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空港新城兰馨大道18号御城华府14幢2-4-1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土地性质
成套住宅、出让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131.47平方米
钥匙
无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买对象: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空港新城兰馨大道18号御城华府14幢2-4-1房屋据评估报告记载:权证号为渝(2024)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939624号,房屋建筑面积131.47平方米,套内面积118.57平方米,标的所在建筑物地上共5层,无电梯,标的位于该楼栋名义层4层,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10月25日,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根据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标的房屋室内已装修,现案外人居住。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后期交付需要一定时间。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详见《评估报告》。标的所在小区为“御城华府”,据物业工作人员计算,该标的房屋截至2025年10月共欠物业费用12936元,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情况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拍卖对象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0601332、023-63110300、17783593241
相关附件下载:
评估报告.pdf
相关附件下载:
执行裁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