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新建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编制单位:内蒙古奇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实训基地1处,配套换热站及给水泵房、地下消防水池及化粪池等附属设施,实际总建筑面积7095.04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一栋地上五层的综合实训楼,采用框架结构,以及单层换热站泵房和地下构筑物。项目同步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讯、供热、消防等管网设施,实施场内道路混凝土硬化及停车位透水砖铺装,总面积约0.44公顷。绿化工程面积0.31公顷,通过表土回覆与土地整治后,栽植青扦云杉、油松、紫叶李等乔灌木及花卉草皮,构建多层次景观体系。施工期间严格落实表土剥离、临时苫盖及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培训不低于6000人次的规模,显著提升当地公共实训服务能力,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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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实训基地新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