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标的物描述

拍品案号
(2025)浙1102网拍字第360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吉路833弄6157号328室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孙某某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用途
商业/店铺

钥匙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1、无抵押 2、有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吉路833弄6157号328室房产。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吉路833弄6157号328室,规划用途:店铺,建筑面积63.85平方米,权证号:沪(2023)金字不动产权第502963号,非毛坯,有租赁,无电梯。该不动产土地用途:商业;土地权属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45年8月23日,权属人:孙某某,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证号:沪(2023)金字不动产权第502963号,登记日期:2023年12月4日,终止日期:2045年8月23日;权利负担信息:无。未腾空。瑕疵说明:1、该房产未腾空,为带租拍卖,租赁期截止2033年7月1日。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吉路833弄6157号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室共十三间房产出租,全部租金共计145万元整,房产过户后未收取租金部分归买受人收取。提请意向竞买人注意!2、该房产分隔为328-01房、328-02房使用,327房与328房部分打通共同使用,两间房产的界限已无法准确定位,提请意向竞买人注意!特别提醒:拍卖对象未腾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已安排有固定时间看样,请竞买人勿在非看样时间上门打扰他人正常作息。若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注意事项:1、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逾期造成不能过户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为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税费负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从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3、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9068859654、照片、视频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状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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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结果\(不动产权属\).pdf

相关附件下载:
上海税费及计算方式.docx

相关附件下载:
变卖裁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