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燃招标采购公告(2026)


德惠市一品松江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3月5日公示期为2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德惠市一品松江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德惠市朝阳乡双合道班附近
德惠市一品松江米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朝阳乡双合道班附近,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建设性质为扩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060㎡,建筑面积为3124㎡。现有大米生产线加工能力年5000吨,烘干系统采用电烘干。为了满足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要求,企业决定增加大米加工能力,新增生产设备,并新建1台3t/h生物质颗粒燃料链条式炉排热风炉,用于水稻烘干供热,办公室冬季采用电采暖。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加工大米60000t,年用生物质颗粒燃料100吨,本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5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料。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热风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15m高烟囱高空排放;(2)生产过程中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确保主要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后,由不低于15m高烟囱高空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经过密闭厂房、防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风机设备安装消声设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大米加工产生的米糠、稻壳、碎米、异色米及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做饲料原料;生物质锅炉灰渣外运作农肥;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及稻谷清理杂质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初审:柯红颖复审:周济终审:刘雅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颗粒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