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租赁招标采购公告(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2026)
马尾区原三木公司保税区地块
起始价
8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5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1
加价幅度
0.5
计租面积
12313.39平方米
租期
24月
保证金金额
500000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6-03-12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03-12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docx
合同编号:【GLJT-SM-2026-001】地块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文件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签署前乙方知悉租赁土地的性质、现状和相关管理部门对租赁的限制要求,并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政府原因需提前收回该土地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无偿按时交还土地。第一条用地概况:根据《2025年第2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暨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5〕21号)的会议精神和福州市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的移交确认书,甲方已获得马尾区原三木公司保税区地块的运营管理权,该地块位于福州市马尾区保税区通港路(该地块的具体情况详见附图,附图应由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并构成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马尾区原三木公司保税区地块面积约:12313.39㎡(实际可使用面积详见附图)该地块的产权人为:福州市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抵押情况为:无抵押。租赁用途:仅作为停车场和堆场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26年月日起至2028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1.租金标准:该地块租赁期限内租金单价为元/㎡/月,月租金为元/月。2.支付时间与方式:本地块租赁实行“先付后用,按月支付”的原则,乙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预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若委托个人向甲方转账时,需向甲方提供带有乙方公章的授权书副本,授权书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信息、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此保证金。如果乙方逾期未付或少付租金、以及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按合同应支付违约金等款项的,甲方有权选择直接以履约保证金抵扣。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履约保证金被抵扣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乙方每天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收款信息如下:账号名称: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18010100100389297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4.首期款项: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月租金(即2026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欠付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立即收回土地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但未履行的租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6.使用期限届满或甲方单方面提出合同需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及收据,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情形,并结清所有费用且依约退场后,于30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给乙方。7.乙方应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办理水电开户手续,并自行按时缴纳水电费。因乙方未及时缴纳水电费导致停水、停电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土地用途1.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乙方作为停车场和堆场使用,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将土地另行出借、转租或转包。除本合同签订时现有的地上建(构)筑物外,乙方不得再另行搭建任何建筑物,且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签订时现有的地上建(构)筑物进行加改建。2.甲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给乙方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均不在土地租赁范围。第五条土地使用条件1.甲方因拆迁、资产调配、上级部门收回土地、企业改制、土地开发出让计划或政府城市建设需要需在土地合同使用期限间收回土地进行建设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土地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给予合理腾退宽限期,宽限期最长不超过15日。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撤场。甲方在收回地块后,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期限,无息退还剩余部分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但甲方无需向乙方补偿地上临时建设物及附属设施的价值及其他相关损失。乙方充分知悉并接受本地块作为储备用地存在被随时收回的风险,除退还剩余部分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乙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额外补偿或赔偿。2.若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撤场,则甲方有权按租金的二倍标准向乙方计收占用费;乙方逾期撤场超过15天的,视为其放弃地上一切临时建(构)筑物、设施和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接管储备土地并处置或委托施工单位清理上述乙方财产,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除另有约定外,合同期限届满或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在15日内腾退并向甲方返还租赁土地,甲方无需向乙方补偿地上临时建设物及附属设施的价值及其他相关损失,否则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的有关约定执行。第六条监督管理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地块使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不定时进场检查及监督管理。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使用要求,甲方根据情况向乙方出具整改通知或工作联系单,乙方必须负责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及相关费用。如发生行业监管部门发出的违规处罚通知书或城管案件处理等情况,乙方未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工作或整改情况未达到处理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每次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处罚由乙方负责。上述情况发生两次(含)及以上或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乙方须委派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对地块进行管理,接受甲方和监管单位的监督,项目负责人同时有义务签收和转递与项目相关的文件或通知等。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甲方。4.合同使用期届满或甲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乙方退场时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对地表硬底化、地上建(构)筑物等进行保留或清理。如甲方选择对地表硬底化、地上建(构)筑物等进行保留的,乙方不得拆除或清理,租赁土地上的地表硬底化、建(构)筑物等无偿归土地权属人所有,且甲方不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如甲方要求乙方对地表硬底化、地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理的,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15天内清理完毕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擅自处理或拒不处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5.合同使用期届满或甲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乙方报装的供水水表、供电电表等须及时进行销户处理,土地内全部相关人员撤离,土地范围内无他人经营、生产等任何形式的使用,同时确保土地不存在出借、转租或转包等情况。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有权自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双方责任和权利1.甲方按该地块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日常维护等所有的费用和如因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甲方作为该地块的代业主单位(地块所得需上缴财政,非甲方收入),在收到乙方缴交的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仅向乙方提供收据,无增值税发票。3.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该地块运营方式由乙方支配,乙方应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租赁过程所涉及的各项相关报批手续;自行负责必要的建设和维护、平整土地及设施投入等一切费用。4.乙方使用土地期间,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并负责本合同项下利用土地的日常管护清理工作,保证利用土地的利用条件不被破坏,维护土地上原有建筑物、附着物的价值;保证利用土地不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不妨碍道路交通,不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益、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造成水土流失。所发生的有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不得利用该地存放危险物品、填埋垃圾或进行违法活动。5.合同使用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好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地块围蔽、出入口设置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场地排污;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治扬尘工作,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裸土覆盖或喷淋工作;加强人员出入安全管理。乙方使用地块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扬尘防治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6.乙方若需对场地进行回填平整的,应先行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在回填过程中自觉遵守《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建筑渣土、垃圾等回填场地。做好净车出场,不滴、不洒、不漏、不污染环境,自行对回填土质、回填量及项目四至进行监管。如乙方违反建筑渣土处置相关规定(如:在该区域范围内出现乱倒卸行为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回填过程中,如因存在违规或违法行为受到福州市马尾区土地发展中心或有关职能部门的部门整改通知或行政处罚等导致损失或额外成本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因上述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7.乙方对本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具有妥善的保管与管理义务。如因乙方不当利用或管理,致使土地地基下陷或标高升高的(地面标高未能保持与周边市政道路地面标高一致),乙方应当负责修复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因乙方不当利用或管理,致使本地块引起的行政性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同时,乙方不得擅自将利用土地及其地上临时建(构)筑物和设施抵押、转让给他人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8.除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土地范围,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乙方须于甲方通知的限期内完成整改并按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或按市场评估标准(市场评估标准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单价,两者取高值)向甲方支付超范围占用土地的费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正或拒不缴纳土地占用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9.合同使用期间,若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自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产生的一切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索乙方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利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拆除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费用、依法律途径解决而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块转租、转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应对该第三方所实施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经甲方限期责令整改后仍逾期未落实或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委托施工单位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一方过错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如导致须向第三方承担民事责任的,非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5.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如乙方为违约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7.因任意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引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维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交通费等)。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使用期届满,且甲、乙双方未能达成续期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3.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情势变更事项的发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约定由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甲方(公章):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地:签署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