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6)



新都区三河街道五龙社区十组、十一组、集体31.27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基本信息

新都区三河街道五龙社区十组、十一组、集体31.27亩地块位于新都区三河街道五龙社区,占地面积为20846.6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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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17024°,北纬30.77495°。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土壤污染痕迹,不存在遗留设施设备。地块内无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固废填埋、规模化养殖,不存在垃圾堆放或其它污染痕迹,无残余废弃物,地块内无水井,无遗留环境问题。

根据用地规划可知,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前期对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同时,对地块土壤、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调查满足技术规范。

三、调查结论

新都区三河街道五龙社区十组、十一组、集体31.27亩地块位于新都区三河街道五龙社区,占地面积为20846.6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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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17024°,北纬30.77495°。根据调查结果,所有土壤点位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调查满足技术规范。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认为该地块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张工 1588241936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