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包装盒招标采购公告(2026)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6年 03月 03日 15: 10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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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2日(7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0571-89542075
传真:89542072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225办公室
邮编: 31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6000万只纸质包装盒项目
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
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
浙江致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3.3
详见附件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6000万只纸质包装盒项目(公示稿).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6000万只纸质包装盒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3月浙江致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ZhiminEnvironmentalProtectionTechnologyCo.,Ltd责任表最终稿提交环保局时,信用平台导出,编制主持人和编写人员签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0六、结论72附表731 建设项目名称
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6000万只纸质包装盒项目
项目代码
2508-330112-07-02-345210
建设单位联系人
蒋治杭
联系方式
18785949350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
地理坐标
(E119度42分52.098秒,N30度18分52.058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508-330112-07-02-345210
总投资(万元)
35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比(%)
2.86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2170m2(租赁面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设置判定见下表。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涉及 工业废水直排。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
综上,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区(高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区(高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1)规划期限
2020—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2)规划范围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19.5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接高虹镇老镇区,南至锦北金马工业园区,西至金刚岭山区,东临横畈老镇区。
(3)功能定位
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以锦北金马为重点,着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以高虹建设美丽城镇省级样板为契机,培育提升光电(LED)产业和与之相配套的商贸、房地产等服务业。
(4)规划功能布局
单元整体形成“一廊一带,三核联动,五区多节点”的总体空间结构。
一廊:指金马-高虹柔性产业发展走廊。
一带:指联系金马高虹产业园区的货运交通联系带。
三核:指绿色生态极核、金马智造研创极核、高虹绿色新能源极核三大功能核心。
五区:从北往南依次为高虹镇现代都市工业园、金马-高虹产业协作示范区、生态涵养区、金马现代都市工业园、锦北小微企业园区。
多节点:指在园区内布局多个产城融合节点,即居住节点+创新节点+绿色节点的复合模式。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租用现有厂房实施,不新增用地。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产品为纸质包装盒,符合规划要求。
2、《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符合性分析
本报告对照《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及其结论清单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
0. 生态空间清单表(节选)
规划区域内的规划区块
高虹片区、锦北片区
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
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本项目位置
0. 生态空间管制清单表
分类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空间布局引导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本项目与其他企业、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企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雨污分流。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企业按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符合
0.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分类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符合性分析
结论
禁止准入类产业
1、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2、占用或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除外)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禁止(淘汰)类产业、设备;
4、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热电行业除外)
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中的禁止(淘汰)类产业、设备,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符合
限制准入类产业
①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VOCs重污染项目(全部使用新料的塑料制品业、全部使用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3号)文件要求的水性涂料、油墨、胶粘剂的且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等的除外)。
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
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VOC含量限量;本项目使用的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中VOC含量限值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VOC含量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4〕49号),项目所在地属于“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1220016”。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空间布局引导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本项目与其他企业、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企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雨污分流。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企业按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
符合
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
本环评对“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对照分析,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纳污水体可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水纳管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纳污水体水环境等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后可维持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4。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
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与之符合性分析见表1-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
序号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
本项目相关内容
是否符合
1
第十五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符合
2
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
符合
3
第十七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
符合
4
第十八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行业的项目。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
3、与浙江省“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
2022年9月30日,自然资源部函告浙江省人民政府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附图8,本项目不在“三区三线”划定方案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内。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符合性分析
内容
序号
判断依据
企业情况
是否符合
控制思路与要求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VOC含量限量,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中VOC含量限值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VOC含量要求。
符合
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保持密闭,使用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设备,印刷车间采用负压收集。
符合
3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本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采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转移和输送。
符合
4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
本项目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符合
5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本项目废气应收尽收,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符合
6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重点行业治理任务(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
7
强化源头控制。塑料软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鼓励使用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等。印铁企业加快推广使用辐射固化涂料、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制罐企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鼓励包装印刷企业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
本项目采用胶印、柔印技术。
符合
8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涂布液、清洗剂等含VOCs物料储存、调配、输送、使用等工艺环节VOCs无组织逸散控制。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并有效收集,非即用状态应加盖密封。涂布、印刷、覆膜、复合、上光、清洗等含VOCs物料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凹版、柔版印刷机宜采用封闭刮刀,或通过安装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减少墨槽无组织逸散。鼓励重点区域印刷企业对涉VOCs排放车间进行负压改造或局部围风改造。
本项目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保持密闭,使用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设备,印刷车间采用负压收集。
符合
9
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包装印刷企业印刷、干式复合等VOCs排放工序,宜采用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燃烧、减风增浓+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
本项目废气产生浓度较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可达到治理要求。
符合
5、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同时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中的相关准入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 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中禁止建设的项目。
(3) 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文件规定的限制、禁止类,符合杭州市产业政策。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九条及第十一条,对建设项目审批要求符合性进行分析,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达标。本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本项目针对废气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地表水针对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噪声影响分析采用声环境导则的推荐模式(室外声源和室内声源)进行预测分析。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后纳管;噪声经防噪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进行安全处理。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导则及标准规范要求
符合
五不批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1-4层及6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选址要求,不属于环境功能区规划负面清单中的类别,符合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符合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地表水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符合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噪声经防噪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进行安全处理。
符合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符合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建设项目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
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内容,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内容
判断依据
本项目实施情况
是否符合
优化产业结构
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
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VOC含量限量,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中VOC含量限值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VOC含量要求。
符合
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杭环发〔2024〕49号)的要求;项目拟建区域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满足相关要求。
符合
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
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本项目使用柔版印刷、平板印刷、丝网印刷等印刷工艺,工艺装备符合治理要求。
符合
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
不涉及
符合
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本项目使用的油墨均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限值要求,胶粘剂均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限值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限值要求。本项目所在行业不在该文件附件1的替代指导目录中。
符合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本项目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有机废气治理规范设计,废气收集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确保不低于0.3m/s。
符合
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开展LDAR企业3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LDAR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1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2年,15个县(市、区)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
不涉及
符合
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
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O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不涉及
符合
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
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
本项目VOCs产生量较少,可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活性炭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VOCs综合去除效率可达到60%以上。
符合
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要求本项目废气收集设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与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关联,设置“先启后停”的投运方案。
符合
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
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本项目不设置应急旁路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相关要求。
8、《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表0-3 与《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内容
主要任务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行动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涉及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技术的废气治理设施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的设施逐一登记入册,2022年12月底前报所在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各地要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普遍采用低效设施治理VOCs废气的突出问题,对照《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要求,加快推进升级改造。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基本完成VOCs治理低效设施升级改造:2023年底前全省完成升级改造。2024年6月底前,各地组织开展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设施升级改造情况“回头看”,各地建立VOCs治理低效设施(恶臭异味治理除外)动态清理机制,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发现一例、整改一例。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可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行动。
各地结合产业特点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浙环发[2021]10号文附件1),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计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其中,涉及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的汽车整车、工程机械整机、汽车零部件、木质家具、钢结构、船舶制造,涉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以及涉及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软包装复合、纺织品复合、家具胶粘等10个重点行业,到2025年底,原则上实现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应替尽替”。到2023年1月,各市上报辖区内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和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源头替代政企协商计划,无法替代的由各市严格把关并逐一说明。2024年三季度,各市对重点行业源头替代计划实施进度开展中期调度,对进度滞后的企业加大督促帮扶力度。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水性胶等原料,进行了源头替代。
符合
治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各地摸清需求,规划建设一批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2023年底前,全省废气治理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规模力争达到30万吨/年以上,2025年底前力争达到60万吨/年,远期提升至100万吨/年以上。推行“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的VOCs治理模式,推动建立地**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依托“无废城市在线”浙里蓝天”数字化应用推进活性炭全周期监管,做到规范采购、定期更换、统一收集、集中再生。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初步建立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2025年底前,采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的VOCs治理设施全部接入监管平台,各县(市、区,海岛地区除外)全面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汽修钣喷中心等“绿岛”设施,配套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
不涉及
符合
化工园区绿色发展行动
加强化工园区治理监管规范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建设,以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为核心指标,开展全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管理等级评价和晾晒。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组织炼油与石油化工企业逐一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按照“一年启动、三年完成、五年一流”的原则,制定实施提级改造工作计划,2023年3月底前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推动煤制氮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化工企业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持续提升工艺装备和污染物排放控制,逐步改进运输方式。加强化工园区储罐、装卸、敞开液面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以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化工企业每年3月底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报告开停车、检维修计划安排,突发或临时任务及时上报,必要时可实施驻场监管。企业集中、排污量大的化工园区,可组织开展高活性VOCs特征污染物的网格化分析及重点企业VOCs源谱分析,加强高活性VOCs组分物质减排。
不涉及
符合
产业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重点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或其他有机溶剂的家具制造、门窗制造、五金制品制造、零部件制造、包装印刷、纺织后整理、制鞋等涉气产业集群。2023年3月底前,各地在排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存在长期投诉、无组织排放严重、普遍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管理水平差等突出问题的产业集群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可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氮氧化物深度治理行动
钢铁、水泥行业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6月底前,除“十四五”搬迁关停项目外,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各地组织开展锅炉工业炉密使用情况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使用低效技术处理氮氧化物的在用锅炉和工业炉密,应立即实施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锅炉综合治理,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和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城市建成区内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生物质锅炉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加快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务。加强工业炉密深度治理,铸造、玻璃、石灰、电石等行业对照新国标按期完成提标改造;配备玻璃熔密的平板玻璃(光伏玻璃)、日用玻璃、玻璃纤维企业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实施有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内河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柴油移动源。到2025年,全省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更新淘汰4万辆,基本淘汰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登记在册的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
不涉及
符合
企业污染防治提级行动
以绩效评级为抓手,推动工业企业对标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要求,开展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大气环境管理、清洁运输方式等提级改造,整体提升全省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各地应结合产业特点,培育创建一批A、B级或引领性企业。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力争8%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6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其他城市4%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5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到2024年,重点城市力争12%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75%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其他城市8%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65%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到2025年,重点城市力争15%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9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其他城市10%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8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可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污染源强化监管行动
涉VOCs和氨氧化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据排污许可等管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推动一批废气排放量大、VOCs排放浓度高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到2025年,全省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网络取得明显提升。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旁路监管,2023年3月底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备案旁路管理“回头看”,依法查处违规设置非应急类旁路行为。推动将用电监控模块作为废气治理设施的必备组件,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全面推动涉气排污单位安装用电监管模块,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废气收集治理用电监管网络。
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
符合
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行动
建立覆盖省-市-县的污染天气应对体系,2022年11月底前,各市建立中、轻度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方案;2023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中、轻度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方案。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重点城市应具备臭氧污染过程分析诊断能力和未来10天臭氧污染级别预报能力。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订臭氧污染预警标准和应对措施。加强政企协商,组织排污单位修订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操作方案,开展季节性生产调控,引导市政工程和工业企业涉VOCs施工避开臭氧污染易发时段。具备条件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对臭氧污染。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完善环杭州湾区域石化化工行业VOCs治理监管“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工作机制,2023年8月底前,嘉兴市与上海市金山地区率先建立实施“三统一”工作机制,2025年底前,逐步扩大至宁波市、舟山市等杭州湾南岸地区。
不涉及
符合
精准管控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和传输规律研究,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的臭氧源解析工作。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开发区开展VOCs、氮氧化物协同监测。推进大气污染精准管控,依托生态环境“大脑”试行“浙里蓝天”应用,构建全量感知、精准研判、多跨协同、闭环管理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模式。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建立问题智能发现、及时处置、结果反馈、评估优化的闭环管理机制。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筛查和处置全量测算网格大气污染物排放,定期推送热点网格数据,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落实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闭环,提高精准治气水平。强化数据整合,督促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调查和动态更新,实现大气污染排放源的动态评估;推广应用大气污染源“多表合一”等地方数字化改革成果,实现全省通用。
不涉及
符合
9、《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是否符合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四节治理分区
根据不同区域对太湖水环境的影响和作用,将太湖流域划分为太湖湖体保护区、江苏上游地区、浙江上游地区和太湖下游地区四类区域,实施分区治理,提升治理精准化水平。太湖湖体保护区域重点加强蓝藻水华的监测预警和打捞处置,科学推进重点水域生态清淤,促进重点区域水生植被恢复,改善湖泊生境,提高湖泊生态功能。江苏上游地区主要包括无锡市、常州市和镇江市,该区域入湖污染负荷较高,是入湖污染负荷防控重点区域,主要通过优化调整涉磷等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网湖泊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水网工程体系、强化水资源调控、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等措施,大幅削减各类入湖污染负荷。浙江上游地区主要是湖州市、杭州市的临安区和余杭区,通过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控,减少面源污染,强化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实施以水源涵养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实现清水入湖。太湖下游地区主要包括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临平区等地,以及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金泽镇和朱家角镇,坚持节水优先,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提升河网湖荡水质,恢复水生态功能。
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1-4层及6层,属于浙江上游地区。企业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不排放工业废水。
符合
第三章大力推进污染治理
/
以减磷控氮为主线,以太湖上游为重点,深化控源截污,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内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涉氮磷项目减量替代台账,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标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负荷。
项目属于太湖流域的浙江上游地区。企业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不排放工业废水。
符合
第六章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技改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技改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从事纸板容器制造,不涉及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不排放工业废水。
符合
10、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环发[2023]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4.299t/a,企业预测的工业增加值为1000万元,根据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危险固废产生量)/工业增加值,则本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为0.064吨/万元,能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浙环发〔2023〕8号)表1中要求的工业固废废物产生强度0.20吨/万元的指标。
11、与《浙江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
VOCs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工艺类型
预防技术
治理技术
技术使用条件
平板印刷
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替代技术+无/低醇润湿液替代技术+自动橡皮布清洗技术
/
适用于平版印刷工艺,其中无醇润湿液替代技术适用于书刊、报纸及本册等的平版印刷工艺
凸版印刷
水性凸印油墨替代技术
/
适用于纸包装、标签、票证、塑料包装、铝罐等的凸版印刷工艺
网版印刷
辐射固化油墨替代技术
/
适用于网版印刷工艺。适用于标签、票证、纸包装等的印刷,不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的印刷
复合/涂布
水性胶粘剂替代技术
/
适用于方便面包装袋、膨化食品包装袋等轻包装制品的覆膜工序,以及纸包装的复合工序
上光
水性光油替代技术
/
适用于书刊、画册、食品包装、药品包装等纸张印刷的上光工艺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使用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水性油墨、水性胶粘剂、水性光油,丝网印刷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产生浓度较小,可达到处理要求,符合《浙江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涉及 工业废水直排。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规划区域内的规划区块
高虹片区、锦北片区
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
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本项目位置
分类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空间布局引导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本项目与其他企业、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企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雨污分流。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企业按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符合
分类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符合性分析
结论
禁止准入类产业
1、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2、占用或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除外)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禁止(淘汰)类产业、设备;
4、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热电行业除外)
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中的禁止(淘汰)类产业、设备,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符合
限制准入类产业
①严格限制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VOCs重污染项目(全部使用新料的塑料制品业、全部使用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3号)文件要求的水性涂料、油墨、胶粘剂的且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等的除外)。
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
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VOC含量限量;本项目使用的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中VOC含量限值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VOC含量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
符合
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空间布局引导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本项目与其他企业、居住区之间设置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企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雨污分流。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企业按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
符合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纳污水体可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水纳管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纳污水体水环境等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后可维持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4。
符合
序号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
本项目相关内容
是否符合
1
第十五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符合
2
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
符合
3
第十七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
符合
4
第十八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本项目属于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行业的项目。
符合
内容
序号
判断依据
企业情况
是否符合
控制思路与要求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VOC含量限量,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中VOC含量限值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VOC含量要求。
符合
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保持密闭,使用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设备,印刷车间采用负压收集。
符合
3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本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采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转移和输送。
符合
4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
本项目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符合
5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本项目废气应收尽收,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符合
6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重点行业治理任务(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
7
强化源头控制。塑料软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鼓励使用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等。印铁企业加快推广使用辐射固化涂料、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制罐企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鼓励包装印刷企业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
本项目采用胶印、柔印技术。
符合
8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涂布液、清洗剂等含VOCs物料储存、调配、输送、使用等工艺环节VOCs无组织逸散控制。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并有效收集,非即用状态应加盖密封。涂布、印刷、覆膜、复合、上光、清洗等含VOCs物料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凹版、柔版印刷机宜采用封闭刮刀,或通过安装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减少墨槽无组织逸散。鼓励重点区域印刷企业对涉VOCs排放车间进行负压改造或局部围风改造。
本项目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保持密闭,使用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设备,印刷车间采用负压收集。
符合
9
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包装印刷企业印刷、干式复合等VOCs排放工序,宜采用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燃烧、减风增浓+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
本项目废气产生浓度较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可达到治理要求。
符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达标。本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本项目针对废气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地表水针对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噪声影响分析采用声环境导则的推荐模式(室外声源和室内声源)进行预测分析。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后纳管;噪声经防噪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进行安全处理。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导则及标准规范要求
符合
五不批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1-4层及6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选址要求,不属于环境功能区规划负面清单中的类别,符合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符合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地表水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符合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噪声经防噪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进行安全处理。
符合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符合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建设项目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
内容
判断依据
本项目实施情况
是否符合
优化产业结构
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
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VOC含量限量,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中VOC含量限值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VOC含量要求。
符合
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杭环发〔2024〕49号)的要求;项目拟建区域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满足相关要求。
符合
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
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本项目使用柔版印刷、平板印刷、丝网印刷等印刷工艺,工艺装备符合治理要求。
符合
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
不涉及
符合
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本项目使用的油墨均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限值要求,胶粘剂均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限值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限值要求。本项目所在行业不在该文件附件1的替代指导目录中。
符合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本项目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有机废气治理规范设计,废气收集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确保不低于0.3m/s。
符合
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开展LDAR企业3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LDAR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1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2年,15个县(市、区)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
不涉及
符合
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
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O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不涉及
符合
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
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
本项目VOCs产生量较少,可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活性炭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VOCs综合去除效率可达到60%以上。
符合
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要求本项目废气收集设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与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关联,设置“先启后停”的投运方案。
符合
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
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本项目不设置应急旁路
符合
内容
主要任务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行动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涉及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技术的废气治理设施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的设施逐一登记入册,2022年12月底前报所在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各地要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普遍采用低效设施治理VOCs废气的突出问题,对照《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要求,加快推进升级改造。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基本完成VOCs治理低效设施升级改造:2023年底前全省完成升级改造。2024年6月底前,各地组织开展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设施升级改造情况“回头看”,各地建立VOCs治理低效设施(恶臭异味治理除外)动态清理机制,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发现一例、整改一例。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可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行动。
各地结合产业特点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浙环发[2021]10号文附件1),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计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其中,涉及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的汽车整车、工程机械整机、汽车零部件、木质家具、钢结构、船舶制造,涉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以及涉及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软包装复合、纺织品复合、家具胶粘等10个重点行业,到2025年底,原则上实现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应替尽替”。到2023年1月,各市上报辖区内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和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源头替代政企协商计划,无法替代的由各市严格把关并逐一说明。2024年三季度,各市对重点行业源头替代计划实施进度开展中期调度,对进度滞后的企业加大督促帮扶力度。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水性胶等原料,进行了源头替代。
符合
治气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各地摸清需求,规划建设一批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2023年底前,全省废气治理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规模力争达到30万吨/年以上,2025年底前力争达到60万吨/年,远期提升至100万吨/年以上。推行“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的VOCs治理模式,推动建立地**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依托“无废城市在线”浙里蓝天”数字化应用推进活性炭全周期监管,做到规范采购、定期更换、统一收集、集中再生。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初步建立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2025年底前,采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的VOCs治理设施全部接入监管平台,各县(市、区,海岛地区除外)全面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汽修钣喷中心等“绿岛”设施,配套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
不涉及
符合
化工园区绿色发展行动
加强化工园区治理监管规范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建设,以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为核心指标,开展全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管理等级评价和晾晒。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组织炼油与石油化工企业逐一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按照“一年启动、三年完成、五年一流”的原则,制定实施提级改造工作计划,2023年3月底前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推动煤制氮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化工企业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持续提升工艺装备和污染物排放控制,逐步改进运输方式。加强化工园区储罐、装卸、敞开液面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以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化工企业每年3月底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报告开停车、检维修计划安排,突发或临时任务及时上报,必要时可实施驻场监管。企业集中、排污量大的化工园区,可组织开展高活性VOCs特征污染物的网格化分析及重点企业VOCs源谱分析,加强高活性VOCs组分物质减排。
不涉及
符合
产业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重点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或其他有机溶剂的家具制造、门窗制造、五金制品制造、零部件制造、包装印刷、纺织后整理、制鞋等涉气产业集群。2023年3月底前,各地在排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存在长期投诉、无组织排放严重、普遍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管理水平差等突出问题的产业集群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可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氮氧化物深度治理行动
钢铁、水泥行业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6月底前,除“十四五”搬迁关停项目外,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各地组织开展锅炉工业炉密使用情况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使用低效技术处理氮氧化物的在用锅炉和工业炉密,应立即实施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锅炉综合治理,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和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城市建成区内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生物质锅炉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加快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务。加强工业炉密深度治理,铸造、玻璃、石灰、电石等行业对照新国标按期完成提标改造;配备玻璃熔密的平板玻璃(光伏玻璃)、日用玻璃、玻璃纤维企业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实施有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内河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柴油移动源。到2025年,全省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更新淘汰4万辆,基本淘汰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登记在册的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
不涉及
符合
企业污染防治提级行动
以绩效评级为抓手,推动工业企业对标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要求,开展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大气环境管理、清洁运输方式等提级改造,整体提升全省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各地应结合产业特点,培育创建一批A、B级或引领性企业。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力争8%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6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其他城市4%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5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到2024年,重点城市力争12%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75%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其他城市8%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65%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到2025年,重点城市力争15%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9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其他城市10%的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80%的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
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可满足治理要求。
符合
污染源强化监管行动
涉VOCs和氨氧化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据排污许可等管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推动一批废气排放量大、VOCs排放浓度高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到2025年,全省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网络取得明显提升。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旁路监管,2023年3月底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备案旁路管理“回头看”,依法查处违规设置非应急类旁路行为。推动将用电监控模块作为废气治理设施的必备组件,2023年8月底前,重点城市全面推动涉气排污单位安装用电监管模块,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废气收集治理用电监管网络。
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
符合
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行动
建立覆盖省-市-县的污染天气应对体系,2022年11月底前,各市建立中、轻度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方案;2023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中、轻度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方案。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重点城市应具备臭氧污染过程分析诊断能力和未来10天臭氧污染级别预报能力。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订臭氧污染预警标准和应对措施。加强政企协商,组织排污单位修订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操作方案,开展季节性生产调控,引导市政工程和工业企业涉VOCs施工避开臭氧污染易发时段。具备条件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对臭氧污染。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完善环杭州湾区域石化化工行业VOCs治理监管“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工作机制,2023年8月底前,嘉兴市与上海市金山地区率先建立实施“三统一”工作机制,2025年底前,逐步扩大至宁波市、舟山市等杭州湾南岸地区。
不涉及
符合
精准管控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和传输规律研究,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的臭氧源解析工作。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开发区开展VOCs、氮氧化物协同监测。推进大气污染精准管控,依托生态环境“大脑”试行“浙里蓝天”应用,构建全量感知、精准研判、多跨协同、闭环管理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模式。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建立问题智能发现、及时处置、结果反馈、评估优化的闭环管理机制。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筛查和处置全量测算网格大气污染物排放,定期推送热点网格数据,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落实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闭环,提高精准治气水平。强化数据整合,督促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调查和动态更新,实现大气污染排放源的动态评估;推广应用大气污染源“多表合一”等地方数字化改革成果,实现全省通用。
不涉及
符合
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是否符合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四节治理分区
根据不同区域对太湖水环境的影响和作用,将太湖流域划分为太湖湖体保护区、江苏上游地区、浙江上游地区和太湖下游地区四类区域,实施分区治理,提升治理精准化水平。太湖湖体保护区域重点加强蓝藻水华的监测预警和打捞处置,科学推进重点水域生态清淤,促进重点区域水生植被恢复,改善湖泊生境,提高湖泊生态功能。江苏上游地区主要包括无锡市、常州市和镇江市,该区域入湖污染负荷较高,是入湖污染负荷防控重点区域,主要通过优化调整涉磷等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网湖泊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水网工程体系、强化水资源调控、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等措施,大幅削减各类入湖污染负荷。浙江上游地区主要是湖州市、杭州市的临安区和余杭区,通过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控,减少面源污染,强化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实施以水源涵养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实现清水入湖。太湖下游地区主要包括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临平区等地,以及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金泽镇和朱家角镇,坚持节水优先,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提升河网湖荡水质,恢复水生态功能。
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1-4层及6层,属于浙江上游地区。企业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不排放工业废水。
符合
第三章大力推进污染治理
/
以减磷控氮为主线,以太湖上游为重点,深化控源截污,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内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涉氮磷项目减量替代台账,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标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负荷。
项目属于太湖流域的浙江上游地区。企业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不排放工业废水。
符合
第六章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技改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技改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从事纸板容器制造,不涉及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不排放工业废水。
符合
工艺类型
预防技术
治理技术
技术使用条件
平板印刷
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替代技术+无/低醇润湿液替代技术+自动橡皮布清洗技术
/
适用于平版印刷工艺,其中无醇润湿液替代技术适用于书刊、报纸及本册等的平版印刷工艺
凸版印刷
水性凸印油墨替代技术
/
适用于纸包装、标签、票证、塑料包装、铝罐等的凸版印刷工艺
网版印刷
辐射固化油墨替代技术
/
适用于网版印刷工艺。适用于标签、票证、纸包装等的印刷,不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的印刷
复合/涂布
水性胶粘剂替代技术
/
适用于方便面包装袋、膨化食品包装袋等轻包装制品的覆膜工序,以及纸包装的复合工序
上光
水性光油替代技术
/
适用于书刊、画册、食品包装、药品包装等纸张印刷的上光工艺
1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
项目由来及环评分类判别
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成立,计划租赁杭州临安宏星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的1-4层已建11600m2厂房进行生产活动,6层570m2办公室进行办公,拟购置制版机、印刷机、制盒机、模切机、烫金机等设备,采用印刷、喷码、烫金、模切、糊盒等工艺进行生产,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16000万只纸质包装盒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由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赋码备案,项目代码为:2508-330112-07-02-345210。
本项目对应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别见表2-1。
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别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
38
纸制品制造223
/
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
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
39
印刷231
年用溶剂油墨10吨及以上的
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
/
本项目主要生产纸质抱着。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中的“38、纸制品制造223”中的“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及“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中的“39、印刷231”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受杭州欧诺特包装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致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计算,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排污许可证分类判别
根据上述分析,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22”中的“38、纸制品制造223”,本项目有工业废气排放。综合对照,企业属于简化管理企业,具体判别如下。
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分类判别表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22
38
纸制品制造223
/
有工业废水或者废气排放的
其他
1. 本项目工程组成
0. 本项目工程组成表
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租赁杭州临安宏星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的1-4层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活动,1层设置印刷车间一、印刷车间二、切纸车间、喷码间、金银卡复合、分切车间、覆膜、烫金、模切车间、CDP板房,2层设置制盒区、品检区、皮壳区、包装区,3层设置包装区、分切区、检标区、模切区、印刷区、覆膜区、原材料区、废料区、成品区,4层目前仅作为仓库使用,为后续扩建车间,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6000万只纸质包装盒的生产规模
/
辅助工程
办公房
6楼570m2办公室
/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管网给水
/
排水
雨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供电
市政供电
/
环保工程
废气
烘干废气、洗版废气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印刷废气、上光废气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码废气、覆膜废气、贴片、糊盒、制盒废气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
/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固废
5m2一般固废库位于一层南侧;15m2危废贮存库位于一层南侧
/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生产、辅助、环保设施设置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等
/
储运工程
仓储
原料仓位于一层南侧室外钢棚;成品储存区位于二层东侧
/
依托工程
废水
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
/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
/
1. 主要产品及产能
0. 项目产品方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备注
1
纸质包装盒
万只/a
16000
/
1. 主要生产设施
0. 项目主要生产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运行时间/h
位置
备注
1
上光机
/
台
2
7200
1F 印刷车间一
/
2
全自动丝网印刷机
/
台
2
7200
/
3
海德堡印刷机
6+1
台
2
7200
1F 印刷车间二
/
4
海德堡印刷机
8+1
台
1
7200
/
5
自动清废机
QF-1080C
台
3
7200
1F 切纸车间
/
6
高速切纸机
QZWK-1300CT
台
1
7200
/
7
高速开槽机
KLG-950
台
2
7200
/
8
喷码机
KML-1050H
台
2
1800
1F 喷码间
/
9
金银卡纸干湿复合一体机
ZNFH1300-GS
台
1
7200
1F 金银卡复合、分切车间
/
10
滚筒双向纸板分切机
SLF-1300S
台
2
7200
/
11
全自动贴片机
ZH9060CT
台
3
7200
1F 覆膜、烫金、模切车间
/
12
全自动烫金机
HF-1060MTE
台
5
7200
/
13
全自动模切机
HF-1060C
台
5
7200
/
14
高速覆膜机
KMM-1050D
台
2
3600
/
15
半自动烫金机
PYQ203C
台
1
7200
/
16
半自动模切机
TYMK-930
台
2
7200
/
17
组装机
LM-JSXH-420
台
3
7200
2F 制盒区
/
18
制盒机
HM-6418G
台
4
3600
/
19
高速全自动糊盒机
ANKA850-A3
台
3
3600
/
20
半自动制盒机
HM-600G
台
1
3600
/
21
单张品检机
SE600Q
台
2
1200
2F 品检区
/
22
皮壳机
B600
台
4
3600
2F 皮壳区
/
23
数码印刷机
/
台
5
7200
3F 印刷区
/
24
PS版卷筒印刷机6+1
/
台
3
7200
/
25
柔版染色印刷机
/
台
2
7200
/
26
柔版12色卷筒印刷机
/
台
2
7200
/
27
全自动电脑检标机
/
台
5
1200
3F 检标区
/
28
多功能卷/平张覆膜机
/
台
3
3600
3F 覆膜区
/
29
卷筒丝网机
/
台
3
3600
/
30
模切机
/
台
10
7200
3F 模切区
/
31
分切机
/
台
8
7200
3F 分切区
/
32
显影机
/
台
1
1200
1F CDP板房
/
33
洗版机/设施
/
台
2
1200
/
34
全自动晒版机
/
台
1
1200
/
35
曝光机
/
台
2
1200
/
36
激光晒版机
/
台
2
1200
/
37
后处理机
/
台
1
1200
/
38
半自动制版机
/
台
1
1200
/
39
电烘干机
/
台
2
1200
/
40
空压机
HNG-20Y-Ⅱ
台
3
7200
生产车间
/
41
包装机
/
台
3
7200
3F 包装区
/
1.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
0.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物料性状
单位
用量
最大储存量
储存位置
备注
1
纸张
固态
t/a
274
5
原料仓库
/
2
水性油墨
液态
t/a
2
0.4
平板/柔版印刷用,200kg/桶
3
胶印油墨
液态
t/a
1.5
0.4
平板印刷用,200kg/桶
4
丝印油墨
液态
t/a
0.5
0.2
丝网印刷用,100kg/桶
5
显影液
液态
t/a
0.2
0.1
50kg/桶
6
清洗剂
液态
t/a
2
0.1
50kg/桶
7
烫金版
固态
t/a
2
0.04
/
8
水性覆膜胶
液态
t/a
5.5
0.4
200kg/桶
9
水性上光油
液态
t/a
1.5
0.1
50kg/桶
10
BOPP膜
固态
t/a
0.1
0.01
/
11
PS版
固态
张/a
6857
150
/
12
柔性树脂版
固态
张/a
1800
40
已预涂感光材料
13
啫喱胶
液态
t/a
10
0.4
100kg/桶
14
胶粘剂
液态
t/a
0.5
0.1
50kg/桶
15
喷码机油墨
液态
t/a
0.4
0.1
喷码机用
16
润版液
液态
t/a
0.06
0.04
20kg/桶
17
丝网
固态
张/a
3000
60
自带定位胶
18
网框
固态
个/a
100
10
/
19
菲林片
固态
t/a
0.96
0.02
4800片
20
铁片
固态
万片/a
3000
60
/
21
包装材料
固态
t/a
30
0.6
/
22
润滑油
液态
t/a
0.2
0.2
/
23
水
液态
t/a
1455
/
给水管接入
生产生活
24
电
/
kW·h/a
70万
/
电力管线接入
生产生活
0. 主要原材料组分表
序号
原辅料
主要成分
含量占比(%)
1
水性油墨
苯丙聚合乳液
42-48(以45计)
单乙醇胺
0.5-1(以0.75计)
颜料
8-15(以11.5计)
聚乙烯蜡
0.5-1(以0.75计)
有机硅
0.3-0.6(以0.5计)
丙二醇
1-2(以1.5计)
去离子水
40-60(以40计)
2
丝印油墨
丙烯酸改性树脂
31.2
异佛尔酮
46.8
颜料
30
助剂
2
3
胶印油墨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
20-25(以25计)
大豆油
20-30(以30计)
植物油
10-20(以19计)
颜料
10-25(以24计)
聚乙烯蜡
0.1-2(以1计)
聚四氟乙烯蜡
0.1-1(以0.5计)
异辛酸钴
0-0.5(以0.25计)
异辛酸锰
0-0.5(以0.25计)
4
喷码机油墨
水性聚氨酯树脂
30-40(以35.5计)
分散剂
0.2-0.5(以0.5计)
颜料
20-30(以25计)
水
30-40(以35计)
丙酮
1-2(以2计)
乙二醇
1-2(以2计)
5
清洗剂
石油溶剂A
20-30(以20计)
三甲苯类
20-30(以20计)
石油溶剂B
30-40(以30计)
二乙二醇丁醚
30-40(以30计)
6
水性上光油
水
50-60(以58计)
丙烯酸类树脂
20-40(以38计)
聚乙烯蜡
1-3(以3计)
乙醇
0-1(以1计)
氨
微量
7
润版液
离子水
37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溶剂
30
阿拉伯胶
22
柠檬酸
1
柠檬酸钠
10
8
胶粘剂
水
40-80(以60计)
聚乙烯醇
4-7(以5计)
醋酸乙烯酯
9-50(以30计)
助剂
4-6(以5计)
9
水性覆膜胶
苯乙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的共聚物
44
水
56
注:本项目仅平版印刷使用润版液,平版使用清洗剂清洗,不产生洗版废水。本项目洗版废水为清洗丝印版产生,不含润版液,不含LAS。
原辅料成分的理化性质
序号
原辅料名称
理化性质
1
苯丙聚合乳液
苯丙乳液(苯乙烯-丙烯酸酯乳液)是由苯乙烯和丙烯酸酯单体经乳液共聚而得。现主要用作建筑涂料、金属表面乳胶涂料、地面涂料、纸张粘合剂、胶粘剂等。苯丙乳液附着力好,胶膜透明,耐水、耐油、耐热、耐老化性能良好。乳白色液体,带蓝光。固体含量40~50%,粘度80~2000mPa·s,单体残留量0.5%,PH值8~9。
2
单乙醇胺
化学式为C2H7NO,分子量为61.083,密度为1.02g/cm3,无色透明粘稠液体,冷时变为白色结晶固体,有微弱的氨味,呈强碱性,有吸潮性,易溶于水和醇类、微溶于苯和乙醚。化学性质活泼,可与多种酸反应,生成酯、酰胺、盐。闪点93.3℃,熔点70℃,沸点170.9℃。
3
聚乙烯蜡
聚乙烯蜡(PE蜡,又称高分子蜡),外文名pe wax,是一种低分子量聚乙烯均聚物或共聚体,具有耐寒性、耐热性、耐化学性和耐磨性。其密度为0.93-0.98,熔点90-120°C,分子量1500~5000,外观呈白色小微珠状或片状,主要通过解聚反应制备。该材料作为润滑剂及分散剂,化学性质稳定、电性能良好,可改善聚烯烃加工流动性及脱模性,增加产品光泽。与聚乙烯、聚丙烯、聚醋酸乙烯、乙丙橡胶、丁基橡胶等材料相容性优异,适用于色母粒、PVC型材、电缆绝缘料、油墨及热熔胶等领域
4
丙二醇
丙二醇是1,2-丙二醇、1,3-丙二醇、1,1-丙二醇和2,2-丙二醇,其中前两种是稳定的非偕二醇,丙二醇以1,2-丙二醇最为常见,而后两种是不常见且不稳定的偕二醇,它们极难从物质中被单独分离出来。两种非偕二醇都是可燃的有机化合物,可与水、乙醚、乙醇不同程度地混溶,常温下是无色黏稠状液体。而两种偕二醇的特点在于两个羟基基团-OH都位于同一碳原子上,导致它们在热力学上通常较不稳定,易发生脱水反应回到原来的羰基形式,密度为1.036g/cm3。
5
异佛尔酮
异佛尔酮,又名“1,1,3-三甲基环己烯酮”,学名3,5,5-三甲基-2-环己烯-1-酮,是一个六元环状的α,β-不饱和酮,化学式为C9H14O,是无色至黄色有特征性气味(樟脑/薄荷香味)的挥发性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见光转变为二聚物。相对密度为0.9255g/ml,闪点84℃,熔点-8.1℃,沸点215.3℃。
6
丙烯酸改性树脂
丙烯酸改性树脂具有高透明度,其分子结构赋予其高透光性和亮度,适合用于制备高透明产品,该树脂可耐受紫外线照射、高温和低温环境,不易发生氧化分解或老化,尤其在双组分聚氨酯木器漆中表现出耐候性好、性价比高的特点。
7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是由烷基酚(如苯酚、双酚A、对叔丁基酚(PTBP)、对特辛基苯酚(POP)、壬基酚(PNP)及十二烷基苯酚(PDDP)等)、甲醛、多元醇与松香经缩合反应生成的高分子化合物,通过六次甲基四胺催化生成可溶性酚醛树脂后与松香反应,再经甘油酯化形成红棕色透明固体。该树脂具有高于松香40-50℃的软化点及优良油溶性,应用于胶印油墨制造领域
8
聚四氟乙烯蜡
聚四氟乙烯蜡是由四氟乙烯经调聚反应生成分散液,再经凝聚、洗涤、干燥制成的白色微粉状树脂。其分子量低于1万,平均粒径为0.5-15μm,兼具聚四氟乙烯原有耐高温(-200℃至260℃)、耐化学腐蚀、电绝缘等特性,并具备低摩擦、抗老化、无静电等独特性能。
9
异辛酸钴
异辛酸钴,又名2-乙基己酸钴,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6H30CoO4,主要用作油漆和油墨的催干剂、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固化促进剂、聚氯乙烯稳定剂、聚合反应催化剂等。紫色液体,沸点228℃,闪点116.6℃,熔点38℃,密度1.01g/cm3。
10
异辛酸锰
异辛酸锰(CAS号:13434-24-7、15956-58-8),化学式为C16H30MnO4,是一种有机金属盐类催干剂。其外观呈棕色或浅褐色粘稠液体,金属含量为4%±0.2%、6%±0.2%,主要用于气干型油漆、油墨的催干剂及燃料、润滑油的添加剂,贮存时需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有效期为一年。
11
二乙二醇丁醚
二乙二醇单丁基醚(别名丁基卡必醇),是一种常用工业化学品,化学式C8H18O3,CAS号为112-34-5。该物质为无色液体,微具丁醇气味,沸点230.6℃,相对密度0.9553,易溶于水、醇、醚等溶剂,主要用作塑料中间体和工业溶剂。
12
丙烯酸树脂
丙烯酸树脂是以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及苯乙烯等乙烯类单体为主要原料合成的共聚物的总称,是一种重要的高分子材料。丙烯酸树脂透明柔韧,保光、保色性优良,耐候性、耐化学腐蚀、耐温性优异。闪点61.6℃,熔点106℃,沸点116℃,密度1.09g/cm3。
13
乙醇
乙醇,俗称酒精、火酒,是醇类化合物的一种,化学式为C2H6O。乙醇燃烧性很好,是常用的燃料、溶剂和消毒剂等,在有机合成中应用广泛。闪点14.0℃,熔点-114.1℃,沸点78.3℃,密度0.7893g/cm3。
14
阿拉伯胶
阿拉伯胶,又称阿拉伯树胶,来源于豆科的金合欢树属的树干渗出物,因此也称金合欢胶。阿拉伯胶主要成分为高分子多糖类及其钙、镁和钾盐。主要包括有树胶醛糖、半乳糖、葡萄糖醛酸等。品质良好的阿拉伯胶颜色呈琥珀色,且颗粒大而圆,主要产于非洲。
15
柠檬酸
柠檬酸,又名枸橼酸,分子式为C6H8O7,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弱酸,为无色晶体,无臭,易溶于水,溶液显酸性。在生物化学中,它是柠檬酸循环(三羧酸循环)的中间体,柠檬酸循环发生在所有需氧生物的新陈代谢中。柠檬酸被广泛用作酸度调节剂(GB2760—2014)、调味剂和螯合剂。
16
柠檬酸钠
柠檬酸钠又名柠檬酸三钠、枸橼酸钠、枸橼酸三钠,是一种有机酸钠盐。外观为白色到无色晶体,有凉咸味,在空气中稳定。化学式为C6H5Na3O7,溶于水,难溶于乙醇,水溶液具有微碱性,常用作缓冲剂、络合剂、细菌培养基,在医药上用于利尿、祛痰、抗凝血剂,并用于食品、饮料、电镀、照相等方面。是生物试验的基本药剂之一。
17
聚乙烯醇
聚乙烯醇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2H4O]n,外观是白色片状、絮状或粉末状固体,无味。溶于水(95℃以上),微溶于二甲基亚砜,不溶于汽油、煤油、植物油、苯、甲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丙酮、醋酸乙酯、甲醇、乙二醇等。聚乙烯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耐汽油管道和维尼纶、织物处理剂、乳化剂、纸张涂层、粘合剂、胶水等。闪点79℃,熔点230-240℃。
18
醋酸乙烯酯
分子式为C4H6O2,相对分子质量为86.09。乙酸乙烯酯为无色液体,具有甜的醚味,微溶于水,可溶于醇、丙酮、苯、氯仿。其相对密度(水=1)0.93,熔点-100℃,沸点72.8℃,闪点-8℃(闭杯)。
19
显影液
显影液用于使已曝光感光材料显影,本项目显影液成分为碳酸钾,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醚,相对密度2.43,熔点891℃。
20
BOPP膜
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一般为多层共挤薄膜,是由聚丙烯颗粒经共挤形成片材后,再经纵横两个方向的拉伸而制得。由于拉伸分子定向,所以这种薄膜的物理稳定性、机械强度、气密性较好,透明度和光泽度较高,坚韧耐磨,是应用广泛的印刷薄膜,一般使用厚度为20~40 μm ,应用最广泛的为20 μm
21
啫喱胶
也称动物胶,外观类似果冻,在印刷包装行业的胶称果冻胶。啫喱胶是一种新型的环保胶粘剂,取材天然,主要成分是工业明胶(一种动物胶,即热溶胶)。啫喱状冷凝体,溶于热水,透明浅黄色,pH4.5~6.5,沸点范围:80℃~100℃。
22
丙烯酸
丙烯酸(Acrylic acid)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最简单的不饱和脂肪酸,化学式为C3H4O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易溶于水(混溶)、乙醇、乙醚等。由于在结构中含有不饱和键,其化学性质较为活泼,在空气中易聚合,可与氢气发生还原反应,可与醇类发生酯化反应,亦可与卤化氢发生加成反应。
23
光引发剂
主要成分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黄色透明液态,是一种自由基(I)型液体光引发剂,主要用于含丙烯酸基树脂和含苯乙烯基不饱和聚酯的UV固化。
24
氨
极易溶于水,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沸点-33.5℃,密度0.771,闪点11℃,熔点-77.7℃。
25
水性聚氨酯树脂
水性聚氨酯以水为溶剂,有着无污染、安全可靠、机械性能优良、相容性好、易于改性等优点
26
丙酮
又名二甲基酮,是一种有机物,分子式为C3H6O,为最简单的饱和酮。常温常压下为一种有薄荷气味的无色可燃液体。易溶于水和甲醇、乙醇、乙醚、氯仿、吡啶等有机溶剂。易燃、易挥发,化学性质较活泼
27
乙二醇
又名甘醇、1,2-亚乙基二醇,简称EG。化学式为(CH2OH)2,是最简单的二元醇。乙二醇是无色无臭、有甜味液体,对动物有低毒性,乙二醇能与水、丙酮互溶,但在醚类中溶解度较小。
28
分散剂
一种在分子内同时具有亲油性和亲水性两种相反性质的界面活性剂。吸附于固体颗粒的表面,降低液-液或固-液之间的界面张力。使凝聚的固体颗粒表面易于湿润。
1、本项目油墨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相符性分析: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摘录)
类别
油墨品种
VOCs含量限值%
溶剂油墨
网印油墨
≤75
水性油墨
柔印油墨
吸收性承印物
≤5
喷码印刷油墨
≤30
胶印油墨
单张胶印油墨
≤3
表1-5 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对照表
原辅料
成分
含量占比%
含量取值%
VOCs占比%
VOCs含量占比%
VOCs含量限值要求%
水性油墨
苯丙聚合乳液
42-48
45
2
3.9
5
单乙醇胺
0.5-1
0.75
100
颜料
8-15
11.5
0
聚乙烯蜡
0.5-1
0.75
100
有机硅
0.3-0.6
0.5
0
丙二醇
1-2
1.5
100
去离子水
40-60
40
0
丝印油墨
丙烯酸改性树脂
31.2
31.2
2
49.424
75
异佛尔酮
46.8
46.8
100
颜料
30
30
0
助剂
2
2
100
胶印油墨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
20-25
25
2
2.5
3
大豆油
20-30
30
0
植物油
10-20
19
0
颜料
10-25
24
0
聚乙烯蜡
0.1-2
1
100
聚四氟乙烯蜡
0.1-1
0.5
100
异辛酸钴
0-0.5
0.25
100
异辛酸锰
0-0.5
0.25
100
喷码机油墨
水性聚氨酯树脂
30-40
35.5
2
4.71
30
分散剂
0.2-0.5
0.5
0
颜料
20-30
25
0
水
30-40
35
0
丙酮
1-2
2
100
乙二醇
1-2
2
100
说明
1、树脂、乳液几乎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本环评按2%挥发计。
2、助剂以易挥发有机物为主,本环评按100%挥发计。
根据上表,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中VOCs最大含量为3.9%,在水性油墨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VOCs含量限值范围内;丝印油墨中VOCs最大含量为49.424%,在溶剂油墨网印油墨VOCs含量限值范围内;胶印油墨中VOCs最大含量为2.5%,在胶印油墨单张胶印油墨VOCs含量限值范围内;喷码机油墨中VOCs最大含量为9.625%,在水性油墨喷墨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范围内。
2、本项目胶粘剂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相符性分析:
根据附件6化学品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包装领域VOC含量≤50g/L的限量要求。
3、本项目清洗剂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密度为0.9g/cm3,因此清洗剂中VOCs最大含量为0.9×1000=900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有机溶剂清洗剂VOC含量≤900g/L的要求。
1.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1、物料平衡
油墨用量匹配性分析:本项目平均每个包装盒印刷面积为0.25dm2,总印刷面积约为40万m2,油墨用量核算见下表。
表1-6 油墨用量核算表 单位:t/a
原料
油墨用量
固体分%
产品附着量t/a
印刷厚度μm
密度kg/L
可印刷面积m2/a
水性油墨
2
56.1
1.1
10
1.1
102000
丝印油墨
0.5
50.576
0.23
25
0.9
11239
胶印油墨
1.5
97.5
1.45
5
1
292500
注:可印刷面积=产品附着量÷印刷厚度÷密度×1000000
根据上表的数据,油墨可印刷总面积为102000+11239+292500=405739m2,与业主提供的总印刷面积40万m2相差不大,故本环评认为企业提供的油墨用量较合理。
油墨物料平衡:油墨物料平衡见下表。
表1-7 油墨物料平衡表 单位:t/a
投入
产出
水性油墨(2)
水40%
0.8
水
0.8
挥发分3.9%
0.078
附着于产品
3.218
固体分56.1%
1.122
废气
有组织排放VOCs
0.131
胶印油墨(1.5)
挥发分2.5%
0.038
无组织排放VOCs
0.076
固体分97.5%
1.462
固废
活性炭吸收VOCs
0.174
丝印油墨(0.5)
挥发分49.424%
0.247
废油墨
0.001
固体分50.576%
0.253
/
/
/
喷码机油墨(0.4)
挥发分4.71%
0.019
/
/
/
固体分90.375%
0.381
/
/
/
合计
4.4
合计
4.4
2、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洗版用水,具体产排污分析见4.2.2。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1.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9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24h/d两班制。厂区内不设食堂、宿舍。
1. 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2幢1-4层及6层,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杭州逸澄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杭州亿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杭州临安宏星建材有限公司;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150m的春福里。
企业分区布置生产、储运、辅助等工程内容,车间1层由西往东为CDP板房、印刷间一、印刷间二、原料仓、喷码房、切纸车间、覆膜、烫金、模切车间、金银卡复合、分切车间,车间2层由西往东为制盒区、包装区、品检区、皮壳区、成品储存区,车间3层由西往东为包装区、废料区、分切区、检标区、模切区、覆膜区、成品区、原材料区、印刷区,车间4层目前仅作为仓库使用;项目车间布置根据加工工艺流程走向布置以提高生产效率;相关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风机等尽可能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平面布置详见附图4。
总体上,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整体布局较为合理。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工艺流程
图2-2 丝网印刷制版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外购丝网、网框手工绷网,利用丝网上定位胶固定,四周多余网格裁剪下来,形成丝印网版,然后涂上胶粘剂,上胶完成放入电烘干机烘干(温度约50℃),烘干后和菲林片一起利用晒版机固化(原理为曝光制版),菲林片上的无图案部分可以透光到网版上将网版上的胶粘剂固化,而菲林片上的有图案部分则无法透光到网版上,网版上该部分感光胶无法固化,用水冲掉该部分感光胶即形成网版图案,即为可用于印刷的丝网印版。
图2-3 平版印刷制版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晒版:采用特定光线作用于PS版材,从而在版材的表面成像涂层材料上形成潜影;经过曝光之后的版材,表面涂层材料的曝光区域和未曝光区域在相应的显影液中具有不同的溶解特性,因而可以使用显影液对曝光之后的版材进行显影处理,在版材上形成所需图案。
显影:显影过程是使用碱性显影液溶解去除平版印刷版材表面不需要的涂层材料,从而在版材表面形成所需要的图文区域及非图文区域。显影过程是在显影机中完成的,表面不需要的涂层材料在该显影段被溶解进入显影槽。
洗版、烘干:接着洗版机自动洗版,清洗掉残留,然后放入电烘干机中烘干(温度约50℃),残留的清洗剂蒸发,即可用于印刷。
图2-4 柔版印刷制版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柔性树脂版放入曝光机中利用300~400nm紫外线进行背面底基层曝光硬化,然后与菲林片一起放入曝光机中利用300~400nm紫外线进行正面曝光,透过菲林片的地方树脂硬化形成图案,未透光部分未硬化,接着洗版机自动洗版,将未硬化部分清洗掉,然后放入电烘干机中烘干(温度约50℃),残留的清洗剂蒸发,使印版恢复初始厚度,由于烘干后的印版带有微粘性,利用200nm紫外线进行后处理去粘,最后再次利用300~400nm紫外先进行后曝光增加印版的硬度,即可用于印刷。
图2-5 印刷和后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纸板根据产品尺寸要求分切后用于印刷,根据产品要求选择不同的印刷工艺和油墨,印刷设置印刷间一及印刷间二,印刷间保持恒温恒湿,温度约25~28℃,湿度约60%,使用水性油墨印刷温度约60℃,其中水分部分纸张吸附,部分设备热损,无需烘干;其中使用油性油墨的需要利用上光机进行上光处理,印刷固化温度约170℃,印刷后无需烘干;接着部分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利用喷码机喷码,完成后所有半成品利用覆膜机覆膜、烫金机烫金、模切机模切,然后部分半成品进行开槽、贴铁片、制成包装盒,其余利用品检机品检后糊盒成包装盒,最后利用纸箱包装入库。
2、产排污环节分析
0. 本项目产排污环节汇总表
序号
污染物类型
编号
产生工序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成分
1
废气
G1
烘干
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
2
G2
印刷
印刷废气
非甲烷总烃
3
G3
上光
上光废气
非甲烷总烃
4
G4
喷码
喷码废气
非甲烷总烃
5
G5
覆膜
覆膜废气
非甲烷总烃
6
G6
贴片
贴片废气
非甲烷总烃
7
G7
糊盒
糊盒废气
非甲烷总烃
8
G8
制盒
制盒废气
非甲烷总烃
9
G9
设备擦拭
擦拭废气
非甲烷总烃
10
G10
洗版
洗版废气
非甲烷总烃
11
废水
W1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Cr、NH3-N等
12
W2
洗版
洗版废水
CODCr、NH3-N等
13
噪声
N
工作过程
生产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14
固废
S1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瓜皮、纸张等
15
S2
绷网
废丝网
丝网
16
S3
显影
废显影液
显影液
17
S4
晒版
废菲林片
菲林片
18
S5
印刷
废版
印版
19
S6
印刷
废润版液
润版液
20
S7
覆膜
废膜
BOPP膜
21
S8
烫金
废烫金版
烫金版
22
S9
模切、开槽
边角料
纸张
23
S10
品检
次品
纸张
24
S11
原料使用
废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
25
S12
原料使用
废原料桶
油墨桶、胶水桶等
26
S13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活性炭、VOCs
27
S14
洗版
洗版废水
胶黏剂等
28
S15
设备运维
废抹布
抹布、清洗剂
29
S16
设备运维
废润滑油
润滑油
30
S17
设备运维
废润滑油桶
废润滑油桶
31
S18
原料使用
废油墨
油墨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未投入生产,项目所在厂房现状为空置厂房(见下图),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图2-6 本项目生产厂房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达标,不存在区域环境问题。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
38
纸制品制造223
/
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
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
39
印刷231
年用溶剂油墨10吨及以上的
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
/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22
38
纸制品制造223
/
有工业废水或者废气排放的
其他
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租赁杭州临安宏星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尚德街86号的1-4层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活动,1层设置印刷车间一、印刷车间二、切纸车间、喷码间、金银卡复合、分切车间、覆膜、烫金、模切车间、CDP板房,2层设置制盒区、品检区、皮壳区、包装区,3层设置包装区、分切区、检标区、模切区、印刷区、覆膜区、原材料区、废料区、成品区,4层目前仅作为仓库使用,为后续扩建车间,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6000万只纸质包装盒的生产规模
/
辅助工程
办公房
6楼570m2办公室
/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管网给水
/
排水
雨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供电
市政供电
/
环保工程
废气
烘干废气、洗版废气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印刷废气、上光废气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码废气、覆膜废气、贴片、糊盒、制盒废气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
/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固废
5m2一般固废库位于一层南侧;15m2危废贮存库位于一层南侧
/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生产、辅助、环保设施设置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等
/
储运工程
仓储
原料仓位于一层南侧室外钢棚;成品储存区位于二层东侧
/
依托工程
废水
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
/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
/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备注
1
纸质包装盒
万只/a
16000
/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运行时间/h
位置
备注
1
上光机
/
台
2
7200
1F 印刷车间一
/
2
全自动丝网印刷机
/
台
2
7200
/
3
海德堡印刷机
6+1
台
2
7200
1F 印刷车间二
/
4
海德堡印刷机
8+1
台
1
7200
/
5
自动清废机
QF-1080C
台
3
7200
1F 切纸车间
/
6
高速切纸机
QZWK-1300CT
台
1
7200
/
7
高速开槽机
KLG-950
台
2
7200
/
8
喷码机
KML-1050H
台
2
1800
1F 喷码间
/
9
金银卡纸干湿复合一体机
ZNFH1300-GS
台
1
7200
1F 金银卡复合、分切车间
/
10
滚筒双向纸板分切机
SLF-1300S
台
2
7200
/
11
全自动贴片机
ZH9060CT
台
3
7200
1F 覆膜、烫金、模切车间
/
12
全自动烫金机
HF-1060MTE
台
5
7200
/
13
全自动模切机
HF-1060C
台
5
7200
/
14
高速覆膜机
KMM-1050D
台
2
3600
/
15
半自动烫金机
PYQ203C
台
1
7200
/
16
半自动模切机
TYMK-930
台
2
7200
/
17
组装机
LM-JSXH-420
台
3
7200
2F 制盒区
/
18
制盒机
HM-6418G
台
4
3600
/
19
高速全自动糊盒机
ANKA850-A3
台
3
3600
/
20
半自动制盒机
HM-600G
台
1
3600
/
21
单张品检机
SE600Q
台
2
1200
2F 品检区
/
22
皮壳机
B600
台
4
3600
2F 皮壳区
/
23
数码印刷机
/
台
5
7200
3F 印刷区
/
24
PS版卷筒印刷机6+1
/
台
3
7200
/
25
柔版染色印刷机
/
台
2
7200
/
26
柔版12色卷筒印刷机
/
台
2
7200
/
27
全自动电脑检标机
/
台
5
1200
3F 检标区
/
28
多功能卷/平张覆膜机
/
台
3
3600
3F 覆膜区
/
29
卷筒丝网机
/
台
3
3600
/
30
模切机
/
台
10
7200
3F 模切区
/
31
分切机
/
台
8
7200
3F 分切区
/
32
显影机
/
台
1
1200
1F CDP板房
/
33
洗版机/设施
/
台
2
1200
/
34
全自动晒版机
/
台
1
1200
/
35
曝光机
/
台
2
1200
/
36
激光晒版机
/
台
2
1200
/
37
后处理机
/
台
1
1200
/
38
半自动制版机
/
台
1
1200
/
39
电烘干机
/
台
2
1200
/
40
空压机
HNG-20Y-Ⅱ
台
3
7200
生产车间
/
41
包装机
/
台
3
7200
3F 包装区
/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物料性状
单位
用量
最大储存量
储存位置
备注
1
纸张
固态
t/a
274
5
原料仓库
/
2
水性油墨
液态
t/a
2
0.4
平板/柔版印刷用,200kg/桶
3
胶印油墨
液态
t/a
1.5
0.4
平板印刷用,200kg/桶
4
丝印油墨
液态
t/a
0.5
0.2
丝网印刷用,100kg/桶
5
显影液
液态
t/a
0.2
0.1
50kg/桶
6
清洗剂
液态
t/a
2
0.1
50kg/桶
7
烫金版
固态
t/a
2
0.04
/
8
水性覆膜胶
液态
t/a
5.5
0.4
200kg/桶
9
水性上光油
液态
t/a
1.5
0.1
50kg/桶
10
BOPP膜
固态
t/a
0.1
0.01
/
11
PS版
固态
张/a
6857
150
/
12
柔性树脂版
固态
张/a
1800
40
已预涂感光材料
13
啫喱胶
液态
t/a
10
0.4
100kg/桶
14
胶粘剂
液态
t/a
0.5
0.1
50kg/桶
15
喷码机油墨
液态
t/a
0.4
0.1
喷码机用
16
润版液
液态
t/a
0.06
0.04
20kg/桶
17
丝网
固态
张/a
3000
60
自带定位胶
18
网框
固态
个/a
100
10
/
19
菲林片
固态
t/a
0.96
0.02
4800片
20
铁片
固态
万片/a
3000
60
/
21
包装材料
固态
t/a
30
0.6
/
22
润滑油
液态
t/a
0.2
0.2
/
23
水
液态
t/a
1455
/
给水管接入
生产生活
24
电
/
kW·h/a
70万
/
电力管线接入
生产生活
序号
原辅料
主要成分
含量占比(%)
1
水性油墨
苯丙聚合乳液
42-48(以45计)
单乙醇胺
0.5-1(以0.75计)
颜料
8-15(以11.5计)
聚乙烯蜡
0.5-1(以0.75计)
有机硅
0.3-0.6(以0.5计)
丙二醇
1-2(以1.5计)
去离子水
40-60(以40计)
2
丝印油墨
丙烯酸改性树脂
31.2
异佛尔酮
46.8
颜料
30
助剂
2
3
胶印油墨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
20-25(以25计)
大豆油
20-30(以30计)
植物油
10-20(以19计)
颜料
10-25(以24计)
聚乙烯蜡
0.1-2(以1计)
聚四氟乙烯蜡
0.1-1(以0.5计)
异辛酸钴
0-0.5(以0.25计)
异辛酸锰
0-0.5(以0.25计)
4
喷码机油墨
水性聚氨酯树脂
30-40(以35.5计)
分散剂
0.2-0.5(以0.5计)
颜料
20-30(以25计)
水
30-40(以35计)
丙酮
1-2(以2计)
乙二醇
1-2(以2计)
5
清洗剂
石油溶剂A
20-30(以20计)
三甲苯类
20-30(以20计)
石油溶剂B
30-40(以30计)
二乙二醇丁醚
30-40(以30计)
6
水性上光油
水
50-60(以58计)
丙烯酸类树脂
20-40(以38计)
聚乙烯蜡
1-3(以3计)
乙醇
0-1(以1计)
氨
微量
7
润版液
离子水
37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溶剂
30
阿拉伯胶
22
柠檬酸
1
柠檬酸钠
10
8
胶粘剂
水
40-80(以60计)
聚乙烯醇
4-7(以5计)
醋酸乙烯酯
9-50(以30计)
助剂
4-6(以5计)
9
水性覆膜胶
苯乙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的共聚物
44
水
56
序号
原辅料名称
理化性质
1
苯丙聚合乳液
苯丙乳液(苯乙烯-丙烯酸酯乳液)是由苯乙烯和丙烯酸酯单体经乳液共聚而得。现主要用作建筑涂料、金属表面乳胶涂料、地面涂料、纸张粘合剂、胶粘剂等。苯丙乳液附着力好,胶膜透明,耐水、耐油、耐热、耐老化性能良好。乳白色液体,带蓝光。固体含量40~50%,粘度80~2000mPa·s,单体残留量0.5%,PH值8~9。
2
单乙醇胺
化学式为C2H7NO,分子量为61.083,密度为1.02g/cm3,无色透明粘稠液体,冷时变为白色结晶固体,有微弱的氨味,呈强碱性,有吸潮性,易溶于水和醇类、微溶于苯和乙醚。化学性质活泼,可与多种酸反应,生成酯、酰胺、盐。闪点93.3℃,熔点70℃,沸点170.9℃。
3
聚乙烯蜡
聚乙烯蜡(PE蜡,又称高分子蜡),外文名pe wax,是一种低分子量聚乙烯均聚物或共聚体,具有耐寒性、耐热性、耐化学性和耐磨性。其密度为0.93-0.98,熔点90-120°C,分子量1500~5000,外观呈白色小微珠状或片状,主要通过解聚反应制备。该材料作为润滑剂及分散剂,化学性质稳定、电性能良好,可改善聚烯烃加工流动性及脱模性,增加产品光泽。与聚乙烯、聚丙烯、聚醋酸乙烯、乙丙橡胶、丁基橡胶等材料相容性优异,适用于色母粒、PVC型材、电缆绝缘料、油墨及热熔胶等领域
4
丙二醇
丙二醇是1,2-丙二醇、1,3-丙二醇、1,1-丙二醇和2,2-丙二醇,其中前两种是稳定的非偕二醇,丙二醇以1,2-丙二醇最为常见,而后两种是不常见且不稳定的偕二醇,它们极难从物质中被单独分离出来。两种非偕二醇都是可燃的有机化合物,可与水、乙醚、乙醇不同程度地混溶,常温下是无色黏稠状液体。而两种偕二醇的特点在于两个羟基基团-OH都位于同一碳原子上,导致它们在热力学上通常较不稳定,易发生脱水反应回到原来的羰基形式,密度为1.036g/cm3。
5
异佛尔酮
异佛尔酮,又名“1,1,3-三甲基环己烯酮”,学名3,5,5-三甲基-2-环己烯-1-酮,是一个六元环状的α,β-不饱和酮,化学式为C9H14O,是无色至黄色有特征性气味(樟脑/薄荷香味)的挥发性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见光转变为二聚物。相对密度为0.9255g/ml,闪点84℃,熔点-8.1℃,沸点215.3℃。
6
丙烯酸改性树脂
丙烯酸改性树脂具有高透明度,其分子结构赋予其高透光性和亮度,适合用于制备高透明产品,该树脂可耐受紫外线照射、高温和低温环境,不易发生氧化分解或老化,尤其在双组分聚氨酯木器漆中表现出耐候性好、性价比高的特点。
7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是由烷基酚(如苯酚、双酚A、对叔丁基酚(PTBP)、对特辛基苯酚(POP)、壬基酚(PNP)及十二烷基苯酚(PDDP)等)、甲醛、多元醇与松香经缩合反应生成的高分子化合物,通过六次甲基四胺催化生成可溶性酚醛树脂后与松香反应,再经甘油酯化形成红棕色透明固体。该树脂具有高于松香40-50℃的软化点及优良油溶性,应用于胶印油墨制造领域
8
聚四氟乙烯蜡
聚四氟乙烯蜡是由四氟乙烯经调聚反应生成分散液,再经凝聚、洗涤、干燥制成的白色微粉状树脂。其分子量低于1万,平均粒径为0.5-15μm,兼具聚四氟乙烯原有耐高温(-200℃至260℃)、耐化学腐蚀、电绝缘等特性,并具备低摩擦、抗老化、无静电等独特性能。
9
异辛酸钴
异辛酸钴,又名2-乙基己酸钴,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6H30CoO4,主要用作油漆和油墨的催干剂、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固化促进剂、聚氯乙烯稳定剂、聚合反应催化剂等。紫色液体,沸点228℃,闪点116.6℃,熔点38℃,密度1.01g/cm3。
10
异辛酸锰
异辛酸锰(CAS号:13434-24-7、15956-58-8),化学式为C16H30MnO4,是一种有机金属盐类催干剂。其外观呈棕色或浅褐色粘稠液体,金属含量为4%±0.2%、6%±0.2%,主要用于气干型油漆、油墨的催干剂及燃料、润滑油的添加剂,贮存时需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有效期为一年。
11
二乙二醇丁醚
二乙二醇单丁基醚(别名丁基卡必醇),是一种常用工业化学品,化学式C8H18O3,CAS号为112-34-5。该物质为无色液体,微具丁醇气味,沸点230.6℃,相对密度0.9553,易溶于水、醇、醚等溶剂,主要用作塑料中间体和工业溶剂。
12
丙烯酸树脂
丙烯酸树脂是以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及苯乙烯等乙烯类单体为主要原料合成的共聚物的总称,是一种重要的高分子材料。丙烯酸树脂透明柔韧,保光、保色性优良,耐候性、耐化学腐蚀、耐温性优异。闪点61.6℃,熔点106℃,沸点116℃,密度1.09g/cm3。
13
乙醇
乙醇,俗称酒精、火酒,是醇类化合物的一种,化学式为C2H6O。乙醇燃烧性很好,是常用的燃料、溶剂和消毒剂等,在有机合成中应用广泛。闪点14.0℃,熔点-114.1℃,沸点78.3℃,密度0.7893g/cm3。
14
阿拉伯胶
阿拉伯胶,又称阿拉伯树胶,来源于豆科的金合欢树属的树干渗出物,因此也称金合欢胶。阿拉伯胶主要成分为高分子多糖类及其钙、镁和钾盐。主要包括有树胶醛糖、半乳糖、葡萄糖醛酸等。品质良好的阿拉伯胶颜色呈琥珀色,且颗粒大而圆,主要产于非洲。
15
柠檬酸
柠檬酸,又名枸橼酸,分子式为C6H8O7,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弱酸,为无色晶体,无臭,易溶于水,溶液显酸性。在生物化学中,它是柠檬酸循环(三羧酸循环)的中间体,柠檬酸循环发生在所有需氧生物的新陈代谢中。柠檬酸被广泛用作酸度调节剂(GB2760—2014)、调味剂和螯合剂。
16
柠檬酸钠
柠檬酸钠又名柠檬酸三钠、枸橼酸钠、枸橼酸三钠,是一种有机酸钠盐。外观为白色到无色晶体,有凉咸味,在空气中稳定。化学式为C6H5Na3O7,溶于水,难溶于乙醇,水溶液具有微碱性,常用作缓冲剂、络合剂、细菌培养基,在医药上用于利尿、祛痰、抗凝血剂,并用于食品、饮料、电镀、照相等方面。是生物试验的基本药剂之一。
17
聚乙烯醇
聚乙烯醇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2H4O]n,外观是白色片状、絮状或粉末状固体,无味。溶于水(95℃以上),微溶于二甲基亚砜,不溶于汽油、煤油、植物油、苯、甲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丙酮、醋酸乙酯、甲醇、乙二醇等。聚乙烯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耐汽油管道和维尼纶、织物处理剂、乳化剂、纸张涂层、粘合剂、胶水等。闪点79℃,熔点230-240℃。
18
醋酸乙烯酯
分子式为C4H6O2,相对分子质量为86.09。乙酸乙烯酯为无色液体,具有甜的醚味,微溶于水,可溶于醇、丙酮、苯、氯仿。其相对密度(水=1)0.93,熔点-100℃,沸点72.8℃,闪点-8℃(闭杯)。
19
显影液
显影液用于使已曝光感光材料显影,本项目显影液成分为碳酸钾,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醚,相对密度2.43,熔点891℃。
20
BOPP膜
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一般为多层共挤薄膜,是由聚丙烯颗粒经共挤形成片材后,再经纵横两个方向的拉伸而制得。由于拉伸分子定向,所以这种薄膜的物理稳定性、机械强度、气密性较好,透明度和光泽度较高,坚韧耐磨,是应用广泛的印刷薄膜,一般使用厚度为20~40 μm ,应用最广泛的为20 μm
21
啫喱胶
也称动物胶,外观类似果冻,在印刷包装行业的胶称果冻胶。啫喱胶是一种新型的环保胶粘剂,取材天然,主要成分是工业明胶(一种动物胶,即热溶胶)。啫喱状冷凝体,溶于热水,透明浅黄色,pH4.5~6.5,沸点范围:80℃~100℃。
22
丙烯酸
丙烯酸(Acrylic acid)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最简单的不饱和脂肪酸,化学式为C3H4O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易溶于水(混溶)、乙醇、乙醚等。由于在结构中含有不饱和键,其化学性质较为活泼,在空气中易聚合,可与氢气发生还原反应,可与醇类发生酯化反应,亦可与卤化氢发生加成反应。
23
光引发剂
主要成分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黄色透明液态,是一种自由基(I)型液体光引发剂,主要用于含丙烯酸基树脂和含苯乙烯基不饱和聚酯的UV固化。
24
氨
极易溶于水,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沸点-33.5℃,密度0.771,闪点11℃,熔点-77.7℃。
25
水性聚氨酯树脂
水性聚氨酯以水为溶剂,有着无污染、安全可靠、机械性能优良、相容性好、易于改性等优点
26
丙酮
又名二甲基酮,是一种有机物,分子式为C3H6O,为最简单的饱和酮。常温常压下为一种有薄荷气味的无色可燃液体。易溶于水和甲醇、乙醇、乙醚、氯仿、吡啶等有机溶剂。易燃、易挥发,化学性质较活泼
27
乙二醇
又名甘醇、1,2-亚乙基二醇,简称EG。化学式为(CH2OH)2,是最简单的二元醇。乙二醇是无色无臭、有甜味液体,对动物有低毒性,乙二醇能与水、丙酮互溶,但在醚类中溶解度较小。
28
分散剂
一种在分子内同时具有亲油性和亲水性两种相反性质的界面活性剂。吸附于固体颗粒的表面,降低液-液或固-液之间的界面张力。使凝聚的固体颗粒表面易于湿润。
类别
油墨品种
VOCs含量限值%
溶剂油墨
网印油墨
≤75
水性油墨
柔印油墨
吸收性承印物
≤5
喷码印刷油墨
≤30
胶印油墨
单张胶印油墨
≤3
原辅料
成分
含量占比%
含量取值%
VOCs占比%
VOCs含量占比%
VOCs含量限值要求%
水性油墨
苯丙聚合乳液
42-48
45
2
3.9
5
单乙醇胺
0.5-1
0.75
100
颜料
8-15
11.5
0
聚乙烯蜡
0.5-1
0.75
100
有机硅
0.3-0.6
0.5
0
丙二醇
1-2
1.5
100
去离子水
40-60
40
0
丝印油墨
丙烯酸改性树脂
31.2
31.2
2
49.424
75
异佛尔酮
46.8
46.8
100
颜料
30
30
0
助剂
2
2
100
胶印油墨
松香改性酚醛树脂
20-25
25
2
2.5
3
大豆油
20-30
30
0
植物油
10-20
19
0
颜料
10-25
24
0
聚乙烯蜡
0.1-2
1
100
聚四氟乙烯蜡
0.1-1
0.5
100
异辛酸钴
0-0.5
0.25
100
异辛酸锰
0-0.5
0.25
100
喷码机油墨
水性聚氨酯树脂
30-40
35.5
2
4.71
30
分散剂
0.2-0.5
0.5
0
颜料
20-30
25
0
水
30-40
35
0
丙酮
1-2
2
100
乙二醇
1-2
2
100
说明
1、树脂、乳液几乎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本环评按2%挥发计。
2、助剂以易挥发有机物为主,本环评按100%挥发计。
原料
油墨用量
固体分%
产品附着量t/a
印刷厚度μm
密度kg/L
可印刷面积m2/a
水性油墨
2
56.1
1.1
10
1.1
102000
丝印油墨
0.5
50.576
0.23
25
0.9
11239
胶印油墨
1.5
97.5
1.45
5
1
292500
注:可印刷面积=产品附着量÷印刷厚度÷密度×1000000
投入
产出
水性油墨(2)
水40%
0.8
水
0.8
挥发分3.9%
0.078
附着于产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纸质包装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