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观光产业招标采购公告(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6)



根据《富宁县帮扶项目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富政规〔2025〕1号)要求,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审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审定”的程序,我局对新华镇上报的富宁县新华镇上海援建那郎农业观光产业项目、新华镇2019年力追村委会花果蔬菜种植项目2个项目拟处置资产进行审查,符合帮扶项目资产处置的条件,准予处置。现将资产处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76-6125692
省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富宁县帮扶项目资产拟处置情况统计表

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
富宁县帮扶项目资产拟处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项目所在乡镇
所在村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万元)
拟处置方式
备注

1
新华镇
力追村
新华镇人民政府
上海援建那郎农业观光产业项目
200
报废报损

2
新华镇
力追村
新华镇人民政府
新华镇2019年力追村委会花果蔬菜种植项目
50
报废报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观光产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