化“智慧城与“数竹启源清运有限公司字重庆“协同,打造“蓉渝互进互出国际旅游航线产品,共创2026年1月29日国家级巴蜀文化生态保护区。2026年1月29日省级媒体权威发布广告028-8678220113308082189号).云南,贵州重庆广西西六省市区热线QQ:769036015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鞋会内江兴隆村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千支行与何洪良债权转让暨务催收联合公告N江隆村品品品装图2.2-3第二次登报公示图(征求意见稿)(3)现场公示张贴的时间、地点:2026年1月26日-2月9日在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公告栏、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图2.2-4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场公示2.2.3报批前公示公开内容:《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开日期:2026年2月11日至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截图见图2.2-5.中国政府网一四川省人民政府一南充市人民政府登录注册简体繁体西充县人民政府请输入关键词全站检索www.xichong.gov.cn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有机西充...首页>新闻动态>公示公告发布时间:2026-02-1110:457来源:西充县农业农村局分享:国大中小☆分享:目位于西充县高庙子村,2025年6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了第一次公示;2026书》已编制完毕,该环评文件经我单位审查后,对报告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予以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成时,我司将建设项目环评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定,同意将删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的该环评文件进行报批前公示,特此说明。公示内容具体如下:年1月26日~2026年2月9日。一、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可通过链接下载:公示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链接:https://pan.quark.cn/s/4e72cb3416c5提取码:JQtv二、公众可通过链接下载调查意见表:链接:https://pan.quark.cn/s/69821bae9892提取码:UWrv公众在填写意见表时请尽可能的完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我公司对您提出意见进行回复,我公司承诺您的个人信息将不会用于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三、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调查意见表和提出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收件人:崔工信箱:290597302@qq.com电话:15523592768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2026年2月11日扫一扫用手机打开图2.2-5报批前公示图2.3公众意见处理情况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此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3公众参与“四性”分析1)合法性我公司于2025年6月委托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本项我单位委托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年1月23日进行了补充公示;2026年1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十三条: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本项目公示期间均在公示信息中提供了建设单位的有效地址和电话、环评单位的有效邮箱、电话及地址等,并于公示信息中提供了公众意见表及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方式,公众可根据相应方式进行反馈,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十三条规定要求。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在各个环节的进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公开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向周边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了周边公众意见。因此本项目公众参与的程序具有合法性。2)有效性①形式有效性分析:本次环评分别在四川科技报和网站进行了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参与形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②公示内容有效性分析:公示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要求;③公示流程有效性分析公众参与的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中的规定及要求进行,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的相关要求。3)代表性本次评价在四川本地报纸和当地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及方法均为真实情况,公示受体具有代表性。4)真实性为保证公众参与质量,本次公众调查对象广泛并有重点,是其意见的真实反馈;网站、报纸内容均为真实内容,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人电话均畅通,反馈邮箱均真实有效。综上分析,此项目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4公众信息反馈在意见收集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其他形式反馈的信息。5诚信承诺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在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西充县鑫瑞种养殖有限公司承诺时间:2026年2月12日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二月1概述1.1项目由来及意义四川省智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是一家从事通用零部件制造、钢、铁治炼、锻件及粉末治金制品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的公司,主要为玉柴、时风、全柴、常柴、常工、常发、江动、金飞鱼、亚美柯、英田等国内知名主机厂家配套,并远销越南、欧洲以及中非等国家和地区,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形式一片大好,拥有稳定而忠实的客户群体,具有较强的整体综合竞争实力。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火烧铁属于“HW18772-003-18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含油金属屑属于“HW08900-200-08、HW09900-006-09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者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可以进入熔炉冶炼再利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为响应国家号召,对危废进行利用,智鹰公司根据外省自有企业和同类型企业实践经验,拟实施“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外购废钢、火烧铁、含油金属屑作为铸造原料进行生产,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同时节约公司生产经营成本。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工程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的情形,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智鹰公司的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深入了解项目选址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等,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工程分析,1-2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随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我司通过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价,得出项目建设可行的结论,编制完成了《四川省智鹰科技有限公司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和内容成果向公众进行了公开,广泛征集了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1.3关注的主要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问题:本项目为利用含油金属屑和生铁进行发动机缸套生产,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评价重点关注含油金属屑转运、暂存、利用环节配套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以及运营过程对大气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项目实施后,废气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环境防护区域外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性;(2)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性;(3)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的可靠性;(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环境风险影响的可控性。1.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四川省智鹰科技有限公司拟建的仪陇县经开区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南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工程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并严格环境管理的情况下,不会改变当地的生态环境功能,环境风险可控,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1-32总论2.1评价目的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制度,其基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这项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通过评价,查清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弄清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防治对策,为项目实现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本评价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坚持以下原则,达到以下目的: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2)选址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原则;3)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原则;4)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5)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6)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的原则。2.2编制依据2.2.1环境保护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第二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实施);2-4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改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实施);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修订);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18年4月4日);1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9)《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20)《******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2)《******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23)《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4)《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2.2.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52)《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7)《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9月25日);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10)《关于印发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1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2月8日实施);13)《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14)《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发改环资〔2014〕884号);15)《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1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综合〔2022〕12号);17)《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5年第90号);2-618)《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19)《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2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10月1日);21)《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3)《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24)《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25)《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26)《******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13日);28)《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29)《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30)《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31)《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2)《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3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2-72.2.3地方性法规和文件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19年9月26日修正);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19年1月);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2005年12月);4)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17号);5)《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和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12]811号);6)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风险防范措施的通知》(川环办发[2013]179号);7)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年11月16日;8)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22年9月23日;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号);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号,2015年12月2日施行);11)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号);13)《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7月1日施行);14)《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订)》;2-815)《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环办函[2015]333号);16)《四川省生态环保厅告>》(2020年第2号公告);17)《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川长江办[2022]17号);18)《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川环[2023]259号);19)《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20)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2023年6月19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21)《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2)《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3]78号文);23)《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5号);24)《四川省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川环办函[2020]120号)。2.2.4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1)《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及《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3)《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4)《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5)《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川环发[2022]5号);6)《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川府发[2022]20号);7)《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98)《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9)《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0)《仪陇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2.5评价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9);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0)《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11)《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总纲》(HJ1111-2020);1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4)《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1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10月1日实施);1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19)《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23);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2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2-10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2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2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金属铸造工业》(HJ1251—2022);2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250—2022);2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1208—2021);2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29)《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总纲》(HJ1111-2020);30)《环境污染物人群暴露评估技术指南》(HJ875-2017);31)《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32)《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92—2023)。2.2.6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环评委托书;2)项目备案表;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4)所在园区相关资料;5)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2.3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3.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鼓励类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和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2-11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12-511324-04-01-484730]FGQB-2471号同意项目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3.2与《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对比分析《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的相关规定,详见下表。表与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工艺装备落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生产安全无保障的落后产能。鼓励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大淘汰落后力度。铸造企业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氯化铵硬化模壳、铝合金六氯乙烷精炼等淘汰类工艺和装备。加快存量项目升级改造,推进企业合理选择低污染、低能耗、经济高效的先进工艺技术,提升行业竞争能力。强化铸造和锻压与装备制造业协同布局,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构建布局合理、错位互补、供需联动、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园区内,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用中频炉属于中频无芯感应熔炼炉(可控硅中频感应炉),不属于铸造企业禁止采用的设备,且项目无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符合2支持高端项目建设。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打应链安全稳定。严格审批新建、改扩建项目,确保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安评、节能审查等手续清晰、完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制度,坚决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堵点。引导各地结合实际谋划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支持企业围绕主机厂或重大项目配套生产,保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严格审批新建、改扩建项目,确保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安评、节能审查等手续清晰、完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制度,坚决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项目属于资源化利用含油金属屑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前将落实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安评等手续,并确保运营期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符合3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绿色方式贯穿铸造和锻压生产全流程,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做好节能监察执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熔炼、热处理等设备,提高余热利用水平。推广短流程铸造,鼓励铸造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推进铸造废砂再生处理技术应用、废旧金属循环再生与利用。推广整体化大型化短流程低成本锻压技术,推广环保润滑介质应用,加大非调质钢使用比例等。本项目采用金属熔炼炉为电炉,铸造废砂实现了再生利用和废旧金属回炉循环利用。符合4提升环保治理水平。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综合考虑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建设一批达到重污染天气应对绩效分级A级水平的环保标杆企业,带动行业环保水平提升。铸造企业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及地方排放标准,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限期完成设施升级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及改造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依规进行淘汰。鼓励铸造用生铁企业参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开展有组织、无组织和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支持行业协会公示进展情况。本项目将对现有工程环保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废气等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将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严格按证排污。符合5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铸造和锻压生产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改造传统工艺装备及生产线,引导重点企业开展远程监测、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品质量控制等服务,加强数值模拟仿真技术在工艺优化中的应用,推动行业企业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鼓励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加大国产工业软件应用创新,建设数字化协同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实施智能制造,引导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和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大力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广,梳理遴选一批铸造和锻压领域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一批优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强化铸造和锻压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将按照相关要求,推动信息技术建设。符合6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标准、认证、计量、检测检验、质量控制技术等在企业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中的应用。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追溯、风险分析和质量改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鼓励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建立铸造和锻压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着力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靠性。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通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标准、认证、计量、检测检验、质量控制技术等的应用,提升产品质量管理。符合2.3.3与环保相关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3.3.1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评价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分析系统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系统对本项目进行了查询:2-13本项目涉及到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ZH51132420002)1个环境管控单元,底层涉及4个要素分区,具体见下表。表2.5-1项目所涉及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132420002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南充市仪陇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YS5113242210001嘉陵江-仪陇县-金溪电站-控制单元南充市仪陇县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YS5113242310001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南充市仪陇县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5113242530001仪陇县城镇开发边界南充市仪陇县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3242550001仪陇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南充市仪陇县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示意图如下。(图中▼表示项目位置)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要点见下表。1:29,292025.51mi要素重点管控单元04000000008000000001.6km一般管控单元图2.5-1本项目与管控单元位置关系示意图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的《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本项目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2-14表2.5-2本项目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ZH51132420002(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发展单独的电镀项目,不得发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2)禁止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且难于处理的企业(3)禁止引入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标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4)其他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①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②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③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监管工作。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限制发展熏制食品(2)严格控制小型酿造企业,禁止发展作坊式酿造项目(3)限制建设以重油、渣油、煤焦油为燃料的热力设备(4)其他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严控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对现存企业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控价布局活动的退出要求:现有属于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应按相关规定限期整治或退出。本项目属于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仪陇经开区内,项目不涉及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排污水一并送至河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暂无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河西污水处理厂适时提标扩能,执行相应或更严标准。(2)执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①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②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③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鼓励纳管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协同处理废水。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2-15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1.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1)严格控制砖瓦、平板玻璃、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对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2)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3)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2.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特别控制要求的行业以及锅炉,新建企业(项目)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0年第2号]中相应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3.削减排放量要求:(1)新建、改建、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和磷化工等“十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4.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2)严禁新增钢铁、电力、水泥、玻璃、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3)新、改扩建项目污染排放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5.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6.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的情形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的界定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7.落实《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VOCs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暂无联防联控要求:加强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2.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构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针对化工园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2)化工园区应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2-16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3.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等应满足重点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治理相关要求,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金属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率达100%。(3)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合成革、家居、制鞋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应当按照有关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进行综合治理,严禁露天焚烧建筑垃圾;餐饮服务业油烟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到202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0%和28%。(2)到202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降低到21m3;到203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降低到16m3。(3)到202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以上;到203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4)新、改扩建项目污染水耗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1)仪陇县2030年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保持在0.33亿m3以内。(2)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达到合理高效用水。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新、改扩建项目污染能耗指标满足《四川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标》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要求。(2)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禁燃区要求: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燃区管控要求执行。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表2.5-5本项目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要素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YS511324221001(嘉陵江-仪陇县-金溪电站-控制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控磷铵、黄磷等产业违规新增产能加快退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涉磷企业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暂无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暂无本项目属于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涉磷企业。符合污染物排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符合2-17环境管控单元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放管控1、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2、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推进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系统建设与提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问题排查及整治;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3、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4、加强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鼓励纳管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协同处理废水。5、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排污水一并送至河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环境风险防控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化工园区应建设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做好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和处理,并在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配置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等预警设施,强化风险预警。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将风险防范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实现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和主要环境风险类型的动态监控。本项目为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并且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同时,项目投运后将设立“单元-企业-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并严格落实各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以水定产,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YS5113242310001(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暂无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暂无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暂无//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暂无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暂无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1、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本项目所在范围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大气二级标准。项目不设锅炉。项目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2-18环境管控单元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2、加快推进火电、钢铁、铸造(含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水泥、焦化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陶瓷、玻璃、铁合金、有色、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暂无扬尘污染控制要求:暂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暂无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VOCs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石化、化工等行业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暂无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13242530001(仪陇县城镇开发边界)空间布局约束1.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无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2.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报国土空间规划原审批机关审批。项目在仪陇经开区内,所占地块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量不得超过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项目在仪陇经开区内,所占地块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YS5113242550001(仪陇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2-19环境管控单元管控类别对应管控要求本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性分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经分析,本项目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相符。2-202.3.3.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符合性分析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详见下表。表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第二十一条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不涉及上述区域。符合2第七十七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项目拟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等进行标识。符合3第八十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企业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许可证。符合4第八十一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资源化利用的危险废物、项目运营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分别在不同区域暂存,且不与其他固废、原料等混合暂存,危险废物在本项目厂区内的暂存时长不会超过一年。符合5第八十四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项目生产场地如后期转作他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消除污染后再使用。符合6第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本项目投运前,将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备案。符合7第九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符合2.3.3.3与长江保护相关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2-21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第二十九条:“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第四十七条:“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第六十六条:“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第六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长江流域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距离嘉陵江干流最近直线距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项目选址未在嘉陵江干两侧1km范围以内;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经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标排入嘉陵江;项目生产过程贯彻了清洁生产理念,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2)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环规财[2017]88号文正式印发,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3-3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符合情况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符合。(四)分区保护重点项目选址位于仪陇经开区四内,2-22内容,建设项目符合情况上游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区域水土流失、荒漠化严重,属规划的工业用地,发展产业属矿产资源开发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大城市及周边污染仪陇经开区的允许发展产业,符形势严峻。应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高原湖泊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项湿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禁止煤炭、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园区污水有色金属、磷矿等资源的无序开发,加大湖库、湿地等敏感区的保护力度,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云贵川喀斯特地区、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流域、沱江流域、乌江中上游、三峡库区等区域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恢复,推进成渝城市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符合。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以成都、乐山、眉山、绵阳、德阳等为重本项目外排废水经过厂区预处点,实施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总磷超标排放,根据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控制单元新建涉磷项目倍量削减替代。关闭生产能力小于50万吨/年的小影响预测结论,园区污水处理厂磷矿,开展磷石膏、磷渣仓储标准化管理,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提升成外排废水对纳污水体嘉陵江的都、泸州、资阳、绵阳、自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磷削减能力。加强阿坝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嘉陵江的水州理县、凉山州美姑县等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治理成都、眉山、体功能。德阳、自贡等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符合。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地级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经预测项目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35蒸吨及以上燃煤实施后外排废气对周围环境影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平板玻璃天然气燃料替代及脱硝改造。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能。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符合。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奠定基础。项目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距开展干流、主要支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离嘉陵江干流最近直线距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选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址未在嘉陵江干两侧1km范围环境风险评估试点。2017年,在重庆等地开展风险评估综合试点示范。沿以内,未涉及主要支流及湖库;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风险可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控。的防护工程。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3)项目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发改环资[2016]370号文正式印发,项目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2-23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3-4项目与《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符合情况三、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六)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符合。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差别化的区域产业政策。科学项目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距离嘉陵江干流最近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坚持直线距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选址未在“以水定发展”,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控下游高污嘉陵江干两侧1km范围以内,未涉及主要支流;不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属于《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七)加快沿江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服务业,有序开发沿江旅游资源。符合。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推进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不属于“十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制定实施分年度落后产小”企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先进水平。能淘汰方案,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在三峡库区等重点水功能区,加快淘汰潜在环境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八)严格沿江产业准入加强沿江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完善空间准符合。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本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总量由当地生态环境行政准入标准,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主管部门下达。项目外排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园区项目。强化环评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项目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五、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十六)实施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加快汉江干流城市河段水污染治理,加强上游湿地和中下游水生资源保护。加大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涉重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显著减少,重金属污染防治取,符合。得重大进展。加强嘉陵江干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本项目生产用水依托园区供水,不单独建设取水善沿江排污口布局和整治。强化岷江上游生态流量管理,口。保障生态需水,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切实加强沱江流域重污染企业整治,完善水污染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4)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2-24《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明确:“第十八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说明:合规园区指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高污染”产品名录执行。)本项目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产品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项目已取得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经分析,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关要求。(5)项目与《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符合性分析《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2018年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提出:“22.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建立并严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本项目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距离嘉陵江干流最近直线距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选址未在嘉陵江干两侧1km范围以内,未涉及主要支流,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要求。2-252.3.3.4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①《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明确: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②《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5号)明确:(一)严格产业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从严控制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按要求开展能耗替代。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二)加快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制定实施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重点城市提高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支持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装备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退出……(四)加强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管控。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定期编制发布低(无)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目录。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五)提升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2-26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③《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提出: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四川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2]18号)提出:三、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九)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突出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强化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地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综合整治。严格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依法严厉打击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行为。科学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加大烟花爆竹管控力度。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1%以内.....(十二)着力解决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问题。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等扬尘标准化管控,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加强脏车入城和城市道路行驶管理。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完善餐饮油烟监管体系,加强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排放监管。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④南充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南充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污防攻坚办[2023]35号),其中附件1—《南充市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加快推进‘增气减煤’‘电能替代’2-27项目。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本项目位于仪陇县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废气均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排放。因此,项目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充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2.3.3.5与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务院以国发[2015]17号文发布。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4-1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相关内容建设项目符合情况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符合。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设备等均不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属于“十小”企业,不属于取缔项目;本项目采用国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内先进技术、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符合。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本项目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外排废水经厂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区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气污染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物总量由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调剂解决。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六)优化空间布局。符合。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本项目位于仪陇县经开区内,用地属规划的工业用2-28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地。本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总量由当地生态环境行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政主管部门调剂解决。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符合。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本项目位于仪陇县经济开发区内,经开区位于仪陇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县县城西南侧,整体位于主城区下风向。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发[2015]59号文发布了《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4-2项目与《四川省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相关内容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1.取缔“10+1”小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和磷化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列出清单,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予以取缔。2.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联合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和磷化工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氨氮、化学需氧量等量或减量置换。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督促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符合。清洁生产达标行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督促企业开展自本项目属于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符合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造纸行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产业政策。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项目外排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处理厂,废气污染物总量由当地生态环境行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政主管部门调剂解决。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促进和提高重金属、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废水处理。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方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所有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应完善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落实涉磷矿山渣场和尾矿库的防渗、防风、防洪措施,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和应急污水处理系统,并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符合。(六)优化空间布局。本项目位于仪陇县经济开发区内,用地为规18.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划的工业用地。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南充市属于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因此,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本项目建设区域属于重点开发区。项目符合2-29相关内容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园区规划。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项目属于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厂区东、水污染严重地方和敏感区域的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长南、北三个方向距离嘉陵江干流最近直线距江干流(四川段)沿岸应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选址未在嘉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陵江干两侧1km范围以内,未涉及主要支流。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本项目厂区边界距仪陇县县城约4.4km,项目储等设施。整体处于仪陇县下风向位置。19.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各市(州)人民政府依法有序搬迁改造或关闭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经分析,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相关要求。(2)与《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分析根据《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在嘉陵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第六十七条嘉陵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等要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现有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新建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入符合相关规划的工业集聚区。逐步减少在工业集聚区以外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范围。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项目。工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应当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排污单位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应当符合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接纳标准。”本项目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距离嘉陵江干流最近直线距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选址未在嘉陵江干两侧1km范围以内,未涉及主要支流,与《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相关要求不冲突。(3)与《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分析2-30根据《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污染防治规划》,嘉陵江流域(南充段)共涉及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蓬安县、仪陇县、南部县、西充县、营山县、阆中市共9个区/市/县的423个街道/乡/镇(含流江河流域),流域总面积12479.96km2。嘉陵江流域(南充段)共划分3个主要控制单元、9个重点控制单元,南充市嘉陵区属于烈面控制单元。《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三、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二)工业源污染控制2、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促进和提高重金属和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废水处理。强化总磷排放控制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区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企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所有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应完善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并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强化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重点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动态管理数据库,开展重金属企业迹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针对嘉陵区控制单元,提出以下控制措施:3、工业污染整治:严格控制嘉陵江流域的废水高污染行业和落后的作坊式企业的建设,大力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本项目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废水高污染行业,企业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嘉陵江,与《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污染防治规划》中相关要求不冲突。2.3.3.6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土壤污染物防治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4-3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对照表规划/文件名称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情况《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符合。本项目属于农药原药制造项目,选址位于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内,用规划/文件名称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情况号)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地性质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符合。项目选址位于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内,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行业,项目实施的同时对厂区总图进行了优化布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一律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各级国土、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根据区域土壤监测报告,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符合。经分析,项目“三废”均配备相应的环保措施,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且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符合。本项目选址位于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内,不涉及基本农田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63号)(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环境准入。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风险管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符合。根据区域土壤监测报告,本次土壤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同时,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加强“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管理,确保风险可控。《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川府发[2022]5号到2025年,全省土壤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排查。以高风险和周边存在安全利用类或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在产企业为重点﹐摸清地块污染范围和对周边土壤的影响程度。开展在产企业用地土壤详细调查。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发现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在产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查明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土壤污染风险。拓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强化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刚性约束,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强化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情况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符合。根据区域土壤监测报告,本次土壤评价范围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同时,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加强“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管理,确保风险可控。规划/文件名称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情况《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川府发[2022]5号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三联动”。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分析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活动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优化重点行业产业布局,积极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企业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电镀企业入园。加强土地空间管控。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加强规划区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和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推进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符合。根据区域土壤监测报告,本次土壤评价范围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同时,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加强“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管理,确保风险可控。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相关要求。2.3.3.7项目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部等十六个部门以环大气〔2023〕1号文发布《“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四、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中提出:“11.树立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应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打造行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典型。中央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创建一批行业标杆。(生态环境部负责);12.加强工业园区管控。鼓励工业园区进行噪声污染分区管控,优化设备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2-33本项目在噪声污染防控方面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噪声源点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加之距离衰减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带来噪声扰民问题。因此,项目与《“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2.3.3.8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2号)中明确:“环境安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充分保障,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处于西部领先水平。推动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机制,出台跟踪评估细则。加强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政策。制定、环评审批、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将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融入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协同减污降碳要求。.......推进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优化和绿色转型发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在黄河流域生态敏感脆弱区禁止新建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高耗水、高污染或高耗能项目。五、深化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严格控制VOCs排放总量,新建VOCs项目应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等管控力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强化企业VOCs排放达标监管,实施季节性调控.....(三)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企业和园区2-34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持续调整产业结构并优化布局,加快推进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涉重金属企业搬迁和关闭。(四)强化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建立固废信息清单。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并动态更新固体废物重点监管点位清单。开展主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排查,建立“一库一档”。......加强源头减量。推进工业减废行动,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鼓励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十二、保障措施(三)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强化环保志愿者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项目位于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四川禾本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锅炉;项目有组织废气均经分类分质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强化了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对总平面布局进行优化,并划定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外排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量相比原环评批复量有所减少;根据区域土壤监测报告,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三废”均配备相应的环保措施,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且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经分析项目与《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2)项目与《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2022年2月25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南府发〔2022〕19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4-4项目与《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第六篇深入打好污染防第一章加强大1.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环保设符合。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进行治攻坚战,打造环境优美魅力化南充气污染协同防治施达标排放改造,全面推进达标排放。2.加快包装印刷、制鞋、干洗、加油站等挥发性有机物重要来源行业的排查工作,而且要兼顾解决恶臭、有毒有害等民生环境问题,全面推进达标排放。3.坚持原料改造为主,末端治理为辅。完成通用设备制造业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涂装生产线改造和废气收集净化治理。4.降低生产、生活类有机溶剂和建筑涂料VOCs含量,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建筑涂料和生产生活类产品。了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第二章深化三水统筹治理保护深化工业领域水污染防治。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禁止在嘉陵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新、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符合。目属于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距离嘉陵江干流最近直线距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选址未在嘉陵江干两侧1km范围以内,未涉及主要支流。第七篇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打造稳定发展平安南充第三章强化危废及危化品风险防范推进危废源头减量和处置能力提升。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依规对已批复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复核,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证制度。符合。本环评针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提出了处理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经分析,项目与《南充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2.3.4与《******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办函〔2021〕47号文“(九)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十一)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十五)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由国家统筹,按特殊类别建设一批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基地,按区域分布建设一批大型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基地,按地质特点选择合适地区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基地,实现全国或区域共享处置能力”。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类项目,项目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办函〔2021〕47号文的相关精神。2-362.3.5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比情况及符合性见下表。由下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规定。表项目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危险废物要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本项目收集利用的含油金属屑来源于同一厂区内圣海公司预处理达到豁免条件的物料,在厂内采用防渗漏推车转运,转运车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转运过程加强管理,不得出现渗漏和撒漏等情况。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治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鼓励成立专业化的危险废物运输公司对危险废物实行专业化运输,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若暂时不能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产生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需拥有相应的许可证。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对拟利用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对项目运营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区和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符合GB18597-2023的要求,有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设置隔离设施和报警装置,其中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危险废物的贮存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1米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毫米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cm/s。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项目危废暂存区等处有渗滤液收集装置,考虑危废特性,不需设置气体净化装置。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本项目利用的危险废物为固态危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仅产生的少量矿物油为液态,采用铁质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危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均布置于室内,有渗滤液收集系统。厂区增加设置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衬层上需建有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径流疏导系统、雨水收集池。2-372.3.6与《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依据《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钢作为生产原料在入炉前应进行分拣、清洗等预处理,避免含氯的油脂、油漆、涂料、塑料等物质入炉……再生有色金属熔炼过程应采用负压状态或封闭化生产方式,避免无组织排放……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和遗体火化行业的工艺特点,应采用高效除尘技术等协同处理烟气中的二噁英……电弧炉炼钢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宜采用‘炉内排烟+大密闭罩+屋顶罩’方式捕集,并优先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净化。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和遗体火化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宜采用高效袋式除尘技术和活性炭喷射等技术进行处理”等。依据公告2015年第90号文,《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且本项目利用的含油金属屑为经过预处理,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豁免管理清单要求的危险废物,含油金属屑熔炼设施设有负压抽风系统,并配置有高效除尘和二噁英净化系统,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2.3.7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2022年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等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综合[2022]12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6-1项目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第一节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严控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淘汰。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实施沱江、岷江、涪江、嘉陵江等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发挥重庆、成都“双核引领”作用符合。目属于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距离嘉陵江干流最近直线距离分别约2.5km、4.3km、5.6km,选址未在嘉陵江干两侧1km范围以内,未涉及主要支流。第五章深化环境污染同防共治第二节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关停整合。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5年,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小热电机组科学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替代建设高效清洁热源等方式,逐步淘汰燃煤小热电机组。符合。项目不涉及锅炉。经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2-38划》(环综合[2022]12号)相关要求。2.3.8与《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2022年7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削减中小型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大力推广园区集中供热,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项目涉及使用天然气和电力,不涉及新增锅炉。因此,项目符合《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2.3.9与《仪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仪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6月20日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批复(川府函[2024]163号),根据《仪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用地范围位于仪陇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具体见下图。因此,本项目与仪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符。2-39仪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图居住用地仓储用地防护绿地B城市道路图1.2.10-1本项目与仪陇县国土空间土地使用规划的位置关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通运输用地广场用地-铁路例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河流工矿用地公园绿地留白用地规划范围本项目所在地2-40仪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度间街道图例推请开发边界线科养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A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南克中现人民成南编制市光优院白和局制田2023年8月中规院(北京》世计有限公司本项目所在地图1.2.10-1本项目与仪陇县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位置关系2.3.10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四川仪陇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南市环函[2025]3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3-1项目与园区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发动机缸套生产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 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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