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3月18日租赁权拍卖会
网络拍

拍卖开始时间: 2026-03-18 10:00:00
联系机构: 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87626996

标的1:海曙区高桥镇新联村的厂房及其场地2年租赁权
即将开始

起拍价:
635400.00
元/首年

预计开始:
2026-03-18 10:00:00

起 拍 价: 635400.00
元/首年

评 估 价: 无

自由竞价时间:10分

限时竞价时间:1分

加价幅度: 500.00
元/首年

保留价:有

保 证 金:¥150000.00

优先购买权人:无

成交后,需另付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

标的1: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联村的厂房及其场地2年租赁权,出租总面积约6284.8㎡,其中厂房出租面积约3084.8㎡,场地出租面积约3200㎡,起拍价635400元/年,保证金:150000元。

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粮站等房屋的租赁权,出租总面积约15568.33㎡(标的物坐落、租期、对应保证金、起拍价等详见标的清单)。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程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尹天拍卖平台(http://www.yintianpm.com)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加价幅度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承租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3、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人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办理规定的竞买手续并缴纳拍卖保证金,未办理竞买手续的且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均不具备竞买资格;
2、竞买人须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在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信誉佳、资金支付能力强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3、意向竞买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3月17日16时前到拍卖公司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尹天拍卖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拍卖保证金(户名: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账号:350669196550)。
4、本次拍租不允许联合体参拍。
5、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6、对下列竞买人及其相关联企业谢绝参加:①在与委托人上一轮租赁期内或在其他房屋租赁中,存在拖欠房租费、违章建筑、违规转租、擅自违规改变租赁用途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拒不改正引起司法纠纷的;②竞买人有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③有干扰委托人正常招租,无理取闹行为的。
以上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的实地察看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2026年3月18日10时起(延时除外)
2、拍卖平台:尹天拍卖平台(网址:http://www.yintianpm.com)
六、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尹天拍卖平台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①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②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承租人互不追究责任。
七、标的物瑕疵说明:
1、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竞买人应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调查,并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房屋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事项、实际租户的一切诉求、纠纷、矛盾,是否已腾房、房屋使用现状等),一旦参加网络拍卖会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的租赁房产须遵守国家和本市、区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买受人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物等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排放物。不得违反国土、环保、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规定。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3、标的物无免租期,标的1和标的3租期为2年,标的2租期为1年。装修前,承租人须提供装修方案报备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后实施装修;装修时如因违规装修、施工被相关部门查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本次租赁权拍卖,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押金详见《租赁合同》。
5、如遇不可抗力、国家拆迁或国家的政策、法律调整等原因,造成合同难以履行的,承租人在委托人通知期限内,腾空房屋并按本合同约定交还委托人,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事宜产生的租赁房屋相关补偿或赔偿(除装修部分外)均归委托人所有,与承租人无涉,且承租人无权就该房屋内的装修、设施、搬迁等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
6、租赁期间,除租金外的所有费用支付等未尽事宜请详见委托人和买受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委托人与买受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竞买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认同《租赁合同》及本须知中规定的所有事宜。
7、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各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备案证、公安、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承租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8、拍卖成交之后,标的物的物业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为保证《租赁合同》的履行,买受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买受人开具收款凭证。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汇款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2、拍卖成交后,首期租金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租赁合同》),以后每期租金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付清。《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委托人提供租金发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人以首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1.6%。拍卖佣金在拍卖保证金里直接扣除,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拍卖人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买受人,不计息。
九、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待买受人按规定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并扣除拍卖佣金后余额不计息退还。
2、未成交者应妥善保管好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须于2026年3月18日16时前到我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B座1805室)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电子拍卖笔录》。
十一、标的移交规定:
1、标的交付采用现状交付。鉴于买受人已全面接受标的现状,委托人与买受人不再另行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因标的现状、相关争议、纠纷、矛盾、腾房等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2、本公司仅交付电子成交确认书。
十二、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标的,没收拍卖保证金,同时买受人应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关责任。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三、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附件1:《标的清单》
附件2:《租赁合同(模版)》

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

声明:
本人已经详细看过拍卖标的,并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一旦拍卖成功,愿意履行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同意的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附件1:






序号
出租房
坐落位置
出租总面积(㎡)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期(年)
备注

1
高桥粮站
高桥镇新联村
6284.8
635400
150000
2
厂房及其场地

2
布政粮站
海曙区古林镇张家潭村
7165.97
796100
200000
1
仓库及其场地

3
百梁粮站
海曙区洞桥镇百梁桥村
2117.56
238000
60000
2
仓库及其场地

合计

15568.33

附件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模版)

出租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及甲方在房屋招租中的有关约定,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现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拟出租房屋坐落于;位于层,共套(间),房屋编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对本合同作了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收回此场所。
第四条押金
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 。大写( )合同结束后,甲方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验,如无损坏的,并且水电物业费等无拖欠的(需提供已付费证明等),无其他违约的,则合同结束后壹星期内,凭原甲方开具的收据全额返回乙方;如造成损坏的、水电物业费有拖欠的或有其他违约的,则甲方按实从中扣除。押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 )出租房屋采用先付款后使用,在此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付清半年租金,其他年度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清。
付款方式:将租金存入甲方以下指定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除另有约定外,全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1.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等;
2.其他与房屋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
乙方应对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为此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甲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二) 因政策性拆迁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不能使用时,合同自行解除,租金按日计算,房屋拆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贴费和设施补贴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和补偿。
  (三) 在合同有效期间,若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拖欠壹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直接或变相转租、转让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除上述条款以外,其他原因需终止租赁关系时,甲方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给乙方(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解除通知自到达乙方处后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及时腾退房屋交付甲方,若乙方延期腾退在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其实际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按原日租金的三倍计算),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按实赔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房屋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后果。乙方经营所涉事项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不得将所租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保持房屋整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装修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甲方书面同意装修和搭建的,租赁期满时,除可以搬迁的动产外,其他部分无条件无偿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装潢部分)。乙方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逾期未腾空,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租赁物范围内所有财产全部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且向乙方支付按日收取原租金3倍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若要终止租赁关系,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第九条租赁期满
(一)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无条件退还甲方。否则甲方可采用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乙方拒不清退的拖延部分时间要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清场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的权利。
(二)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甲方继续公开招租时,同等条件下符合下次招租条件的,乙方同等报价的享有优先租赁权,但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日叁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并按要求办理招租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故意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损失等。
2、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将租赁房屋转让的,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场地外墙或顶部陈列、展示或装置任何文字、标记、广告、招牌、招贴、装饰物或其他材料、安装凉棚、保笼(防盗网或格栅)、或其他突出物、安装和使用烹调、采暖、太阳能设备时,应事先报甲方备案,并应依法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进行。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造成跌落、火灾或漏水而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通知解除: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一个月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的,被甲方警告两次仍无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此场所,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等)。
3)、乙方必须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完成各类经营证件的办理,壹个月后仍未能办理完整各类证件,无证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等)。
4)、合同期满前()个月,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按期收回房屋,乙方无条件执行。
解除的通知以书面的方式递交给对方,对方收到视为解除通知已经生效。一方如经投递后因对方地址的变更无法送达的,一方将解除通知交快递公司时视为送达。双方通知送达地址及受送达人如下:
甲方:
乙方:
如上述信息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其他
(一)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改局一份。
 注:(如遇到政府拆迁或本公司自己要用房子乙方无条件退出)
  (三)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办理规定的竞买手续并缴纳拍卖保证金,未办理竞买手续的且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均不具备竞买资格;
2、竞买人须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在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信誉佳、资金支付能力强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3、意向竞买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3月17日16时前到拍卖公司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尹天拍卖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拍卖保证金(户名: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账号:350669196550)。
4、本次拍租不允许联合体参拍。
5、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交易登记号:2026NBHSWCQ028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3月18日10时起(延时除外)在尹天拍卖平台(www.yintianpm.com)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粮站等房屋的租赁权,出租总面积约15568.33㎡(标的物坐落、租期、对应保证金、起拍价等详见标的清单)。
二、展示看样及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6时接受咨询、查勘标的及报名,同时竞买人自行在拍卖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账号:350669196550)。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B座1805室
联系电话:0574-87626996

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

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粮站等房屋的租赁权,出租总面积约15568.33㎡(标的物坐落、租期、对应保证金、起拍价等详见标的清单)。
二、拍卖方式及拍卖程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尹天拍卖平台(http://www.yintianpm.com)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加价幅度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承租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承租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3、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人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办理规定的竞买手续并缴纳拍卖保证金,未办理竞买手续的且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均不具备竞买资格;
2、竞买人须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在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信誉佳、资金支付能力强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3、意向竞买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3月17日16时前到拍卖公司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尹天拍卖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拍卖保证金(户名: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账号:350669196550)。
4、本次拍租不允许联合体参拍。
5、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6、对下列竞买人及其相关联企业谢绝参加:①在与委托人上一轮租赁期内或在其他房屋租赁中,存在拖欠房租费、违章建筑、违规转租、擅自违规改变租赁用途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拒不改正引起司法纠纷的;②竞买人有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③有干扰委托人正常招租,无理取闹行为的。
以上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的实地察看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2026年3月18日10时起(延时除外)
2、拍卖平台:尹天拍卖平台(网址:http://www.yintianpm.com)
六、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尹天拍卖平台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①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②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承租人互不追究责任。
七、标的物瑕疵说明:
1、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竞买人应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调查,并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房屋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事项、实际租户的一切诉求、纠纷、矛盾,是否已腾房、房屋使用现状等),一旦参加网络拍卖会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的租赁房产须遵守国家和本市、区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买受人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物等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排放物。不得违反国土、环保、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规定。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3、标的物无免租期,标的1和标的3租期为2年,标的2租期为1年。装修前,承租人须提供装修方案报备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后实施装修;装修时如因违规装修、施工被相关部门查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本次租赁权拍卖,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押金详见《租赁合同》。
5、如遇不可抗力、国家拆迁或国家的政策、法律调整等原因,造成合同难以履行的,承租人在委托人通知期限内,腾空房屋并按本合同约定交还委托人,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事宜产生的租赁房屋相关补偿或赔偿(除装修部分外)均归委托人所有,与承租人无涉,且承租人无权就该房屋内的装修、设施、搬迁等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
6、租赁期间,除租金外的所有费用支付等未尽事宜请详见委托人和买受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委托人与买受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竞买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认同《租赁合同》及本须知中规定的所有事宜。
7、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各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备案证、公安、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承租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8、拍卖成交之后,标的物的物业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为保证《租赁合同》的履行,买受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买受人开具收款凭证。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汇款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2、拍卖成交后,首期租金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租赁合同》),以后每期租金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付清。《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委托人提供租金发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人以首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1.6%。拍卖佣金在拍卖保证金里直接扣除,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拍卖人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买受人,不计息。
九、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待买受人按规定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并扣除拍卖佣金后余额不计息退还。
2、未成交者应妥善保管好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须于2026年3月18日16时前到我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B座1805室)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电子拍卖笔录》。
十一、标的移交规定:
1、标的交付采用现状交付。鉴于买受人已全面接受标的现状,委托人与买受人不再另行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因标的现状、相关争议、纠纷、矛盾、腾房等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2、本公司仅交付电子成交确认书。
十二、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标的,没收拍卖保证金,同时买受人应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关责任。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三、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附件1:《标的清单》
附件2:《租赁合同(模版)》

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

声明:
本人已经详细看过拍卖标的,并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一旦拍卖成功,愿意履行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同意的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附件1:






序号
出租房
坐落位置
出租总面积(㎡)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期(年)
备注

1
高桥粮站
高桥镇新联村
6284.8
635400
150000
2
厂房及其场地

2
布政粮站
海曙区古林镇张家潭村
7165.97
796100
200000
1
仓库及其场地

3
百梁粮站
海曙区洞桥镇百梁桥村
2117.56
238000
60000
2
仓库及其场地

合计

15568.33

附件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模版)

出租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及甲方在房屋招租中的有关约定,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现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拟出租房屋坐落于;位于层,共套(间),房屋编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对本合同作了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收回此场所。
第四条押金
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 。大写( )合同结束后,甲方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验,如无损坏的,并且水电物业费等无拖欠的(需提供已付费证明等),无其他违约的,则合同结束后壹星期内,凭原甲方开具的收据全额返回乙方;如造成损坏的、水电物业费有拖欠的或有其他违约的,则甲方按实从中扣除。押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 )出租房屋采用先付款后使用,在此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付清半年租金,其他年度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清。
付款方式:将租金存入甲方以下指定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除另有约定外,全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1.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等;
2.其他与房屋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
乙方应对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为此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甲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二) 因政策性拆迁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不能使用时,合同自行解除,租金按日计算,房屋拆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贴费和设施补贴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和补偿。
  (三) 在合同有效期间,若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拖欠壹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直接或变相转租、转让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除上述条款以外,其他原因需终止租赁关系时,甲方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给乙方(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解除通知自到达乙方处后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及时腾退房屋交付甲方,若乙方延期腾退在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其实际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按原日租金的三倍计算),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按实赔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房屋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后果。乙方经营所涉事项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不得将所租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保持房屋整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装修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甲方书面同意装修和搭建的,租赁期满时,除可以搬迁的动产外,其他部分无条件无偿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装潢部分)。乙方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逾期未腾空,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租赁物范围内所有财产全部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且向乙方支付按日收取原租金3倍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若要终止租赁关系,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第九条租赁期满
(一)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无条件退还甲方。否则甲方可采用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乙方拒不清退的拖延部分时间要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清场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的权利。
(二)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甲方继续公开招租时,同等条件下符合下次招租条件的,乙方同等报价的享有优先租赁权,但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日叁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并按要求办理招租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故意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损失等。
2、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将租赁房屋转让的,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场地外墙或顶部陈列、展示或装置任何文字、标记、广告、招牌、招贴、装饰物或其他材料、安装凉棚、保笼(防盗网或格栅)、或其他突出物、安装和使用烹调、采暖、太阳能设备时,应事先报甲方备案,并应依法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进行。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造成跌落、火灾或漏水而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通知解除: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一个月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的,被甲方警告两次仍无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此场所,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等)。
3)、乙方必须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完成各类经营证件的办理,壹个月后仍未能办理完整各类证件,无证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等)。
4)、合同期满前()个月,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按期收回房屋,乙方无条件执行。
解除的通知以书面的方式递交给对方,对方收到视为解除通知已经生效。一方如经投递后因对方地址的变更无法送达的,一方将解除通知交快递公司时视为送达。双方通知送达地址及受送达人如下:
甲方:
乙方:
如上述信息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其他
(一)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改局一份。
 注:(如遇到政府拆迁或本公司自己要用房子乙方无条件退出)
  (三)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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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