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木材招标采购公告(牡丹江市东和林场2026)



牡丹江市东和林场一批木材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0704)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东和林场一批木材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3月1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3月1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格(元)

1
木材
-
1

326091.103

存放地
牡丹江市温春镇东和林场场部后院(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地点请联系转让方咨询)

标的现状
1、本次所转让资产主要为牡丹江市东和林场一批木材,出材量约为865.9580m3,具体质量和数量以最终交割为准。2、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木材质量及数量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326091.103

评估基准日
2026年2月9日

评估机构
牡丹江金江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326092.00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牡丹江市东和林场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牡丹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牡丹江市东和林场会议纪要20260209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2、转让标的为一批木材捆绑转让,按标的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卸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3、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装卸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5、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6、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林木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成交后,交易双方在转让方指定楞场进行交割。转让标的已采伐完成,受让方须自行负责装卸及运输等工作,交割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交割完成后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土地平整工作,具体标准在双方签订的林木交割协议中约定。2、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工作须自林木交割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林木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3、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4、受让方在拆卸、搬运标的的过程中,不允许乱拆非此次成交标的范围外的设备及其他部件。如有违规,转让方有权中止此次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5、受让方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6、项目结束后,转让方可提供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2、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林木交割协议。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转受双方在林木交割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林木交割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如林木交割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交易机构在签订林木交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2、地点:牡丹江市温春镇东和林场场部后院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13514584618特别说明:转让标的展样地点由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意向受让方在展样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90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林木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3月10日09:00-2026年3月17日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受让方认真核对后交纳。服务费账号:户  名:牡丹江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  号:8113101013600203745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行  号:302272045517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1:交易须知.doc附件2: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0453-5950208 ;王女士:0453-5950225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交易机构
牡丹江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本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此交易须知,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此交易须知各项条款的约定。如出现违反此交易须知的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章):交易须知牡丹江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交易机构”)接受委托,对牡丹江市东和林场一批木材捆绑转让进行挂牌公告并转让。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一、转让标的基本内容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底价等详见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项目转让公告。二、网上注册、报名及保证金交纳1、意向受让方按照《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自行登录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时请填写真实的信息,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并已开通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2、意向受让方注册后,从会员登录窗口进入选择拟竞买的项目进行报名或通过点击网站公告中“立即报名”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对转让公告中各项内容知悉,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3、意向受让方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方式向钱包账户进行充值。交易机构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4、项目报名时,若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平台将自动从钱包余额中自动支付,钱包余额不够时需充值足额后方可自动支付保证金;若未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操作支付保证金。三、动态报价方法和程序(一)报价方法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转让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加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二)报价程序本次动态报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延时竞价期两个阶段:1、自由竞价期。在自由竞价期,意向受让方可随时登录动态竞价系统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2、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钟,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延时报价结束,上一轮次延时报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报价活动结束。(三)查看报价结果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受让方可自行在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四)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动态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2、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3、意向受让方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受让方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受让方负责,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受让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动态报价系统。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四、成交确认(一)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价的5%收取,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二)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五、免责条款出现以下情况,交易机构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二)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报名相关信息的;(三)交纳保证金无效的、仅进行钱包充值未对项目授权平台自动支付保证金或未操作支付保证金的;若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且均授权了平台为您自动支付,平台将按照您参与项目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如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同,则按照您提交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当钱包余额不够第一顺位项目自动支付保证金时,将顺位自动支付后续足额项目的保证金;(四)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五)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六)意向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七)未及时关注交易机构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机构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联交所网站予以公告。六、其他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将被视为构成违约,其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的;5、不与转让方签订或未按期签订转让合同的;6、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7、转让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种类
群别
数量(m³)
评估价值(元)
挂牌价(元)
备注

1
落叶松
材长2-4cm
148.437
50468.58
326092
12cm以下

2
落叶松
材长2-4cm
11.717
4686.8
14cm以上

3
柞桦
材长2-4cm
122.5981
31875.51
12cm以下

4
柞桦
材长2-4cm
24.9211
9470.02
14cm以上

5
樟子松
材长2-4cm
7.5005
1950.13
12cm以下

6
樟子松
材长2-4cm
5.7551
1899.183
14cm以上

7
红松
材长2-4cm
81.6122
24483.66
8cm以下

8
红松
材长2-4cm
380.641
159869.22
10-14cm

9
红松
材长2-4cm
82.776
41388
16cm以上

总计
865.958
326091.10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木材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牡丹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