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景泰县人民法院2026)
标的物情况介绍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编号:鲁弘估字[2026]第068号
住宅/商业类标的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单县单州新城农贸市场4幢B20铺商业用房
权证情况
执行裁定书
(2025)甘0423执1602号
房屋所有权证
鲁(2024)单县不动产权第0015877号
土地权证号
/
标的所有人
王*婵
评估基准日
2026年1月22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商业用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是否腾空
/
建筑面积
9.67平方米
权利限制
查 封
景泰县人民法院查封
可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1.拍卖标的:山东省单县单州新城农贸市场4幢B20铺,建筑面积:9.67m2,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24)单县不动产权第0015877号,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1,竣工日期:2021年8月30日,室内水磨石地面,乳胶漆墙及顶,顶中间带钢结构采光功能,顶安装消防管道,外墙真石漆,合金玻璃门,至现场查勘日,该商铺未正常运营。重要提示:竞买人竞买前请自行前往当地房产部门了解拍卖标地过户相关政策及所在地限购政策,符合限购条件的方可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需向法院提交符合限购资格可以购买的承诺书,如事先未了解限购政策或无法提供上述承诺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不能过户、造成悔拍等相应的法律后果。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3、物业情况: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评估价
评估价:75407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