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 商业招标采购公告(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6)



麻一村五邑路边大湖铺位1#、3#、4#楼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2-N2440704MF3710651G-20260309-000004-2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60216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定于 2026-03-17日9:00时对麻一村五邑路边大湖铺位1#、3#、4#楼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麻一村五邑路边大湖铺位1#、3#、4#楼
070401006000-02-0030
001
5260.00平方米
5742.00平方米
177669.94元/宗·月
麻一村五邑路边大湖路段 (无不动产证,无报建)
店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备注:承诺本人无债权债务纠纷、拖欠外海街道辖区内的租金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包括其直属关系)、或公安正在核查等情况 。    竞价资质要求:1、信誉好,竞投人需签订《竞投承诺书》(承诺本人无债权债务纠纷、拖欠外海街道辖区内的租金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包括其直属关系)、或公安正在核查等情况) 2、租赁期间遭遇自然灾害影响建筑物内需加固、漏水维修、门窗损坏等问题由乙方处理,甲方不承担费用。 3、参与竟投者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及实际经营人 。信誉好,没有债务纠纷,不能是失信人士或正在公安核查的自然人(需签订《竟投承诺书》),2、参与竟投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及实际经营人 。    租赁年限:10.00年,预计从2026-04-01起至2036-03-31止,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底价:177669.94元/宗·月。    项目预计总额:22099497.52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4年开始递增,每3年按比例递增3.00%。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5000.00元,且不得高于1500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6-03-10上午8:30时至2026-03-16下午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江海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6-03-16日17:0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6-03-16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2000000.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联支行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财政所
80020000024166039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6-03-17日9:0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6-03-17日9:00至2026-03-17日9:30,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竞得者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带息)。   2、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 ,竞得者的保证金(不带息)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3、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4、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5、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麻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3803939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3799802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2026年3月9日

 
附件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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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出租方: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因商铺租赁一事,经充分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厂房租赁合同如下:一、租赁商铺的坐落、面积。1、租赁的的麻一村五邑路边大湖铺位1#、3#、4#楼(无产权证)落于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一村五邑路边大湖路段。1#、3#、4#楼共二层,占地面积52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742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2746平方米、第二层建筑面积2996平方米),空地面积:2603平方米由乙方经营使用。二、租赁的期限。2、租赁期限为10年,即由2026年4月1日起至2036年3月31日止。三、租金计算及租金的交付。3、一层商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元。二层商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元。空地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元。4、合计每月租金元,年租金总额为1951068元。租金每3年递增3%。即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每月租金元,2029年4月1日至2032年3月31日每月租金元,2032年4月1日至2035年3月31日每月租金元,2035年4月1日至2036年3月31日每月租金元。5、租金先交租后使用,每月交纳租金一次。乙方于每月的5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6、上述约定的租金标准为不含税价。如因乙方要求或国家职能部门要求补开租赁发票或补缴任何税费的,相应的税费应由乙方承担,即以上租金标准为税后甲方应收取的金额;如甲方垫付该税费的有权要求乙方补偿,乙方拒付的属违约,按本合同第19条处理,乙方使用租赁物和经营产生的其他税费也由乙方承担,否则相关责任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7、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租赁物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付。8、上述款项若有逾期支付的,乙方应据欠费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直至缴清所有费用为止。四、保证金。9、乙方缴交的三资交易保证金_200万元签订协议书时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无息)。租赁期满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回给乙方。保证金不能抵扣应付租金或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或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五、租赁物的交付、使用要求、维修责任及其他约定10、乙方确认签订本协议前已了解租赁物现状、确认租赁物现状能满足所有租赁使用需求(包括且不限于构筑物现状和水电供应情况),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将房产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之日起,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承担。1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乙方已了解原租赁方与其分租户已签订分租合同,乙方已经实际到现场查看了解租赁物现状并同意继续履行所有分租合同,即须承继并履行原租赁方与其分租户已签订的原有分租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原合同约定;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也可与原分租户另行签订分租合同,但分租合同租赁期和面积不得超过原分租合同范围。如本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负责分租户的离场事宜。1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建设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损坏租赁物及构筑物的主结构及墙体梁柱结构,不得将租赁物用于违反国家规定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修复原状及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进行装修或改建需改变房产结构或承重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改建现场进行检查。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终止、解除的,固定的装修、设施设备和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不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乙方不得损毁、搬离。13、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生产和经营,承担相应税、费,配合当地部门的各项检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乙方自行办理开设、经营所需的工商、环保、消防等各项审批、登记及办证手续,并负担一切费用,乙方已知当地现时办理开厂税收等各项政府规定和要求,如乙方因税收等各项不能达到政府规定的要求,而导致不能正常办理证照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以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或拒交租金。14、租赁物交付及水、电、配置其他约定:甲方提供租赁物及现有设备、设施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时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及其水、电装置的安装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此外,甲方提供两套90KW的电力,两套DN50口径生活用水及一套DN100口径消防用水给乙方使用,如乙方超负荷使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8六、安全责任16、乙方租赁期间内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甲方租赁物及提供的设施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即承担相关费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等各类事故引致甲方的租赁物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7、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照消防、环保规定要求经营,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及整改。18、乙方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乙方在租赁物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七、违约责任19、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保证金,除此之外,造成甲方租赁物空置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乘以空置时间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达1个月;(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3)损毁租赁物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主要结构的;(4)乙方在租赁物从事违法或犯罪行为。(5)乙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员工工资造成劳动争议的;(6)发生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7)乙方单方提前要求终止租赁合同的;(8)拒不偿还甲方为乙方垫付的税款或其他债务的;(9)没有按约定适用租赁物的。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20、合同主体非进行实质性变更的,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及其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约定。21、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届满未达成续租的,乙方应于甲方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或租赁期届满之日起7天内迁离租赁物,乙方逾期离场或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同意甲方可停水停电和锁门处理和收回租赁物,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物内的物品设备逾期没有搬离的视为放弃处理。22、合同期内,若遇国家、上级政府部门征用或村集体自行开发租赁物,乙方必须绝对服从。合同自甲方通知解除之日解除,乙方接到通知后,要在通知期限内搬离,自行清理设备物品。租金支付至交回租赁物之日。此过程中,因征用或开发租赁物获得的补偿归甲方,搬迁费归乙方。双方互不补偿,不追究经济责任。九、其它条款23、租赁期内,乙方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甲方垫付原应由乙方支付的债务或任何款项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偿付,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24、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或变更承租人,按照外海三资管理中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租 商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