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6)
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就加盖公章
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
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1第二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第三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0表1基本情况....................11表2建设项目概况....................14表3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19表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0表5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26表6验收监测内容....................27表7工况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28表8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30第一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决定要求,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工作,2025年9月委托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编制《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6年1月成立验收工作组在本公司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会议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中心坐标为E111°37'53.454",N27°42'24.179"。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在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建设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0m2,厂房面积2475m2,形成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的生产规模。(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5年6月,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7月8日取得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关于该环评报告表的批复(娄环涟审[2025]19号)。2025年11月3日,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31382MAEJLYC03Q001U,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5年11月3日至2030年11月2日。目前各已建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3)投资情况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600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的11%。(4)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娄环涟审[2025]19号)要求。二、工程变动情况经查阅项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结合本次验收现场核查情况,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在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建设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0m2,形成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的生产规模。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点不变。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出台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过程中采用喷淋洒水降尘,原料含水率较高且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可有效抑制含尘废气的逸出。项目采取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用水随物料带走或自然蒸发损耗;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和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经沉淀池上方铁箱晾干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根据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JJC-202509B189),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中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232mg/m3。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2)厂界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1m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2~5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39~48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3)总量控制结论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可知,本项目不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不需要购买总量控制指标。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环评要求建设。经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及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项目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已具备正式运营的条件,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设施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运行台账。3、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危废的管理。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规范应急事故池的建设和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5、建议在雨水排放口处建设初期雨水沉淀池,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八、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第二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企业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项目实际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本项目环评设计形成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的生产规模,实际建设产能与环评设计产能一致。1.2施工简况企业于2025年7月开始施工,2025年9月完成建设,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为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3验收过程简况2025年9月,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开始进行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的生产运行。负责人对厂区内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环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核实,本项目委托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9月17日对该工程项目验收期间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噪声)实施了现场监测。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根据《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于2025年9月编制了验收报告表,并于2026年1月13日在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召开了本项目环保设施现场验收会。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环保验收材料齐全;对照环评要求,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相关环境污染投诉。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2.1.1环保组织结构及规章制度项目设有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有环境专员负责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环保负责人负责环保措施的落实,对项目区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2.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以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表1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序号环评报告中风险防控措施要求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性分析1①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加强管理。②加强管理,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防止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减少跑、冒、滴、漏现象。③在生产设备检修期间,沉淀池也需全面检修,尽可能排除一切隐患,使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④物质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减少摩擦,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⑤企业应在生产设备、物料管线、开关等处进行挂牌,标明物料名称、开启和关闭的有关说明。制定操作行动的复核制度,明确复核的具体人员和复核要求,避免和杜绝发生错误操作事故。⑥厂区需按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分区分级防渗措施。⑦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断阀门。⑧若发生生产污水沉淀池泄漏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将生产线的用水停留至生产线内,不再向沉淀池进水;厂区地势较低处,设置应急事故池,即使发生少量泄漏,泄漏污水也可以自流至应急事故池,杜绝沉淀池生产污水泄漏到外环境。①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已加强管理。②已加强管理,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防止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减少跑、冒、滴、漏现象。③在生产设备检修期间,沉淀池也应全面检修,尽可能排除一切隐患,使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④物质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减少摩擦,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⑤企业在生产设备、物料管线、开关等处进行挂牌,标明物料名称、开启和关闭的有关说明。制定操作行动的复核制度,明确复核的具体人员和复核要求,避免和杜绝发生错误操作事故。⑥厂区已按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分区分级防渗措施。⑦厂区内已做好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断阀门。⑧若发生生产污水沉淀池泄漏事故,需立即停止生产,将生产线的用水停留至生产线内,不再向沉淀池进水;厂区地势较低处,设置应急事故池,即使发生少量泄漏,泄漏污水可自流至应急事故池,杜绝沉淀池生产污水泄漏到外环境。符合2.1.3环境监测计划制定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表2环境监测计划表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废气厂界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1次/年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噪声厂界四周等效A声级1次/季《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雨水雨水排放口SS、COD、石油类、铅日/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注: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日监测,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如果发现雨水排放口监测数据超标异常,需立即查找异常原因,解决问题。2.2配套设施落实情况2.2.1区域消减及淘汰落后产能该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污染物总量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2.2.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本项目未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不涉及居民搬迁。2.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项目设有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有环境专员负责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并负责环保措施的落实,对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管理台账、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等。3整改工作情况本项目建设、竣工和验收监测期间无重大整改情况。第三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朱抗项目负责人朱有平填表人朱有平建设单位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电话邮编417199地址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声明:复制本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无效。表1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设计生产能力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实际生产能力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环评时间2025年6月项目建设时间2025年7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25年9月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9月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概算6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60万元比例10%实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总投资66万元比例11%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并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7、中国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8、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环发[2004]42号),2004年6月;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10、《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11、《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12、《关于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娄环涟审 [2025]19号,2025年7月8日;1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证明文件等。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废气执行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1.02、废水执行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噪声执行标准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表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5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表2建设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在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建设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500m2,厂房面积2475m2,形成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的生产规模。2025年6月,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7月8日取得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关于该环评报告表的批复(娄环涟审 [2025]19号)。2025年11月3日,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31382MAEJLYC03Q001U,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5年11月3日至2030年11月2日。根据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收集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照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评审批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对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开展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在项目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2025年9月,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1)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2-1。表2-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1F,封闭式钢结构,主要包括原料堆放区、成品区、破碎区、清洗甩干区、筛选区等1F,封闭式钢结构,主要包括原料堆放区、成品区、破碎区、清洗甩干区、筛选区等无变更辅助工程办公区用于员工办公使用等用于员工办公使用等无变更公用工程供水由自来水公司给水由自来水公司给水无变更供电接入当地电网接入当地电网无变更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无变更废气破碎采取喷淋洒水降尘、厂房封闭等措施破碎采取喷淋洒水降尘、厂房封闭等措施无变更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无变更固废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无变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无变更环境风险做好雨污分流、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应急事故池做好雨污分流、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应急事故池无变更(2)项目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2。表2-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变更情况1筛选机4台2台减少2台2打包机2台1台减少1台3上料机2台/无上料机4自动清洗机6台5台减少1台5甩干机2台2台无变更6破碎机2台2台无变更7污泥泵1台1台无变更8铲车/1台增加1台(3)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2-3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设计产品产量(t/a)实际产品产量(t/a)变更情况塑料碎片(轻料)5.6万5.6万无变更塑料碎片(重料)0.4万0.4万无变更(4)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详见下表。表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供给情况一览表序号原辅料名称设计年用量(t/a)实际年用量(t/a)变更情况1废电池隔膜3000030000无变更2废电池隔板3000030000无变更注:经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中和除酸、水洗、脱水等预处理合格后的废电池隔膜和废电池隔板,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危废入场;此外,所有原料必须贮存厂区内部专门的贮存区域,严禁露天堆放。(5)公用工程①给水:项目由自来水公司给水。②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四周修建排水沟,雨水通过排水沟外排;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必须做好雨污分流,厂区内清洗用水及生产废水系统均不得与厂区外的雨水排放系统相连接。③用电:项目用电系统接入当地电网,能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6)项目劳动定员、工作班制本项目工作人员10人,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7)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娄环涟审 [2025]19号)要求。2.3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7'53.454",北纬27°42'24.179"。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2.4 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项目入口位于厂区北侧,生产区(破碎、清洗甩干、筛分)均位于厂房南侧,原料堆放区位于厂房北侧;成品区位于厂房东北侧;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南侧;沉淀池位于厂区西南侧。整个厂区平面布置根据标准厂房布设,各功能区道路系统流畅、便捷,整个布置工艺流程顺畅、物流通畅、方便生产及管理,可满足生产、消防的功能要求。本项目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2.5 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周边实际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与环评阶段相比,无变化。表2-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素保护对象名称环境功能、规模相对站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范围(详细准确距离以国土测绘为准)保护标准大气环境东侧居民点约163人E约252~50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东、南侧居民点约130人E、S约25~500m西侧居民点约330人W约30~500m北侧居民点约210人N约192~500m涟源市仁爱医院约135人W约193m声环境南侧最近居民点约20人S约25~50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西侧最近居民点约12人W约30~50m水环境新涟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域EN35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生态环境项目租用现有厂房,用地范围内植被以绿化植被为主,无珍稀动植物物种不破坏生态完整性2.6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项目工艺流程见下图。原料(废电池隔膜/隔板)破碎沉淀池废水清洗、甩干污泥筛分包装成品外售图2-1 项目运营期主要工序及产污环节图(2)工艺流程简述:破碎:项目采用的湿法破碎,在输送带安装喷淋设施,使原料呈湿润状态,避免粉碎过程产生粉尘,破碎机将大块塑料进行破碎后进入下一生产环节。因采用湿法破碎,可以有效的减少粉尘。清洗、甩干:将破碎后原料通过输送带送入自动清洗机内进行清洗,生产线1有3个清洗机,生产线2有2个清洗机。原料通过输送机分别进入清洗机内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中采用清水(不添加洗涤剂)进行清洗,清洗机利用机械搅拌与清水的冲刷协同作用,去除表面附着的灰尘、泥土等大部分可见杂质,最后通过甩干机进行脱水甩干。清洗废水先自动流入清洗池内,清洗池内的废水再自流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日补充新鲜水,利用污泥泵定期清理沉淀物。筛分:甩干后的材料进入筛选区,物料通过传送带进入筛选机内进行筛选。工作原理:利用振动使物料在筛面上向前运动,轻质物料(隔膜/隔板)被空气流向上托起,并随着气流向特定的方向运动,进入轻物料收集区域,重质物料(成分主要为ABS、PP等)由于受到的重力大于空气浮力,会克服空气流的作用力而向下坠落,进入重物料收集区域。包装、成品、外售:经过筛选处理后的产品通过打包机进行打包,最后得到的成品,在成品区暂存后外售。表3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3.1 主要污染物的产生(1)废水:生活污水、喷淋用水、清洗用水。(2)废气:破碎工序粉尘。(3)固废:生活垃圾、原料包装废料、沉淀池污泥。(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源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3.2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破碎采用湿法破碎,皮带输送过程中设置喷淋洒水,使原料呈湿润状态,该部分用水随物料带走或自然蒸发损耗;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过程中采用喷淋洒水降尘,原料含水率较高且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能有效抑制含尘废气的逸出。3、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经沉淀池上方铁箱晾干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4、噪声本项目主要源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和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表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1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过程中采用喷淋洒水降尘,原料含水率较高且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可有效抑制含尘废气的逸出。项目采取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用水随物料带走或自然蒸发损耗;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和优化平面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经沉淀池上方铁箱晾干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可得到综合利用处置,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4.2 环评结论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相关要求,选址可行。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全部得到合理处理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营运不会影响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在该厂址的建设是可行的。4.3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根据《关于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娄环涟审 [2025]19号),项目批复意见及实际落实情况详见下表4-1。表4-1 审批意见及其本项目实际落实情况一览表环评批复针对的问题娄环涟审 [2025]19号实际落实情况是否落实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材料和产品全部落实“三防”(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严禁露天堆放。破碎工序采用湿式作业,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本项目已加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材料和产品已落实“三防”(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堆放于厂房内,严禁露天堆放。破碎工序采用湿式作业,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可知,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已落实2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本项目已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已落实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已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根据检测报告可知,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已落实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已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污泥经沉淀池上方铁箱晾干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已落实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已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做好雨污分流、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应急事故池。已强化环境风险管控,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项目需按相关要求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4.4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2025年6月,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7月8日取得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连源分局关于该环评报告表的批复(娄环涟审 [2025]19号)。项目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同步设计和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与主体工程一起投入生产,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4.5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制定了《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制度》、环保监督员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运行维护情况均建立了有关记录,且妥善保存,将环保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贯彻执行。与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例如: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环保设备使用说明、环保设备运行记录、环境保护培训等)均由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4.6 环境保护机构、人员的情况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环保治理设备运行、维护和检查,落实各项环保和安全工作。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规范环境保护制度。4.7 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检查、维护情况该项目环保设施均已按照要求建成,并已正常运行。本公司技术人员各项环保设施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基本符合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均建设完毕、基本运行正常、并有具体负责人负责管理。4.8 施工期及调试期扰民事件调查经现场调查和询问相关部门、周边居民得知,施工期及调试期未有扰民事件,亦未见施工期及调试期环保投诉。4.9 项目变动情况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清单内规定了13条属于重大变动的内容,现将本项目情况与清单内容对比如下。表4-2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比情况一览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评内容建设内容重大变更情况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本项目为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本项目为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无变更规模:①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③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规模为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年产产品塑料碎片(轻料)5.6万吨、塑料碎片(重料)0.4万吨。项目年加工6万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年产产品塑料碎片(轻料)5.6万吨、塑料碎片(重料)0.4万吨。项目规模不变。无变更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项目位于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项目位于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煤机厂区内。项目地点不变。无变更生产工艺:①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②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生产工艺包括破碎、清洗、甩干、筛分、包装等;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本项目生产工艺包括破碎、清洗、甩干、筛分、包装等;项目主要设备有所减少,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生产工艺不变。项目设备有所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①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②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③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④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⑤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⑥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用水随物料带走或自然蒸发损耗;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过程中采用喷淋洒水降尘,原料含水率较高且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可有效抑制含尘废气的逸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和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用水随物料带走或自然蒸发损耗;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在破碎过程中采用喷淋洒水降尘,原料含水率较高且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可有效抑制含尘废气的逸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和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不变。无变更由表4-2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变动清单中的任意一条,故不属于重大变更。4.10 环保设施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现有投资满足预期效果。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表4-3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类别环评保护措施实际环保措施环评投资(万元)实际投资(万元)是否变化废气破碎工序喷淋洒水降尘、封闭式厂房喷淋洒水降尘、封闭式厂房55无变化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化粪池22无变化生产污水沉淀池沉淀池2020无变化噪声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减震基础、厂房隔声33无变化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56有变化环境风险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应急事故池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应急事故池2530有变化合计6066有变化注:以上投资金额由业主提供。目前企业已经生产,主要环保设施均投入使用,根据企业提供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表5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5.1 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由涟源市诚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通过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能力。在监测过程中,科学设计监测方案,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保证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和检测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监测人员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布点、采样、分析、数据处理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监测数据采用三级审核制。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表5-1 监测分析方法类别检测项目分析方法仪器名称/型号方法检出限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电子天平/XS205DU/RJJC-FX-11-70.168mg/m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RJJC-XC-05-3/5.2 人员能力参加本次验收的所有采样与现场监测人员、实验分析人员、检测报告编制人员、质控人员等,均经过岗前培训,全部人员持证上岗。5.3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5.4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了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表5-2 声级计校准结果检测项目测试日期仪器名称监测前校准值dB(A)监测后校准值dB(A)评价标准dB(A)结果判定噪声2025.9.16声级计 AWA568893.893.8≤0.5合格表6验收监测内容6.1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G1,下风向G2、G3。监测项目:颗粒物。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取样3次。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1。表6-1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个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上风向G1,下风向G2、G33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6.2 噪声监测内容监测点位:厂界△1-4#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m处。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夜各一次。噪声监测内容见下表。表6-3 噪声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个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东△N1、南△N2、西△N3、北△N41m处4厂界噪声监测2天,昼夜各一次表7工况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7.1 验收监测工况要求及调查结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附录3工况记录推荐方法中相关要求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负荷、相关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负荷、原辅材料等使用量须达到75%以上时,才能进入现场进行监测。通过查阅验收期间本项目相关负荷的记录可知,本项目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达到了75%以上,符合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表7-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负荷统计设计量实际量监测时间监测期间量运行负荷%年产塑料碎片(轻料)5.6万吨、塑料碎片(重料)0.4万吨年产塑料碎片(轻料)5.6万吨、塑料碎片(重料)0.4万吨2025年9月16日日产塑料碎片(轻料)153吨、塑料碎片(重料)7吨80%2025年9月17日日产塑料碎片(轻料)150万吨、塑料碎片(重料)5万吨77.5%7.2 验收监测期间气象参数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详见下表,监测布点图见下图。表7-2 验收监测期间气象参数一览表检测日期天气风向风速(m/s)温度(℃)气压(kPa)相对湿度(%)2025-08-14晴北风1.2-1.331.4-36.698.4-98.552-542025-08-15晴北风1.1-1.232.3-36.798.5-98.654-55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1)监测点位在企业上风向G1,下风向G2、G3布设3个监测点。(2)废气监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采样 点位采样 日期检测 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标准 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G1厂界上风向2025.09.16颗粒物mg/m30.1750.1730.1771.0G2厂界下风向0.2290.2240.202G3厂界下风向0.2080.2290.214G1厂界上风向2025.09.17颗粒物mg/m30.1740.1770.1731.0G2厂界下风向0.296 0.272 0.283 G3厂界下风向0.297 0.291 0.295 备注: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上风向G1、厂界下风向G2、G3监测点位中的污染因子颗粒物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7.4 噪声监测结果(1)监测点位在▲N1-N4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m处布设4个监测点。(2)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表7-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点位名称检测结果 dB(A)限值 dB(A)2025.09.162025.09.17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N1厂界东外1m处543957456555N2厂界南外1m处554654476555N3厂界西外1m处544452486555N4厂界北外1m处524754486555备注: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7.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可知,本项目不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不需要购买总量控制指标。表8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8.1 结论(1)废气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上风向G1、厂界下风向G2、G3及DA001排气筒监测点位中的颗粒物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3)废水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喷淋用水随物料带走或自然蒸发损耗;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4)固废产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包装废料进入生产线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经沉淀池上方铁箱晾干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综合结论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可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五)正在填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其中一条。综上所述,验收监测期间,经采样监测,厂界环境噪声、废气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8.2 建议(1)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规范应急事故池的建设和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2)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营运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排污并进行检修,严禁非正常排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