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标的物描述

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豫C159GV宝骏510机动车一辆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标的物所有人
翟**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
非营运

钥匙

所在地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洛龙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情况
评估鉴定基准日
/
车辆出厂日期
2017.12.18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17.12.25
是否年审

行车里程
78025KM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品牌车型
宝骏
VIN码
LZWA********6785

车辆类型
小型SUV
车况
违章未处理

发动机号
18HC****09
机动车状态
查封扣押 

车身颜色

车系
510

排量
1485ml/82KW
车辆型号
LZW6421CJY

质押情况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车况
一般

标的物费用
税费总价
/

税费情况
/

/

/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