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招标采购公告(北京中融安全印务有限公司2026)



北京市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标的物1

标的物2

标的物3

标的物4

标的物5

周边信息及配套

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8号楼-1至1层101

苏庄

732米

地铁房山线

良乡南关

1608米

地铁房山线

苏庄

732米

地铁房山线

良乡南关

1608米

地铁房山线

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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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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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

公交

苏庄

732 米

地铁房山线

良乡南关

1608 米

地铁房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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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退保证金

如何办理成交手续

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8号楼-1至1层101

房产证号

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

目前用途

工业用地/地下机房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775.36

使用年限(年)

50

已用年限(年)

坐落位置

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1号楼1至3层101

房产证号

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5号

目前用途

工业用地/印务楼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8544.69

使用年限(年)

50

已用年限(年)

坐落位置

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2号楼1层101

房产证号

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6号

目前用途

工业用地/锅炉房及配电室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722.26

使用年限(年)

50

已用年限(年)

坐落位置

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3号楼1至2层101

房产证号

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7号

目前用途

工业用地/生活后勤服务楼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641.34

使用年限(年)

50

已用年限(年)

土地

坐落位置

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

土地证号

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5号、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6号、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7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58502.66

用途

工业用地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年)

50

已用年限(年)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号

银印财[2024]17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意向受让方需电签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踏勘安排

1、踏勘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10-63507082;
2、踏勘时间:挂牌公告期间(8:3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踏勘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
注意事项: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在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标的资产现场踏勘的相关规要求。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标的资产中的不动产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翠柳大街9号院,不动产所在共有宗地面积为58502.66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2.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踏勘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10-63507082。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至北京产权交易所。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租赁情形。
5.标的资标的资产中不动产证号为京央(2024)市不动产权第0000355号房屋此前涉及的抵押贷款已结清,目前尚未办理解押手续。
6.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
7.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1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房山翠柳大街9号院.pdf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房山翠柳大街9号院.pdf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