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 商业招标采购公告(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的11套房屋的公告
(变卖)
案号:(2025)黔01执1758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自2026年3月27日10时计算60日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看样、咨询、购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或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注意:开拍前3日不再受理),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需由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自行办理房屋测绘事宜的,有关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未经过统一安排,自行上门看样的咨询人,此过程中出现意外或与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及身体伤害的后果自行承担。
一、拍卖标的物名称:
1.贵阳市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的11套房屋
评估价:14874486元 起拍价:11378981.79元
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或整倍数)
二、拍卖标的物描述:
序号
房屋坐落
用途
栋编号
建筑面积(㎡)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1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1层1号
商业
39802-(D09)1-1
164.28
2339840
1789977.6
2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1层2号
商业
39802-(D09)1-2
40.94
583108
446077.62
3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1层3号
商业
39802-(D09)1-3
45.1
642359
491404.64
4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1层4号
商业
39802-(D09)1-4
50.65
721408
551877.12
5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1层5号
商业
39802-(D09)1-5
42.24
601624
460242.36
6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1层6号
商业
39802-(D09)1-6
60.47
861274
658874.61
7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1层7号
商业
39802-(D09)1-7
40.29
573850
438995.25
8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2层1号
商业
39802-(D09)2-1
253.3
1984352
1518029.28
9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2层2号
商业
39802-(D09)2-2
346.66
2715734
2077536.51
10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3层1号
商业
39802-(D09)3-1
283.72
2020654
1545800.31
11
南明区桃园路95号保利·凤凰湾N-1-1地块二期D9-D13号楼(D09)3层2号
商业
39802-(D09)3-2
256.99
1830283
1400166.49
合计
/
/
/
1584.64
14874486
11378981.79
特别说明:1.上述房屋尚未办理独立产权登记,是否能够办理独立产权登记请意向竞买人咨询相关行政部门。
2.房屋为空置,房屋现状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咨询、展示看样:
1.咨询电话:15692747688(时间:9:00-17:00);
2.预约看样:编辑短信发送至15692747688(法院名称+标的物名称+看样人身份信息+看样人联系电话)。
本院已委托:“贵州虔信恒和”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虔信恒和”统一安排)。“贵州虔信恒和”为法院唯一委托拍卖辅助机构,不收取咨询人及买受人任何相关费用。
四、拍卖余款方式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此账户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唯一指定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9170176
五、拍卖余款缴纳日期: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物仅限买受人以自提方式提取,相关法律手续需买受人自行到法院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气、物业及原有户口迁出等户名变更手续及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欠费不详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相关费用请咨询有关部门。交易环节需缴纳的税费,自行前往税务征收机关咨询并缴纳,依照法律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上述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涉及有可能存在的成交前未缴纳的水、电、燃气、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权证或过户等相关权属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中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办理转让、移交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不能接受,请慎重竞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1-8581273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 商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