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下车库招标采购公告(合肥市南门小学湖畔花园分校2026)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护林路288号双湖公馆地下车库(3)-1114
庐阳|合肥
起拍价:3.73万
拍卖机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5)皖01执950号
拍品名称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护林路288号双湖公馆地下车库(3)-1114
权证情况
1、(2025)皖01执950号执行裁定书2、土地使用权证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274218号
拍品所有人
合肥**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无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无抵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护林路288号双湖公馆地下车库(3)-1114。不动产证书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274218号;面积:28.13㎡;规划用途:机动车位;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宗地性质:出让;楼层/总层数:-1/ 1F ;土地使用期限:2088年2月26日。2、四至:北临草塘路、西临护林路。3、交通状况:交通便捷,有143路、快2西线路等公共交通在附经停。4、附近有合肥市南门小学湖畔花园分校、麓湖府菜市场、合肥市麓湖融光幼儿园等,自然环境优越。5、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标的面积系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查询资料确定,过户过程中如面积发生变动,成交价款不予变更。竞买的资格、拍卖公告及通知当事人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见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产权分户、过户条件、时间、费用等,未予充分了解径行参与竞拍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竞买人需为车位所在小区业主,且符合车位配比相关规定,参加竞买前需自行了解该小区产权车位相关规定。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政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裁定拍卖成交并向登记机关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拍卖成交或以房抵债过户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票来本院办理退款。标的物成交过户后,水电等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所欠付物业费、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包括上述过户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财产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6、辅助咨询电话:张经理:15156569523
相关附件下载:
评估报告.pdf
相关附件下载:
执行裁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车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