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标的物描述
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豫C159GV宝骏510机动车一辆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标的物所有人
翟**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
非营运
钥匙
所在地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洛龙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情况
评估鉴定基准日
/
车辆出厂日期
2017.12.18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17.12.25
是否年审
行车里程
78025KM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品牌车型
宝骏
VIN码
LZWA********6785
车辆类型
小型SUV
车况
违章未处理
发动机号
18HC****09
机动车状态
查封扣押
车身颜色
白
车系
510
排量
1485ml/82KW
车辆型号
LZW6421CJY
质押情况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车况
一般
标的物费用
税费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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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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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